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者
(一)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情况
教师是教育的关键资源,我国在恢复和发展职业教育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对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1980年,《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指出:教育部门、劳动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要有计划地为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师资;省、直辖市、自治区应积极筹办职业技术师范学院。为了应对职业教育师资短缺的问题,各地区采用“改”“调”“兼”“聘”的方式挖潜培养出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同时建立了培养新教师的机构。1984年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和专科班的通知》要求,从1984年起,在一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中举办中等学校教师本科班或专科班,培养包括中等职业学校在内的中等学校教师。虽然全国中等职业教育设置的专业门类繁多,必须依托普通高等院校和高等师范院校共同培养职业学校师资,但是这类职业技术师范班或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难以成为职教师资的稳定来源。为了满足职业教育对师资的需求,我国从1979年开始兴办了至少15所独立设置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如今,我国已形成了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和普通高等院校共同培养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体系。[23]
1978—1998年,中等职业教育处在逐渐恢复与发展的阶段,这一时期,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数量也在逐年增长。1998—2002年,中等职业教育处于滑坡阶段,随着中等职业学校的减少,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也下降了约29.6%。从2002年开始,与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数的先小幅回升再下降的趋势略有不同,2008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较2002年上升了约29.0%,此后中等职业专任教师数小幅下降,2016年较2008年下降了约5.6%。
表1-15 1978—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情况
图1-10 1978—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变化情况
图1-11 1978—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变化情况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也为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任教师规模设置了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具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任教师队伍,兼职教师比例适当。”具体来说,生师比应不超过20∶1。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处在恢复时期,专任教师匮乏,生师比在1980年达到历史峰值。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生师比快速下降后又在波动中小幅上升,但自1984年起始终没有超过20∶1,专任教师资源的增长足以适应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求。进入21世纪后,专任教师数量的下降导致生师比攀升,2010年生师比达到25.72∶1。此后尽管专任教师数有小幅的下降,由于学生数的降低速度更快,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回到20∶1以下。
(二)各地区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情况
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达到了《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要求,但是各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被统计的3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中仍有半数地区的生师比超过20∶1,其中属于西部地区的广西、贵州、青海的生师比均超过30∶1。整体而言,西部、中部地区比较缺乏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专任教师资源在地区之间分布不均衡(见表1-16)。
表1-16 2016年各地区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情况
(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情况
2009—2015年,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逐年下降,2015年较2009年下降了约32.9%,降幅超过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数的整体降幅。但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师比也在下降,表明专任教师数的下降与学生数的削减相适应。不过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生师比始终超过20∶1,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仍然存在专任教师资源短缺的问题(见表1-17)。
表1-17 2009—2015年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情况
图1-12 2009—2015年民办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情况
(四)中等职业教育分科专任教师情况
根据2016年关于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职业高中的统计数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中,文化基础课教师共有26.68万人,约占总数的41.5%;实习指导课教师共有2.53万人,约占总数的3.9%;专业课教师总计35.10万人,约占总数的54.6%。《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要求专业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了这一标准。
在各专业门类中,如表1-18所示,体育与健身类、能源与新能源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专业的专业课教师比较充足,医药卫生类、休闲保健类、交通运输类等专业门类比较缺乏专业课教师。
表1-18 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分科专业课教师数情况
续表
(五)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1996年,国家教委下发《关于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的规定的通知》,其中规定:“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及以上学历。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其学历要求可以适当放宽。”[24]
2003—2016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的整体学历不断提高。如表1-19、图1-13所示。2003年,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教师约占总数的33.5%,至2016年,这一比重下降到约9.2%,可见师资质量水平的提升。不过与《教师法》的规定相比,中等职业教育师资质量水平仍有提升的空间。
表1-19 2003—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图1-13 2003—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学历情况
(六)中等职业教育外聘教师情况
外聘教师不仅是解决教师资源短缺的策略,对于职业教育来说,聘请有实践经验的教师也有利于学生了解职业、学习技能。《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提出:“聘请有实践经验的兼职教师应占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左右。”2003—2016年,外聘教师与专任教师的比例变动的幅度很小,基本稳定在1∶7左右,即外聘教师约为专任教师的14%,低于《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的要求。
表1-20 2003—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与外聘教师情况
图1-14 2003—2016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与外聘教师比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