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三记

一本小人书

小的时候,曾有一段时期迷上了小人书,不但入迷地看,还上了收藏瘾。隔三差五总要攒个毛儿八分的,去县城新华书店买书。钱当然主要是靠给公社的牲畜割草赚来的,三斤芦草一分钱,那时那种牛马爱吃的草都被割光了,所以要攒够一毛钱很不容易,有时不由的就得“贪污”个一分两分的买盐打酱油的钱。但就是这样,我的小书匣子也一天天地鼓起来。

一个名叫小波的伙伴来告诉我,听说县新华书店里新来了两种小人书,一本是《敌后武工队》,一本是《三打白骨精》,与我商量每人买一本,然后交换着看。我听了当然高兴,但不料那天父母都到公社开教师会去了,而我手里正好又没了“积蓄”,怎么办?抓耳挠腮想不出办法,小波见状便自己先走了。我急出了一身汗,恨不得掘地三尺,挖出几个钢蹦儿来。忽然,我眼前一亮,咦—何不拿上两个鸡蛋,到新华书店隔壁的“大众饭店”卖了,然后买书?这次豁出去挨顿熊,先自作主张买了再说。

我就拿了两个鸡蛋,一手攥着一个,往八里外的县城跑去。此时小波大约已经走了一半的路,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追赶着,一路上顾不得汗流浃背。快到县城南关时,终于看见了小波的身影,我兴奋地大声喊叫,小波,我来了!正高兴着,脚底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吭哧摔了个嘴啃泥,右手里那个鸡蛋被摔出去好远,变成了一滩黄泥汤子。我一看傻了眼,眼泪也流了下来,这样一来不光挨熊,小人书也买不成了,我真恨不得揍自己两个耳光。小波还不错,说,不要紧,你手里还有一个呢。到饭店里可以卖八分钱,我还可以剩下四五分钱,借给你,还能买一本。

这下算是稍稍有了点安慰,我顾不得膝盖上磕破了皮,流着血,与小波一瘸一拐地来到全县那家唯一的“大众饭店”。我晃着手里剩下的那个鸡蛋,对那个炸油条的胖女人说,“阿姨,能不能买下这个鸡蛋?”哪知道问了几句,人家理都不理,问急了,胖女人说,“去去去!你这个小孩有毛病啊,这么大的饭店买你这一个鸡蛋干嘛使?一看就知道是从家里偷出来的!”

我攥着鸡蛋,和小波来到隔壁的新华书店。被那胖女人抢白了一顿,我脸上、背上一阵发热,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盯着那书店的玻璃柜里看了半天,小波说的那两种小人书全没有,里面摆着的差不多还是一个月以前的货色,自己早都不知看过多少遍了。心里又凉了半截,想,这算怎么回事,今天真是活该倒霉。瞅了半天,看见了一本比通常开本略大一些的,是本新书,名字叫《东平湖上的鸟声》,心里又不免发痒,想,自己虽然买不成了,可小波可以把它买下来,也算没有白来一趟。让卖书员拿过来一看,图画倒是不错,可解说词却是诗歌体的!开篇大约是“啁啾,啁啾,是什么声音这样响亮;啁啾,啁啾,是什么鸟儿叫得这样动听?”我一看喜得把什么都忘了,哪知道小波却一点也不喜欢。他说,这词儿这么别扭,要它干什么。我就劝啊劝,磨破了牙,他还是不答应。最后我说,这么着吧,就算你借给我钱,我买下来,你还可以看,钱过几天一定还你。

总算达成了协议,我花了一毛六分钱,买下了这本价格堪称昂贵的、大约是小五十开的诗歌体的小画书。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上一直被那开头的几个句子激动着,好像什么歌的旋律一样一直在耳朵里缭绕着。我一边兴奋地翻着,一边心里还直打着鼓,琢磨着回家如何交代。钱总是好还的,但鸡蛋的事怎么说?许久我决定撒一回谎,不把偷拿鸡蛋的事情告诉父母,因为那鸡蛋不一定是有数的,不说也许什么事儿没有,说了倒更说不清楚,干脆还是不说。这是我第一次对父母撒谎,心里发虚得很,像作一个重大决定一样。快走到村口时,突然又犹豫了—手里还攥着一个鸡蛋呢,看这天色,母亲肯定已经回家了,怎么办?我对小波说,要不这个鸡蛋给你吧,不然我回家没法交代。小波想了想说,我也不能把它拿回家。这么着,扔了怪可惜的,我们干脆把它喝了算了。我一咧嘴,怎么个喝法?他说,就这么一磕皮儿,生着喝呗。我说我可不行,要喝你喝。小波一笑说,这有什么,其实挺香的,就是有点儿腥味,你瞧着!他果真就那么喝了。

后来父母也确实没有发现鸡蛋的事,但我好久还是心里面不踏实,父母一叫我就慌张得不行。我后悔还不如直截了当地说了,说出来挨顿熊也就解脱了,这么着不是活受罪?后来就咬咬牙说了。哪知一向“严酷”的父亲居然没发火,只是含糊地说了句,能自己坦白出来就是好孩子,又是为了买书,下不为例吧。

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回想最初我之所以会对有韵律的东西感兴趣,也许跟这本小人书有些关系。虽然我已记不清它的文字和图画的作者是谁,但大致还记得那是一本写东平湖抗日游击队故事的书,主角是一个少年,他用口技模仿鸟叫声作掩护,机智勇敢地为游击队传送情报,使部队取得了大胜利。那些用诗歌体写成的文字,相当优美,有一种流畅的叙事语感,每想起来,总在耳边回**萦绕。在贫乏的年代里,我想它是给了我很多,而且,就我阅读小人书的时代而言,买这本书的经历确是令我最难忘的。

一个破碎的枪之梦

从红色的60年代里蹒跚地站起来,我的幻想曾在70年代里疯长。和所有的少年一样,我心中有一个梦,一个光芒四射的枪之梦。因为对那个年代的孩子来说,枪所代表的勇气和力量已使它变成了一个神话,一个暴力的图腾。

用木块削成那种“小兵张嘎”式的匣子枪,用发臭的墨汁将它涂成黑色,看起来玲珑和逼真,扎一根从大人那里偷出来的皮带,把它别在腰里,看上去威武地像个“排长”。别的少年也大都如法炮制,一场喊杀声震天的战斗就开始了。那种纯然来自六七十年代的“红色电影”熏陶的景象,几乎每天都出现在乡村破旧的街道和场院里,而那震耳的枪声和爆炸声,则纯然来自孩子们不知疲倦的嘴巴和喉咙。

可渐渐地我对于这样一种快意已不满足,我渴望近距离观赏并把摸一支真正的钢枪。每当有重大集会,或看到“拉练”的队伍时,我总是对那些年长我十来岁的“基干民兵”羡慕不已,我如痴如醉地看着他们摆弄着手中乌亮瓦蓝的半自动步枪,手法娴熟,表情高傲,如同一个真正的战士,我真恨自己不能早生十年。

机会终于来了。一个寒风呼啸的冬夜,两名“执勤”巡逻的民兵耐不住寒冷,跑到我家来烤火喝茶。虽说他们只背了两杆老式的“七九”步枪,已足以让我的心跳出喉咙,眼睛里生出火来。我忍不住溜下床去,磨蹭到枪跟前,小心翼翼地用手碰了它们一下。要是在平时,此举肯定会受到大声呵斥,但这次由于是在我家里,“喝人嘴短”,一名民兵竟和蔼而认真地向我讲解起了枪的结构和操作原理。

但那似乎只是幸福的一瞬。当我心旌摇**两耳发热地听完民兵的解说和演示之后,他们站起身就走了。我几乎整夜未睡,心中一片焦渴和空白。几天之后的一个傍晚,我和另一个伙伴壮着胆子溜进了公社民兵连部。院子里几个做活的木匠并未留意我们,他们兀自叮叮当当着,我们悄然溜进了北屋,钻进挂着厚厚的棉布帘的黑洞洞的里间。一个干部正鼾声如雷地睡在**,桌旁的枪架上整齐地放着六杆乌亮的钢枪,我屏住声息,小心而吃力地取下一支,把它平放在桌子上,兴奋地摆弄起来。炕上的干部看来是喝了酒,对我们弄出来的响动全然不觉。我们的胆子开始大起来,不知怎么就拉动了枪栓,而且拨弄开了保险。我们满以为如同往常所见那样,这是一支空枪,可哪知此时子弹已被推进了枪膛。我的小伙伴把枪口瞄向干部的头,嘴里咕哝着模仿枪响的声音,就在这时我则把手搂向了扳机—

只听见“嘭”的一声沉重而剧烈的钝响,我们的眼前爆出了一团暗红的火花。幸好,我在扣动扳机时无意中扭转了枪口的方向,加上枪的后座力使枪口抬高了许多,子弹并未击中“目标”。干部几乎是和枪声同时从**“弹”了起来。

汗水湿透了我们的棉袄。我虽然逃过了干部的斥责—他似乎脾气好,只是担心我们是否会“吓着”,并未在意其他—却未逃过父亲的一顿“毒打”。那几乎是一个十岁孩子完全不能承受的一顿拳脚巴掌。后来我才知道,那差一点击穿了一颗头颅的子弹,打穿了厚厚的棉布门帘,钻到了外屋一只盛着高粱的瓦缸里。好长时间,那个黑洞一直很显眼地留在那里,宛如一只惊奇的独眼,或一只因惊吓而张大了的嘴巴。

那一顿沉重而带着巨大火气的热辣辣的巴掌,打碎了我儿时的枪之梦。从那以后,我对这东西满怀敬畏之心,虽心向往之,却无缘也不敢再摸到它。当然我也曾记恨父亲那顿不无“表演”色彩的毒打—他当众且不顾大家的极力劝阻,打了我足足有半个小时。后来提及此事时他也颇后悔,但想及那时我家房后的一张莫名其妙的大字报,父亲在“阶级斗争”的复杂形势中所处的不利地位,以及担心有人将此“枪击事件”与他联系在一起等缘由,我终于原谅了他。

无独有偶,后来我在张承志的小说《黑骏马》中,读到了几乎完全相同的情节,只是小说里的男主角白音宝力格还没有我所经历的一幕更富惊险意味。他只不过把公社武装部的天花板打了一个洞,便被父亲“下放”到了牧民家里。比起他来,我的“处分”倒算是轻的,长痛不如短痛嘛,挨顿打了事。不过人家白音宝力格却因此引出了一段浪漫又哀情的恋爱故事,就这一点而言,生于寻常人家穷乡僻野的我,就没有那般幸运的经历了。

一根油条

如今我和家人已很少吃油条了,因为经常被各种媒体告知,要慎吃油炸的食品,其中含有什么亚硝酸盐之类的致癌物质。事实上,现在的油条的确口感不怎么样了,我经常纳闷,是如今的油出了问题呢,还是面不如过去的好?还是人的手艺退化了?它怎么就没有了从前—三十年前那种诱人的香气?

现在想想,或许不是那个时候的油和面不同于现在,而是因为那时人的味觉特别“好”。为什么特别好呢?因为肚子里缺“油水”。每当我和妹妹在周末或假期结伴步行去外婆家时,路过县城唯一的那家“大众饭店”,闻见那弥漫在街头的炸油条的香气时,总忍不住放慢脚步,贪婪地吸上几口,想,何时我也能尝尝那“香油馃子”,该多美啊!

想来也不是从未有过这样的口福,作为家中的长子长孙,我在儿时的生活还是颇受宠爱的,那时一则因为我体弱多病,二则因为“争食”的弟弟妹妹还没有出生,所以油条麻花之类,还不是特别的稀罕之物。在我保存的一张最早的照片上,一岁多一点的我,手里就拿着一根“麻花”—那种与油条十分相近的点心。然而在我此后长到十几岁的记忆中,就再也没有吃到过类似食物的印象了。

后来却有了一次机会。那是一个夏天,我攒够了割草和卖牙膏皮得来的两角多钱,和邻居家的小朋友去县城买小画书。这位小伙伴家境似乎并不比我家好多少,他父亲是一名军官,母亲在家。但他的母亲却比我做教师拿工资的母亲还要舍得“消费”,这天,她给了儿子七毛钱和一斤粮票,让他买一斤油条回来。

我们俩在新华书店转悠了好长时间,每人选了两本小画书,然后就来到了与之隔壁的“大众饭店”,称了油条。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这么直观,这么近距离地看到油条:大大的一串(七毛钱一斤粮票实际买到的油条是一斤六两),酥软而蓬松,黄澄澄的,散发着直沁心脾的香气。小朋友提在手里,沉甸甸的。

回家的路仿佛变成了通往天国的里程,我们的脚步轻飘飘的,又有点发软。这是一次多么漫长的步行啊,许多次,小朋友与我停下来,想尝一尝那就攥在手里的美味,但都忍住了,我拼命克制住奔涌的津液,想,这是别人的东西,怎么可以有非分的奢望?然而,我的小朋友也终于忍不住了,他停下来,毅然决然地扯了一根,与我对半分享了它。

那是一次刻骨铭心的记忆:半根油条,一点一点地在我的咽喉里溶化了,那么迅速地,不肯多停留一刻,还没等我仔细地体会一下它的味道,就已无影无踪了。但我终于知道了,这就是油条,许多次,出现在梦中的油条。

又几年之后,油条开始偶尔出现在我的生活中,但基本上也只是限于尝尝而已。第一回真正“食用”油条是1979年的春天,在高中。一天上午,同班的一位名叫“四孩”的同学从食堂打饭回来,一路狂奔着喊:“炸馃子了—炸馃子了—”全班、全校的同学为之沸腾了。所有能够拿得出伍角钱、一斤粮票的同学都打了一斤油条。这次我差不多吃下了整整一斤,当然,我分出两根给了一位同学,他是特困生,还打不起一斤油条。这次饱餐使我十几年对油条的梦想终于得到了满足,但它的神秘感似乎也随之消失了。

此后油条渐渐成了家常便饭。但在80年代初,它似乎还是某种标志或时尚,人们年节串亲时,总带一串油条;家境比较好的,早餐常常能摆上豆浆油条,让暂时还吃不起的人家感到艳羡不已。又过了几年,几乎已没有吃不起油条的人家了,如今,即便在农村也没有人再将这看作什么稀罕之物。

油条终于从我们生活的高处消失了,没人再叫它“香油馃子”,“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油条终于成了大众食品,而且人们已经开始挑剔它了,认为其不利健康,不要常吃。世事沧桑,这不能不让人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想及当年那只要求太低的馋虫,亦不由得不生出几分感慨,有点不好意思。但好在这正说明了我们生活的一点进步,我也就不必太惭愧了。

进步就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