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董仲舒的教育思想
董仲舒(前179—前104),汉广川(今河北枣强)人,是西汉著名的儒家思想家和教育家。他自幼对《公羊春秋》与《易经》有特别的研究,学识渊博。汉景帝时,他因专精《春秋》而被选任为博士。公元前140年,董仲舒接受汉武帝的策问,逐一回答了汉武帝关于治理国家的思想理论和方略的三个策问,一举成名,被汉武帝封为中大夫。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天人三策”。后任江都相和胶西王相,中年收徒讲学,“下帷讲诵”,开始教育生涯。其教育思想理论为后世统治者采纳,使儒学成为中国社会正统思想,影响长达二千多年。著作流传至今的有《春秋繁露》一书。
一、论教育的作用
(一)人性论和“性三品”
董仲舒继承了先秦儒家通过探讨人性来说明教育作用的思想。在人性论问题上,他调和孟子和荀子的“性善”论和“性恶”论,认为人生来就具有性和情两个方面,性属阳,是善的;情属阴,是恶的,也就是人具有善和恶两种性。善是教育的结果,必须通过教育,防止恶性,培养善性。他批评孟子的“性善”说,认为孟子既然说人性已善,那就没有教育的必要了。
董仲舒还明确提出了“性三品”说。他把人性分为“圣人之性”、“中民之性”与“斗筲之性”。他把“圣人之性”当作上品,这种人生来就是善的,如黄帝、孔子、周公等,他们制定社会标准和内容,且生而知之,不必受教育。“斗筲之性”为下品,没有善资,只能采用刑法对待他们,不必进行教育。这两种人,都是极少数的人。只有“中民之性”代表了万民之性,待圣王教化以后才能成善。董仲舒把这些人说成是待王教而后善,目的是要为“任德教而不任刑罚”的治术主张提供人性论的依据。因此,董仲舒认为只有加强对“中品之人”的教育才能稳定社会秩序。
董仲舒的“性三品”论证了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阐明了教育的社会作用。以后的唐代韩愈及宋明理学家,都继承和发展了他的“性三品”学说。
(二)重视教化的作用
董仲舒认为,王者的首要任务是进行德治与教化,“教化立而奸邪皆止”,“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他在《举贤良对策》中说:“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他把教化看成防止百姓道德下滑的有力工具。他继而提出:“今之郡守县令,民之师帅,所使承流而宣化也。故师帅不贤,则主德不宣,恩泽不流。”董仲舒认为官吏为“民之师帅”,教化的统治术能否推行,关键在各级官吏。如果地方各级行政官员领导不好,君主的仁德就不会被很好地宣传。
二、董仲舒的道德教育思想
(一)“道之以德”的教育原则
董仲舒认为帝王要按“天道”的法则来统治人民,应当以德教为主,刑罚为辅。他认为,教育不是只要求教育者履行责任和义务,更不是扩张自己的价值与权力,而是要从尊重他人的价值与权力出发,以“仁者之爱”的情怀去关心爱护他人。因此,他要求教育者必须“躬自厚而薄责于外”,多检视自己的恶,少盯视他人的恶,要自责而不要责人。他说:“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人;人不被其爱,不予为仁。”[1]董仲舒的道德教育不是教育别人,而是“治我”。“治我”要严,待人要宽,否则就不是道德教育。
(二)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教育内容
“三纲五常”是董仲舒伦理思想体系的核心,也是董仲舒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所谓“王道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董仲舒认为“王道三纲”,可求于天,并用他的“天人感应”、“阳尊阴卑”的理论对这一思想进行论证。尽管“三纲”思想并非由董仲舒首先提及,但他对此进行了系统论证并使之在教育和伦理实践中产生深刻影响。从此以后,臣忠、子孝、妻顺成为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
与“三纲”相配合的是“五常”。“五常”即仁、义、礼、智、信。作为道德概念早已提出,但董仲舒把它提升为“五常”之道并做了新的发挥。“三纲”是道德的基本准则,“五常”则是与个体的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实践等心理、行为能力相关的道德观念。“三纲”与“五常”结合的纲常体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教育的中心内容。
(三)道德修养的原则与方法
(1)以仁安人。董仲舒主张在道德教育中,要特别注意“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也就是以“仁者爱人”的情怀去爱护、关心他人,宽以容众,同时要以义来约束自己,“自攻其恶”,经常自我检查反省,以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2)强勉行道。董仲舒指出:“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就是说,奋勉努力地进行道德修养,德性就能日益显著,取得良好的成效。在“行道”过程中,应“尽小慎微”,采取“众小成多,积小致巨”、“渐以致之”、“累善累德”的方法,日积月累,持之以恒,以陶铸崇高的善性。
(3)必仁且智。董仲舒在道德教育过程中还提出“必仁且智”的命题,主张道德教育必须做到“仁”与“智”的统一。他突出强调了道德修养中情感与认知的统一。“仁者爱人”,但不是一种盲目或无原则的爱,而要靠“智”即道德认知来调节。
(4)重义轻利。董仲舒认为,道德修养的焦点在于对“义”与“利”的态度上。“义”满足人们心灵精神上的要求,“利”满足人们身体器官上的要求,二者不可或缺,但对道义的追求应高于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只有这样,人生才能获得高度的和谐和最终的满足。“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2],是董仲舒对这一道德修养原则总的概括。这一原则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教育曾经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三、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一)知识来源——“内视反听”
“内视反听”指既能反省自己的言行,也能听取别人的意见。董仲舒认为天在创造人类时,也赋予人以道德。所以“天道”寓于人心之中,天道和人心相通,认识了人的本心,也就认识了“天道”。人通过内心反省,就可以体会“天意”。人的知识就是经过“内视反听”的内省过程得来的,进而达到“明善心以反道”的境界,所以他说:“内视反听,故独明圣者知其本心”。[3]这种观点与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的神秘唯心主义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二)强勉学问
学习本身是极为艰苦的事,并不是每一项内容都令人感兴趣,因此董仲舒认为教学贵在强勉努力、刻苦钻研,才能前进,才能达到“博”与“明”的境地。即“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知益明”[4]。
(三)专一虚静
董仲舒认为学习必须专心一致,才能知“天道”。董仲舒治学时非常重视独立思考,注意排除外界干扰,专心致志地探究学问。他曾提出学习要“善一”“常一”和“专一”。所谓“善一”,就是要有所专长,专精于一;所谓“常一”,就是要始终如一地努力学习一种学问;所谓“专一”,就是在学习过程中要专心致志。他曾形象地举例说:“目不能二视,耳不能二听,手不能二事,一手画方,一手画圆,莫能成。”[5]
学习要达到精深,必须虚静。他说:“夫欲致精者,必须静其形……形静志虚者,精气之所趋也。”[6]学习时头脑要冷静,排除杂念,虚心以求,学习就能达到致精的程度。由于他一心一意地钻研儒家经典,学识渊博,被时人誉为“群儒之冠”,有“汉代孔子”之称。
(四)博贯多连
董仲舒要求学习必须进行思考与研讨,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完全掌握知识的要旨。为此他主张学习中要使用“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7]的带有逻辑推理性质的思维方法,这样才能有助于知识的融会贯通。他以学习《春秋》为例,《春秋》涉及两个半世纪的历史,其人物、事件庞杂,制度变化剧烈,是六经中最具难度的一部。但只要掌握孔子书写时所用的“春秋笔法”,便可以触类旁通,领会其中的价值判断。
总之,董仲舒适应当时政治统一的需要,把战国以来的各家学说以及儒家各派在《公羊春秋》的名义下融会起来,建立了一套“天人感应”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他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同时又提倡“礼乐教化”,主张兴办太学,求贤养士,实行“量材而授官”,建议“州郡举茂材孝廉”等文化教育政策,确立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文教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