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于忆梅跟着奋起反抗救亡图存的学子们一路走到中原地区的时候, 她手中的枪在鬼子的刺刀下救了一个人。
她至今还记得,那天本该是吃腊八粥的日子,天上下着小雪, 天气却雾蒙蒙的一股硝烟流亡的味道, 她出去树林里解手, 正巧看到远处一个也来方便的鬼子发现了林子里的病弱少年。
鬼子两枪托打的那少年蜷缩在地却咬紧牙关没有求饶, 于忆梅握着枪的手很稳, 她心道:“这位同胞,我要是打偏了把你打死了,那你别怨我, 我也没杀过人,反正我不开这一枪你也会死, 开了这一枪说不定你还能活!”
也不管那人明不明白她救人的想法, 于忆梅毫不犹豫开枪了, 一枪正中鬼子的背心, 一击毙命。
于忆梅一身红色夹棉骑马装, 背上还亲自绣了梅花, 就像一道光,闯入了贺远濒临昏迷的视野里。
彼时,于忆梅是姑苏魁首于家的千金小姐, 贺远是父亲去打仗了, 与母亲弟弟们走散差点丧命的穷小子。可是谁能想到,多年后穷小子成了开国元勋的长子,千金小姐却落魄成了成分不好遭人嫌弃的人。
打死了鬼子于忆梅带着贺远回了队伍, 却被队长批评她无组织无纪律擅自行动, 让他们的小分队陷入了被动,可是于忆梅辩驳当时贺远的命危在旦夕, 如何能等到自己汇报之后再救人。
正好这时候,于家找于忆梅的人一路追了过来,几人嗤笑于忆梅是只知道花钱的富家小姐,奶都没断还要家人追随,加之贺远受伤了也不能继续走,于忆梅就怀着一腔愤满被父亲亲自抓回了家,还顺带带走了贺远。
就这样,比于忆梅小一岁才十五岁的贺远在于家住了下来,相当于于忆梅的伴读小厮这样的,他有哮喘,是于家延医问药给他治疗,两人在相处中情意渐笃,贺远喜欢于家这位明艳美丽又救了他命的千金小姐,可他自知身体不好家世不好也不敢表露,只是沉稳的陪在于忆梅身边,就这样过了两年。
变故发生在于忆梅的哥哥于忆箫死在鬼子屠刀下那一天,于忆梅的祖父惊怒哀伤过度第二天也随之去了,就在这当口,于忆梅的父亲把她送上了出国的游轮,任她百般哭闹也没用,一定要把她送出去。
在战火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儿面临的不止是丧命,于忆梅还不懂,可是于家人在于忆箫的悲剧里已经懂了,这也是于老爷子临终前唯一惦念的,把他孙女送出去。
于家没人能在大丧前离去,只有贺远,能照顾她。于是贺远这个伴读一路伴去了海外,于忆梅失去哥哥祖父的郁郁寡欢,异国他乡对亲人的思念,对祖国命运的担忧,她像一朵枯萎的花,眼看就要落了。
贺远告诉她,他们太弱了,一个有哮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就算回国战斗也只能给战士们添负担,但是,他们学会了洋人的东西可以自强,可以建设祖国,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理念这一刻成了燃起于忆梅心中求生意念的火种。
到英国大半年后,于忆梅才真正开始奋起学习。
她卧室里那张刺绣的照片,是贺远跟她表明心迹那天他们决定在一起时照的,那是自从家里出事后于忆梅第一次露出笑容。
贺远洗衣做饭照顾她,递给她的水永远都是刚适合入口的,学做的菜都是杭帮菜,夜晚给她读书,清晨陪她起床慢跑,给了她所有的爱与关心。
“那时候我年轻也执拗,总是问他,对我是爱情,还是为还救命之恩所以才照顾我,他告诉我,我是他的命。”
于忆梅抿了一口红茶,这一刻笑的目光轻盈宛若少女,“只当是年少的情话,为了这句话,哪怕后来我父母带着一身心伤捐了大半财产也出了国,但我却只匆匆见了他们一面就义无反顾的跟着贺远回国了,为了我的爱情,为了我十六岁那个救国的梦想。”
回国之后,建国前夕,两人结了婚,一九四九年,七月初七,贺钧剑出生。之后,十月一日建国大典,贺远成了将军的长子,她成了父母逃往海外避难的懦夫之女,可是她哥哥死于故土的战火里,是烈士,她家积累的财产也曾用于救国,她的父母是国难过后才心伤远走的,但是无论怎样说,贺家老爷子不接受不承认她这个成分不好的儿媳妇。
于忆梅的丈夫贺远,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委屈她去让贺家接纳她,只坚定的告诉她,“我只是你的丈夫只会是你生的孩子的父亲,我虽然姓贺但你身边才是家。”
贺钧剑三岁那年,贺远站在贺家门口,没有进门,对父母磕了三个头,最后对贺老爷子道:“当年我有哮喘病,为了我妈和我弟弟们能活下来,我不做拖累自己留下了目送他们逃走,是我妻子从鬼子屠刀下救了我,是我岳父一家治我伤病供我吃穿送我念书,你是天下人的英雄我不该怪你在我需要父亲的时候你没在,可是你想决定我的人生,那你先拿走我的命!我贺远的儿子妻子,不进你贺家高门!”
贺远虽然没有享受贺家长子的待遇,但他本人作为学成归国的物理学家也足够优秀,当年年底在他要被国家派往苏联留学之际,他只有一个要求,带着妻子和儿子,而于忆梅也是化学领域高知人才,就这样哪怕脱离了贺家,或者说从没有回去过贺家,夫妻两人的能力也足以让国家重视,就这样他们带着儿子坐上飞往苏联的飞机公派留学。
“五年后,一九五七年我们回国,因为苏联要撤回帮助我们国家研究武器的人才,国家领导人召唤留洋学子归国,我和贺远带着八岁的贺钧剑回来了,第二年,他去了我国某个秘密基地去工作,我成了华夏大学的化学教授。”
如果不是当年她怀了身孕,我国某个角落秘密基地隐姓埋名的研究人员也有她一席之地,可是当时于忆梅怀孕了,只能夫妻分离。
从那一别,他们夫妻已经十七年没有见过面了,于忆梅怀着四个月的二胎,在一场学生的实验事故里,为了救人流产导致终身不孕,她本人也受了伤,腰背和腹部被化学试剂烧伤留下了疤痕,唯一幸运的是,有贺远在不知名的地方为国奉献光和热,所以她得以安稳的度过这十七年。这一条红砖小楼巷子,住的都是那些人的家眷,没有被这一场已经持续了九年的特殊运动殃及。
“贺钧剑重要的成长经历里没有父亲,但他很懂事,早早地就知道保护我,”于忆梅轻叹,“也不知道当年执意回国是对是错,虽然苦守十七年,眼看就要赶上挖野菜等薛平贵回来的王宝钏了,但是我不后悔,贺远从没有一丁点的委屈过我,我的父母当年虽然不舍得,但他们支持我的决定,所以我虽然在乱世出生,但我其实并没有受过苦楚,父母爱我,我的丈夫爱我,我的儿子也孝顺我,如今还有若若,贴心的像我亲生女儿,唯二的遗憾就是他回来我都老了,还有就是不能去教书学了一肚子学问却没有用武之地。”
“那妈妈,再来一次,你还这么选吗?”
几乎就在秦若话音刚落,于忆梅坚定的道:“我选,他从未辜负过我,多犹豫一秒都是对他一腔情意的辜负,只是于我父母而言,我又当了一回不孝女。”她面上带着苦笑却神色没有丝毫动摇。
“妈妈放心吧,善人终有善报,外祖父外祖母一定会长命百岁与你还有再见的一天。”
秦若倾身抱住她,能让于忆梅解开心结归国,贺远那些年在海外一定把她照顾的很好,让她感受到了深深地爱意才能义无反顾去赌这一程。
“而且,现在情况已经在好起来了,说不定两年之内,您还能重新站在讲台上教书呢。”
等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于忆梅这样留学归来的人才那就是国家高薪聘请的对象。
于忆梅与贺远的爱情,秦若不好评价,毕竟这种事只有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可是能让于忆梅坚定的说不悔,想来贺远应该是值得的。
知道了于忆梅的这些经历,她身上那股矛盾如今也解释的通了。
“但愿有那一天吧,只盼着和他早日团聚,也盼着那异国他乡苦学十几年的结果还能有用武之地。”
于忆梅笑着拍了拍秦若的背,“如今有你陪着,妈妈觉得很幸福。”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秦若伸手把于忆梅额角一缕头发挽在耳后,“一切都会好起来,所以于忆梅女士,你要好好保养自己,好好吃饭好好睡觉,以最好的状态与爱人重逢。”
这一刻,秦若觉得自己跟于忆梅的感情更近了些,像母女,也像朋友。
第二天秦若出门时,记着带上了那枚功德币,虽然贺家那半块铁片的信物她不打算使用,也没什么好使用的,但是,既然和家人给了,她就得把这个人情还回去。
如今已经分不清这你来我往之下她什么吃亏还是占便宜,但这一笔糊涂账看在那枚老人家的份上就不算了。
骑车到了新南桥巷子里,秦若看了眼时间,九点半,晁文强身边站着个女人,眉目很温柔贤淑宜室宜家的那种女人。
见到秦若露面,晁文强和梁欢就迎了上来,梁欢道:“您就是秦大师吧?我叫梁欢,是晁文强家的。”
梁欢个头不高,看着不到一米六,上身红色的毛衣下身黑裤子,头发扎着个马尾垂在脑后,眉目五官很温婉,哪怕神色焦急,话语也不疾不徐给人一种很温柔的感觉。
“你好小梁姐姐,你叫我秦若就行。”
对于温柔可爱的女孩子,秦若总是格外好说话。
梁欢受宠若惊的露出一抹笑,感激的道:“听文强说大师您都是下午出摊儿,如今为了我家这事儿难为您一大早就迎着冷风来了,麻烦您了。”
秦若摆手表示没什么,道:“不算什么的,是我昨天就答应了晁哥的,那咱们现在过去看看?”
“好的,麻烦您了,咱们坐车过去吧。”
梁欢说着,跟晁文强道:“你忙你的吧,我和大师过去看看。”
晁文强笑道:“我老婆家里出事儿了有多少钱我也不能这时候挣啊,走吧,回家,这儿有人看没啥事儿。”
两口子带着秦若从九区那头的西侧巷子里拐出去,大路边上却是停着一辆汽车。
跟昨天贺家那辆不一样,但也看着崭新崭新的。
秦若有些诧异,她知道晁文强是骑自行车来这里上下班的。
“这玩意儿我不会开,还坐上晕得慌,平时是我老婆偶尔开一下,”晁文强念叨着给秦若拉开了后侧车门,“大师您请上车。”
秦若坐上后座,晁文强坐上了副驾驶位,然后一脸温柔的梁欢上了驾驶位,路宽人少的街道上,一路飙车出了城到了城郊,目的地还不是别处,正是秦若前段时间来过的武家屯。
下车的时候秦若腿都是抖得,她真的第一次看走眼,梁欢顶着温柔如水的表情一路飙车,真的是人不可貌相。
因为进屯的小路不能走车,车子就停在了进屯的小路上,梁欢看出秦若脸色苍白,一脸歉意道:“抱歉啊大师,我这一开车就忘了顾忌车上的人,倒是让您遭了这一场罪。”
“没事,就是有点晕车,走着吹吹冷风就好了。”
秦若深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往里走,路过武忠勇家的时候,正巧孙氏开门出来背着个蛇皮袋子拿着个铲子好像是要去山上铲草。
见着秦若,她眼里涌上尊敬的笑,“秦大师,你咋在这儿呢?”
“这大早的天冷,瞧你脸冻得森柏森白的,走家里喝口热水去。”
秦若笑着拒绝道:“不了我孙阿姨,我这还有事呢,以后有机会了一定上门叨扰。”
孙氏一听也不强求,看了眼旁边的梁欢,“这是三队梁家的闺女吧?这秦大师本事好得很,你们真是找对人了!”
她自然知道叫秦若上门的一般都是家里出了大事,也不打探,只认着梁欢好像是一个屯三队嫁出去的闺女,就夸了两句秦若。
梁欢心下那是大喜,与丈夫晁文强对视一眼,心下的慌乱也减轻了些,“是我武婶婶,我家出了点事这不也请了秦大师,您忙,我们就先回去了。”
告别孙氏,一路到了屯里更深处的梁家,梁欢拿出钥匙打开门,却是院子里没有任何动静。
“我爸妈为这事儿都病倒了,我那弟弟……唉。”梁欢叹了口气,把秦若让进大门。
秦若皱了下眉头,这院子里,一股浓重的妖气。
进了堂屋,一掀门帘子,一个黑影快如闪电朝秦若袭来,秦若眉眼一厉正要出手,梁欢抢先一步跨出,急急地道:“弟弟快住手!”
那黑影倏地在空中一滞,随后滚到地上打了个滚儿,却分明是一只黑猫,眼神绿油油的盯着秦若,随后朝梁欢叫了一声,发出一声“喵——!”的声音,却是是猫叫。
如果不是秦若阴阳眼能看到那黑猫周身笼罩着一层黑色的人影,是个七岁的男娃娃,那黑猫在寻常人看来却跟梁欢口中的弟弟怎么也联系不上。
看着似乎就是一部现代版的狸猫换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