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下午三四点,人们热得连脑筋都转不动了。至少纽特是不会动脑筋了,别的伙计脑子也同样转不快。他们唯一想得出结论的问题是在井下干活儿热,还是在太阳底下绞辘轳热。在井下干活儿时大家离得太近,出的汗形成一片雾气,在太阳底下干活儿则不会形成雾。纽特在井下干活儿时觉得非常紧张,尤其是和豌豆眼一起时。豌豆眼不管三七二十一,用撬杠瞎戳一气,有一次差点儿把纽特的脚戳个透。从此以后,纽特干活时总叉着腿,好让脚躲远些。
他们干得正带劲,队长骑着那匹母马回来了。他让马沿河跑了三十公里,一身汗将它洗得透彻。他一直朝井边骑过来。
“喂,孩子们,”他说,“出水了吗?”
“出啦,”盘子说,“我身上出了一两升水。”
“谢天谢地,你身体很好。”考尔说,“这大热天人要不出汗非死不可。”
“我想你不会卖这匹马吧?”盘子说,“我挺喜欢它那样子。”
“你可不是头一个喜欢它的。”考尔说,“我要留着它。伙计们,别干了,休息一会儿。今天夜里咱们要去趟墨西哥。”
他们都坐到马厩的过道里,那儿有一点儿阴凉。刚坐下,狄兹就开始补裤子。他在马鞍袋里放了一个烟盒,里边有一根大针和一些粗线——只要有机会,他就取出来缝缝补补。他满头羊毛卷似的头发已经开始变灰了。
“我要是你,就把那条裤子扔了。”盘子说,“你要是愿意穿裤子,最好换一条新的。”
“不,先生。”狄兹和蔼地说,“这条裤子还能穿。”
纽特有点儿激动。队长让大家休息时没有把他排除。这也许意味着,他终于得到了去墨西哥的机会。另一种可能是,他一直在井下干活儿,队长把他忘了。
“我真喜欢那匹马。”盘子边说边瞅着队长卸马鞍。
“我看不出它好在哪儿,”豌豆眼说,“就在昨天,它差点儿把队长咬死呢。咬下来一大块肉,跟我的脚一样大的一块。”
大家看了看豌豆眼的脚,它大得像把大铁锹。
“我才不信呢,”盘子说,“它整个头也没有你的脚大。”
“我看那一大块肉要是从你身上掉下来,你就觉得有那么大了。”豌豆眼不紧不慢地说。
盘子歇息好了,从口袋里取出一把餐刀,问大家谁愿意玩拔桩子游戏。纽特也有一把小刀,立即同意和他玩。玩法是把刀子用不同的办法抛出去,使它插到地上。盘子赢了,纽特得用牙齿把一个埋在地下的桩子拔出来。盘子把桩子揳得太深,纽特把桩子拔出后,弄了一鼻子泥。
豌豆眼可乐坏了:“哎呀,纽特,要是咱们的撬杠折了,你就用鼻子挖井算了。”
他们正坐在那儿懒洋洋地试着各种扔刀法时,听见马蹄声由远而近,接着看见两个人骑着马从东边一路小跑,朝他们驰来。
“他们是谁?”豌豆眼说,“这会儿可不是来客人的时候。”
“嗯,如果不是老胡安·考第那斯,便是两个抢银行的。”盘子说,他指的是河南边的一个墨西哥盗牛贼,因进犯得克萨斯屡屡得逞,被视为一位了不起的英雄。
“不对,不是考第那斯,”豌豆眼眯起眼睛瞧那两个骑马人,“他总骑一匹灰马。”
盘子简直不相信谁会傻到这种地步,居然以为胡安·考第那斯只带一个人就敢闯到孤鸽镇来。
那两个人停了马,读围栏上那块牌子的内容。这块牌子是帽子溪牧牛公司刚开业时,奥古斯塔斯竖在那儿的。考尔只想在牌子上简单地写上“帽子溪车马店”字样,可是奥古斯塔斯无论如何都不同意只写这么几个字。他灵机一动,想把他们的身份都写上去。考尔当初想的是钉上一块板子,让人们知道这里有个车马店就行了,奥古斯塔斯却认为那太简陋了。他费尽周折,终于找到一块不知谁家被风吹落的门板——说不准恰好是掀掉他们房顶的那场大风吹落的。他把门板钉在拦挡牲口的围栏角上,面朝大道,凡是进城的过路人,都会首先看到它。究竟往牌子上写些什么,他和考尔争吵了许久,最后考尔感到厌烦,便甩手不管了。
这正中奥古斯塔斯下怀,他自诩是孤鸽镇唯一有文化素养、会写招牌的人。每逢天气不错,他就坐在门板的阴凉里反复思忖怎样修改上面的内容。两三年的工夫,他在原来的基础上补充了许多东西,直到门板写不下为止。
开始他只是对公司的名字进行补充——“帽子溪牧牛公司暨车马出租贸易中心”,结果引起了争论。考尔表示,包括他本人在内,没人懂得“贸易中心”是什么意思。而且,尽管奥古斯塔斯拐弯抹角地向他做了许多解释,他还是不得要领。
奥古斯塔斯毕竟有自己的主意,还是把“贸易中心”写到了招牌上。他主要是为了让过路人知道,孤鸽镇至少还有一个人会拼写这么重要的词。
接下来,他把自己和考尔的名字写在招牌上,他的名字在考尔上面,因为他比考尔大两岁,在他看来,年纪大就应该被尊重。考尔根本不在乎——他的骄傲表现在其他方面。但是他很快就讨厌这块招牌了,很快就希望招牌上干脆没有他的名字。
豌豆眼想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简直想坏了。于是有一年,奥古斯塔斯就把他的名字写上去了,作为送给他的圣诞礼物。豌豆眼不识字,可是他会看,招牌上一有了他的名字,他马上就对任何一个可能感兴趣的人指出来。他曾指给盘子看,其实盘子对他的名字并不很感兴趣。三十年来,人们只叫他豌豆眼,没叫过他别的名字,可真不幸。连把他纳入保安队的队长考尔也不记得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姓帕克。
奥古斯塔斯不想使他难堪,就把他的名字写成“骑马牧者P.E.帕克”。他曾希望把他写成铁匠——豌豆眼的确是个好铁匠,而作为骑马放牧者,他技术平平。
纽特明白,他太年轻了,没有资格把名字写在牌子上,也从未向任何人提过要求。要是有人能替他提出来,他当然求之不得,但没有人替他说话。要知道,狄兹足足等了两年才把名字列到招牌上,因此纽特就知趣地耐心等待着。
狄兹是个黑人,奥古斯塔斯自然没有想过把他的名字写上。豌豆眼的名字出现后,引起了轩然大波。自那以后,狄兹变得极度郁郁不乐,前后判若两人,使考尔困惑不解。狄兹跟他在马背上一同战斗多年,经历了无数个冬寒夏暑,出生入死。他们在那赤地千里的荒漠上不止一次地被迫杀马吃肉,而就在那些岁月里,狄兹一直毫无怨言。现在因为这么块牌子,他却长期耿耿于怀,直至一次奥古斯塔斯发现他忧心忡忡地望着那块招牌,才弄清了缘由。奥古斯塔斯把他的发现告诉了考尔,考尔更加怒不可遏:“那块倒霉招牌把牧场给毁了!”说完,他也到一边生闷气去了。他早就知道奥古斯塔斯虚荣心强,但万万没有料到狄兹和豌豆眼也有这毛病。
奥古斯塔斯当然乐意将狄兹的名字写上去,但是像写豌豆眼的名字时一样,有个填写职务的问题。只写“狄兹”吧,说明不了什么。狄兹虽然也不识字,但迟早会知道的。比起别人的名字,他的要短得多,至少比招牌上的其他名字短一大截,那他就要追究为什么了。
“我说,狄兹,你只有一个名字,”奥古斯塔斯说,“大多数人都有两个名字。你是不是也有两个名字,只是忘了其中的一个?”
狄兹坐在那儿冥思苦想了整整两天,也记不起有过两个名字。在考尔的记忆里,他也只有一个名字。此刻连奥古斯塔斯也感觉设那块牌子真有点儿得不偿失,因为它无法使每个人都满意。唯一的出路是为狄兹再想出个名字来,而就在他们为取什么名字而争论不休时,狄兹的记忆力突然起了作用。
“乔希。”一天晚饭后,他突然说道。众人一听,都吃了一惊。“可不,我叫乔希。会写吗,古斯先生?”
“乔希是乔舒亚的简称,”奥古斯塔斯说,“两个我都会写。乔舒亚字长些。”
“写长的,”狄兹说,“像我这样的大忙人,短名字配不上我。”
即便这样,这个名字也说明不了什么,就像去问狄兹怎么突然想起乔希这个名字一样,没什么意义。奥古斯塔斯便在招牌上写下“狄兹,乔舒亚”,因为他已经先把“狄兹”写上了。值得庆幸的是,狄兹的虚荣心还没有达到非要个什么头衔的地步。奥古斯塔斯脑海里曾闪过给他安个“先知”头衔的想法——《圣经》中的乔舒亚是位先知。但他把想法告诉考尔,考尔大发雷霆。
“你简直是要让咱们成为这个地方的笑柄。”考尔说,“有人来找狄兹预言未来怎么办?”
可狄兹本人感觉这是件逗乐的差事。“怎么?我干得了,队长。”他说,“我会预言天热、干旱,每次要他们一角钱。”
一旦将牌子上的人名写好,剩下的事情便易如反掌了。两大业务内容:租赁和出售。马和马车可供出租——一辆没有弹簧的弹簧四轮马车(夏威尔·万茨的老婆被这辆车砸死后,考尔从夏威尔手里买了它)。至于出售什么,奥古斯塔斯列上了牛和马。经过一番斟酌,他又加上了“山羊及驴概不买卖”,这是因为他对山羊缺乏耐心,考尔对驴则更甚。接着,再经过一番斟酌,又加上了“我们不出租猪”。这句话又惹来考尔和他的一番争吵。
“嘿,人家看见了准以为咱们全疯了。”他说,“哪个正常人都不会来租猪。人家租猪干什么?”
“嘿,猪的用处可大啦!”奥古斯塔斯说,“谁家有个地窖的话,猪能清除地窖里的蛇。猪还能把泥坑弄干。往泥坑里扔几头猪,不大会儿工夫泥坑就没了。”
天气燥热,考尔大汗淋漓。“要是能找到和泥坑一样凉快的地方,我自己还要去把它弄干呢。”他说。
“说正经的,考尔,招牌只不过是个玩笑。”奥古斯塔斯说,“我是想叫人们停下来考虑一下,今后几天他想从生活里得到些什么。”
“我可不想要租猪的人当我的顾客。”考尔说。
结尾部分关于猪的注意事项使奥古斯塔斯心满意足——至少有一段时间是这样。过了一两年,他又感觉如在末尾加上一句拉丁文箴言,那将给招牌增添庄严的气氛。他有一本他父亲的旧拉丁语教科书,由于长年放在鞍袋里,已经破散了。书后有几页箴言。奥古斯塔斯花了几个小时,乐滋滋地试图找一条最好看的写在招牌上。麻烦的是,这些箴言没有译文,也许是因为等学生学到末了几页时,他们就该会拉丁文了。奥古斯塔斯呢,只是粗浅地学过一点儿,没有机会提高。有一次,他在草原上遇到了暴风雪,竟从语法部分撕下了几页用来生火。他没被冻僵,而付出的代价是把大部分语法和词汇部分烧了个精光,残余部分又无助于他理解书末的箴言。然而,在他看来,反正拉丁文主要是为了好看,于是便专心地挑选一句模样好看些的。他终于找到了这么一句——UVA UVAM VIVENDO VARIA FIT(一棵葡萄藤会让另一棵葡萄藤也跟着成熟)。这一句看上去挺漂亮,管它什么意思呢。一天,他趁周围没有人时,出去把这句话漆在招牌末尾,就在“我们不出租猪”下面。这样一来,他才感觉他的这件手工艺品臻于完美。整个招牌上写的是:
帽子溪牧牛公司暨车马出租贸易中心奥古斯塔斯·麦克克里 队长 }老板伍德罗·考尔 队长
骑马牧者 P.E.帕克
狄兹,乔舒亚
出租:马、马车
出售:牛、马
山羊及驴概不买卖
我们不出租猪
UVA UVAM VIVENDO VARIA FIT
对那句箴言,奥古斯塔斯守口如瓶,过了整整两个月才有人注意到它,这足以证明孤鸽镇公民的观察力有多弱。他苦思冥想,才记起这句拉丁文箴言,并写到牌子上,却没有人欣赏,使奥古斯塔斯恼恨不已。凡是骑马进镇的人都能看见这块招牌,但事实上,和已经进入镇里的人一样,那些路过招牌的人也没注意到它——也许上孤鸽镇是件又热又累的差事吧。就算有那么几位见到了它,也无心停步研究这块学问深奥的招牌。
更令他恼火的是,连他自己公司的成员也没注意到这句箴言,连纽特也没有,奥古斯塔斯真盼望他能机灵些。当然啦,公司里有两个人是全文盲——如果把博利瓦也算在内就是三个——他们根本分不清拉丁文与英文。他们随随便便地把招牌当成周围景观的一部分,奥古斯塔斯对他们的熟视无睹感到十分沮丧。
一天,考尔终于发现了那句箴言,因为那天他的马刚巧在招牌对面的路上掉了一块马蹄铁。他下马去捡它时,一眼发现有关猪的事项后有行古怪的文字。他明白这是拉丁文,但不清楚这行拉丁文在招牌上有何意义。这时,奥古斯塔斯正待在前廊,一则免得碍别人的事,二则可以向酒罐“讨教”。
“你又他妈的干什么了?”考尔问道,“猪的那一条你认为还不够糟吗?最后那部分说的是什么?”
“说了点儿拉丁语。”奥古斯塔斯说,一点儿也不为他这位伙伴不礼貌的语气所动。
“什么,拉丁语?”考尔说,“我还以为你懂希腊语呢。”
“我的确认过几个字。”他已经醉醺醺的了,正在总结他在世界上干过的所有失败的事,因而情绪低落。在那些艰苦卓绝的年代,他认识的那几个希腊字母早已一次丢一个地丢光了。
“它说的什么,那句拉丁文?”考尔问。
“是句箴言,”奥古斯塔斯说,“说的就是那句话。”他决心尽量掩饰连他自己也不懂那句话的事实,反正这与他人不相干。他在招牌上写了,让别人去念吧。
考尔立即看出了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连你自己也不懂。”他说,“它要是有点儿用处,那就是请人家来抢咱们。”
奥古斯塔斯哈哈大笑。“依我看,就该请第一个来的懂拉丁文的土匪抢咱们。”他说,“我宁愿用几匹马换个打死读书人的机会。”
从此以后,只要大家没有什么可争吵的,便就那句箴言,或者那块招牌是否恰当展开争论。在那些不得不住得离那块牌子最近的人当中,狄兹最喜欢它,因为当招牌的那块门板为他提供了一小片休息和落落汗的阴凉。
除了狄兹,再没有人利用它。不同寻常的是,现在居然有两个骑马人在如此酷热的下午不但不抓紧到孤鸽镇去润润嗓子,反而在此却步,看这块招牌。
“他们准是教授。”盘子说,“他们肯定爱读书。”
这两个人最后骑马绕到了马厩前。其中一个脸红红的,身材敦实,年纪与队长相仿;另一个则像只瘦小的狗,脸上坑坑洼洼的,一把大手枪套在腿上。红脸人准是老板,他那匹黑马无疑会使许多人羡慕。小个子骑的那匹褐色马的脊背实际上已经凹陷。
“伙计们,我叫威尔巴杰。”年长者说,“这块招牌可真他妈好笑。”
“噢,是古斯先生写的。”纽特极其友好地说。一个对招牌感兴趣的人终于降临,古斯先生该满足了。
“话又说回来,我要是想租猪,那我准疯了。”威尔巴杰说,“想租猪的人是不会在这儿停留的。”
“他要是想在这儿露露脸,自己就会停下来。”纽特等了一会儿,说道。别人没开口,可他想,对威尔巴杰的话应当给予回答。
“我说,这是个牧牛场呢,还是一伙从马戏团跑出来的人?”威尔巴杰问道。
“噢,我们卖牛。”豌豆眼说,“你想买几头?”
“我要四十匹马,你们的招牌上说卖马。”威尔巴杰说。
“两天前,一帮混账墨西哥人抢走了我们所有的马。我在努埃塞斯河那边有一群牛,可不打算徒步赶它们去堪萨斯。有个伙计告诉我你们卖马,是真的吗?”
“是的。”豌豆眼说,“另外,我们还能赶走墨西哥人。”
“我没工夫说墨西哥人。”威尔巴杰说,“如果各位先生能赶来四十匹马——哪怕是劣马——我也付钱,买了就走。”
纽特感到很狼狈。他明知根本不可能有四十匹马,但不想将事实和盘托出。再说,他是这儿年纪最小的成员,不肩负发言人的责任。
“你还是找队长去吧,”他出了个主意,“队长负责一切买卖。”
“啊,”威尔巴杰边说边用手臂抹去眼眉上的汗水,“要是我见着的是队长,我一开始就跟他谈了,用不着和你们这些马戏团小丑废话。他住这儿吗?”
豌豆眼指了指五十米外树丛中的那幢房子。
“我想他在家。”他说。
“你们几个真该出份报纸。”威尔巴杰说,“消息真多。”
他那个满脸坑洼的伙计准是觉得这句话滑稽得很,出人意料地咯咯笑了起来,声音和一只母鸡对什么着迷时的叫声一模一样。
“去妓院走哪条路?”咯咯地笑完了,他问道。
“鸡仔,你可真露脸。”威尔巴杰说完便拨马朝那幢房子骑去。
“哪条路通妓院?”鸡仔又问。
他看着盘子,而盘子无意将罗丽娜的处所泄露给这么个丑牛仔,连他骑的马都是凹脊梁的。
“在萨维纳斯(3)。”盘子有板有眼地说。
“哪儿?”鸡仔又问了一声,他没提防有这一手。
“萨维纳斯。”盘子重复了一遍,“蹚过河,朝东南骑上一天,你会找到的。”
纽特想,盘子真聪明,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但鸡仔显然不欣赏他的聪明。他皱起眉头,那张小脸都拉长了,脸上的坑清晰可辨地布满两颊。
“我没问你要墨西哥地图。”他说,“我听说这个镇上就有个黄头发姑娘。”
盘子慢慢地站了起来:“她吗?是我姐姐。”
这当然是弥天大谎,但了却了这桩事。鸡仔并不相信这是真的,无奈威尔巴杰已骑马走远,剩下了他。他体会到自己不仅只身一人,而且不受欢迎。要知道,暗示一个牛仔的姐姐是妓女,至少会引起无休止的拳斗,盘子波吉特又健壮如牛。
“这么说,那些傻瓜告诉我的是错的。”说完,鸡仔掉转方向,朝那幢房子骑去。
豌豆眼是个反应迟钝的人,没有理解刚才那局势微妙之所在。
“你从哪儿弄了个姐姐,盘子?”他问道。豌豆眼的生活方式是队长生活方式的翻版——他一年去不了两次干豆酒吧;他习惯于在前廊那里润嗓子,这可以保证他喝醉后几步便可到**去;他一见女人就不自在,见到她们后一举一动都有可能出差错,这太危险了。一般说来,他若在附近碰到女性,就采取最简单易行的办法——两眼看地。即便这样,有一天上午在赶一群墨西哥牛经过孤鸽镇时,他偶然抬头看见一个黄头发姑娘在一扇开着的窗户后看着他们。她双臂**,使他惊愕得马缰都脱了手。他没有忘记那姑娘,若是偶尔骑马走过那里,便会偷偷看上一两眼。想到她可能就是盘子的姐姐,他惊诧异常。
“豌豆眼,你是什么时候生的?”盘子边问边冲纽特咧嘴乐。
这个问题简直把豌豆眼推进了云里雾中。他一直在想那位他见过的姑娘,现在问他的生日等于让他从一条思路换到另一条思路上去,还是一条更难的思路。
“我看你最好去问队长,盘子。”他不紧不慢地说,“我从来就记不清。”
“嘿,既然今天下午放假,那我就去走一走。”说完,盘子步履轻松地朝镇上走去。
纽特满脑子都是当天晚上要和其他人一起去墨西哥的事。
“你们往南走,都去哪儿?”他问豌豆眼。豌豆眼这时仍在苦苦思索他的生日呢。
“啊,我们就是到处转转,碰到牲口群为止。”豌豆眼说。
“队长知道上哪儿找。”
“我想马上就去。”纽特说。
狄兹用一只黑色的大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想早点儿挨枪子儿呀,老天爷。”他说。然后过去看那口还没打好的井。
狄兹的话不多,但眼睛好使。纽特总认为狄兹是所有人中唯一了解他的希望与需要的人。博利瓦对他挺和气,古斯先生通常也挺和善,但他的和善总显得那么心不在焉。他有大量的事情要讨论和争辩,大多数情况下只在他没有别的事情可以思考时,才有时间来关心纽特。
狄兹注意到了他的失望情绪,并尽力使他振作起来。有些工作对纽特来说太重了,他就帮一手;只要纽特的工作值得称赞,他就称赞他。这对纽特虽有些好处,但无法弥补纽特的感情损失——他总觉得队长有意跟他过不去。除了他自己,狄兹是唯一了解此事的人,但他从来没有勇气就这一问题直接去问狄兹——他知道狄兹不会说。狄兹很少说话,他更愿意用两眼和双手表达自己的意思。
纽特正憧憬当天晚上去墨西哥,此时盘子波吉特心中想着罗丽娜,乐颠颠地朝干豆酒吧走去。整整一天,在辘轳旁或井下卖力气时,他想的都是她。黑夜并没有像他盼望的那样过去——罗丽娜尚未给他任何可以视为鼓励的暗示,但盘子认为这只是因为她需要一段时间来习惯他对她的爱。如果他在她周围待上一两周,也许她会习惯,甚至会喜欢他这样做。
一个老墨西哥鞍匠正在杂货店后面把鹿皮割成绳子。盘子心想,如果他到河里洗洗白天的汗渍,会更体面些。但他又想,去河里很费时间,便放弃了这一打算。他径直走到干豆酒吧后门,停下来把衬衣下摆塞好,掸了掸裤子上的尘土。
就在塞衬衣后摆时,他猛然大吃一惊。他是在房子后面七米处停下来的,房子只是一个两层的木架结构。下午炎热、安静,没有一丝风。远处的一声响屁都能听到,但盘子听到的不是放屁声。他听到咯吱咯吱的声响时,没有在意,接着又听到一两声,他像是悟出了什么,几乎晕了过去。他不由自主地挪动着靠近房子,要弄明白使他丧魂落魄的到底是什么声音。
在他头顶上的房角处,就是罗丽娜的房间,咯咯吱吱的声音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那声音就像两个人在一张玉米皮垫子和弹性不好的弹簧**发出的声音一样。罗丽娜有这么一张床,就在昨天晚上,他还听见床这么响过,声音很大,使得盘子在快感到来之前,担心别人会听见。
现在他正听着这声音,呆站着,衬衣的下摆也只塞了一半,而别人已经和罗丽娜睡上了。对她身体的回忆夹杂着这种声音,使他胸部隐隐作痛,一时间竟动弹不得。他站在那间他一直渴望进去的屋子下面的热浪中,都快瘫了。她是这声音的一部分——他了解她在这可怕的乐曲中充当了哪几根弦。他怒火中烧,有一阵子竟把火气集中到夏威尔·万茨身上,觉得他至少应当看得出来,罗丽娜需要有张棉花褥垫,而不是这么一张连睡在上面都难受的粗糙玉米皮垫子。
但是,顷刻间,盘子的怒气绕过夏威尔·万茨,冲着房里那个男人烧了起来。这个男人在罗丽娜身上,用她的身体来制造这咯咯吱吱的声响。他断定就是那个骑凹背马、满脸坑洼的贱种。他佯装向牧场的那幢房子骑去,而后抄小道从小溪的干河床过来,直接到了酒吧附近。这么干,他很快就会后悔的。
盘子系好裤子,怒气冲冲地绕到酒吧北面——一直要绕到那边才能不再听见那声音。他执意等那个贱种出来时将其打死。盘子不是个枪手,但干什么都不是生来就会的。他掏出手枪检查了一下子弹,心中暗暗吃惊:“生活牵着你走得多快啊!早晨醒来时还一心想当个牛仔呢,眼下却将成为杀人犯,这会使我前途难料。”这个人可能有些有权势的朋友,他们会来抓他,但他一心只想这么办,别无他路可走。
他把枪装进枪套,走过房角,打算站到那匹凹背灰马旁边。一旦那个牛仔露面,他便可亮相。
但是一绕过房角,又使他大吃一惊。酒吧前的拴马处没有那匹凹背马——事实上,酒吧前根本就没有马。远处,潘弗利商店前,两个魁梧的小伙子正往一辆马车上装成捆的铁蒺藜。其他地方则空无一人。
盘子大大为难起来。他已决定杀人,现在却无可杀的牺牲品。他试图使自己相信,他并没有听见刚才他听到的声音。也许罗丽娜只是想在玉米皮垫子上来回折腾折腾而已。但这一想法站不住脚,连无忧无虑的姑娘都不会挑这么热的下午在那垫子上折腾,何况罗丽娜并不是个无忧无虑的姑娘。这一切肯定是个男人引起的,问题是他是谁?
盘子往干豆酒吧里望了望,只见里面空得像星期六晚上的教堂。看不见夏威尔,也没有大嘴唇的影子。更糟糕的是,那声音还在继续,他到了前门还能听见。对盘子来说,这太过分了。他从门廊里匆匆走到大街上,但马上发现他无处可去——除非牵马直奔马塔戈达,考尔队长愿意怎么着都行。
盘子不打算马上就走——至少在查出谁是情敌之前先不离开这里。于是,他就在街上走来走去。可又觉得这样做太蠢,便一口气跑到了河边。除去一小摊黄泥水和一只正在浅滩上吃青蛙的土狼,那里什么也没有。
盘子在河边坐了一小时。待他返回干豆酒吧,一切已恢复成老样子。夏威尔·万茨手拿湿抹布站在门口,大嘴唇坐在柜台里用一把长剃须刀刮拇指上的大膙子(4)。盘子根本没把他俩放在眼里。
他关注的是罗丽娜。她的脸红彤彤的,正和杰克·斯普恩——就是那个咖啡色眼睛、带着一把柄镶珍珠的手枪的人——坐在一张桌子旁边。杰克把帽子推到后脑勺,正和她聊天——至少是在用眼睛说话,好像和她是老相识似的。桌上只有一杯威士忌。盘子在门边看见罗丽娜呷了一口后亲切地把酒杯递给杰克,他接过杯子,喝了一大口。
这情景使盘子十分尴尬,直刺他的心窝,和他第一次听见床的咯吱声一样。他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爹妈使用同一只杯子喝酒,他们还是结了婚的人呢。然而,昨天他都没办法使罗丽娜看他一眼,尽管他是干活儿的好手,而不是流浪汉。
就在穿过弹簧门的瞬间,盘子对女人的看法突然改变了,如同被闪电所击,他的旧观念迅即被击得粉碎。一切都不像他想象的那样,也许永远也不再会是那样。他往门外退去,这样他就可以离开,重新安排他的生活。但是,他犹豫的时间太长了。杰克和罗丽娜从对望中抬起头来,看见盘子站在门口。罗丽娜的表情没有变化,杰克却十分友好地看了看他,并且举起了一只手。
“嘿,孩子,”他说,“过来。真希望你能招一伙人来。要说什么是我最受不了的,那就是死气沉沉的酒吧。”
大嘴唇顶着那破帽子,一副自鸣得意的样子。他扭过头来,冲着盘子扇动了一会儿大嘴唇,然后将切下的膙子屑从柜台上吹掉。
“盘子可不是一伙人。”他说。
盘子走了进去,他再一次希望自己从来不曾听说过孤鸽镇这个地方。
杰克·斯普恩对夏威尔招了招手:“达维,把你的‘毒药’拿来。”他不肯称呼夏威尔的名字,只叫他达维。
“这么热的天,挖那口倒霉井的人就该喝不花钱的酒。酒钱我付了。”杰克说。
他指指椅子,盘子坐了下来,觉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他很想知道罗丽娜是怎么想的,于是趁杰克回头的工夫扫了她一眼。她的双眸格外明亮,但她看的并不是他,而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并不十分把她放在心上的杰克。她有点儿心不在焉,用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了三四下,好像在想心事,接着又用杰克的杯子呷了两口酒。
她的上嘴唇渗着小小的汗珠,有一颗恰好在那块浅疤旁边,但她似乎并不为这酷热的天气或别的什么而感到烦恼。
盘子的目光简直无法从她身上移开,她实在太美了。当他移开目光,发现杰克·斯普恩正瞧着他。但是杰克的眼神很亲切,他好像对有人做伴感到高兴。
“我要是干挖井的活儿,真不知能不能活上一小时。”他说,“你们这些伙计应该和考尔对着干,让他自己去挖。”
这时,夏威尔拿来一瓶酒和一只玻璃杯。杰克拿起酒瓶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这酒比阿肯色的强多了。”他说。
“阿肯色。”夏威尔轻蔑地哼出这几个字,好像它们是自己从他嘴里蹦出来似的。
此时此刻,盘子对眼前发生的一切感到难以置信。他宁可待在任何一个地方,也不愿意与罗丽娜和另一个男人待在同一张桌子旁边,可他偏偏正待在这儿。他待在这儿,罗丽娜一点儿也不在乎。可话又说回来,他就是离她两千公里远,她也毫不在意。夏威尔用胳膊肘支撑着身体,任凭抹布的水滴湿裤腿。杰克·斯普恩喝着酒,样子十分和蔼。因杰克的帽子推在脑后,前额上部露出了一小条阳光晒不着的白头皮。
有那么一会儿,盘子全然忘却了生活的含义,甚至忘了自己是个牛仔——这一直是他思想中最强烈的意识。他仅仅是一个手中拿着酒杯的男人,他的生活突然陷进了泥淖。昨天他还是干活儿的好手,可这又能顶什么用呢?
尽管天气炎热,阳光明亮,盘子却觉得阴森森、凉飕飕的。他对于叫作生活的东西这么不理解,连该往哪儿瞧都不知道了,更想不出该说些什么。他喝了一杯又一杯,虽说生活仍是那么阴沉,但他内心开始暖和起来。第二瓶喝了一半时,他已不再因罗丽娜和杰克·斯普恩而烦恼了。他坐到钢琴旁,由大嘴唇伴奏,唱起了《我海上的美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