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经验和趋势

一、基本经验

(一)支持与规范并举,保障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在民办教育的恢复与快速发展过程中,政府不断调整并完善鼓励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方针与政策,清除歧视性政策,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同时,不断完善民办教育监管办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民办教育稳定持续发展。

一方面,政府一直秉持的鼓励与支持态度是民办教育恢复与发展的重要前提。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态度经历了从最初的“默认允许”到“积极鼓励、大力扶持”再到当前“扶持与规范并举”的一系列演变,但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是政府一贯的工作方针。政府的鼓励与扶持态度,为民办教育的恢复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调动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释放了社会力量办学的潜力和活力。政府日渐完善的扶持政策,是民办教育事业恢复与发展的重要条件。自1987年国家教委颁发的《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明确提出“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办学”以来,政府大力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趋势愈加明显,逐步出台并且不断完善民办教育扶持政策,为民办教育提供政策支持和财政资助。目前我国政府建立了涵盖税收、土地、捐赠、学生资助等在内的民办教育扶持体系,清除了民办教育歧视性政策,优化了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环境;且随着分类管理改革的深入开展,政府将进一步完善以营利-非营利为区分标准的民办教育分类扶持体系,破解部分民办教育扶持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民办教育扶持政策落地,继续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外部保障。

另一方面,在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同时,政府不断加强民办教育法治建设,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确保了民办教育稳定持续发展。40年来,中央政府不断完善民办学校监管办法,并推动地方相关部门制定地方监管办法,初步建立了涵盖学校设立、审批、组织机构、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变更与终止等在内的监管框架体系,涵盖民办学校办学资格审批、广告审批、教学质量、财务审计、教师资格认定、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收费、师生权益等多个方面。各级政府及时整顿不良办学行为,强化对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督导,维护民办学校师生权益,既降低民办教育领域的各种风险,保持了民办教育良好的办学秩序,又维护了民办教育的社会声誉,为民办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外部保障。

(二)面向市场办学、服务社会需求,释放民办体制机制活力

市场导向的灵活的办学机制是我国民办教育事业恢复与发展的重要动力机制。这种办学模式使民办学校能够在最初艰难的社会环境中得以恢复与生存,保证了民办学校能够始终坚持面向市场办学、服务社会需求、捕捉发展时机,并且能够在法治环境不完善的背景下不断壮大。从宏观的历史角度看,在面向市场办学、服务社会需求的导向下,民办教育至少把握住了三次大发展的机遇期。

一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教育事业恢复与发展的初期。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的局面亟须政府恢复与发展教育事业,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人才供给。在当时的局面下,政府财力不足以支撑建立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和大众教育需求的公办教育体系,但诸多社会力量蕴含了巨大的办学潜力,并且在政府的肯定与鼓励下也充分把握和利用了巨大的办学空间。二是1999年至2002年高考扩招以来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时期。1999年,政府决定扩大高考招生比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增幅达42%,加快了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进程。一些个人和企业等团体组织充分利用高等教育大发展时期民众对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积极投入举办民办高校的浪潮之中,民办高等教育规模迅速扩大。三是“十三五”以来,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及教育领域深化改革时期。随着我国进入产业结构调整的转型发展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了人才供给类型多样化的新要求,推动教育领域进入综合改革“深水区”。在这种背景下,提高教育质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成为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动力。诸多民办高校开始扭转传统的规模驱动发展模式,结合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与市场需求谋求新的定位,步入内涵式发展期。一些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充分利用新的发展机遇期,瞄准公众不同类型的教育需求,在与公办学校的差异化竞争中脱颖而出。

(三)不断改革创新,鼓励先行先试,探索中国特色民办教育发展经验

民办教育取得的巨大成就,还得益于民办学校举办者与管理者等实践群体以及各级政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民办教育发展模式与治理机制,探索中国特色民办教育发展与治理理论。

一方面,民办学校举办者与管理者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创新办学形式,激发了民办教育的活力和竞争力。比如,陕西省民办学校举办者提出的“企业的行销理念与行为”“校无大小、教无高下、学无长幼、育无国界”等新的办学理念与思想,有效扩大了民办学校的招生与就业市场,使得学校在公、民办学校的竞争以及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再如,民办学校举办者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断探索、更新学校的办学定位,充分把握发展时机。以山东某民办高校为例,该校举办者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成立至今,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以及教育发展格局,及时更新办学定位,7次调整办学目标,将学校从最初的专注于幼师培养的专修学院发展为拥有30余个本科专业、近50个高职专业的本科院校,彰显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办学魄力。

另一方面,政府不断探索民办教育管理模式,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民办教育相关政策,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律框架范围内探索民办教育治理方式。比如,在办学机制方面,创新民办学校法人属性,将民办学校登记为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企业、社会团体等多种类型,一定程度上为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提供了生存空间,是民办教育治理探索过程的重要举措;在扶持政策方面,采用教育券、专项基金等资助形式,缓解民办学校教育经费短缺的情况;在调动社会力量办学方面,在分类改革之前提出“合理回报”,并鼓励政府与企业合作办学、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合作办学、股份合作制等办学形式;为引导民办高校特色化、高水平发展,进行民办高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鼓励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进行“三地一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分类管理改革积累经验,确保稳妥推进分类管理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