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古代语境中文论的重要地位

如果仔细回顾和探索古代文论在其产生的历史语境中所具有的社会意义,我们不难发现它们不仅对文学领域,甚至对整个社会价值和风尚都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这与今天文论话语在引导社会观念上的边缘化地位是截然不同的。

例如,徐复观在《中国文学精神》开门第一篇谈“传统文学思想中诗的个性与社会性问题”时对《毛诗》“大序”进行的细致分析就给了我们极大的启发。“大序”在开篇第一句论及诗的起源时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在解释《诗经》中风、雅、颂不同的内容和功能时说“是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这看起来只是简单的对作为文学作品的《诗经》发表评论,实际却为之后整个中国传统文学的写作设定了标准,甚至通过为文学立法进一步影响了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根据徐复观的分析,“作诗者虽系诗人之一人,但此诗人之心乃是一国之心,即是说,诗人的个性即是诗人的社会性。诗人的个性何以能即是诗人的社会性?因为诗人是‘览一国之意以为己心’,‘总天下之心、四方风俗以为己意’。即是诗人先经历了一个把‘一国之意’‘天下之心’,内在化而形成自己的心,形成自己的个性的历程,于是诗人的心、诗人的个性,不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心,不是纯主观的个性,而是经过提炼升华后的社会的心”。[6]这样,“大序”虽是说诗,却对作者自身在写诗之外的个人素质和社会关怀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所以,一个伟大的诗人,他的精神总是笼罩着整个的天下、国家,把天下、国家的悲欢忧乐凝注于诗人的心,以形成诗人的悲欢忧乐,再挟带着自己的血肉把它表达出来,于是使读者随诗人之所悲而悲,随诗人之所乐而乐,作者的感情和读者的感情,通过作品而融合在一起,这从表面看,是诗人感动了读者,但实际则是诗人把无数读者所蕴蓄而无法自宣的悲欢哀乐还之于读者。”[7]这样,通过对《诗经》的阐释,“大序”不仅对后世的诗歌写作的内容进行了引导,同样对诗人整体的精神取向进行了设定:伟大的诗人同时也必须是有着高尚的道德情操、对社会状况有着深切的关怀、能够与芸芸百姓休戚与共的人。“而诗人之所以能成为诗人,诗之所以能成为诗,乃至文艺之所以能成为文艺,必定不是看一二权贵的颜色,而‘必是言当举世之心,动合一国之意’,其根底乃在保持自己的人性,培养自己的人格,于是个性充实一分,社会性即增加一分。在中国传统的文学思想中,总认为做人的境界与作品的境界分不开,大家应当从这种地方去了解其真实的含义。”[8]不仅对伟大的诗人而言,对每一个进行文学写作,甚至是每一个面向公众发言的人来说,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从“大序”的阐释和设定开始,作者做人的境界和作品的境界就是密不可分的。

这样的观念因为文学传播的普遍性而扩散到整个社会对人物成就的评判:做人的境界、社会名声与任何的专业成就都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朱熹的诗歌虽然文学性不强却备受推崇,[9]秦桧的诗歌因为对人物本身压倒性的负面评价而几乎未被保存下来,这些类似的状况在整个传统文化,乃至现代中国社会中都随处可见,以道德修养为基础的人物名望与专业成就被主观地联系起来。与之相反,在西方社会中,巴尔扎克虽然私生活混乱,毫不避讳地追求权力、金钱和上流社会的奢腐生活,却决不影响他成为“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获得雨果慷慨激昂的评价:“在最伟大的人物中间,巴尔扎克是名列前茅者;在最优秀的人物中间,巴尔扎克是佼佼者。”很难想象这样的情况发生在古代中国,甚至当代中国。

“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10],“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11]这不仅仅是孔子对诗歌应有功能的设定,同时也是孔子对当时诗歌实际发挥的社会功能的总结。在孔子的诗歌观念中,诗不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不是为了恢复对生活的感觉,而是为了感觉到事物,不是将文学当作一个独立的、自足的语言客体,而更多的是与亚里士多德的《诗学》、贺拉斯的《诗艺》和布瓦诺的《诗的艺术》有着共通之处:写诗更多的是以教益为目标,在孔子那里则集中表现为诗歌修身的功能。这样,诗歌便承担了相当重要的社会职能,首要作用在于有效地统一社会价值观念,同时在精神和行为方式上引导人们达成共识,由内而外地建立稳固的社会秩序。在此基础之上,诗歌更是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政治功能,甚至是基本的社会交往和认知功能:“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12]“不学诗,无以言。”[13]“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14]这更进一步说明了在中国古代语境中,文学绝不仅仅是花前月下的消遣,也不是如康德所说的作为审美能力与科学认知能力、道德实践能力并列的人类三大基本精神机能之一,而是凌驾于一切审美、认知与实践之上的最基本的认知与交往方式。这样一来,处在经典文学与接受者之间,为文学提供阐释以供传播,为文学总结与制定规则的古代文论便具有了通过为文学立法进而为整个社会文人士大夫之间根本的交往方式和共同的价值取向设立风向标的崇高地位,自然而然地成了整个社会话语权力的主导。

由此,古代文论对于整体社会价值的重要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上古西周经由几个世纪的淘洗传承下来的青铜器上的铭文则更不必多言,其文字华丽典雅,意义深美宏约,运用审美的形式将当时社会最重要的礼仪规范记录下来,使其得以万世传颂。而东周之后的知识阶层以这些为基础所进行的阐释和立法,深刻影响了后世整体的文化传承、意义书写和文学创作的传统。[15]一直到中古时期,文学观念、审美取向与社会价值风尚也是密不可分的。魏晋时期清谈之风勃兴,它从汉末的清议衍变而来,以品评人物为主要内容,对当时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而与汉代清议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清谈更多的是一种审美表达,臧否的是人物外在表现的文化修养和审美趣味,并且与此同时,人们从事清谈活动本身也是为了获得广泛的审美体验。由此,文学性的表达成了整个社会文人交往的重要中介,文学品评的标准和概念也不可避免地在整个社会的话语评价体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悬置孰先孰后的问题暂且不谈,彼时盛行的文学观念,如“气韵生动”“吟咏性灵”“诗缘情而绮靡”以及对“滋味”与“风骨”的重视等,至少对当时主流的讲求自然、简约,同时又能深奥而机智巧妙、富于文采的清谈标准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魏晋的审美精神与社会风尚达到了高度重叠。李春青教授在其专著《魏晋清玄》中曾精辟地指出:“对于文采的追求是每位清谈家的基本功之一。谈者自会从表现个人才识的过程中获得畅然一泄的快感,听者亦可从道理的通畅、文采的华美中得到美的享受。因此,做一次成功的清谈发言,无异于创制一篇诗文佳作;听一次出色的清谈亦不减于欣赏一篇优秀作品。清谈这种风行一时的精神活动将探讨抽象的玄远奥义与审美体验巧妙地熔为一炉,难怪士族文人无不趋之若鹜了。”[16]到了刘勰,一部体大精深的《文心雕龙》更是将文学“写天地之辉光,晓生民之耳目”的本体意义凸显出来,作者也成功通过为文学立法而使自己千古留名:“文之为德也大矣,与天地并生者何哉?”“道心惟微,神理设教。光采玄圣,炳耀仁孝。龙图献体,龟书呈貌;天文斯观,民胥以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