第十章 练字风波

少年看着她手里捧着兔腿呆愣在那儿,嘴唇油亮油亮,眼睛里划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不是……”叶可卿想补救一下。

“卿卿真乖。”兰姨笑意盈盈地夸她。

好吧,其实,她总归是该练练她那爬虫一样的字,不过兔子肉好像没那么香了是怎么回事?

下山的路不如上山好走,等回到家,叶可卿跟阿福打了个招呼就径直往屋里钻。

实在是太累了。

可是,偏偏有个声音在门外幽幽地对她说:“出来练字。”

叶可卿揉了揉头发,认命地爬了起来。

现下已是垂暮,附近的人家炊烟袅袅。

青阳尘璧拿出字帖摆在桌上,微微俯身点燃书案上的油灯,室内笼罩起一层暖纱,随后抽了一本书到榻上读了起来。

叶可卿乖乖坐在椅子上,被押着认认真真地写了十篇字。她发誓,在叶府里的时候,就算夫子拿出戒尺,她也没这么认真。

这字帖是少年自己写的,叶可卿这番写了下来,竟然有种亵渎了的感觉。

她抬头朝榻上的少年看去。

青阳尘璧骨节分明的手指握着书卷,乌沉的青丝用白色的发带缠着,飘带的一头顺着鬓角垂下来,他的面部偏窄,面部外轮廓线条干净利落,一股青涩少年气。

似有所感,青阳尘璧慢条斯理地抬眸,眼睛清澈无杂质,让人有一种他在坚定不移注视着你的错觉。

叶可卿慌乱别开视线,把目光落在地上,“写……写完了。”

她怎么结巴了!

青阳尘璧起身,走了几步站在叶可卿身后,微微弯下腰来,淡淡的松枝香气萦绕进她的鼻息,少年似乎从远山而来,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

叶可卿写的字虽丑,但一看便知是用了心的,她不禁想,若是当年教她的夫子也是这般容貌,她早就学富五车了。

“态度尚可。”青阳尘璧清冷的声音在叶可卿耳边响起,热气令她的心竟一时慢了半拍。

太近了。

叶可卿蹭地站起来,撞得青阳尘璧上下牙齿嗑在一起,下巴也被她的头顶得生疼。

一室旖旎就这么被撞得消失殆尽。

“完了完了。”叶可卿惊慌失措,伸出手指想摸又不敢摸青阳尘璧的下颌,青阳尘璧揉着骨头,用眼刀子剐她。

“对不起啊……”叶可卿怪不好意思,都怪自己不知道在想什么。

“莽夫。”青阳尘璧嫌弃道。

“你……”叶可卿怎么忘了,这人在人后是个“坏胚子”,刚才的心虚愧疚一扫而空,她翻了个白眼,“活该。”

青阳尘璧愕然地看着女子冲天翻了个“精彩绝伦”的白眼,沉吟片刻,对着叶可卿的背影叫道:“你再翻一个试试。”

叶可卿快速逃离事故现场,脚下生风,听到他的话两条腿划得更快了。

清晨,叶可卿坐上饭桌,睡眼惺忪地扒饭,时不时打一个哈欠。

青阳尘璧慢一步出来,看了叶可卿一眼就沉默着坐在自己位子。

兰姨把饭端给他,顿了片刻便问:“璧儿,你脸怎么了?”

只见青阳尘璧的下颌骨有一块乌青。

叶可卿心虚地缩了缩脖子。

“被狗撞了。”

叶可卿脸色一僵,双目愤然。

兰姨把目光看向院子里蜷着睡觉的那团黄色身影,嘀咕道:“阿福骨头还挺硬……”

“那可不是。”青阳尘璧轻声笑了。

叶可卿咬着下唇,眼睛瞪着对面的少年,见他看过来,翻了个白眼看向一旁。

青阳尘璧问:“娘,家里可有跌打的伤药?”

“有,娘给你找去。”

“劳烦娘了。”

不一会儿,兰姨就拿着瓶瓶罐罐出来。

青阳尘璧笑着对娘说:“娘,让妹妹给我上药好不好?”

兰姨愣了一下,看向叶可卿。

正专心扒饭的叶可卿懵然抬头,眨了眨眼。

兰姨暗忖,这也是两个孩子熟悉的机会,别老是争锋相对,便欣慰地抚了抚鬓角,道:“正好,我赶着把绣品给人家送去,你俩好好吃饭。”

两人皆乖巧点头。

一时间,屋里就剩两人。

青阳尘璧嗤笑一声,“自己过来。”

叶可卿筷子一放,双手一拍桌子,给自己多增加几分气势,“莽夫可不会给恶人上药。”

“行,那便放着,等娘回来。”

叶可卿被他的话一噎,待会儿若兰姨看到药还是纹丝不动,那就变成叶可卿的不是了。

她鼓了鼓腮帮子,“哼”了一声,拿起药瓶坐到青阳尘璧跟前,咬牙道:“好,上药可是你说的。”

青阳尘璧微微抬了下巴,好整以暇。

叶可卿:“低点,你昂这么高干什么?”

“小矮子。”

青阳尘璧到底是把身子往下探了探。

叶可卿动作毫不“怜香惜玉”,倒了药酒用力往青阳尘璧的伤处揉去。

“嘶——你要痛死我。”

“你不懂,上跌打伤药本就是如此手法,促进活血化瘀。”叶可卿才不管自己说得有无道理,一概振振有词。

青阳尘璧抓住她又要探过来的手,捂着额头,颇有些头疼道:“罢了,我自己来。”

叶可卿撇撇嘴,“行了行了,没见过这么怕疼的人,我轻点就是。”

青阳尘璧轻“呵”一声,便安静下来。

叶可卿搓热了手掌心,像一片羽毛般轻柔地覆在青阳尘璧的下颌角。

少年的下颌线清晰流畅,薄薄一层皮,叶可卿能感知到内里骨头的坚硬力量。

又来了,又来了。

少年身上的书卷气裹挟着青松之雪钻入叶可卿的鼻息,深入肺腑,耐人寻味,随着手心发热,肌肤相触之间变得温热软腻,如琼脂玉石般,让叶可卿竟舍不得挪开手。

一阵药香散发,她捕捉到一丝清明,垂下眸子,收回手。

“我……我吃饱了。”叶可卿跳下凳子,提着裙摆埋头往屋外跑。

青阳尘璧不解地看着她的背影,为何有一丝落荒而逃的影子。

“丢人,太丢人了,我不会是……”

叶可卿双手捂住脸,窘迫地“啊”了一声,颇有些自怨自艾。

“他长了这副模样,说话做事又那般勾人,天天面对他,谁顶得住啊?”

更何况,这具身体里的芯子实际已经十五岁了。

街边渐渐喧哗。

“快点,叶老爷发粥了,大家快去。”

爷爷?爷爷回京了!

爷爷生前热衷于两件事,一件是他想要行走天下尝遍四方美食,另一件事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这第二件事,也是爷爷一直在做的,他每到一个城开起叶家的商号,便支起一间粥铺,在叶家的每一笔交易,都有一文钱流向粥铺。

她想了想,便往京城西南角去。

西南角大多是些流离失所之人聚集之地,后世好上许多。她越走越偏,所见饥民也越多,好些孩子衣不蔽体,这算天气不错,若是刮风下雨,生病在所难免。

她本也算穿得贫穷,如今进了这里,倒格格不入起来,一个小孩拿着个破碗伸到她面前,她堂堂未来的京城首富,恨不得掏出些许银钱,此刻却囊中羞涩:“我……我也没钱。”

以前听爷爷提起从前,佞臣当道,苛捐杂税,鱼肉百姓,饿殍遍野,她只有一个印象。

可是当她真的到了京城西南角,她才明白,这十六个字是怎样的光景。

“二丫。”一个乞丐打扮的小少年一蹬腿站了起来,若是没有脸上那道疤的话倒是模样清俊,而那块疤也给他平添了三分野性。他的衣服虽然破旧,但是毕竟是懂事了的年纪,把自己打理得还算干净。

“嗯?”

叶可卿也没想到,还有人认识她。

“真是你,你没死。”穷人大多不避嫌男女之别,他拉着她的胳膊上下打量了好几眼,欣喜肉眼可见,“没想到你竟还能有这际遇,看来是遇上好心人了。”

似乎想到什么,小少年凑近了压低声音问:“捡你那家人有没有钱?”

“你想干什么?”叶可卿有不好的预感。

果然,少年眼里盈出笑意:“我们里应外合,偷了钱一人一半怎么样?”

叶可卿涌上一股恼意:“怎么能……人穷志不穷,决计不可。再说,你是何人,我不认识你这鸡鸣狗盗之徒。”

那少年的脸色瞬间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咬牙切齿地重复:“鸡鸣狗盗之徒。”

“是谁见你要冻死在雪地里把你捡了回来?又是谁做那鸡鸣狗盗之徒把你养大?没有我这鸡鸣狗盗之徒,你早死了。”

“怎么,攀上了高枝?就想把我甩得远远的,没门,老子偏要缠上你。”少年说话带着一股狠劲,一看就不是个好说话的。

叶可卿不想与他多说,加快脚步就走。

一转眼,叶可卿竟然又遇到几个老熟人——打死原身的人。

三个人蹲在角落里,中间那人闭着眼,剩余两人和她四目相对,叶可卿打眼心里有些慌了,她是要找他们报仇,却不想在这个时候。

叶可卿吞了吞口水,维持面上的镇定,心想说不准认不出她来,这几日她好歹改头换面了。

目光对视只在那瞬间,她又动了两步,那两人却跟着站了起来。

完了,他们认出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