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唐朝病人
唐朝是个多病的朝代。
安期生消失于秦朝,却在唐朝出现,起因就是一位不惜渡海求药的唐朝病人。卢照邻由于无法忍受病痛的折磨,投身颍水;陈子昂的多病则影响了他的性情,以至一生孤愤。至于白居易牙疼,刘禹锡眼疾,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小毛病了。
李白本来是最健康的人,但他丝毫不珍惜这副皮囊:他是抑郁症患者,深受“嗑药”的毒害,同时还有严重的酒精依赖症。关于唐朝人的死因,《唐人年寿研究》用统计学的方法得出过一个有趣的结论:唐人主要死因有五——人为死亡、脑血管病、传染病、疮伤和服长生药。
最杰出的诗人王昌龄死于人为杀害,最杰出的诗人孟浩然死于疮伤,虽然不幸,毕竟祸福难测,我们除了忍耐和接受别无他法。最让人费解的是,为了长寿而服用“长寿药”这件事,竟然是排行前五的致命行为,这样的死法未免太亏。如果不曾服用丹药和过量饮酒,李白的身体素质也许会好上许多,但那样的李白恐怕就不是今天我们知道的李白了。
李白的好朋友杜甫,同样也是唐朝著名的病人。
杜甫小时候就很病弱,老年时,他显示出半身不遂、糖尿病及帕金森症状,眼睛也花了。这些病事出有因:第一个原因,杜甫一生四海漂泊,经历过霜雪;第二个原因,喝酒太多;第三个原因,我觉得李白带他寻找仙人的那几年,他一定也客随主便地服了“长寿药”。
李、杜并称,唐朝就开始了。后世读者总觉得李白很**,杜甫很稳重,其实是误会,两人属于半斤八两。杜甫说自己年轻时“裘马颇轻狂”,经历过安史之乱那样的大动**之后,他越发随心所欲。五十多岁的年纪,仍然一晚上赶好几个场子。遇到谈得来的朋友,还会喝个通宵。
这样的生活习惯,绝不是长寿之道。
勉强可以称上幸运的是,掐头去尾,杜甫生命的中间段,身体还是十分健康的。“忆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
壮如牛犊,捷若猿猴。靠着这副健壮的体魄,杜甫兴高采烈地闯入大唐的烟火人间,只是他没料到,自己会被残酷的命运按在地上反复揉搓。五十多年间,万千奔波劳苦,多少次断粮病卧,他硬是挺了过来。
锦绣大唐,万古风流,杜甫都领略过。秋野射猎,带给他无限快乐。即便夜宿娼家这种事情,我以小人之心度之,觉得他也未必会错过。毕竟那个时候,金粉六朝的余韵尚在。当然,这事儿没实锤。毕竟,像“此日遨游邀美女,此时歌舞入娼家”这种诗,杜甫的确没写过。
无论如何,杜甫也有过青春年少的日子,也有过纵马狂歌的生涯,这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即便是高歌欢笑中的杜甫,我也总怀疑他不曾真的痛快:杜甫的人生没李白那么轻松,他是负重前行。
杜甫不像李白那样有钱,随便就能散尽几十万。杜甫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为吃饭担忧,酒肉宴席虽然不少,但那大多是蹭饭,他吃的时候很开心,事后想起来非常不痛快。除此之外,他一辈子都在路上,对家庭的照顾没有李白那么强。
李白纵横不羁,但他是个恋家的人,飘**在外,不忘记托人照顾家庭,等孩子稍大,他也会以一个慈爱父亲的口吻给孩子写信。杜甫自然也疼爱自己的孩子,但出于种种原因,他的孩子饿死了一个。
杜甫是那种罕见的既有天赋,又有志向,而且特别勤奋自律的人。“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这样的天才,又出生在一个世代读书做官的家庭,肉眼可见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
杜甫参加了国家考试,出人意料地没曾考上。和李白一样,他写过很多干谒高官的诗,不惜摧眉折腰事权贵,也不曾得到特别好的机会。杜甫给皇帝献过歌功颂德的诗赋,颇引起过皇帝的注意,可惜伴君如伴虎,皇帝的心情说变就变。
杜甫觉得自己绝对可以做名臣,眼前的君王也绝对是尧舜,但故事的结局,并不让人满意。
三十多岁那年,不知道谁介绍的,杜甫第一次见到李白,携手同游,晚上盖一个被子,一见如故,仿佛热恋。后来,李白会思念杜甫,“思君若汶水,浩**寄南征”,这种句子略显空洞,让人觉得那思念的浓度其实很一般。
这种意味其实也好懂:李白想到杜甫,想念的应该是杜甫的酒量和酒品,但唐朝酒量好的人有的是,杜甫有时就显得没那么特别了。毕竟像“饮中八仙”这种类似微信喝酒群的东西,几乎每个群都有李白。
杜甫思念李白的诗却不乏名句:“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这话有点批评李白狂浪不羁的意思,也有点自嘲奔走漂泊的意思,批评和自嘲里都带着心疼。
杜甫思念李白,想的是李白的人,不是他的诗。
闻一多先生说,不是李白的诗不好,是他人格的光芒掩盖了诗。换句话说,我们这些被李白的诗歌震撼到的人,假若真的见到李白本人,也会情不自禁地忘掉那些诗。
之前提到过,李白、杜甫一起玩的时候,一起的还有高适。高适能写出非常震撼人心的边塞诗,单看“相看白刃血纷纷”这样的诗句,我们很容易就能理解,李白和杜甫为什么喜欢他。
很多年之后,这三个男人分道扬镳,前尘往事成云烟。
安史之乱让整个大唐十室九空,两京陷落,老皇帝和他的儿子却陷入内斗。李白选择了南方那位,高适选择了北方那位,杜甫夹在西南和北方之间,处境尴尬。
现在看来,只有高适站对了位置,荣华富贵随之而来,杜甫心里有些不平,李白则直接成了高适的敌人。北方的王子登基,南方的王子被定为反叛,李白成了造反的罪人。
“世人皆欲杀”,李白随时可能被处死,但高适并没有向李白伸出过援手。两军对垒,各为其主,又加上北方的那位王子又是心眼超小的危险人物,在此情况下,高适的冷漠并非不可理解。
高适有“汉兵不顾身”之句,显然很看重那种轻生死的气魄,但他不顾身的前提,是疆场上面对“胡骑”,而不是为了某一位热爱喝酒的不羁友人。
李白其实不应该过于记恨高适,毕竟他自己是曾无数次吹嘘要为国家平定四方的人,但在安史之乱发生之后,面对上阵杀敌的大好机遇,他并没有真的“十步杀一人”。相反,他选择了跑路。六十多岁,死亡近在咫尺的时候,李白想过参军,可惜年迈体衰半途而废。
这一点,李白比不上杜甫,杜甫一度身陷贼营,冒死逃脱之后,奔跑的方向是国家部队。
李白有最狂野的梦想,却总是走到中途,渐忘来处;杜甫有最强悍的意志,诚朴方正,一生势大力沉,可惜少了几分灵动机巧;高适有最清晰的目标,既知来处,更知去向,到手的机会绝对不放,难免落下“不义”之讥。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吗?不羁、刚毅或老道,都有其代价。
有一句俗腻的话叫:人非圣贤,何必苛责?岂知人世间最大的悲剧,莫过于“何必苛责”。前尘往事我们都明白,情非得已我们也理解,但还是会忍不住感到可惜。黄昏枯坐,你会不会可惜许多年前频频举起的酒杯?会不会可惜那些年轻时酒酣耳热吹过的牛皮?
我会。不甘之味,非苦为何?
盛世怎么办,乱世怎么办,穷则怎么办,达又怎么办,古人设想过很多方案。
盛世里何不对酒当歌?乱世里何不建功立业?穷就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实在不行,儒释道也是归宿,炼丹、念经、读书,似乎有无数选择。看起来非常简单,人生完全可以随遇而安。
可是,李白、杜甫、高适三个人经历了一切,但过得似乎都不怎么痛快。
杜甫相信过道教的法术,如果他和李白一样有钱,我相信他也会大量服用朱砂水银。面对人生的复杂局面,他也寻求过佛教的帮助,龙门石窟的钟声,曾让他心生悸动。读书、作诗、旅行、求官、忠君爱国、翻墙越狱、千里走单骑,杜甫不曾偷懒,该做的和不该做的,他一切都做了。
五十多岁年纪,杜甫飘**的一生日暮途穷。这时,杜甫突然看到公孙大娘的弟子舞剑,一下想到了四岁那年,跟父亲一起观看公孙大娘亲自舞剑的情景。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
杜甫
序:大历二年十月十九日,夔府别驾元持(一作特)宅,见临颍李十二娘舞剑器,壮其蔚跂,问其所师,答曰:“余公孙大娘弟子也。”开元三(一作五)载,余尚童稚。记于郾城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浏漓顿挫,独出冠时,自高头宜春梨园二伎坊内人洎外供奉,晓是舞者。圣文神武皇帝初,公孙一人而已,玉貌锦(一作绣)衣,况余白首,今兹弟子,亦匪盛颜。既辨其由来,知波澜莫二,抚事慷慨。聊为《剑器行》。往者吴人张旭,善草书帖,数常于邺县见公孙大娘舞西河剑器,自此草书长进,豪**感激,即公孙可知矣。
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㸌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
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绛唇珠袖两寂莫,晚有弟子传芬芳。
临颍美人在白帝,妙舞此曲神扬扬。
与余问答既有以,感时抚事增惋伤。
先帝侍女八千人,公孙剑器初第一。
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
梨园子弟散如烟,女乐馀姿映寒日。
金粟堆南木已拱,瞿唐石城草萧瑟。
玳筵急管曲复终,乐极哀来月东出。
老夫不知其所往,足茧荒山转愁疾。
五十多年光阴匆促,如同反掌。昔日四岁的孩童已经白头,且不问公孙大娘仙踪何处,眼前她的徒弟看上去也已经上了年纪。
公孙大娘舞剑的故事,是唐诗最常用的典故。不过大部分人用的时候不过是用传说当典故,杜甫笔下的公孙大娘则不同——
盛唐的绝代风华,杜甫曾亲眼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