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续后汉书》的体裁与宗旨
郝经《续后汉书》,上起东汉献帝初平元年(190),下至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东吴灭国,包括表、纪、传、录四种体裁,是一部记载三国时期九十一年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全书90卷,其中部分传、录,又根据内容的类型和多寡各分子卷,凡130卷。[1]《四库全书》将其收入史部别史类,属于“上不至于正史,下不至于杂史”,“检校异同,其书皆足相辅,而其名不可以并列”者。[2]这与郝经期望通过确立蜀汉正统,以取代陈寿《三国志》正史地位的初衷,确实相去甚远。
一、《续后汉书》的体裁结构
司马迁《史记》开纪传体史书之先河,本纪、世家、列传、表、书五种体裁相互配合,互为补充,形成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东汉班固《汉书》,根据历史发展,将世家一体并入列传,又改书为志,纪、传、表、志,遂成为纪传体史书的基本体裁。陈寿《三国志》,作为二十四史中第三部成书的纪传体正史,却只保留了本纪和列传二体,而不设表、志。而且鉴于三国分立的历史事实,陈寿将其史分为魏、蜀、吴三书,只有《魏书》设纪、传二体,以突出曹魏的正统地位,《蜀书》《吴书》都仅有列传。
郝经《续后汉书》不再采取陈志那样以国别为书,而是分表、纪、传、录四种体裁来综合记载历史,融铸三国史事于一书之中。年表1卷,以表格形式反映当时三国分立各有年号以纪年的历史事实。帝纪2卷,突出蜀汉政权在三国时期的正统地位。列传79卷,按传记形式区别为人物列传61卷、人物类传14卷、四夷列传4卷。其中人物列传根据三家并立的历史事实,划分为汉传21卷、魏传24卷、吴传16卷,分别记载各国人物。而人物类传,又各按汉、魏、吴的顺序分国记载各类人物。录8卷,则据专题记载三国时期的思想学术、天文历法、地理区划及职官、礼乐、刑法、食货、兵政等制度。这样,表、纪、传、录四体互相配合补充,形成统一整体,既弥补了陈志史书体裁上的缺失,又避免了分国记载割裂历史之嫌。[3]
《续后汉书》的体裁顺序也别具特色。自《史记》《汉书》始,绝大多数纪传体史书的顺序是纪、表、志、传,或纪、志、表、传。《后汉书》无表,志录于纪、传之后,则是由于纪传的作者是范晔,而志出于司马彪,两部分的作者并非一人。而郝经《续后汉书》的体裁安排,是表、纪、传、录,尤其是将年表置于本纪之前,更是前所未有。以往的纪传史,毫无例外都是将本纪作为整部史书的纲领置于全书之首,即便同为改编三国历史的南宋萧常《续后汉书》,也是帝纪2卷列于年表2卷之前。[4]而郝经《续后汉书》,将年表1卷放在本纪前,可以推测,是欲以年表来提挈全书纲要,既体现以蜀汉为正统的历史观,又彰示三国分立的历史事实。纪、传二体相接,说明两部分内容联系紧密。刘备父子的两篇帝纪,来源于陈寿的二主传。郝经虽改传为纪,但是其中缺乏一般史书帝纪所具备的大事纲要的性质和内容,除称号等外,与传记相异不大。至于八录,由于陈寿《三国志》不设志体,文献阙征,录的内容有关三国者不多,时间断限亦参差不齐,所以排在全书最后,作为三国历史的补充。这样的体裁排列,应当说也是适合《续后汉书》具体情况的。
除表、纪、传、录四种体裁相辅相成外,《续后汉书》还在各卷中以序、议、赞等文体配合史书正文。郝经《义例》认为,孔子赞《易》,又作《诗》序与《尚书》序。左氏为《春秋》作传,则在史事叙述中穿插“君子曰”或当世诸人议论以裁断历史。这是中国古代史学的优良传统。司马迁开创纪传体通史,于《史记》帝纪、表、书、世家、列传作“序”及“论”,统称“太史公曰”,并在终篇《太史公自序》中,以四言韵文依次总结各卷的写作宗旨,作为全书130卷的“叙传”。班固《汉书》断代为史,但史文体裁亦承《史记》,于正文外别有序、论,只是“论”改称“赞”,若承袭父言,则称“司徒掾班彪曰”;同时,也在终篇《叙传》,用韵文说明诸篇作意,总结全书,后世谓之“史述赞”。范晔《后汉书》遵循班固之法,也有序、赞诸体,不过更“赞”曰“论”,论中亦有“援引其先世及诸人之言”。由于范晔因谋反罪入狱被处死,《后汉书》未能完稿,原计划的十志尚未写出,也来不及如司马迁《太史公自序》、班固《叙传》,为《后汉书》作一篇自序。然而,各卷之后的“赞”,以四言韵文体现范晔史文之“杰思”,[5]起到叙传的作用。陈寿《三国志》只有纪、传二体,序文很少,仅《魏书》《后妃传》及《乌丸鲜卑东夷传》诸篇有序,又改“论”曰“评”,且不作赞文。史书中的上述序、论、赞、评,是史家借以概括历史演变、表达史学见解的多种文体,是纪传体正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因此,郝经改作《续后汉书》,亦承袭前史传统,在史文记载外设置序、议、赞等文体。序置于各卷之前,除本纪和人物列传外,年表、人物类传、四夷列传、八录各卷皆有序文,部分卷还有总序、分序,用以概述历史发展,阐明立卷宗旨。议“参用后汉、三国、晋、宋以来诸儒论议”,所以改《三国志》的“评”为“议”,“其援引诸人,书名而不书官,插入本议,而断以己意”。议不限于卷,年表、本纪、八录大致是一卷一议,置于正文之后、赞语之前;人物列传和类传,或一人一议,或数人一议,有的附于全卷之后,有的“错置正史间”,以“便观览”;[6]四夷列传,则六个子卷各有议,表达郝经对历史人物、事件、制度等的评价。赞一般是每卷一首,部分子卷亦有赞语,置于卷末,以四言韵语总括全卷内容。全书篇目繁多的序、议、赞,与史文记载相互配合,形成《续后汉书》有别于其他三国史的思想风貌。这是全书的精华所在,集中体现着郝经的史学思想与识断。
二、更正统纪的改作宗旨
统纪问题,历来是中国史书中最受重视的首要问题,尤其是在三国、东晋、南北朝、五代十国等多政权分裂割据时期,以哪一个政权为正统之所在,用哪一个王朝的年号来纪年系事,是维系中国历史传统的头等重要的大事。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国鼎立,陈寿《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是这部史书最遭后世讥议的主要问题。东晋习凿齿作编年体史书《汉晋春秋》,主旨就是要以晋朝“越魏继汉”,改正陈志帝魏的阙失,[7]可惜其书已经佚失不传。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虽改称刘备政权为汉,不再像陈寿《三国志》那样称蜀,但是仍采用曹魏年号来纪年系事,所以还是以曹魏为正统。[8]直到南宋朱熹作《资治通鉴纲目》,黜魏而以刘备章武年号接续东汉建安,统纪方始作了改正。[9]然而,朱书只是编年记载的历史纲目,在纪传体正史中,还是一直沿用陈寿《三国志》。因此,郝经改作三国史,首要的目的便是更正统纪。
更正统纪,首先要恢复蜀汉两位皇帝的名号。郝经认为:“魏、晋自以为正统相继,故不举昭烈之谥,称曰先主。陈寿遂不以汉为帝纪,曰《先主传》,非也。先主者,大夫称其先大夫之辞也。继汉而不称汉,未尝称蜀而称蜀,蔑劣甚矣。”刘备作为汉景帝之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一生为兴复汉室而奋斗。到曹丕废汉、汉统中绝之时,遂即皇帝位以祀汉,“汉统于是乎在矣”。但是陈寿《三国志》,“于《先主传》始终称先主,于魏、吴则始终称姓名。《通鉴》始称姓名,及即汉中王位称汉中王,至即帝位称汉主,崩后称汉昭烈”,都是以僭伪称呼和记载刘备。因此,郝经《续后汉书》,首先根据谥号为刘备正名为昭烈皇帝,“今从范史,始称昭烈,至即位后称帝、称上,于魏、吴则始终皆称昭烈,一同二汉天王正统云”。[10]
汉末帝刘禅,继昭烈在位四十余年,被曹魏灭国后,降封安乐公。陈寿《三国志》称昭烈为先主,所以称刘禅为后主。《通鉴》称之为汉主,或称安乐思公,[11]都是以僭伪相称。郝经认为,后主之称,是正统之国对僭伪及降封者的称呼。朱熹《通鉴纲目》虽改称先主为昭烈皇帝,却仍称刘禅为后主,[12]意味着刘备仍然是先主,于意有所未安。所以,郝经《续后汉书》,参照北宋欧阳修《新五代史》称五代朱瑱为梁末帝,[13]亦改称刘禅为汉末帝,“今汉亡而帝亦无谥,故更后主为末帝云”。[14]
至于魏、吴二国的称号,陈寿《三国志》“以魏为正统,故操始终称太祖,丕、睿五主皆王称帝止,没举伪号。于蜀则始称姓名,没称先主、后主。于吴四主,则始终称姓名,又降于蜀,直为魏之僭伪”。郝经《续后汉书》则改为:“今自操至奂凡六主,皆削其号,称姓名,同夫孙氏,皆为汉僭伪。其依放帝纪书者,亦皆削去。”[15]这就从皇帝名号上,确立了蜀汉的正统地位,而黜去曹魏,使之与孙吴并列,成为三国时期的僭伪政权。
皇帝名号更定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在史书中改立帝纪。首先是为蜀汉的两位皇帝设置帝纪。陈寿《三国志》以魏继东汉为正统,所以只在《魏书》中,为曹魏的六个皇帝设立帝纪。实际上曹操生前仅称魏王,并未称帝。《蜀书》则为刘备、刘禅立《先主传》和《后主传》,且列于刘备入蜀前益州牧刘焉、刘璋父子的《刘二牧传》之后。《吴书》也是如此,只为称帝的孙权、孙亮、孙休、孙皓立《吴主权传》和《吴三嗣主传》。[16]
郝经认为:“纪,统纪也,以一统而纪天下之事也。故司马迁《史记》,凡一统天下者皆曰本纪。班固因之曰帝纪。陈寿以魏为正统,故以魏为帝纪。”这就犯了两大错误:第一,汉献帝虽已被废黜,但刘备随即即位为昭烈帝,汉统并未中绝。汉统未绝而复立魏统,天下岂不是出现了两个正统?第二,篡夺汉权的曹魏,又岂堪继承汉统?因而,郝经《续后汉书》“今从《纲目》,以昭烈、末帝为帝纪,魏、吴皆降为传云”。[17]
由此,郝经《续后汉书》在《年表》1卷之后,首先设置《昭烈皇帝纪》和《末帝纪》2卷,确立刘备父子的正统地位。其后又相应设置了《后妃太子诸王列传》,分别记载蜀汉二帝的后妃、太子和诸子,作为帝纪的羽翼。而在列传中,将曹操、曹丕等六位魏帝,都削去帝纪改立为传,并且直称其姓名为《曹操传》《曹丕传》等。对于东吴四帝,亦直称为《孙权传》《孙亮传》等。这就从史书体裁上,确立了蜀汉的正统地位,而把魏、吴政权作为三国时期的僭伪政权来处理。
正统纪的第三步是改正纪年。郝经《续后汉书》的断限模仿陈志,始于汉献帝初平元年(190),终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共记载了九十一年的历史。在这个历史时期,魏、蜀、吴三国分立,各有年号,纷纭错综。正朔之所在,即为统体之所系,因而在史书中采用哪一家的年号纪年系事,是关系到奉谁为正统的大问题。陈寿《三国志》以曹魏为正统,因此《魏书》的帝纪和列传,在建安二十五年(220)汉献帝被废后,即接续魏文帝曹丕的黄初年号,直至魏元帝咸熙二年(265)司马炎废魏自禅,再改用晋泰始纪年。在《蜀书》和《吴书》中,陈寿并没有统一采用曹魏纪年,而是在刘备和孙权自立为帝后,各用本国年号纪年。应该说,在分裂割据的历史时期,《三国志》的纪年是一种较为灵活合理的方式,一方面彰显了曹魏继汉禅晋,是正朔之所在的正统地位,另一方面尊重了魏、蜀、吴三国各有年号各自为政的历史事实,完全符合东晋史学家陈寿的历史观。
郝经《续后汉书》在全书卷首即设立《年表》1卷,以表格的形式综述三国纪年,突出蜀汉政权的正统地位。可惜此卷全文佚失,不仅《年表》的序文、议、赞和表格形式不得而见,就是《义例》中有关设立《年表》的宗旨和体例亦湮没无闻。考察《续后汉书》帝纪与汉臣列传,汉献帝建安二十五年曹丕废汉建魏,次年(221)刘备即汉皇帝位于成都武担之南,年号章武,《续后汉书》即以章武年号接续献帝建安纪年。章武三年(223)刘备去世,又继之以汉末帝刘禅建兴、延熙、景耀、炎兴纪年,直到炎兴元年(263)魏军入蜀灭汉为止。这与郝经《义例》“章武之元,自可绍建安之末”是相符合的。[18]对于魏、吴两国列传的纪年,郝经的处理是,曹魏“未僭号,则以汉正朔加之。亦既僭号,则非汉臣而列国也,仍以本国之年纪事。其诸臣子之传,则仍其国之年。于吴亦然”。[19]这实际上仍是沿用陈寿《三国志》的纪年原则,汉、魏、吴三国各以其年号纪年系事,只不过将陈寿《三国志》中曹魏各帝纪,改为蜀汉的《昭烈皇帝纪》和《末帝纪》,以显示蜀汉取代曹魏为正统的郝氏历史观而已。
[1] 如《后妃诸王太子传》《吴家人传》《死虐传》《篡臣传》《北狄传》《西戎传》《道术录》,各分上、下2卷;《魏家人传》《高士传》《死国传》《技术传》《职官录》《兵录》,各分上、中、下3卷;《儒学传》《狂士传》,各分上上、上下、下上、下下4卷;《文艺传》《历象录》《礼乐录》,各分上上、上下、中上、中下、下上、下下6卷。见《续后汉书目录》,郝经:《续后汉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21页。
[2] 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50《史部别史类序》,北京,中华书局,1965,上册,第445页。
[3] 参见本书附录二《郝经〈续后汉书〉体裁类目表》。
[4] 萧常:《续后汉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4册。
[5] 范晔:《狱中与诸甥侄书》,见《后汉书》附录,北京,中华书局,1965,第12册,第2页。
[6]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附新注,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7页。
[7] 房玄龄等:《晋书》卷82《习凿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7册,第2154页。
[8]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69,北京,中华书局,1956,第5册,第2185~2188页。
[9]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卷14,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689册,第833页。
[10]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7页。
[11]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70、卷79,第5册,第2218页,北京,中华书局,1956,第6册,第2518页。
[12] 朱熹:《资治通鉴纲目》卷14,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689册,第841页。
[13] 欧阳修:《新五代史》卷3《梁末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74,第1册,第23页。
[14] 郝经:《续后汉书》卷3《末帝纪》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45页。
[15] 郝经:《续后汉书》卷25《曹操传》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17页。
[16] 陈寿:《三国志》卷1~4、卷32~33、卷47~48,北京,中华书局,1982,第1册,第1~154页,第4册,第871~903页,第5册,第1115~1182页。
[17]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7页。
[18] 郝经:《续后汉书》卷2《昭烈皇帝纪》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7页。
[19] 郝经:《续后汉书》卷25《曹操传》新注引《义例》,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清乾隆文渊阁《四库全书》本,1986,第385册,第2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