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宗教学
第一节 宗教是什么
在汉语中,宗教本不为一连缀词。宗教的宗字意为祖先,教字意为教化,合起来就是祖宗之教化的含意。《说文解字》:“宗者,尊祖庙也,以宀从示。示者,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这表示对神及人类祖先神灵的尊敬和敬拜。教指教育、育化,上施下效,侧重在对神道的信仰,这一点反而与西方的宗教理解较为接近。宗:祖先(常指祖父辈以上的),《说文》:尊祖庙也,《白虎通》:宗者何,宗有“尊”也,为“先祖主也,宗人之所尊也”(《康熙字典》)。“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左传·成公三年》)。注:“嗣其祖宗之职位。”故先祖基之,子孙成之。又如:列祖列宗;宗公(先公);宗祀(对祖宗的祭祀);宗绪(祖先的绪业);宗职(祖宗世袭的职位);宗灵(祖宗灵位)。教:教化,具体就是把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别人。“上所施下所效也。”(《说文解字》)“十三教汝织。”(《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教其不知,而恤其不足。”(《左传》)“以教国子弟。”(《周礼·师氏》。注:“教之者,使识旧事也。”)“教也者,长善而救其失者也。”(《礼记·学记》)“教者,民之寒暑也。”(《礼记·乐记》)“教,文之施也。”(《国语·周语》)“精华,教政之本也。”(《春秋繁露》)“君有此教士三万人。”(《管子·小匡》)“修教三年。”(《韩非子·五蠹》)“宁有政教。”(《史记·货殖列传》)“择师而教。”(唐·韩愈《师说》)“以教吾子。”(唐·柳宗元《柳河东集》)“昨日蒙教。”(宋·王安石)“宗”和“教”二字在古代中国很早就有了今天的“宗教”含意。宗教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存在不同的含义。
在英语中,宗教(Religion)一词源自拉丁语的Religio,意指“连接”。而这一意思的起源与“宇宙万物相互连接”的对宇宙实体的表现有关。从现代物理学观点来看,如果理解分形理论就可以较易理解宗教真正的意思。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前106-前43年)在其著作《论神之本性》中使用了拉丁文relegere,意指在敬神行为上的“集中”和“注意”,与现代宗教的含义挂上了钩。同时他还使用动词religere,指在神灵崇拜上的严肃认真。公元4世纪,奥古斯丁也使用religare一词,指神人之间、神灵之间的重新结合和联盟。古希腊人虽有表达对神的敬畏、虔诚及与之相关的戒律礼仪,却未形成宗教的特定概念。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在其著作《论神之本性》中使用过Relegere(意为反复诵读、默想)或Religere(意为重视、小心考虑),可见他当时认为在神的敬拜上需集中注意,又需严肃认真。另外中世纪神学家奥古斯丁在《论真宗教》及《论灵魂的数量》皆用过Religare,代表人、神与灵魂间的重新结合,以人神联盟说明人与神之间的密切关系。奥古斯丁又在《订正》及《上帝之城》中使用Re-eligere来表示人在信仰上的重新抉择及决断,人需要靠重新考虑和选择与神修好。故Religio一词在拉丁语的原意应为人对神圣的信仰、义务和崇拜,以及神人之间的结合修好。由此可见,Religio与近代西方宗教概念有雷同却不等同。
宗教有着各种各样的定义,多数定义试图在很多极端的解释和无意义表述中找到平衡。有人认为应用形式和理论去定义它,也有人更强调经验、感性、直觉、伦理的因素。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倾向于把宗教看作是一个抽象的观念、含义。这种抽象的概念是基于自身文化发展而建立起来的。
宗教是对神明的信仰与崇敬,或者一般而言,宗教就是一套信仰,是对宇宙存在的解释,通常包括信仰与仪式的遵从。费尔巴哈在《宗教的本质》著作中,概述了宗教,尤其是自然宗教即多神教的本质,明确提出神学就是人本学和自然学的论点,弥补了《基督教的本质》漠视自然界的缺陷。 费尔巴哈指出,人的依赖感是宗教的基础。自然是人生存的基础和依赖的最初对象,是宗教的原初对象。人依赖的自然对象各不相同,自然宗教因而也就有众多的神。而自然事物、自然现象乃至动物之所以被崇拜为神,是由于人为了实现摆脱依赖的愿望,从人的立场把所依赖的对象想象成为像人那样的东西,把自然看作是具有人性的东西,而后又崇拜它。自然宗教的本质同样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不过是用自然被人化的间接方式表现出来。自然宗教的神是人把自己的本质依附于个别的具体的自然对象,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当人由物理实体变为政治实体时,当君王的占有、决定统治着、支配着人的时候,自然宗教就为精神宗教即一神教(基督教)所代替。
宗教包括了符号意义、信仰、叙事体的故事,还有应该给予修行者生命体验的宗教实践。无论宗教的中心意义体现在任一神性或众多神灵上,抑或是根本真理,宗教的普遍特征是由修行者的祈祷、仪轨、冥思、音乐和艺术形式所表现,除此以外,宗教还和社会及政治常常相互交织。宗教的特征可以集中表现为特殊的超自然现象、形而上学,出自于宗教法律的道德要求或生活方式。宗教也包括了原始的文化传统、神圣的著作、历史神话,还有个人的宗教信念与经验。宗教的发展可以从不同的文化中提取许多形态,同时伴随着各种文化的差异。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宗教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他看来,宗教本质上是一种“颠倒的世界观”,是由对神灵的信仰和崇拜来支配人们命运的一种意识形态。他认为,从其产生根源看,宗教是自然压迫和社会压迫的产物: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和缺乏科学知识,以及人们对自然现象的无知和恐惧,从而产生了各种形式的宗教观念;阶级压迫给劳动人民带来苦难而人们又不能科学地解释这些社会现象,是宗教产生的又一重要根源。马克思相信,宗教最初是被压迫者对现实苦难的叹息和抗议,而后被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统治被压迫者的思想工具。因此他断言:“宗教是精神鸦片。”
《宗教百科全书》中对宗教的定义是这样的:“总的来说,每个已知的文化中都包含了或多或少的宗教信仰,它们或明了或令人疑惑得试图完美解释这个世界。当某些行为典范在特定的一个文化中得到确立时,它就将在这个文化中打下深深的历史烙印。即便宗教在形式、完整度、可信度等都因不同文化而不同,但人在社会中还是不可避免要受到宗教影响。”
门辛认为宗教是:“人与神圣真实体验深刻的相遇、受神圣存在性影响之人的相应行为。”缪勒则定义为:“人对于无限存在物的渴求、信仰和爱慕。”泰勒说:“对灵性存在的信仰。”弗雷泽:“人对能够指导和控制自然与人生进程的超人力量的迎合、讨好和信奉。”施密特:“人对超世而具有人格之力的知或觉。”海勒尔:“人与神圣的交往、相通和结合,是对神圣的生动经历。”范·德·列乌:“人与神秘力量的独特关系。”奥托:“对超自然之神圣的体验,表现为人对神圣既敬畏而向往的感情交织。”施莱尔马赫:“宗教是人对神的绝对依赖感。”蒂利希:“宗教是人的终极关切。”
还有学者指出:凡入世的思想,方能成其文化;凡出世的思想,才能成其宗教。迷信的信仰、纯粹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信仰是宗教信仰的三种层次,都源于唯心的,对社会科学领域的追求。
有人认为,各种各样的关于宗教的定义,主要是西方亚伯拉罕诸教文化地区学者的定义,其对应的英语为religion。而在中国看来,西方文化中的宗教,只是神宗教,即是崇拜超自然的神的宗教。西方狭义的宗教概念,和中国广义的宗教概念,有所不同。以中国文化的观念,宗教除了道教、佛教、印度教以及亚伯拉罕诸教等“神宗教”,还有“人宗教”。至圣先师孔子的儒教,便是一种人宗教,或称“圣宗教”。除少数将孔子神化了的儒教流派的教徒外,中国人相信圣人孔子并没有超自然的力量,他也不是先知,而只是先圣先师,因而人宗教是更合乎自然的理性宗教。在以人宗教为基础的儒家社会,科学知识的传播和发展,不仅不会得到宗教徒的抵制,反而因为人们注重文化知识和格物致知的观念,受到大家的推崇,人们乐意开放地探讨任何学问的问题,而不存在科学课题的禁忌。中国人的祖先信仰,则是一种基于人的“神灵信仰”。在儒家文明地区,对祖先神灵的信仰,祖先保佑等概念,也是对超自然的力量的一种信仰。同时,中国民间还存在其他各种类型的神灵信仰。另外,儒家社会往往同时并存着道教和佛教等信仰超自然的神的宗教以及其他各种民间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