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改姓
在英语里“姓”叫“family name”,属于家庭姓氏。老外结了婚后,有一方是要改姓的,全家人都用一个姓。当然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都是女的改成男的姓,给有关部门写封信就办成了。在美国仅有七个州允许男的改成女的姓,据说执行起来费时费力,报纸曾报道有位男士要随新婚太太的姓,专门请了律师办了好几个月都没有办下来,一气之下打算去告政府部门歧视。
全家用一个姓的好处是介绍夫妇双方与别人认识时,如果他们姓希尔顿,一句“这是希尔顿太太和先生”,清楚明了。而我们不改姓的夫妻被人介绍时,要这样说:这位是陈先生,这位是他的太太蔡女士,有点啰唆。别人不能称呼我为“陈太太”,因为我不姓陈;也不能称呼我为“蔡太太”,如此称呼在外国人眼里我是蔡先生的太太。
过去中国女人结婚后也是要随夫姓的。至今台湾、香港许多人仍然保持传统,女方婚后在名字前面冠以夫姓。想想也有道理,你的家庭变了,自然姓氏也要随之改变。在国内时,大家都一样,没觉得夫妻不同姓有什么不方便的,出国了,理应入境随俗,可这个俗随不上,所以大陆人就会时常遇到因此引起的困扰和尴尬。
我开店时,有一次请人来安装机器。他们在周末干活时遇到了我老公,工头和他打招呼叫他“蔡先生”,老公一愣,忙说他不姓蔡,姓陈。那人看看我们俩说:“她介绍说你是她丈夫。”老公向他解释,我们不像他们那样结婚后女方改姓,“蔡”是我的娘家姓。他想了想问:“那你们一起出去,你怎么能证明她是你老婆?”我们俩互相看了一眼,不知如何回答这个简单的问题。
原来不改姓就证明不了两个人的夫妻关系,所以在国外我们出门要随身携带结婚证,不像老外拿出驾照就行。
生女儿的时候,到医院做检查,护士看了我们填的表格之后问:“你们结婚了吗?”我们俩赶紧点头:“当然。”她又看了看表格,再问:“你们俩是合法地结婚的吗?”(Are you legally married?)显然她不理解的是,如果是合法夫妻怎么会两人不同姓呢?
经我们解释之后,她总算明白了。后来她在我女儿的出生证上特意手写了一行注释:父母是合法地结婚了的。
在美国的传统文化里,不同姓的男女住在一起意味着两个人只是同居关系,所生小孩自然就是未婚生子了。曾听一个把孩子送到私立学校上学的朋友讲,有两个小孩吵架,你一句我一句难分胜负之时,一个孩子使出杀手锏:“你妈和你不姓一个姓!”另一个小孩的眼圈立即就红了,狼狈地败下阵来。私立学校一般都是有钱人的孩子才上的,有钱人比较传统,母子不同姓是比较少见的,才会被人当痛处捅。当然如果孩子和父亲不同姓,问题就更大了。
我到孩子的学校去,听老师们称呼我为“陈太太”,一开始都会纠正我姓蔡,老师马上会改称我为蔡女士。听了朋友讲的故事后,再遇到别人称呼我为陈太太,我都是点头如捣蒜。
有一位朋友有三个学龄孩子,丈夫姓王,多年来在各种场合一直被家长、老师们称呼为“王太太”,她在给孩子们从学校带回来的文件上签字时,也一律签王××,入籍时决定把自己的姓改成王了,按照她的说法,这已是既成事实,与其遮遮掩掩的,不如直接改了名正言顺。
还有朋友两口子同姓,老公一个劲夸自己有先见之明,娶媳妇时专门挑了个一家子的,现在省了多少麻烦。
老外也有婚后女方不改姓的情况,那就是女方在结婚前就已经是开业医生或律师了。一方面她们已有了许多老客户,那么一旦改了姓,这些人就找不到她们了。另一方面改了姓后,她们的毕业证书、营业执照也看不出是谁的了。
对于男人来说,有时老婆改了姓也是麻烦多多。
一次在一个聚会中,有个人多喝了几杯后就开始叹气,问他怎么回事,他说他的前妻又生了个孩子。我不理解,前妻生孩子和他有什么关系,难道他还爱着前妻?他叹气说,前妻离婚后生的两个孩子都姓他的姓。
原来离婚后的女人如果不再婚,她会一直顶着前夫的姓,而如果她又在未婚状态下生了孩子,那孩子的父亲不详或者不愿意让孩子跟自己姓,那么孩子就只好随母姓,也就是姓她前夫的姓。
我听了后劝他这是好事,子孙兴旺啊!他愤愤地说,谁知那都是些什么人的后代,顶着我的姓,将来还不把我们家族的名声都败坏光了!
凡事都是有利有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