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我们的多宾

在斯威士泰尔博士学校上过学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忘记科夫和多宾打的那场架及其意外结局。多宾这位少年有不少外号,比如“嘿吼多宾”“哈吼多宾”,都是其他孩子由于瞧不起他给起的。他是学校里最安静、最笨拙,也似乎是最愚钝的学生。他的父母是城里的杂货商贩,传言说,他进入这所学校靠的是“互惠原则”——意思是他的住宿费用和学费是通过他父亲的货物,而不是金钱支付的。他平时穿的是一身绷紧的灯芯绒裤和短上衣,那大骨架几乎要把衣服的线缝撑破。他是学校的底层人,他的存在代表着一磅磅的茶叶、蜡烛、糖、蓝花皂和梅子(其中很少一部分的梅子用来做学校的梅子布丁),还有其他货物。一天,学校有一名低年级学生偷偷跑出校外,到城里买杏仁硬糖和大红肠吃,结果他在校门口瞧见一辆正在卸货的马车,马车上写着“伦敦泰晤士街多宾和拉奇食油杂货店”。那真是令小多宾沮丧的一天。

小多宾往后可没好日子过了。孩子们对他开的玩笑既刺人,又无情。“哈喽,多宾,”一个捣蛋鬼会说,“报纸上有个好消息。糖涨价了,我的孩子。”另一个人会出一道计算题:“如果一磅[1]羊油蜡烛卖七便士半,那么多宾值多少钱?”然后周围一群小流氓和助教就会跟着大嚷,他们都认为,做杂货商是可耻而不体面的,所有真正的绅士都应该报之以蔑视和嘲笑。

“你父亲也不过是个商人而已,奥斯本。”有一次,多宾私下对那个给他找了大麻烦的小男孩说。奥斯本傲慢地回应道:“我父亲是一名绅士,他有私家马车。”威廉·多宾先生便躲进了操场角落里的一间小屋里,伤心又苦闷地度过了半天假期。我们谁没有在孩童时代经历过这样酸楚而悲伤的时刻?谁没有面对过不公平,没有因为被瞧不起而畏畏缩缩?一个宽厚的孩子要是被误解,往往会格外沮丧,然而他一旦遇上了善心人,也会生出无尽感激。有多少这样乖巧的孩子曾经被贬低、被排斥、被折磨?他们不过是不太会算数,学不懂那令人头疼的拉丁文而已。

那本《伊顿公学拉丁语法》里的基础内容,威廉·多宾一直学不好,成绩总是排在斯威士泰尔博士学校的末位。每当他这个大个子拿着卷角的初级课本,穿着紧绷的灯芯绒裤跟低年级学生一起走,露出一副垂头丧气、目瞪口呆的模样,那些长着粉红脸蛋儿、围着围兜的小孩便总爱欺负他。不管高年级还是低年级的学生都笑话他。他们把他本来就紧的裤子缝得严严实实,剪掉他**的绑带,又碰倒他的水桶和长凳,故意害他撞伤胫骨,而他每次都会中招。他们不时送包裹给他,他打开后才发现那是爸爸卖的香皂和蜡烛。学校里个个小孩都奚落过多宾,但他全忍了下来,一句话不说,痛苦地忍受着。

科夫正好相反。科夫是斯威士泰尔博士学校的孩子王,是贵族公子。他偷偷把葡萄酒带进学校。他跟城里的孩子打架。每到周六,就有专门的小马接他回家。他的房间里有长筒靴,每到假期,他就穿着它们去打猎。他有一块三簧金表,他还像博士校长那样吸鼻烟。他去过剧院,知道那些名角都厉害在哪儿,比起肯布先生,他更喜欢吉恩先生[2]。他可以在一个小时之内背完四十首拉丁诗。他可以写法语诗。他还有什么不知道、不会做的事吗?他们说,就连博士校长本人都对他生畏。

科夫是学校里毋庸置疑的首脑。同学们都在他的统治之下,他凭着强烈的优越感对他们进行欺压。这个人给他擦鞋,那个人为他烤面包,其他人跑腿,在整个夏日的下午帮他捡板球。多宾这个“无花果”是他最瞧不起的人,尽管他经常辱骂他、嘲笑他,但他很少屈尊跟他私自对话。

有一天,两个孩子私下里发生了冲突。无花果当时正在教室里给家人写信,写得磕磕绊绊的,这时科夫走进来,命令他去跑个腿,大概是买馅饼之类。

“我不能去,”多宾说,“我要把信写完。”

“你不能去?”科夫先生抓起那封信说。我真不知道小多宾为了这封错字连篇、满纸涂改的信花费了多少心思和精力,流下过多少泪水。这可怜孩子想写些话给他的母亲,尽管她是个商贩的妻子,住在泰晤士街的后客厅,但是她爱他。“你不能去?”科夫又说,“能告诉我你的原因吗?你就不能明天再写给你的无花果老母吗?”

“你别骂人。”多宾说,激动地从长凳上站起来。

“那么,你到底去不去?”那学校里的雄鸡昂起头问。

“把信放下,”多宾答道,“绅士从不看人家的信。”

“我问你,你到底去不去?”对方说。

“不,我不去。你别打人,不然我揍死你。”多宾咆哮道,跳过去抓起一个铅制的墨水台,露出恶相。科夫先生停住了,本来卷起的衣袖又放了下来,两手插进口袋,冷笑一声走了。但从那之后,他再也没当面惹过这个杂货商贩的儿子。不过我们也得公道地说一句,他在背后提起多宾时,语气依然很鄙夷。

那次交锋过后,在一个明媚的下午,科夫先生无意间又走到了可怜的威廉·多宾附近。当时多宾正倚在操场一棵树下逐字读他最爱的《一千零一夜》,其他学生都在别处玩各种游戏。他很孤独,却挺高兴。要是人们能让孩子们自由地待着,要是老师们能别去威吓他们,要是家长们能不把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强加到孩子头上——其实孩子们的想法和感受,我们是无从领悟的。您想想,我们对彼此了解多少?我们对自己的孩子、父亲、邻居又了解多少?要知道,那些可怜的男孩女孩脑海里的世界比管着他们的乏味又世俗的成年人要美好、神圣得多。我再接着刚才的话,如果家长们和老师们能少管一点孩子,是不会有什么害处的,无非就是他们少学了点拉丁文罢了。

威廉·多宾忘了周围的世界,也许是跟着水手辛巴达跑到了钻石山谷,也许随艾哈迈德王子和美丽的公主去了美妙的山洞[3]——我们也想到那洞穴里转一圈。突然,一个小孩尖厉的哭声传来,他美好的遐想就此中止。他抬起头,看见科夫正在他前方痛打一个小男孩。

那小男孩正是向大家告发多宾家卖杂货的人。但多宾并不太记仇。他不会记小孩子的仇。“你竟敢把瓶子打破?”科夫挥着一根黄色板球柱,对那淘气包说。

男孩奉命跑四分之一英里[4]路去赊账买一品脱朗姆果汁酒。他要翻过操场的围墙(翻越点为墙顶被选定的某处,原来的碎玻璃已清掉,挖了几个小坑),还要逃过校长布置在校外的所有密探监视,再爬墙回到操场。在此过程中,他滑了一跤,瓶子破了,酒洒了,裤子也毁了。现在这孩子出现在主人面前,虽然无辜,却自觉有错,浑身发着抖。

“你竟敢把它打破?”科夫说,“你这个笨手笨脚的小贼。你肯定把朗姆果汁酒给喝了,然后跟我假装打破了瓶子。把手伸出来。”

那板球柱狠狠地打了下去。接着是一声呻吟。多宾抬头看去。美丽的公主和艾哈迈德王子顿时溜进了洞穴深处,水手辛巴达也坐在大鹏鸟背上飞出钻石山谷,钻进云层,日常生活又出现在老实的威廉·多宾面前。一个大男孩正在无缘无故欺负一个小孩。

“把另一只手伸出来。”科夫对他的小同学吼道,小同学疼得脸都扭曲了。多宾颤抖着,用他窄小的旧衣裳把自己裹紧。

“让你长点记性,你个小浑蛋!”科夫先生喊道,板球柱再次落下——别害怕,女士们,公学[5]的每个男孩都经历过这种事。您家孩子多半这么打过人家,或者被打过。板球柱又落下了,多宾站起来。

我说不清他的动机是什么。在公学,虐待孩子就跟鞭刑在俄国一样,是被许可的。以此看来,对虐待表示抗拒反而不合绅士风范。也许多宾那愚笨的心灵本来就厌恶霸道行径,也许他心里一直渴望复仇,想与那位校园恶霸,那位享受着最高荣誉和待遇,处处有手下为他挥旗、敲鼓,向他敬礼的暴君一较高下。不管他的动机是什么,反正,他一跃而起,尖声叫道:“住手,科夫。不许打那小孩,不然我——”

“不然你怎么样?”被他打断的科夫诧异道,“把手伸出来,你这小浑蛋。”

“不然我揍得你不成人样。”多宾对科夫的第一句话回复道。小奥斯本喘着气,流着泪,惊讶地抬起头,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个突然跑出来捍卫他的人。科夫同样吃惊。想想我们故去的国王乔治三世听说北美殖民地叛乱时的神情,想想嚣张的歌利亚看见小大卫站出来要与他决斗的模样[6],你就会了解雷金纳德·科夫先生发现有人要与他交战时是何等感受了。

“放学之后见。”他说,自然要应战。停顿片刻,他看了多宾一眼,仿佛在说:“放学之前写好你的遗嘱,跟你的朋友们交代好你最后的愿望。”

“随你便,”多宾说,“你给我助威,奥斯本。”

“好,如果你愿意的话。”奥斯本答。诸位知道,奥斯本的爸爸拥有私家马车,现在他倒要多宾这样的人来替他说话,总觉得不太光彩。

是的,当交战时刻来临,他一边喊“打啊,无花果!”一边觉得丢脸。在这场著名斗殴事件的前两三回合,没有一个男孩喊出这句话。最开始,功夫精湛的科夫脸上挂着自大的笑,仿佛身处一场舞会,轻松痛快地让对手吃了几个拳头,三次把那见义勇为的可怜孩子放倒在地。多宾每摔倒一次,人群都会响起一阵欢呼,大家都焦急地伸出腿让征服者坐在上面休息。

“这样下去,结束时我也该遭一顿痛打了。”小奥斯本扶起他的伙伴,心想。“你放弃吧,”他对多宾说,“我不过是挨了几棍子,无花果,你知道我已经习惯了。”无花果的手脚颤抖着,鼻子里冒火,他把他的助威者推到一边,站起来迎战第四个回合。

科夫在前三个回合都是先出拳的,而多宾吃亏在完全不懂躲避,又没有还手的机会。这回多宾决定率先发起攻击,这个左撇子男孩抡起左臂,使出浑身力气打了对方两拳。一次打中科夫先生的左眼,一次打中他标致的罗马鼻子。

这回是科夫摔到地上了。众人震惊。“哟,打得好,”小奥斯本像个内行似的,拍拍多宾的后背说,“继续出左拳,好样的,无花果。”

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无花果的左拳发挥了惊人的威力。每一次都是科夫倒地。在第六回合,为无花果加油的人数赶上了为科夫加油的人数。到了第十二回合,从前的大王已被打得昏头昏脑,无论进攻防守都力不从心。相反,无花果像贵格会教徒一样冷静。科夫脸色惨白,眼睛瞪大,由于下唇伤口不断出血,更显得凶狠恐怖,把周围的看客吓得不轻。不过他勇敢的对手正准备第十三次与他交战。

如果我有纳皮尔[7]的文采,或者像《贝尔生活画报》[8]的作者那么会写文章,我一定浓墨重彩地描述那场交战。那就像是拿破仑的羽林军最后的袭击(我是说滑铁卢战役发生之前的袭击),也像是内伊[9]率领纵队端着一万把刺刀,举着二十面雄鹰军旗向圣海耶的山丘进发,还像是常吃牛肉的英国士兵大喊着冲下山去与敌人展开野蛮的肉搏——换句话说,科夫虽然勇气可嘉地站了起来,但脚步踉跄、头晕目眩,杂货商贩的后代无花果照例出左拳打在对手的鼻子上,又一次将他击倒在地。

“这下他该老实了。”无花果说。只见他的对手啪的一声倒在地上,就像杰克·斯波特一杆把台球捅进球袋那么干脆。到了要站起来的时候,雷金纳德·科夫先生没有起来,可能是起不来了,也可能是不想起来了吧。

所有的男孩都为无花果欢呼,仿佛他从一开始时就是他们拥戴的大王。欢呼声惊动了斯威士泰尔博士,他从书房走出来看个究竟。见此情景,当然,他说要狠狠地揍无花果一顿,但科夫这时已经清醒过来,正洗着伤口,他站起身说:“是我的错,校长——不是无花果——不是多宾的错。我刚才在欺负一个小同学,多宾他打我打得对。”这宽宏大量的发言不仅让他的征服者免挨一顿揍,也挽回了他由于战败差点丧失的地位。

小奥斯本在给家人的信中汇报了这件事。

休格凯恩大院,里士满,一八××年三月

亲爱的妈妈:

希望您一切好。请您派人给我送一个蛋糕和五先令来。最近科夫和多宾打了一场架。科夫,您知道,是学校里的大王。他们打了十三个回合,多宾赢了。所以科夫现在是第二大王了。那场架是因我而打的。我当时因为打破了一瓶牛奶,正被科夫揍,但无花果看不下去了。我们管他叫无花果是因为他爸爸是杂货商贩,就是伦敦泰晤士街那家无花果和拉奇杂货店——我想,由于他为我打了这场架,您应该到他爸爸那儿去买点茶和糖才对。科夫每周六都回家,但这个周六回不了,因为他两只眼睛被打青了。他平时有一匹小白马接他回家,还有一个穿制服的、骑栗色母马的马夫陪着。我希望爸爸能让我也有一匹小马。

您的孝顺儿子,乔治·赛德利·奥斯本

附言:替我问候我的小艾米。我正在用硬纸板为她刻一辆马车。请别送籽香蛋糕,我想要梅子蛋糕。

打胜仗后,多宾在同学们心目中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升。“无花果”这个捉弄人的蔑称变成学校里一种表示尊敬和受欢迎的称呼。“毕竟,他父亲是杂货商并不是他的错。”乔治·奥斯本说。他虽然年纪小,但在斯威士泰尔博士学校朋友多,他的观点得到了广泛的认同。此后,谁要是嘲笑多宾的出身,谁反而被排斥。“老无花果”成了一个表达善意和亲切感的名字,老在背后搞鬼的助教也不再取笑他了。

随着周围人态度的转变,多宾的精神也振奋起来。他在学习上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优等生科夫屈尊降贵,亲自教多宾功课,让多宾既害羞又好奇。他教他拉丁诗歌,在课余时间指导他,成功地让他从低年级升上了中年级,甚至在中年级位于前列。大家发现多宾古典文学虽学得较慢,但对数学的领悟快得异乎寻常。令所有人都满意的是,他在仲夏公共考试中取得了代数第三名的好成绩,并得到了一本法语书作为奖励。校长当着全校师生、全体家长和来宾的面将写有“吉列尔莫·多宾”字样的《忒勒马科斯》[10](那部引人入胜的小说)颁发给他时,您真该看看他母亲自豪的神情。所有同学都鼓起了掌,以表示对他的称赞和爱护。他领完奖通红着脸、七跌八撞地返回座位时的窘相,谁能描述得明白?他一路上踩了多少人的脚,谁又数得清?他的父亲老多宾头一回觉得他不简单,当众给了他两个几尼,多宾就用这两几尼请同学们饱餐一顿。假期后,他穿着燕尾服回到了学校。

多宾是个老实孩子,他不觉得自己取得此等地位是由于他当初为人慷慨、充满正气,而是一反常态地认为,他的好运气只得益于小乔治·奥斯本的斡旋能力和仁慈之心,所以他决心将自己的爱献给奥斯本——这样的感情只存在于孩子当中,只有我们读到动人的神话故事时才会碰见,比如粗野的奥尔森对他的征服者,年轻有为的瓦伦丁就如此。[11]多宾拜倒在小奥斯本脚下,他爱他。其实在他们俩并未熟识之前,他就悄悄地喜欢上奥斯本了。现在他是他的仆人,他的小狗,他的星期五[12]。他认为奥斯本身上集结了一切完美的品质,是全世界男孩当中最英俊、最勇敢、最活跃、最聪明,也最大方的一个。他把自己的零钱分给他,给他买过数不清的礼物,比如小刀、铅笔盒、金印章、太妃糖、歌谱和配有大幅骑士和盗贼图画的故事书,不少书里都有“赠乔治·赛德利·奥斯本先生,爱您的朋友威廉·多宾上”的字样——这所有对乔治表达忠心的礼物,乔治都慷慨地收下了,他也自认功劳大,是个人物。

所以,要去沃克斯豪尔的那天,奥斯本中尉到拉塞尔广场后对女士们说:“赛德利太太,但愿您不嫌人多,我邀请了我们部队的多宾来就餐,之后会跟我们一起去沃克斯豪尔。他是个几乎跟乔斯一样害羞的人。”

“害羞!瞎说什么。”胖绅士道,同时自命不凡地朝夏泼小姐看了一眼。

“他确实害羞——而你的优雅是他可望而不可即的,赛德利,”奥斯本笑着补充道,“我来找你的路上在贝德福德遇见了他。我跟他说艾米丽亚小姐回来了,我们都打算好好地出去乐一晚上。我还说,赛德利太太已经原谅他在儿童聚会上打破潘趣酒碗[13]的事了。您还记得他七年前闯的祸吗,夫人?”

“那酒全洒在弗拉明戈太太深红色的丝绸长袍上,”好心肠的赛德利太太说,“好一个笨拙的家伙!他的姐妹也不是什么优雅的人。昨晚在海布里,我看见多宾夫人跟她三个女儿在一起。她们那是什么腰身哪!我的天。”

“高级市政官很有钱吧?”奥斯本顽皮地说,“您说我跟他其中一个女儿会不会挺合适的,夫人?”

“你个蠢孩子!我真想知道,你那脸黄成那样,谁会要你呀?”

“我的脸黄吗?您见到多宾再说这话吧。他得过三次黄热病,两次在拿骚,一次在圣基茨。”

“得了得了,你的脸对我们来说已经够黄了,对吧艾米?”赛德利太太说。艾米丽亚小姐只是红着脸笑笑,望着乔治·奥斯本苍白诱人的面容和他引以为豪的、卷曲发亮的标致黑色络腮胡。艾米丽亚觉得无论在国王陛下的军队还是全世界,这样的脸庞,这样的英雄,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不关心多宾上尉的肤色,”她说,“也不关心他笨不笨拙。我会一直喜欢他。”她之所以这么想,只是因为多宾是乔治的朋友和捍卫者。

“部队里就数他心地最好了,”奥斯本说,“没有比他更优秀的军官,当然,他不是阿多尼斯[14]。”然后他天真地打量起镜中的自己来。正打量着,他发现夏泼小姐盯着自己,不禁稍稍脸红。瑞贝卡心想:“哟,我的美男子!我大概摸清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各位瞧瞧这有心计的姑娘!

那天傍晚,艾米丽亚穿着白色薄纱裙轻快地走进客厅,像百灵鸟似的唱着歌,像玫瑰一般娇嫩,准备去沃克斯豪尔征服众人的心时,一位高大笨拙的绅士出现了。他长着粗大的手脚,脑袋上是一对大耳朵和接近平头的黑短发。他穿着一身丑陋的盘花纽军大衣,戴着一顶那个时代的三角帽,向艾米丽亚走去,鞠了一躬。世间真没有比这更难看的鞠躬姿势了。

不用说,这位就是威廉·多宾,皇家步兵团的一员。由于命运的安排,他的团被调到了西印度群岛。在此期间,其他团的许多英勇战友已在半岛[15]立下战功,而他得了黄热病,于是回家来了。

他进来前敲了敲门,可那声音太小,太羞怯,楼上的女士根本听不见。不然艾米丽亚小姐肯定不会这么大胆地唱着歌走进客厅。可她一唱,那甜美清纯的歌声就飘进了上尉的心窝,在那里筑了巢。她向他伸出手,在他握住她的手之前,他停了一下,心想:“噢,有没有可能——您是不是我记忆中那个穿着粉红裙子的小姑娘?就在不久前——我打破潘趣酒碗那天晚上,《公报》刚发布我的任命后,我好像还见过您。您是不是乔治·奥斯本说过他要娶的那个小姑娘?您真是个妙龄美人啊,乔治那小流氓捞着了!”他这么想着,还没把手伸向艾米丽亚,三角帽就掉到了地上。

他从离开学校到刚才我们有幸见到他之间发生的事,虽然我没有完全叙述出来,但我想,从上文的对话中,聪明的读者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受人鄙视的杂货商贩多宾成了高级市政官多宾——高级市政官多宾还是伦敦轻骑兵团的上校,他正怀着满腔的战斗热情,时刻准备抵御法军的入侵。多宾上校的军队曾接受过国王和约克公爵的检阅,奥斯本先生本人就是其中一名不太重要的下士。上校兼高级市政官多宾还被封过爵。他的儿子也参了军,年轻的奥斯本不久后便进入了同一个团。他们都曾在西印度群岛和加拿大服役。如今部队回到了国内,多宾对乔治·奥斯本依然怀着温情,待他豪爽,就像他们还是同学的时候一样。

过了一阵,这些可敬的人坐到一起就餐。他们谈论战争和荣誉,谈论波尼和威灵顿公爵[16],谈论最近一期《公报》。他们正处于光辉时代,每期《公报》都有捷报,两位英勇的年轻人自然也希望自己的名字登上光荣榜。他们咒骂自己运气不好,偏偏加入了一个没机会立功的团。夏泼小姐听他们聊得起劲,也很兴奋,赛德利小姐却一边听一边发抖,怕得要昏过去。乔斯先生讲了几次猎虎的经历,还讲完了科特勒小姐和军医兰斯的故事。他把餐桌上每一样菜都端给瑞贝卡品尝,自己也大吃大喝了一顿。

女士们准备离席时,他一跃而起,以相当勾人的姿态走去为她们开门——然后回到餐桌前,一杯接着一杯既紧张又迅速地喝红葡萄酒。

“他这是在壮胆呢。”奥斯本悄悄地对多宾说。终于,时间到了,启程去沃克斯豪尔的马车已等在门口。

[1] 英制中的质量单位。1磅=0.4536千克。

[2] 埃德蒙·吉恩与约翰·肯布均为当时有名的英国演员,以演莎士比亚戏剧为主。

[3] 出自《一千零一夜》。

[4] 约等于402米。

[5] 公学,即英国的贵族公共学校,如伊顿公学。

[6] 出自《圣经》,歌利亚是力量无穷的巨人,却被牧童大卫所杀,后者一统以色列,成为大卫王。

[7] 威廉·纳皮尔(1785—1860),英国将军和军事历史学家,《大英百科全书》称他的历史写作“无一英国作家可匹敌”。

[8] 《贝尔生活画报》,以报道拳击和赛马为主的体育类周报。

[9] 米歇尔·内伊(1769—1815),法国总司令和帝国元帅,曾在滑铁卢战役中率军占领要地,位于比利时的农舍圣海耶。

[10] 指法国康布雷大主教、教育家弗朗索瓦·费纳隆于1699年出版的小说《忒勒马科斯历险记》。小说以古希腊神话中奥德修斯之子忒勒马科斯为主角,讲述了他经历的有教育意义的旅行。

[11] 出自英国民间故事,奥尔森和瓦伦丁是孪生兄弟,奥尔森在森林的熊群中长大,瓦伦丁在宫廷长大。后来奥尔森被瓦伦丁所制服,并甘愿成为他的仆人。

[12] 星期五,《鲁滨孙漂流记》中鲁滨孙忠诚的仆人。

[13] 潘趣酒,一种由酒、果汁、糖等调制而成的饮品。

[14] 阿多尼斯,希腊神话中的美男子。

[15] 指1808—1814年的半岛战争,发生在伊比利亚半岛,是一场主要的拿破仑战争。英国陆军由威灵顿公爵统领,在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支持下,对最终打败法军做出了重要贡献。

[16] 威灵顿公爵,指阿瑟·韦尔斯利(1769—1852),英国陆军总指挥,在滑铁卢战役率军击败拿破仑。1828年当选英国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