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压抑:女神的失落与自然的压抑

大母神崇拜阶段,人类社会尚处于自身发展的婴儿期,原始先民的意识还在蒙昧状态之下,他们还弄不明白**与生育孩子之间的关系,只是看见肥沃的土地能成长出茂密的植物,强健的女人能生出众多的孩子,而这些都又是维系人类生命的基础,于是,他们把土地和女人当作自然生命的源头与最高的神灵顶礼膜拜,于是出现了女娲、“蝴蝶妈妈”、萨巴天、“干木”女神等一系列大母神的神话意象。当我们追溯到世界文化的源头时,发现当时所崇拜的神,不仅是中国,几乎所有国家和地区也都是母神的天下,如巴比伦的伊西塔,古希腊的盖娅,古埃及的伊西丝,等等。这还是因为,当时人类社会处于旧石器时代的母系社会,女性从事采集,男性主要从事狩猎,由于狩猎的风险大且收益不确定,因此人类所需的生活用品和食物基本依靠女性提供,男性的生活也要依靠女性。所以,女性地位高贵而受到尊重,大神的性别也就呈现为女性。

随着金属工具的出现和原始农业、原始畜牧业的发展,从事农业、畜牧业、制陶业的男性的贡献逐渐超过女性,氏族中的统治地位也逐渐被男性替代,世系由母系转为父系。但是,这种女权向男权的权力转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应当是男女平权的存在。与此同时,随着生产实践的发展和对家养动物的长期观察,先民们发现大地之所以长出植物,是因为把种子放到了土地里,雌性动物之所以能生育后代,是因为雄性动物把“种子”种到了雌性动物的身体里。由此推出,女人能够生孩子,并不是由于她们天生固有的神秘力量,而是男女结合的一种自然产物,这样,女始祖神话逐渐向阴阳同体神话、双性崇拜神话转化。

在这种背景之下,原始先民纷纷为创世女神寻找配偶,以此证明人类生命由来的合法性。汉代砖画中,女娲已经成为了伏羲的妻子,或是兄妹婚中的妹妹,他们腰身以上为人形,腰身以下为蛇身,两尾相缠,女执圆规,男拿曲尺;或一人捧日,一人捧月,组成一幅男女、阴阳、日月、科技共生的生态图画。在这里,女娲已由独立的大神向对偶神转化,伏羲成为了造人神话的重要角色,最终女娲独立造人神话被两性生殖神话所取代。这种生殖崇拜催生出中国的阴阳观念。《周易》中不连续的线段象征阴,连续的线段象征阳。古人看到有天地、昼夜、日月、寒暑、男女的相对关系,遂认为天地万物是阴阳交互的结果,八卦中有乾坤二卦,将阴阳与男女联系了起来,《易经·系辞》中更是写道:“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认为阴阳结合而生万物,男女结合而生后代,在性质上是完全一致的。《老子》亦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也说明阴阳二气相交产生万物之理。

满族著名的神话《天宫大战》中最大的是天神、地神与星神,彼此并没有从属关系,由她们衍生出300多个女神。其中,有一个叫教钦女神的叛逆者,她集所有动物的智慧和力量于一身,不甘心当地神的看守者,反叛后,被地神用两块石头打出了一支角,且多了一个男性**,变成了一角九头八臂的两性合体神,并可自行生育。此神为夺女神大权,继续反抗,逐渐变为男性恶魔神耶鲁里,男神与女神之间的斗争因此继续不断。细读这则神话,我们可以依稀感觉到人类从女神崇拜到阴阳同体,由阴阳同体再到男女争斗的演变历程。

我国各地出土的文物中,对这一时期的阴阳同体和双性崇拜也多有印证。内蒙古昭乌达盟宁城出土的一件两侧曲刃青铜短剑,在剑柄上铸有**立像,一面为男,双手抚腹,一面为女,双手上抬交叉于胸前,两性器突出,这是典型的双性同体的构型。湖南出土的青铜手勺柄部由蛙和蛇的形象组合而成,蛇象征**,而蛙,在女娲神话的解读中,我们便知是**的象征,两者合二为一象征着阴阳同体与双性崇拜。广西恭城发掘的春秋晚期墓和在广州发掘的西汉赵昧墓中,均出土有蛇蛙互斗的器物,这说明在母权制向父权制过渡时期,女性是不甘退出历史的尊贵地位的,两者之间经过了长期的、势均力敌的斗争。

在阴阳同体神话思维的影响下,中国很多民族至今仍然流行着阴阳双性崇拜的民俗。云南宁菠县叭儿桥区的南山上有一石笋,一面似男,一面似女,当地人称“公母石”。当地村民为求生育常来叩拜那尊“公母石”,天旱求雨时也来祭祀这尊“公母石”,据说这尊双性同体的“公母石”是当地村民的保护神,不仅主宰生育,还能保佑当地风调雨顺,谷物丰产。[1]四川省木里县卡瓦村前有一石洞,洞内有一天然圆锥状钟乳石,柱高八十厘米,根脚外移至直径九十厘米,顶端一凹坑,不断有水滴入,纳西族称此石柱为“汝鲁”,意为“男儿石”,称此泉水为“木基”,意为“女儿水”。青年男女结婚时,都要到此举行求子仪式。求育妇女由达巴率领向石祖跪叩念经,求育妇女将细竹管插入凹坑水里吮吸几口,而且当夜夫妻必须同床[2]。有如丽江观音峡有一处洞穴名曰“求子洞”,象征着母性的**,洞内有一形似**的小石柱名曰“**石”,又叫“生命之根”,当地百姓或外地游客经常在此叩拜求子。

阴阳同体反映的男女两性对人类生命延续的共同影响,这一观念作用到自然万物上便是种子的播种与土地的孕育的交互关系。大母神崇拜的阶段,原始先民认为女性可以独自孕育生命,正如土地可以单独养育万物,这一切是自然而然的,并不需要人为的干涉,因此,在此境遇之下,女性与自然都是自由的,女人蓬勃的性能力、强大的生殖能力,自然繁茂的生长、季节性的更迭,都是率真、伟大、高贵之大事,应该获得先民们的膜拜,甚至奉为至高之神。但在长期实践和观察过程中,人们逐渐意识到男人在生育中的作用和种子在万物生长中的作用,于是从女神崇拜转向阴阳双性崇拜,并开始学会通过人为的调节来改变女性的生育与万物的生长。随着原始农业的兴起,男性可以通过播种种子选择性地引导植物生长的种类,尽管这种选择性的引导只是阴性的、对自然的改变不会产生太多的负面影响,但毕竟迈出了人类对自然施加影响的第一步,自然的自由也随着女性的被贬低而逐渐被压抑。当人类社会过渡到男耕女织模式,女神们高贵的身份纷纷坠落,人与自然逐渐走向不和谐。

与此同时,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男性自觉在人类的生殖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所以**崇拜也成为了生殖崇拜的一种。当男耕女织模式和私有制出现的时候,**崇拜显然超过和取代了**崇拜,男性**开始被当作家庭创造者父亲的权威和力量的象征,以至最终被当作造物主本人的象征。男神、女神共同创造世界的时代一旦过去,阴阳同体神话也就随之消失,代之而起的是男神的一统天下,男神成为人们崇拜、敬仰、顶礼的中心。而女性,作为男性的私有财产和家庭的附庸,其生育功能降低到“孵育器”的地位,大量女神的地位下降,甚至一些在历史长河中逐渐黯淡、消失。

与女神的失落相伴相随的是男神数量的明显增多。如《山海经》中称帝的神有女娲、炎帝、黄帝、颛顼、帝俊、帝尧、帝禹等,男神在席位上占有明显的优势。其中,黄帝、伏羲,都是中国神话中神通最为广大的神明,他们有父母,有妻子,有世家和血缘谱系,并创造了人类的种种文明。很显然,这是先民在父权制意识下,将大多数女神的丰功伟绩都统统归于男神,从而让男神们灵光闪闪,出尽风头,其中最为典型的便是盘古创世神话的出现。

关于盘古化生万物的神话,先秦的一切典籍著述都无法找到,甚至在《山海经》、《穆天子传》、《帝王世纪》等这种专门搜集古今上下非常可怪之事的神话书中也不见踪迹。春秋时期的屈原在《天问》中问:“邃古之初,谁传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他所问的是宇宙天地究竟是怎样起源的。很显然,当时还没有盘古开天辟地、化生万物的神话,如果有,屈原一定会提到,就如女娲神话,屈原就问道:“女娲有体,孰制匠之”,其实上古的神话屈原几乎都问到了,不提盘古之名,是因为当时根本没有盘古。关于盘古神话,最早的文献记录是三国时吴人徐整所著《三五历记》,可见是汉代之后人们的补记。正如顾颉刚指出的,在中国上古史以及神话谱系化的形成过程中,存在“层累地造成”,“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的中心人物愈放大”,因此,越是后出现的人神,他们的辈分越高、资格越老。[3]盘古的开天辟地和化生万物神话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后人为了凸显男性伟大功绩,杜撰出一个化生万物的男神,并将大母神创世的内容全部归于其下。既然,创世之功都归于男神,那么其他的相关发明创造也会是男神们的功绩,如黄帝制衣冠、造舟车、发明指南车、定算数,制音律、创医学,炎帝制耒耜、种五谷、立市廛、辟市场、治麻布、作琴乐、制陶器,等等。男神们是无所不能的创造者,而女神们似乎除开替男神生育孩子传宗接代也不再有,也不需要有其他功用了。

至此,女娲以及各民族的女娲们,作为创世女神的意义在迈入父权社会后发生了严重的倾斜,其以生育神为中心的神格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夸大,用以满足男权社会对血缘继承的要求及对女性社会角色的规定,而化生万物、祈福苍生的神格因违背了男权社会对女性从属地位的要求而陨落。女神从拥有独立神格的大神而沦为男神的附庸,如果想得到身份光耀,就一定要依附于男神,甚至生硬地与某位男神扯上关系,仿佛非得这样才能抬高身价。昔日花团锦簇、姹紫嫣红的女神世界就这样凋零了,女神们有的被改造成了男神,有的被淹没不提,有的则改造成为了男神的配偶、姐妹、女儿等,还有的虽然神名犹在,但和她们辉煌时期相比已是相去甚远了。正如柯灵斯所说:“随着向父权制的过渡,妇女在宗教中的主导作用被男子排挤掉了,女性的精灵变为男性的精灵。”[4]

西王母是上古神话中的大神。据《山海经·西次三经》记载:“又西三百五十里,曰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西王母其状如人,豹尾虎齿而善啸,蓬发戴胜,是司天之厉及五残。”这里的西王母是一位蓬头散发、满嘴虎牙、拖着一条豹尾、动辄发出阵阵长啸,掌握刑杀和灾病的女神。从神话的形成与发展的轨迹来分析,西王母的形象应当是从上古巫术仪式中的女祭司形象发展而来。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时期,祭司等职位由部落中的女性长者或部落首领担任,负责主持祭祀、沟通天地鬼神,是部族权威最高的人。而上古时期的祭祀中,杀死祭物(包括活人)是一项重要的内容,而杀死祭物的工作则由女祭司担任,这也是西王母充满狞猛之气和被视为掌握刑杀的重要原因。尽管西王母面目狰狞,但并不影响其社会地位的崇高,《山海经·海内北经》有关于西王母使用“梯几”的记载,而“几”是古代对有才德的老者表示尊重的专门设施之物,由此可见其高贵的身份与地位。随着父权社会的兴起,西王母莫名其妙的多了来历不明的一个丈夫——东王公,这个本来具有独立神格的大女神成为了男神之妻与附庸。托名晋代葛洪的《枕中书》中,东王公为天皇、扶桑大帝,其地位已跃居西王母之上。最为有趣的是,随着西王母神格的下降,其容貌也发生了重大改变,由穴居善啸、似人非人、似兽非兽的怪神,变成了一个雍容平和、容貌绝世、光仪淑穆的妇人。在这里,西王母容貌与性格是按照男性的审美观彻底地改写了,因为,在女性成为男性私有财产的男权社会里,温顺与美丽是男人对女人的最大要求。

作为大母神的西王母的命运尚且如此,其他女神的命运更是可见一斑,甚至“女神”之称谓也转向为“神女”。“女神”,“女”是对“神”的修饰,强调的是“神”;而“神女”,“神”则是对“女”的修饰,强调的是“女”,“神”与“女”两者的地位完全不能比肩。如娥皇、女英是尧之女,舜之妻;女节是少昊之母、女狄氏是禹之母、女登是神农氏之母、华骨是伏羲之母、姜姬是后翟之母等,她们都是古籍记载的神女,虽然贵为男神的女儿,妻子,母亲,但她们并无独立的神格,亦无传世的功绩,而是依附其父、其夫、其子的伟大功绩的点缀与修饰而被人们记忆。

汉族神话如此,其他民族亦如此。如元摩梭人从母系社会开始进入封建领主社会时,为突出男性在政治、经济和家庭中的主要地位,竭力鼓吹男神的威风和男神的力量。永宁土司及贵族每年春节都要敲锣打鼓,鸣放枪炮隆重祭祀阿沙大男山。同时,当地每一个男山、男神又都有一个女山、女神作配偶,有意思的是这些女山、女神消失了历史上的种种神格,沦为单纯服侍男山、男神和专为其丈夫生育子女的女神。例如,永宁巴措古村有一高一低两座山岗,高的山岗名“阿汝瓦”男山,低的山岗名“郁青瓦”女山,当地摩梭人认为郁青瓦女神是阿汝瓦男神的妻子,阿如瓦男神按住了郁青瓦,女神一抬头,永宁坝就会发生旱、涝、雹、虫灾、人畜患病、谷物歉收。[5]

在男神对女神的贬低,男性对女性的贬低的同时,自然的地位也不断下降,原来所拥有的蓬勃的生机、灿烂的自由受到前所未有的抑制。正如男性懂得可以通过性行为控制女性生育一样,他们也学会了播种庄稼改变植物的种类,饲养家畜影响动物的种类,总之,自然万物是可以通过人的喜好不断改变的,而不再是以前自由的、纯天然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农业、畜牧业的成熟,父权制的强化,这种对自然自由的干涉无论在行为模式上,还是在心理模式上都不断固化,自然与折断天使翅膀的女神都掩面无泪。也可以这样说,男性在剥夺了妇女的生产资料和生产权利后,还篡夺了早期神话中对女性与自然的崇拜地位,经过了“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进的革命”后,女性与自然共同遭到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传统哲学是在神话主客体一体化和生命一体化原则的意象思维模式的庇护之下形成的,强调天人合一、心物合一,很大程度上消融了父权对万物自由的抑制,填平了人与自然的鸿沟,所以,中国进入父权社会之后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并持续了数千年。此外,中国传统哲学还十分注重阴阳、男女和谐与合德的作用,强调“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阴阳、男女的交互且动静相宜即是生生不已的生命之火薪传过程,是天地之大德。故此思维之下,中国父权社会虽大力压制女性的地位与生存空间,又在一定的领域保持了女性的主要地位与作用,以适用阴阳和合文化的需要。

总之,虽然中国文化传统在父权制条件下,一定程度上保存了女性与自然的独特的、阴性的作用,但是与大母神时期相比,自然与女性地位已经明显下降,成为了男性社会的附庸。久远而充满诗意色彩的大母神也随着时间的流逝,有的销声匿迹,有的改头换面,女性与男性之间,自然与男性之间的鸿沟一步一步地加大,成为不可逾越的深壑。

[1] 杨学政:《衍生的秘律——生殖崇拜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第57页。

[2] 杨学政:《衍生的秘律——生殖崇拜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第57页。

[3] 顾颉刚:《我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古史辨》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第60页。

[4] 柯文斯:《原始文化史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第181页。

[5] 杨学政:《衍生的秘律——生殖崇拜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2,第2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