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最省钱的海运
因为已经有了两次漕粮海运及咸丰元年白粮海运的经验,江苏省于咸丰二年举办的漕粮海运,筹办过程相当快捷。不难发现,这次变革是政局危难之时,海运派官员对河运派官员的胜利。同时,还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在办理海运的具体过程中,几乎所有的结构性矛盾,并未得到根本解决。而陶澍等人树立的海运“成案”,此时已经变成不可动摇的“圭臬”。
此次首举海运之议的,是户部尚书孙瑞珍。江南道监察御史张祥普进一步要求,如果江苏之常镇与浙江之杭嘉湖同时海运,节省银当在200万两以上,拨解河工,可济急需。浙江拒绝试办,江苏则爽快地同意江苏五属漕粮全行海运。而且早在咸丰帝的谕旨到达之前,陆建瀛和巡抚杨文定就已经和漕运总督杨殿邦磋商,策划有关事宜。张祥普还提议,如果因江浙同时海运而导致沙船不足,可以在征漕时,听民自愿折色,既济海运之穷,又系因民之便,船只亦无虞不足。当然,江苏再次反对折色,理由仍无变化:时间紧迫,若待酌定米价,核议章程,方才折银,辗转需时,必误征输时限。至于来年是否改折,则需预为体察,再行定议。
清廷在经历了“青浦教案”后,对水手的问题一直心有余悸,因此在议定的十条海运章程中,着重强调水手的安置问题。章程明示:“现照案饬令军船各归兑粮水次,并札粮道参酌成案,将停歇军丁应支月粮、苫盖等银筹款速放以恤丁力,其水手人等亦由该道督饬各州县于军船到次之日,查明水手人数,开造姓名、籍贯,各给资遣银两,押令速回本籍。”通过海运章程还可以知道海运的数量:额征漕米1445391石,缓征399135石,实征974249石;额征白粮72006石,共计1046255石,所缺额米399135石,筹办丹徒截留京口兵米482石,实缺米398652石。虽说缺额要“照案筹补足额”,但事后却未筹补。至于护送水师的人数,虽然也有大臣建议进行一定的调整,但是咸丰帝指出,米船现经陆续开洋,若此时始令派委大员,“转恐迁延时日,缓不济急”,故应仍照定章,毋庸更张。当然,在这种状态下,指望山东水师来保证漕粮海运的安全,是根本不可能的事。
上海沙船交兑,仍然是按部就班地进行。三月初三,据苏松太道吴健彰等人禀报,漕粮已经全部兑装完竣,与原报数目一致,共装船873只。受雇的船只,各州县系按船号,分为“镇字”“通字”等近20个类别,均已由牙行担保,以便管理。
咸丰初期漕粮海运、河运并举,粮食同时在通州验兑,这对验收的能力是一种极大的挑战。按规定,仓场须按标准每日验米3万石,但调查发现,他们每日仅起米万余石,并有停验情况,以致剥船沿河停泊待验,积压至20余里。沙船主守候半月之久,仍不能挂剥,“纷纷拦舆呈控,环跪哀求”。是不是此年的剥船不够呢?本次共用官剥船1795只,除河运漕粮调走之船外,实存船1670只,外加民剥船730只,共2400只,应该说完全够用。剥运混乱,皆因占船过多。至四月十六日,天津前12起已启用官剥船1863只,民剥船685只;已挂剥未装足的官剥船227只,民剥船89只;水次仅存官剥船201只,民剥船51只。漕粮无法快速起剥,导致数十万漕粮封钉在小舱之中,“郁积数十日之久”。
清代沙船图
针对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以孙瑞珍为代表的一方支持天津道,并提出“通坝坐粮厅将剥船提近坝楼,与豫东军船相间验卸”,以朱嶟为代表的一方却是极力反对:河运粮船有到通回空限期,海运则无,河运例与无闰之年比较迟早,海运则无;且河面窄狭,帮船排列在前,剥船越次拥挤,恐阻塞运路,欲速反迟。他仍按原章,轮换验兑河运与海运,“故海运有停粮之日”。他还向朝廷报怨:石坝报单过迟,外河起米过少,平均下来每日不足3万石。孙瑞珍与朱嶟的意见都有其合理性,但由于都只考虑了自身的利益和工作的方便,不能实现调和,以达到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
随着规章制度的僵化,各种弊端出现在所难免,其中最常见的便是通过海运以中饱私囊。此次京通受兑时,直隶在最初添置设备过程中,向上奏报的剥船用苫舱席、溜米席桶等项比起以往的海运只多不少。户部对此表示质疑:此次运米数远不如道光六年和二十八年,数量既少,亦未截卸,何以席片等项反多?又上届咨报案内,并无席桶架等名目,“今届因何制造”?坐粮厅也想从中获利。他们禀称,书吏需用浩繁,二十八年海运,书吏即赔累难堪。恰因坐粮厅任满调离,是以未能获准赏给办公之资,一切赔累,“实系力不能办”。他们请求仿效二十七年收买商米之例,每米1石给吏饭银1厘8毫,以为纸张饭食办公之用,统归于茶果项下报销。已经为经费焦头烂额的户部,断然拒绝了这种冠冕堂皇的理由。他们指出,以前海运都没有坐粮厅带津书吏饭食银,本年运米石系属正漕,与收买商米迥然不同,“碍难核准”。
咸丰二年办理海运时,江苏共节省白银66万余两。为防止朝廷将该数字固定,变为“成案”,陆建瀛和杨文定预先给朝廷打预防针:因漕赠项下晒扬米价向系动支旧存漕项,现在道库支绌,无款可筹,应删去4万余两。加之粜变米石,上年定价1两,此年米价下跌,减为9钱,又亏损2万余两。经过核算,此次共节省给丁耗米213340石,合银192006两。又提津贴银261717两,丁赠银146276两,三共银60万两,全部解部。户部要求将这些准备变粜的粮食仍运本色;即使变粜,也须按银1两折价,但江苏在没有收到户部咨文之前已经出售,户部只得接受现实,将此60万银两拨出50万两交向荣军营,其余10万两银解往江宁,以为“防堵之用”。通过粜粮折价,江苏不仅减少了起运本色的数量,平抑了当地粮价,还成功地将这些银两拨归地方镇压起义之用,可谓一箭三雕。
可以想象,有了这次开端,只要有机会,江苏都会大力推动部分折漕。本年江苏海运能节省银60余万两,户部乘机议定了一些新的章程,以期持久控制此利好局面。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发放剥价,向按时价易换钱文,移交直隶局员给发,虽不许丝毫克扣,但以银易钱,一入一出,未免参差,所以规定明年按实银给发。若银数不及1两,不便零星散给,才另行易钱,“毋假胥吏之手”。不难发现,户部为获得更多收益,决心将触角深入到每一个角落,并对赢余进行全力盘剥,江苏财政则得不到任何鼓励。在这种情况下,江苏必然会进行反抗,这也是为什么很快就出现了江苏漕粮海运并无节余的奥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