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别具特色的传记体系

列传是《续后汉书》的重要组成,在全书90卷中居79卷,大致分为人物列传、人物类传、四夷列传三部分,与一般纪传体史书无大差异。然而,《续后汉书》记载的毕竟是三国鼎立时期的历史,因而,它必然具有与统一王朝正史不同的特点,这首先体现为人物传记的三国分立。

一、三国分立的人物列传

从汉灵帝中平元年(184)黄巾起义,到曹丕黄初元年(220)废汉建魏三国分立,东汉末年的社会动**持续约四十年。这一时期的将相大臣与地方割据势力,或终于东汉,或归依蜀汉,或附从于魏,或追随于吴。这些人物最初都是东汉的臣属。陈寿《三国志》各按其归属,分别收入魏、蜀、吴三书,其中终于东汉一朝的历史人物,亦收入《魏书》之中。郝经《续后汉书》以蜀汉继东汉而为正统,所以列传的顺序自然是以汉、魏、吴的顺序来安排。其中汉传的内容最为复杂,包括蜀汉政权的《后妃太子诸王列传》1卷,属于东汉的《宗室诸刘列传》1卷,汉臣列传19卷。而汉臣列传实际也包含两部分历史人物:一部分是东汉人物,即从卷6《皇甫嵩传》到卷14《徐庶传》;另一部分是蜀汉群臣,即从卷15《诸葛亮传》到卷24《郤正传》。[1]

《宗室诸刘列传》是郝经改作时专门设置的一个列传,用来收录东汉末年的刘姓宗室,包括刘宠、刘焉、刘虞、刘繇、刘表及其子弟、臣属。这些人物的情况较为复杂,陈寿《三国志》对他们的处理也不尽相同。刘宠东汉末嗣封陈王,黄巾起义时自保陈国,后被袁术所杀。陈寿《三国志》不载其事,范晔《后汉书》将其置于《孝明八王列传》。郝经以刘宠在献帝时曾屯兵阳夏,自称辅汉大将军,故特为之立传,并置于《宗室诸刘列传》之首。刘焉、刘虞、刘繇、刘表诸人,东汉末皆以宗室出任地方州牧,拥兵自重,割据一方。刘焉、刘璋父子相继出任益州刺史,陈寿《三国志》为之立《刘二牧传》,置于《蜀书》之首,刘备《先主传》之前。郝经认为刘焉曾与马腾通谋袭长安,实为汉室之贼,岂得与兴复汉室的刘备同列?既然以刘备为《昭烈皇帝纪》,故入刘焉父子于《宗室诸刘列传》。刘虞东汉末为幽州刺史,曾平定乌丸叛乱,并拒绝袁绍等人立自己为帝的建议,最后被公孙瓒所杀。陈书未为刘虞立传,事迹附载于《魏书·公孙瓒传》之中。郝经认为刘虞事迹与魏无涉,不当置于《魏书》,故特为刘虞立传,收入《宗室诸刘列传》之中。刘繇东汉末拜扬州刺史,被袁术、孙策所攻,走保豫章而病卒。陈志将《刘繇传》收入《吴书》,视为吴国之僭伪。刘表东汉末为荆州刺史,拥兵自保,带甲十余万。刘备投奔,刘表厚待之而不能用,病卒后其子刘琮投降曹操。陈寿将《刘表传》收入《魏书》,并与董卓、袁绍和袁术合传,视之为曹魏的僭伪。郝经认为陈寿对刘繇、刘表的处置皆不合理,故将二人传一并收入《宗室诸刘列传》,而归于东汉。当然,宗室之中也有不宜入《宗室诸刘列传》者。如刘煜、刘放二人,虽身为东汉宗室,却辅佐曹操父子而为其臣,入魏后,刘煜封东亭侯,刘放封方城侯。陈寿《三国志》,二人传入《魏书》。[2]郝经《续后汉书》,也将《刘煜传》《刘放传》分别收入卷33和卷47的魏臣列传中。应该说,郝经对上述人物的处理,是符合历史实际的。[3]

魏传包括诸帝列传4卷、《魏家人诸子列传》1卷、《诸夏侯诸曹列传》1卷、魏臣列传18卷。吴传包括先祖和诸帝列传3卷,《吴家人诸子列传》1卷、《吴诸孙列传》1卷、吴臣列传11卷。在魏传和吴传中,郝经采用了一系列与汉传不同的书法,来强调两国的僭伪地位。例如,在诸帝列传中,对曹操等曹魏六帝和孙权等东吴四帝,皆削去其称号而直称姓名。[4]而且,“凡魏,吴二主卒立与凡特称,皆书姓名,汉之僭伪,不成其为君也”。[5]又如《家人诸子列传》,也是郝经改作时专为魏、吴二国的后妃和皇子等设置的。如前所述,在列传的卷首,有《后妃太子诸王列传》1卷,收录蜀汉二帝的后妃、太子及诸子封王者,作为帝纪的羽翼来强调蜀汉的正统地位。但是对于魏、吴二国,郝经认为:“帝统在汉,故魏、吴不得称为后妃。取欧阳修《五代史》例,与其诸子总为《家人传》。”[6]再如,对于汉朝的丞相、大将军、大司马等高级官员,郝书一律以官冠名而不称姓,以表示尊重。而对于魏、吴官员,则并书姓名,以示等级上的差别。[7]至于汉朝的诸王、三公、丞相、大将军、大司马去世,郝经皆书薨,魏、吴君臣则皆书卒而无差别。[8]凡此种种,都是郝经为突出蜀汉的正统地位,强调魏、吴为僭伪政权,而确立的书法义例。

比较可知,郝经《续后汉书》的人物列传,较多地借鉴了欧阳修《新五代史》的体裁。五代十国也是一个分裂割据的历史时期,与三国时期有不同亦有相似。不同在于,五代是中原地区五个互相接续的封建王朝,而三国是三个同时并存的割据政权。相似在于,五代时期亦存在多个割据政权并立的局面。薛居正《旧五代史》效法陈寿,国别为史,全书分为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一朝一书,各成体系,分别记载相互接替的五个皇朝。类传和志则独立成书,置于全史最后。[9]欧阳修《新五代史》打破朝代界限,把五朝的本纪和列传综合在一起,依时间先后进行编排。先排列各朝本纪,再接续各朝列传。在列传中,首先设置梁、唐、晋、汉、周五朝的《家人传》,以记载各代皇帝的后妃和诸子。其后的将相大臣列传,也根据朝代分成《梁臣传》《唐臣传》《晋臣传》《汉臣传》和《周臣传》。再接续《死节传》《死事传》等类传。[10]郝经《续后汉书》的人物列传,是首先分为汉传、魏传、吴传三个部分,分别记载三国情况。在各国传中,除汉传设《后妃太子诸王列传》外,魏、吴两国皆设《家人诸子传》,以显示两国与蜀汉正统的区别。《后妃传》或《家人诸子传》之后,再安排各国的群臣列传。正是通过借鉴和改造,郝经形成了《续后汉书》的体裁结构,来为自己的改作宗旨服务。

二、类传的继承与创新

人物类传的传记形式,亦创始于司马迁。《史记》设置《刺客》《循吏》《儒林》《酷吏》《游侠》《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十个类传,按类型分别记述历史人物。[11]班固《汉书》继承其中《儒林》《循吏》《酷吏》《货殖》《游侠》《佞幸》六个类传,又新设置了《外戚列传》,来记述西汉一朝的外戚情况。[12]其后历朝正史,无不根据当时的历史情况继承或增设类目,以分类记载人物,成为中国传记史学的一个优秀传统。在诸史之中,新增类传最多的当属范晔《后汉书》,共有《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七类新传,[13]反映东汉一朝外戚、宦官轮流专权及党锢之祸等历史现实。这些类传,也大部被后代史书所承续。

陈寿《三国志》人物类传仅有《方技传》一种,传记形式相对单一。这大约是由于陈寿分三书记载三国历史,不便于设置人物类传所致。郝经融三国史事于一书之中,因此《续后汉书》设置了《儒学》《文艺》《行人》《义士》《高士》《死国》《死虐》《技术》《狂士》《叛臣》《篡臣》《取汉》《平吴》和《列女》十四个类传,只是在各类传中,再分别按汉、魏、吴的顺序记载历史人物,保持了史学的优秀传统。其中,《儒学》《文艺》《义士》《高士》《技术》《列女》六传,都是纪传史书的传统类传,如《儒学》源起《史记》,《文艺》《高士》《技术》《列女》见于《后汉书》,《义士》出自《晋书·忠义传》,郝经只是承前史类目来记载三国人物。

《续后汉书》的《死国》《死虐》两传,是继承欧阳修《新五代史》而加以创新。其实,这一类传可推源于前史的《忠义》《诚节》《节义》等传。欧阳修认为,五代时期士人少节无耻,“以苟生不去为当然”,“欲全其节而不二者,固鲜矣”。“故吾于死事之臣,有所取焉”。因此,《新五代史》专门设置两个类传,以“全节之士”王彦章等三人入《死节传》,而以“其初无卓然之节,而终以死人之事者”张源德等十五人入《死事传》,表彰在朝代禅替之际尽忠于本朝的死者。[14]郝经《续后汉书》继承欧阳修设置二传的思想,其《死国列传序》云:“人之所重,莫重于死。死得其所而与生同,偷生不死而与死同,死非其所与不死同……故莫重于死,莫难于处死也。”死有多种,有死其身者,有死其节者,有死其官者,至于“卫君匡国,折败以死,死其国者也”。所以,《续后汉书》设立《死国列传》,记载这一类人物。《死国列传》的内容颇为复杂,包括多种情况:其一,如“孔融诮责曹操,嶷然存汉,犯难而继之以死”,这是为保存东汉政权而死者。其二,如蜀汉“末帝之亡,北地王谌、诸葛瞻、傅佥父子死于汉”,这是为蜀汉灭亡而死者。上述两种人共同组成《死国列传》的汉传部分。其三,“及司马懿翦灭曹宗,夏侯玄、李丰、许允、王经慨然付之一死,王陵、毋丘俭、诸葛诞相继称兵,以讨贼为名,志乎卫君匡国,不幸颠蹙覆灭……死于其国者也”。这些人是为捍卫曹魏政权而死,收入《死国列传》的魏传部分。其四,如留赞、吕据、朱异、张悌等人,为东吴政权而死,录入《死国列传》的吴传部分。无论这些人为哪一个政权而死,郝经认为他们都死于卫君匡国,是死得其所的,值得青史表彰,故“著为《死国篇》,表其义概,庶几篡臣贼子知惧焉”。[15]《死虐列传》的情况与《死国传》大不相同。如魏国边让、杨修等人,吴国高岱、于吉等人,他们不是为国而死,而是死于本国君主的虐政,所以郝经创立《死虐列传》,“凡杀不以罪者,如魏、吴诸人,类为《死虐篇》”。这当然只有作为僭伪的魏、吴二国才有,所以《死虐列传》只有魏传和吴传两部分。至于蜀汉的刘“封等八人,皆昭烈、末帝世以罪诛放者,故自为列传云”。[16]

《叛臣》《逆臣》等类传的设置,则始于欧阳修《新唐书》。《新唐书》首创《奸臣传》,收录许敬宗、李林甫等权臣奸相;创《叛臣传》,收录仆固怀恩、李怀光等抗拒朝命的叛将;创《逆臣传》,收录安禄山、史思明等公然起兵反唐称帝的藩镇。[17]实际上,此前的纪传体史书虽未设置上述类传,却往往将这些人的传记置于全书的最后,视为异类,而不与诸臣列传相混。如班固《汉书》,就将篡汉的外戚《王莽传》,置于《外戚传》《元后传》与最后一卷《叙传》之间。[18]沈约《宋书》,亦将刘劭、刘濬的《二凶传》,放在全书最后的《氐胡传》与沈约《自序》之间。[19]魏征《隋书》,干脆将叛将宇文化及、王充等人的传,列为全书最后一卷。[20]郝经沿袭《新唐书》,亦在《续后汉书》中设置了《叛臣列传》和《篡臣列传》两个类传。其《叛臣列传序》云:“叛者,反君背国不臣之甚者也。”因为“人臣委质,可死而不可叛也。”“三国之人,魏为篡汉之盗,吴始叛汉,而终为汉与国,掎角治魏。故汉臣之始入于吴,终降于魏,吴臣之遂降于魏,皆叛臣也。”[21]但是郝经的《叛臣列传》,只收录了孟达和黄权二人,都是由蜀汉降魏的将领,与其序所云并不相符。不过,郝经的着力处原不在《叛臣传》,而在于《篡臣列传》。其《篡臣列传序》云:“夫取不以道曰篡”,这是“王法所不赦,《春秋》所必绝……以为乱臣贼子戒。”郝经认为,以臣篡君而有天下的始作俑者,当为司马氏父子。因为王“莽虽僭窃,继即脔灭而光武中兴;曹氏欺夺,虽有中国而帝统自在昭烈,天下犹夫汉也。至司马氏父子四世,穿穴缔构,弑一君,废二君,戕落本支,诛除人望,贼杀义士,酷甚新室、曹氏之初,遂取汉、篡魏、平吴,盗有天下,受命而帝,十有八世,载祀二百。自昔篡弑,未有若斯之极也”。自晋而下,宋、齐、梁、陈、隋,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皆弑君篡位,“无讨而有天下,三代二汉之治不复见,生民之祸日深,以篡弑夺攘为常事,三纲沦,九法斁,皆晋启之也”。然而,“当时史臣为尊亲讳,自为一代,不敢贬抑。其一时篡窃臣僚,皆为佐命元勋,犹未既备责也。至后世著述者因仍不革,是奖篡也,不可以训”。所以,郝经《续后汉书》特设《篡臣列传》,来“正名定分,以懿、师、昭为首恶。贾充诸人为魏臣而盗魏与晋者,皆以为篡臣。如宣王、景王、文王等不制之号,皆削而不书,始终名之,如操之于汉云”。[22]查《续后汉书》,《篡臣列传》分为上、下两个子卷,上卷记载司马懿父子、司马孚父子共五人,传记中对于司马懿等人的征伐事迹多削而不载,而特著其篡代之迹以示惩戒;下卷载王沈、贾充等十人,附录六人,曝扬他们协助司马氏篡魏的恶行。

灭汉、平吴是魏晋禅代前后的两件大事,标志着东汉末年以来长达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的结束,天下重新归于一统。为此,郝经特地创置了《取汉》和《平吴》类传,来记载这两个重要的历史事件。魏元帝景元四年(263),司马昭节度邓艾、锺会等军攻蜀,卫瓘以监军从行。陈寿《三国志》卷28有邓艾、锺会二传,却无卫瓘传,仅卷21《卫觊传》后附录“觊薨……子瓘嗣。瓘咸熙中为镇西将军”一条记载。[23]直至唐修《晋书》,才补列《卫瓘传》。[24]郝经《取汉列传》,特地将邓艾、锺会、卫瓘这三位参与灭蜀的将领并列一传,一方面完整记载司马昭灭蜀的全过程,另一方面也使入蜀后邓艾擅权、锺会谋叛、卫瓘平定锺会叛乱并乘机斩杀邓艾的历史事件有了一个最终的结局。虽然今辑佚本《取汉列传》的序文和《锺会传》《卫瓘传》皆佚,仅存《邓艾传》和全卷议、赞,仍能反映郝经的历史观。议云:魏军入蜀后,“锺会徼冀谋叛,邓艾专擅致嫌,卫瓘诡计毙之”,所以司马昭灭汉的结局是“得国而终不振旅”,并无取胜后的得意。对于卫瓘这个历史人物,郝经认为他是导致蜀乱的关键性人物,也是深致谴责的:“当会之构艾,瓘能拒之则艾不禽,艾不禽则会不反,乱何自而生哉!”而卫瓘却“与会图艾济其奸,遂并诛灭,独享成功,光贲公衮”。但入晋后,“父子九人一夕并命”,最终也没有得到好下场,“于是知天道之不可诬也”。[25]

郝经《平吴列传序》云:“建安以来,孙氏据有江东,迄晋太康,六七十年,叨僭大号,抗衡中国,漂骸江汉,酾血淮海”,已经成为妨碍统一的地方割据势力。“晋既代魏……乘孙皓之凶虐,东西万里,六道并进……夷险清秽,天下始一……此晋氏有功于天下之大者也”。因此,郝经收录羊祜、杜预等六位西晋平吴将领列为一传,并特地取名为《平吴列传》。其自叙命名的宗旨云:“平者何?定也。至是而天下始定,太平可期也。何以不书灭?灭者,亡国之善辞,上下之同力,灭者无罪,灭之者有罪。孙皓暴虐,复不死国,焉得为灭?书平,尊晋也。尊晋,所以罪吴也。故取平吴诸将列于终篇,以卒三国之事云。”[26]尽管西晋是司马氏父子篡夺曹魏政权建立的,但是对于西晋平吴完成统一的历史功绩,郝经还是予以充分肯定,这是承认社会进步的历史观。

在《续后汉书》十四类传中,最具特色的还是《狂士》与《行人》两个类传。汉魏末年,社会的剧烈动**和经学的腐朽,引起士风丕变。这一时期的士大夫,纷纷抛弃儒家的传统经典,转而探讨道家的《老子》《庄子》以及《周易》三书。他们崇尚虚无,空谈名理,甚至毁弃儒家的传统礼法,越名教而任自然,开启了玄学的风尚。玄学之士在《三国志》和《晋书》中,都只是列名一般列传,而没有设置荟萃玄学人物的专门类传。郝经敏锐地觉察到士风的变化,在《续后汉书》中专门设置《狂士列传》,收录王弼、嵇康、阮籍、向秀、郭象等二十位玄学之士(附录六人),以凸显社会思潮的巨大变化。自然,一向遵从儒家正统学说的郝经,对玄学持批判态度。其《狂士列传序》指出:老子“言道之体而不及用,一之乎无为”,尚未为害于道。庄子将道推于极致,入于虚无,“以礼为桎梏,谓放旷为达”,“自帝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及孔门高弟,无不毁訾诟病,以尊老聃氏”,“人道颓圮而天下乱矣”。但是在战国秦汉时期,尊奉老、庄的还只是“方士逸民与道家者流尔,名教之人犹未溺乎其中也”,对社会的危害还不太大。“汉魏之季,何晏、王弼始好老、庄,尚清淡,谓之玄学。学士大夫翕然景向,流风波**,不可防制。于是嵇康、阮籍、籍兄子咸、山涛、向秀、王戎、刘伶皆一时名流,跌宕太行之阿,号竹林七贤,蔑弃礼法,褫裂衣冠,糠粃爵禄,污秽朝廷……乃敢非薄汤、武,至于败俗伤化,大害名教……而咸子瞻、孚,族子修、裕与毕卓、谢鲲、胡母辅之之徒,纵为奇诞,公卿大臣亦皆从臾,隳败纲维,顿废机要,视天下国家邈然无情,而王衍为尤甚。卒使八王称兵,二帝失尊,僭乱之祸,古所未有也。”因此,“若嵇、阮诸人,非避世也,非保身也,乃真狂尔。故目为狂士,而著于篇”。[27]

郝经《行人列传》,对蜀汉的行人邓芝和宗预尤为赞叹。这两人都是在蜀汉危难之时授命出使的。邓芝在刘备永安去世、刘禅以幼弱即位之际出使孙吴,终于重结两国盟好,共同对魏。宗预则是在诸葛亮逝世五丈原的危急时刻出使孙吴,使两国尽释猜疑,重新修好。郝经在《邓芝传》和《宗预传》议云:“昭烈偾军崩殂,孙曹方睦,掎角危汉。芝慨然奉命,直以诚信开示利害,折权之奸强,援离而复合,携党而孤贼,使大势在我,首尾并进,声罪致讨,终汉之世,贼常罢于奔命……可谓社稷臣矣。宗预当孔明薨谢之际,猜阻方生,而道二国之言无私,至使权感慨流涕,非诚信之笃,能若是乎!”[30]郝经本人也是在宪宗蒙哥战死,忽必烈即位,北方诸王不靖的危难时刻奉命出使南宋,寻求订立两国和约。虽因贾似道等人的困沮,未能完成使命,但十六年的羁縻生活并没有使郝经屈服。据《元史·郝经传》记载:“经还之岁,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系帛,书诗云:‘霜落风高恣所如,归期回首是春初。上林天子援弓缴,穷海累臣有帛书。’后题曰:‘中统十五年九月一日放雁,获者勿杀,国信大使郝经书于真州忠勇军营新馆。’”[31]这是效法西汉苏武出使匈奴之事,而郝经最终也同苏武一样,“全节不屈,龙钟皓首而归”。[32]雁足诗虽不见于《陵川文集》和《郝公行状》,然而在元朝流传广泛,著名学者吴澄、袁桷、王逢、宋濂对此皆有题咏,[33]可见在人们心目中,的确将郝经视为江南苏武。

三、承上启下的四夷列传

《四夷列传》4卷,是《续后汉书》列传的第三部分。郝经《四夷总序》指出:“建安末,乌桓、鲜卑始甚,曹操诛蹋顿,王雄刺轲比能,而二寇衰。及中国折裂,诸葛亮渡泸深入,讨雍闿,禽孟获,南土心服而不复叛。孙氏抚有交趾闽粤,而无蛮祸。故终三国之世,边徼不警。”尽管三国时期没有出现严重的少数族问题,但是自西汉宣帝时匈奴呼韩邪单于款塞入朝,匈奴、鲜卑、羯、氐、羌等少数族逐渐进入中原地区,与汉族杂居,为其后北方五胡十六国局面的形成打下了根基。及西晋衰败,“诸部皆谓晋室可取而代,一旦群起,并吞割据。于是氐人为成、为秦,匈奴人为汉、为赵,羯人为后赵,羌人为后秦,鲜卑人为五燕,诸种人为五凉,无复二汉之世而祸乱滋炽矣。皆植根于汉,滋蔓于三国,而昌炽于晋。是孰使之然哉?中国之德衰而尚力故也”[34]。

自司马迁始,历代史家都非常注重对少数族和外国历史的记载。《史记》设置《匈奴》《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和《大宛》六个列传,记述先秦以来与中原地区交往较多的各族。[35]《汉书》承袭《史记》诸传,只是将《大宛列传》扩充为《西域列传》,记载西域五十一国的情况。[36]《后汉书》设置了《东夷》《南蛮西南夷》《西羌》《西域》《南匈奴》《乌桓鲜卑》六个列传,记载东汉时期的各族情况。[37]而陈寿《三国志》,仅《魏书》有《乌桓鲜卑东夷列传》1卷,专门记载东北地区的少数族,[38]不足以接续以上三史,说明西晋以后五胡十六国局面的形成。因此,郝经《续后汉书》设置了《北狄》《西戎》《东夷》《南蛮》四个列传,其中《北狄传》《西戎传》又各分上、下卷,下列北狄、乌桓、鲜卑、羌、西域六十国、东夷、南蛮、西南夷八个子目,分别记载各少数族和外国情况。

值得重视的是,郝经《四夷列传》不是单纯记载三国时期的民族情况,而是上探秦汉,下迄东晋十六国,取材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和《晋书》,并参考裴松之《三国志注》所引鱼豢《魏略》等书。记载不求详备,而是注重有关历史盛衰的重大事件,以探讨各族、各国与汉族政权的关系,说明五胡十六国局面的形成缘由。遗憾的是,《四夷列传》阙佚严重,《四夷总序》和八篇分序,阙《西域》《南蛮》《西南夷》三序;六个子卷之后的议与赞,仅存《西域传》和《南蛮传》两卷;各族小传四十二篇,仅存《匈奴传》等六篇;至于西域六十国,也只存安息、大秦等数国。通过尚存材料,我们只能略窥《四夷列传》的大概,已无法详知其原貌。

[1] 参见郝经:《续后汉书》卷6《汉臣列传》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68页。

[2] 陈寿:《三国志》卷14《刘煜传》作《刘晔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2册,第442页。

[3] 郝经:《续后汉书》卷5《宗室诸刘列传》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59页。

[4] 郝经:《续后汉书》卷25《曹操传》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17页。

[5] 郝经:《续后汉书》卷3《末帝纪》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6页。

[6] 郝经:《续后汉书》卷29上《魏家人传》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63页。

[7]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2页。

[8]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卷3《末帝纪》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2、46页。

[9] 薛居正等:《旧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76。

[10] 欧阳修:《新五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

[11] 司马迁:《史记》卷86、卷119、卷121~122、卷124~129,北京,中华书局,1959,第8册,第2515~2538页,第10册,第3099~3103、3115~3155、3181~3283页。

[12] 班固:《汉书》卷88~93、卷97,北京,中华书局,1962,第11册,第3589~3742页,第12册,第3933~4012页。

[13] 范晔:《后汉书》卷67、卷78、卷80~84,北京,中华书局,1965,第8册,第2183~2224页,第9册,第2507~2543页,第9~10册,第2595~2806页。

[14] 欧阳修:《新五代史》卷32《死节传》、卷33《死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2册,第347~353页,第355~367页。

[15] 郝经:《续后汉书》卷70上《死国列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41~42页。

[16] 郝经:《续后汉书》卷20《刘封传》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176页。

[17]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223~225,北京,中华书局,1975,第20册,第6335~6470页。

[18] 班固:《汉书》卷99《王莽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第12册,第4039~4196页。

[19] 沈约:《宋书》卷99《二凶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8册,第2423~2441页。

[20] 魏征等:《隋书》卷85,北京,中华书局,1973,第6册,第1887~1901页。

[21] 郝经:《续后汉书》卷74《叛臣列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168页。

[22] 郝经:《续后汉书》卷75上《篡臣列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173~174页。

[23] 陈寿:《三国志》卷21《卫觊传》,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3册,第612页。

[24] 房玄龄等:《晋书》卷36《卫瓘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4册,第1055~1061页。

[25] 郝经:《续后汉书》卷76《取汉列传议》,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199页。

[26] 郝经:《续后汉书》卷77《平吴列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200页。

[27] 郝经:《续后汉书》卷73上《狂士列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122~123页。

[28] 苟宗道:《故翰林侍读学士国信使郝公行状》,见郝经:《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3~24页。

[29] 郝经:《续后汉书》卷67《行人列传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683页。

[30] 郝经:《续后汉书》卷67《行人列传》,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685页。

[31] 宋濂等:《元史》卷157《郝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6,第12册,第3709页。

[32] 苟宗道:《故翰林侍读学士国信使郝公行状》,见郝经:《郝文忠公陵川文集》卷首,明正德李瀚刊本,1507,第25页。

[33] 吴澄:《题郝陵川雁足系诗后》,见《临川吴文正公集》卷45,江西抚州,明成化刊本,1484,第22页。袁桷:《题郝伯常雁足诗》,见《清容居士集》卷12,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元刊本,1929,第9页。王逢:《读国信大使郝公帛书》,见《梧溪集》卷1,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1218册,第572~573页。宋濂:《题郝伯常帛书后》,见《文宪集》卷13,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1223册,第638~639页。

[34] 郝经:《续后汉书》卷79上《四夷总序》,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6册,第215页。

[35] 司马迁:《史记》卷110、卷113~116、卷123,北京,中华书局,1959,第9册,第2879~2947、2967~2998页,第10册,第3157~3180页。

[36] 班固:《汉书》卷94~96,北京,中华书局,1962,第11~12册,第3743~3932页。

[37] 范晔:《后汉书》卷85~90,北京,中华书局,1965,第10册,第2807~2998页。

[38] 陈寿:《三国志》卷30,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3册,第831~8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