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产业政策与发展战略篇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电影产业政策发展

众所周知,电影是一种集娱乐、文化传播、意识形态教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特殊文化产品。早在电影诞生之初,其作为一门工业的性质就已经彰显无遗。电影注重投资回报收益,批量化生产,以进入市场流通获取利润为目标,这些都是工业生产最基本的模式。但电影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携带的文化意蕴和意识形态劝诱力量,这些力量依托电影独一无二的情感说服力能够在最大范围内调动观众的情绪,乃至于改写观众沉淀在血液里的文化认同。因此,科学地监管和引导一个国家的电影生产,使其合乎既定语境中电影生产的基本规律,不仅能够在经济收益上获得最大回报,也能够根据民族国家所希冀的方式增强本民族国家观众的文化认同,积聚爱国热情,尊重历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当代优秀文化艺术,甚至在世界范围内普及和引领本国的先进文化和时尚,从而在更高的层面上肩负起优秀文化传播的责任。而这一切,都需要一个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电影政策的保证。

由于各个国家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历史宗教文化传承以及对电影的定位等因素,我们得以在市场上看到各种不同形态的电影,譬如好莱坞主流制作对应的美国观众之于视听享乐的重视,印度宝莱坞制作对应的印度人民之于传统民族歌舞的痴迷以及梦幻般华丽场景的向往,而中国主流制作中对于传统历史文化的尊重、对思想性和艺术性的追求也远大于对娱乐性的重视,这些无不体现出各国的电影政策对电影生产的具体影响。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电影政策,就会有什么样的电影生产。进一步讲,电影制片企业作为一个小的经济单位,必然体现着一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它的所有制形式不仅规定了它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规范了它的意识形态效应。因此,当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区别于国有电影生产单位旱涝保收、相对“稳定”的态势,民营电影企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它相对灵活的机制保证、市场反应能力以及再生能力。事实上,从历史上看,中国电影的每一次“**”都与民营电影的积极表现密不可分。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的明星公司、天一公司就是例证,而联华公司更是以美国电影业为范例,试图建立从制片、发行到放映的垂直经营模式。新中国成立初期,经历了对私营电影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中国电影依然还产生了像《乌鸦与麻雀》、《我这一辈子》等代表了中国电影艺术高度的、由民营公司生产的优秀作品。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当时中央一方面鼓励和支持私营电影企业,另一方面推行“电影摄制要实行制片企业化”[1]等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举措。

21世纪以来,民营影视公司和其他社会资本的影片投资更是连续多年占据了全部影片投资中的强势比例。2002年起,历年市场与票房佳片中都有民营公司的作品,《英雄》、《十面埋伏》、《满城尽带黄金甲》、《集结号》、《非诚勿扰》、《功夫之王》、《宝贝计划》、《风声》、《手机》、《天下无贼》、《赤壁》、《十月围城》、《投名状》、《功夫》、《金陵十三钗》、《画皮2》、《失恋33天》、《人再囧途之泰囧》、《西游·降魔篇》、《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北京遇上西雅图》、《西游记之大闹天宫》以及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熊出没之夺宝熊兵》等莫不如此。而与这些影片对应的则是观众耳熟能详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画面影业有限公司、北京博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等民营公司。毫无疑问,这一现象的出现完全得益于国家电影主管部门对电影产业化认知的不断深化及其相应的政策调整,尤其是对民营资本进入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及电影后产品开发等整个电影产业链的每一环节的方式,都做了非常明确、科学的规定。因此,今日中国电影产业的繁荣态势,首先源自制度改革和体制保障,而清晰明确的政策指导和规范,则是取得这一成果的有力保障。

然而,正如其他领域的艰难变革一样,改革开放以来,为了使电影能够跟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要求,国家对电影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也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和反复的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其基本特征可以概括如下:第一阶段,从1978年到1993年,是新时期电影政策与管理机制不断调整、并以改革开放的新思路积极实施国家关注的阶段,大一统的话语秩序已经解体,有关电影的方针政策及管理机制,以“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向前探索,这一阶段可以明显感到不断解放的思想观念和价值批判在深层发挥作用;第二阶段,从1993年到2001年,是以市场价值为取向的电影政策和管理机制的摸索与变革阶段,发掘电影自身的经济资源,找寻电影管理的边界,成为这个时期电影政策制定与调整的当务之急;第三阶段,从2001年以后,是21世纪中国电影以全球化为核心进行电影管理和政策规范、转轨并贯彻新的国家主义的阶段,国家对电影生产的关注与电影生产有明显的互动,电影管理部门借鉴外国行之有效的做法,加大投入、合理布局,重新确立电影生产的新秩序,并扶持中国电影在国际上的传播。[2]这其中所体现的是国家对电影复杂属性的修正与重新认定,是对电影产业链所担负的持续的经济效应和广泛的文化传播力的清醒认识,是电影主管部门调整职能、增强公共服务意识的深刻转变。而现今民营电影业的发展壮大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逐渐发展并显现出活力的。

[1] 参见胡菊彬、姚晓濛:《新中国电影政策及其表述(上)》,《当代电影》1989年第1期。

[2] 参见丁亚平:《意识形态、象征形式与自生能力——改革开放30年中国电影体制变迁的路径》,《文艺研究》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