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会历史发展动力论

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问题是任何社会历史理论都必须关注的问题,也是学术界讨论较多的问题。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阶级斗争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直接动力。然而,到了20世纪末期,鉴于科学技术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后马克思主义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重新进行了考察。他们认为,今天,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中已经不能推出工人阶级必然进行阶级斗争的结论。马克思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辩证法已经过时,生产力作为社会历史发展最终决定力量的功能已经消失。后马克思主义者纷纷开始为社会历史发展寻找新的动力:拉克劳和墨菲认为“话语”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哈贝马斯认为技术—知识领域和道德—实践知识领域的“学习机制”是社会进化的根本动力,詹姆逊则认为“生产模式”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

(一)“话语”决定一切

拉克劳和墨菲认为一个以根本性的社会转型为目标的政治运动并不要求以物质条件为基础,因此社会历史的发展并不是由所谓的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基本矛盾决定的。这样就不能把生产力的发展看做是社会历史的发展的真正动力。

既然生产力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那么到底什么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呢?对此,拉克劳和墨菲给出的答案是“话语”。“话语理论”是拉克劳和墨菲在《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一书中提出的,他们认为政治不是由经济决定的,政治也不是经济的反映,政治是由冲突和对抗建构的,而这些冲突与对抗都是民主的话语,因此政治在本质上是由话语建构的。至于何为“话语”,他们则这样解释:“我们把任何建立在要素之间关系的事件称之为链接,而那些要素的认同被视为链接实践的结果,来自链接实践的结构总体化,我们称之为话语。”[1]话语自身既不是语言的,也不是非语言的,因此不能把它归类于语言学。话语总是表现为言语和写作的结合,然而话语又不仅仅是言语和写作的结合,它同时包括了语言学和非语言学。在意义的总体性中出现的话语包含了语言与非语言的成分,而且它本身是先于两者之间的区别而出现的。所以,拉克劳和墨菲认为,“一个对象的话语特征并非意味着去拷问其实存(existence)”,[2]只有当这个对象与其他对象之间建立起了关系系统,并且建构这一关系系统的内在原因不是对象的物质性实质,而是社会,那么这一关系系统就是他们所谓的话语。因此,在拉克劳和墨菲的理论视阈中,“社会是多元的,非决定性的,是由话语组成的,不存在历史的条件、联系和确定过程的可能性。只有任意并列、随机出现的偶然发生的各种事件”,[3]这些非连续的孤立的现实碎片之所以能聚集起来,依靠的是“话语逻辑”,这就是他们的话语理论。

拉克劳和墨菲以“话语”涵盖了整个社会领域,他们把所有问题都归结为“话语”。在他们看来,“话语”决定一切。然而,为了使“话语”能够承担起“决定一切”的历史使命,拉克劳和墨菲不得不赋予“话语”足够强大的功能。

首先,拉克劳和墨菲把社会归结为话语。在拒斥、解构唯物史观的基础上,他们采用后结构主义的方法,把社会分解成话语,并由偶然性逻辑支配。他们认为社会是依据话语规则而形成的一个非稳定的差异系统,社会是开放的、非统一的,并总是处于某种被阐释的过程中。所以,社会是非决定性的,是由话语建构的,并通过话语体现自身的意义。在《我们时代革命的新反思》一书中,拉克劳进一步用话语理论消解了社会的概念,论证了社会的不可能性。拉克劳指出,社会不是由经济决定的,社会不具备外在的“客观性”以及客观规律,社会是开放的,无中心的,是由话语建构的。然而,话语是无固定意义的,需要通过话语与话语之间的链接来固定话语的局部意义,话语的链接就是领导权,就是某一种话语在众多话语中争夺领导权地位,因此,领导权斗争把社会关系政治化。领导权的功能是对政治的建构,没有领导权就没有政治,所以后马克思主义得出结论:社会并不先于政治而存在,社会关系是通过话语建构的,先于人们的话语实践活动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多元性的差异话语建构了政治,政治不是社会的增补,而是社会的本质。换言之,话语建构了政治,政治又建构了社会,因此,话语是社会的基础。在拉克劳和墨菲那里,马克思所说是客观的社会并不存在,社会就是话语,话语就是社会,话语建构了政治,政治建构了社会,所以社会在本质上就是话语,“话语之外无社会”。

其次,拉克劳和墨菲把主体归结为话语。他们认为主体不是由阶级关系构成的,而是由话语构成的,不同的话语建构不同的主体,主体通过话语来获得自身的意义。可见,在拉克劳和墨菲那里,主体和话语关系是颠倒的,不是主体决定话语,而是话语决定主体;不是主体言说话语,而是话语言说主体。这样,政治主体不是先于话语存在的,而是通过话语建构起来的,通过话语表达出来的,不同的政治主体通过不同的话语来建构,没有话语政治主体就没有实质意义。所以政治、主体和话语三者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由于每一个主体身份都是话语立场,带有所有话语的开放型特征,结果在封闭的差异体系中不同立场不可能完全被固定。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些不同问题被混淆起来。既然断定每一个主体身份的话语特征被链接到拒绝作为本源和根本的总体主体的概念上,必然盛行起来的分析要素就是那些分散的、去总体的、去中心的某种关于他者的立场,其中每个链接或关系的因素削弱了分散化修辞认识作用,并且导致了对于将会秘密再引入被统一或者进行统一的主体范畴再总体化的怀疑。”[4]由于话语先于主体,话语建构主体,所以主体范畴在拉克劳和墨菲的话语理论的语境内是无足轻重的,“原因是主体不可能成为社会关系的本源——甚至在被赋予了给出可能性经验的权力这一有限意义上不可能——因为,所有的经验都依赖严格的话语可能性条件。”[5]

最后,拉克劳和墨菲把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也归结为话语,这也是他们把社会和主体归结为话语所必然得出的结论。拉克劳和墨菲认为,不同话语的差异性显示了话语的同一性,不同主体的话语偶然性显示了其必然性。也就是说,不同话语的同一性就是它们之间的差异性;不同主体话语实践的必然性就是它们都必然具有偶然性。这样就彻底解构了马克思主义范畴中的历史必然性和历史规律的概念。“按照拉克劳和墨菲的看法,在话语理论的视野中一切都是偶然、差异、变动、不确定的,在建构领导权的话语实践中,再也没有本质主义的立足之地了。”[6]在话语理论的基础上,拉克劳和墨菲提出了实现社会主义的新策略:不同的领导权斗争是从对政治不平等的批判入手,通过不同的话语实践的链接,扩展和深化自由民主权力,将资本主义民主扩展为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解放冲动并不起源于工人阶级的利益,相反,社会解放的推动力是由自由民主的话语实践构成的。”[7]这样,在拉克劳和墨菲看来,话语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拉克劳和墨菲的理论建构中,话语决定社会存在,话语建构主体,话语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总之,话语决定一切。话语理论的实质不过是用另一种方式来解释存在的东西,用话语反对话语,这体现的正是马克思主义所反对的唯心主义先验论的理论倾向,其错误是显而易见的。

(二)“学习机制”是社会进化的根本动力

作为后马克思主义者,哈贝马斯与拉克劳和墨菲一样也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的动力理论,要求重建另一种社会发展动力理论,但是他的研究角度与拉克劳和墨菲不同。哈贝马斯在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否定的基础上,从社会进化的角度提出:社会是一个连续性学习的过程,应该用“学习机制”来解释社会的进化,“学习机制”是社会进化的根本动力。哈贝马斯所谓的“学习机制”表现为技术—知识领域的学习和道德—实践意识领域的学习两个方面。

哈贝马斯否定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动力理论,他认为社会进化的根本动力是进化式的“学习机制”,而不是生产力。他指出“我们可以把生产力的发展理解成为产生问题的机制,它尽管可以引起,但却不能导致生产关系的变革和生产方式的革新。”[8]这就否定了生产力的决定作用。不仅如此,就连生产力自身的发展还要依赖于“学习机制”。因为生产力属于技术领域,依赖于技术知识的增长和提高,对这方面知识的学习水平和能力的提高是决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生产力的提高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的相应提高,都表现为学习机制。因此,生产力的发展是不能成为社会进化的根本动力的,即使在工业发达的社会里,生产力的进步也只是造成了“劳动过程和企业内部劳动组织的高度分化”,“生产力的发展没有能导致进化论上的挑战”。[9]新的社会制度框架只有借助于积累起来的潜在学习能力才能得到解决。“一个社会为什么能够进化,以及如何理解社会斗争在一定的情况下导致了社会一体化的新形式,从而导致了社会的新的发展水平,这只能用分析的回答才能解释。我想做出的回答是:人类不仅在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技术上可以使用的知识领域中进行学习,而且也在对于相互作用的结构具有决定性作用的道德—实践意识的领域中进行学习。”[10]而且,“进化上富有成效的革新不仅意味着学习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而且也意味着出现了一个新问题,即一个新的负荷范畴,这些负荷是伴随着新的社会形态而出现的……这样,我们就可以用由进化成果产生的问题和需求为主线来说明社会进化。社会进化的学习过程本身在任何发展阶段上都能产生新的动力,而这些新的动力同时也就是新的匮乏和新的历史需求。”[11]

在哈贝马斯看来,学习机制不仅是生产力发展的动力,还是社会组织原则的形成和社会制度革新的动力。社会的组织原则借助于学习机制才能成为现实,并使该社会新的学习水平制度化。社会组织原则借助学习机制,把那些表达了社会形态特征的高度抽象的规则理解为一些革新,这些革新可以通过发展逻辑上可建立的学习步骤而获得,并且规定社会的一个新的学习水平。社会形态的划分也正是这种社会组织原则依据学习水平的革新来区别的。“一种学习水平意味着认识—技术的和道德—实践的学习过程的可能性的结构条件。社会的组织原则,规定社会变化的活动空间。特别是规定:制度系统和解释系统的变化在什么样的结构内是可能的;现有的生产能力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能够被社会所利用,以及人们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能够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一个社会的系统复合性能够提高到多大程度。在说明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的时候,我们必须说明新的组织原则的制度的核心……社会进化,只有当它既在学习和适应的过程中,在当时具有的学习水平上(直到这种学习水平用尽了自己的可能性),又在那种能够导致新的学习水平的进化的推动下完成时,才有两个阶段。一个社会,当它接受它所拥有的控制能力无力应付进化向它提出的挑战,并且通过个人的(和世界观中早已隐隐约约拥有的)革新能力的充分利用和制度化来对付这些挑战时,它才能建设性地进行学习。”[12]

哈贝马斯认为,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不是单纯的生产方式形态,而是一种复合性的体制即社会一体化形式,是生活世界关于价值和规范的统一性的形态。因而,社会发展的表现形式也就不能单纯地看做是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应该理解为是社会一体化的形式转换;社会的传承也不应仅看做是生产力的传承,而应看做是整个生活世界的传承,其中包括道德观、实践知识、交往行动等方面的学习过程。由此出发,哈贝马斯把社会运动理解成为学习过程。他认为,学习机制作为社会进化的动力,一方面推动了作为目的理性行为的生产行为或劳动的合理化过程,即体系的进化过程;另一方面推动了作为交往行为的道德—实践活动的合理化过程,也就是生活世界的合理化过程。所以,就应该“把社会运动理解成为学习过程——借助于学习过程,潜在的合理结构可以转化为社会实践,以至于这些合理结构最终在制度上体现出来”。[13]这样,哈贝马斯最终将社会进化的动力归因于学习机制。

对于“学习机制”的两个表现方面:技术—知识领域的学习和道德—实践意识领域的学习,哈贝马斯认为,道德—实践意识的学习机制是社会进化的根本动力。他指出,“富有进化成就的学习过程,不仅出现在认识的工具的领域内,而且也出现在相互作用的领域中;在道德—实践知识的领域中,社会制度系统(Instituionen system)的基础设施直接受到了这些学习过程的触动。”[14]他还指出,“(人类)物种所学习的,不仅是对生产力发展具有决定意义的、技术性的有用知识,而且包括对相互作用结构具有决定意义的道德—实践意识。交往行为规则确实对工具行为和战略行为领域内的变化做出了反应、并推动了后者,但在这样做的时候,它们遵循着自己的逻辑”。[15]哈贝马斯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取决于技术上可运用的知识的使用;一个社会的基本设施和制度体现了道德的、实践的知识。技术—知识领域的学习和道德—实践意识领域的学习是社会进化不可缺少的动力,但是后者比前者更为根本。

哈贝马斯把道德—实践意识领域的学习机制看做是社会进化的“起搏器”。他认为人在道德—实践领域内的学习过程中获得的能力,反映在世界观中形成为道德意识和法的观念,这个领域的学习过程是社会进化的根本动力。这是因为,社会群体和个体所具有的意识结构和知识储备包括两类:一类是作为经验的技术知识,另一类是作为道德—实践意识的知识。前者只能增进工具和技术的进步,而后者则决定了个体和群体的控制能力和社会变革能力的提高和发展。因为集体具有的意识结构和知识储备是一种能够被社会所使用的认识的潜在力量。而且,新的社会一体化形式的实施,需要的是道德—实践意识的知识,而不是技术上能够使用的知识。因为道德—实践知识能把人置于自觉地解决与道德冲突相关的行为冲突的绝对律令之下,成为人们之间和谐关系的稳定性的指示器。同时,道德—实践知识还具有传播能力和使制度发生变化的能力,因而能够被社会加以利用,并最终被纳入社会组织系统,形成社会的一体化,从而使新的生产力得到利用和发展。所以,“对社会进化来说,道德—实践意识领域中的学习过程,具有起搏器的功能”。[16]这种“起搏器”作用贯穿于社会进化的各个阶段。

由此,哈贝马斯得出结论:社会之所以会进化,源于技术—知识领域和道德—实践意识领域的“学习机制”的变化。“学习机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导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出现不一致的状况,进而引起生产方式的变革,所以,学习机制比生产力更为根本。这样,哈贝马斯最终将社会进化的动力归因于学习机制。

(三)“生产模式”决定社会历史发展

詹姆逊的社会历史发展动力理论的主导符码不是经典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经济和阶级斗争,而是“生产模式”(即马克思主义所讲的“生产方式”)。他认为生产模式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最有生命力的领域,因此他将生产模式作为推动社会变化的最根本原因。

在詹姆逊的理论中,生产模式是一个重要概念,它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但詹姆逊并不是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上来使用这个概念的,虽然他在北大讲演时引述了马克思1859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那段经典论述,强调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一对关键性概念,并指出“经济基础是‘最终’的决定因素或原因”[17]。但是同时,詹姆逊又深受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思想的影响,认为生产方式由相对独立又相互影响的不同层面构成,其中经济因素固然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但它与政治、文化、宗教等其他因素的关系并不是直接决定的关系,在坚持社会构成总体性的同时,尽可能给予其中不同层次以相对自律性,而且政治、文化、宗教等其他因素也都可能成为社会变迁的决定力量。因此,在分析当今资本主义社会时,应考虑各因素之间的多元互动。据此,詹姆逊认为应该将“生产模式”作为结构性总体看待,这一结构性总体,既包括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也包括政治、法律、文化、宗教等。

当然,詹姆逊的生产模式概念并不是指单一的某种生产模式,而是各种不同生产模式所形成的“结构”,这是一种建构性的存在方式。“这些共时模式并不单纯地指定具体和独特的经济‘生产’或劳动过程和技术的模式,它们同时也标示出文化和语言(或符号)生产的具体和独特的模式(同其他传统马克思主义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在一起)”。[18]而且这种生产模式也不只是物质意义上的生产,还包括文化意义上的生产。这样,马克思的“生产方式”概念在詹姆逊这里得到了一种改造,成为他所使用的“生产模式”概念。

在詹姆逊看来,生产模式是个差异性的概念。正是因为具有差异性,各种生产模式才得以公开或者暗地里区别开来。每个社会都有不同的生产模式,如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不同于以前的各种生产模式。并且,每一种生产模式都有其自身特殊的发展规律。同时,生产模式又是一种历史性的积淀,“一个生产模式的形成(例如马克思的资本模式)从结构上以差异规划了其他可能存在的生产模式的空间,即:以最初模式特征的系统变异体,来使其他生产模式有生存的余地。这就是说,每一个生产模式都在结构上内含所有其他生产模式”,[19]而且这种生产模式必定会以某种方式积淀到更高一级的生产模式中去。因此,生产模式是一个历史演化的线性结构系统。按照马克思的分析,它包含“狩猎和采集(原始共产主义或游牧部落)—新石器时代的农业(或称古罗马的氏族)—亚细亚生产方式(或所谓的东方专制主义)—城邦—奴隶制—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共产主义”[20]的发展序列。在社会性质发生变化后,生产模式作为一种社会积淀而保留下来,仍然发挥它的作用与影响。这就是说,任何一种生产模式都必须以过去的生产模式为前提,同时又预示着未来的一种生产模式;任何一种生产模式都不能作为一种纯粹的状态孤立地存在,而必然在某一特定的时刻与其他生产方式共存。从这种意义上讲,任何生产模式必然与过去相联系,并指向未来。所以,从生产模式的发展变化来看,它是历时的;从单个生产模式看,它又是共时的。因此,詹姆逊明确认为,生产模式是共存的——生产模式的现时缺场并不排斥其历时性。具体而言,“每一‘先进的’生产模式都包含着比它更早的生产模式,早期的生产模式必须被‘先进的’生产模式在其发展中所压制。早期的生产方式积淀在现存的生产模式之中,”[21]同样,将来的生产模式也在现在的生产模式中发挥作用。经过詹姆逊的改造后,生产模式成为一个既有差异性又有包容性的概念。

事实上,在这里詹姆逊不仅吸纳了阿尔都塞的多元决定论思想,还借用了尼柯斯·普兰查斯的“社会构形”概念,即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构形实际上都是由多种生产模式共存的结构所决定的,这些生产模式包括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模式,古老的生产模式的残余,以及被同化到新的生产模式结构之中处于依附地位的生产模式。各种生产模式都有其自己的动力和时间规划,这是一种元共时性,社会构成就是这些不同体系和生产模式的共存。而各种生产模式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矛盾,“共存的不同生产方式已经明显敌对的时刻,它们的矛盾已经成为政治、社会和历史生活的核心时刻”[22]就是发生革命的时刻,但是詹姆逊所说的革命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斗争,而是所谓的“文化革命”,这是由主导性的生产模式所导致的社会变革。因此,詹姆逊认为生产模式之间的斗争是最重要的,它决定了该时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性质和发展变化。不仅如此,一种新的主导制度的胜利,不仅需要为取得支配地位而进行斗争,而且还需要为保持支配地位而进行不断斗争,即对那些残余的或新的生产模式进行斗争。由此,詹姆逊得出结论: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又包括政治、法律、文化、宗教等多种因素的“生产模式”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最根本原因。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以拉克劳和墨菲为代表的右翼后马克思主义完全否定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更否认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取而代之以“话语决定一切”;以哈贝马斯为代表中翼后马克思主义虽然也否定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理论,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并不完全否认生产力对社会历史发展的作用,只不过他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最终是由“学习机制”推动的,因而主张以“学习机制”取代生产力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以詹姆逊为代表的左翼后马克思主义试图把马克思拉入自己的阵营,因而,他一方面肯定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理论,另一方面又对其进行“后马克思主义式”的改造,最终以“变异了”的“生产模式”作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1] [英]恩斯特·拉克劳、尚塔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尹树广、鉴传今译,114页,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2] 同上书,122页。

[3] 付文忠、孔明安:《“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解读——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评析》,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4(2)。

[4] [英]恩斯特·拉克劳、尚塔尔·墨菲:《领导权与社会主义的策略》,尹树广、鉴传今译,128~129页,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5] 同上书,128页。

[6] 付文忠、孔明安:《“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批判解读——拉克劳和墨菲的“后马克思主义”评析》,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4(2)。

[7] 同上书,82页。

[8]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15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9]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157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0] 同上书,159页。

[11] 同上书,178页。

[12]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232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3] 同上书,37~38页。

[14]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13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5]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152页,重庆,重庆出版社,1989。

[16] [德]尤尔根·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郭官义译,174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7] [美]杰姆逊:《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唐小兵译,69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18] [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张旭东编,陈清侨等译,186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19] 同上书,188页。

[20] 同上。

[21] [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张旭东编,陈清侨等译,18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

[22] [美]弗里德里克·詹姆逊:《政治无意识》,王逢振、陈永国译,8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