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素质提升”为核心的全面发展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与发展,个人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自由逐渐被放大,人们由过去习惯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他主他控的生活状态逐渐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自主自控的生活状态,个体的主体性、创造性和实践能力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20世纪90年代之后,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成为我国课程与教学的核心追求。实际上,早在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明确指出:“在整个教育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牢牢记住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23]它特别关注了国民的素质问题,但在当时并没有产生广泛的反响,只有少部分学者对此加以探讨。然而,随着过分追求升学率、片面强调学生知识掌握的弊端不断暴露,人们愈加认识到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尊重学生主体性的重要性。在前期酝酿与现实需求的推动下,全面提升学生素质的课程与教学目标应运而生。
在宏观政策层面,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在“教育事业发展的目标、战略和指导方针”中明确规定:“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必须大力加强……发展基础教育,必须继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标准化。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的特色。”1994年,《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坚持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有关基础教育要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的思想。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颁布,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要让学生感受、理解知识产生和发展的过程,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思维习惯,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而2001年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则对学生的素质构成做出了更详细的规定:“新课程的培养目标应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在理论研究层面,1990年2月,燕国材教授发表了《论素质教育》一文,此后又写了“二论”至“九论”,先后发表于《解放日报》与《中小学教育管理》,并撰写了《素质教育论》一书。该书对素质教育的发展逻辑与基本特点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同时将人的素质划分为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业务素质、审美素质和劳技素质八大类别。[24]当然,在学生的素质方面,研究者们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有人对此进行了综述,认为可以将其概括为四个维度:一是思想品德素质,大致包括道德修养、思想修养和政治修养;二是文化素质,大致包括文化知识修养、智力结构水平与技能结构倾向;三是身体素质,即体魄与体能;四是心理素质,即情感意志素质及性格特征。[25]而在实施的要点和目标方面,原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曾在《关于素质教育的再思考》一文中指出,提升学生的素质要注意面向全体,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让学生主动发展。[26]孟宪平则在其主编的《素质教育新论》中提出了教育要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就需要面向全体、全面育人、以学生为主体、发展学生个性并给予学生成功体验的观点。[27]当时的一些学校在确定自己的课程与教学目标时,也主要依据上述思路,如有学校提出了“三主六学会”的构想,具体表述为“发展学生的主体性,引导学生主动地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审美、学会健体、学会创造,做21世纪的新主人”[28]。一方面,它充分肯定了学生的主体性;另一方面,它突出了学生的多方面发展。
在实践探索层面,20世纪90年代后,重视学生的主体性,面向学生全体,促进主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尤其是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以便实现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的个体成长,成为我国教学实践领域备受关注的几个问题。在学生的主体性培养方面,我国强调通过构建多种主体活动,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主体能力和主体人格,增进学生的自主性、主动性和独立性。其中,北京师范大学原教育系与河南省安阳市人民大道小学联合开展了“小学生主体性发展实验”,在“严格进行基本训练”“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原则的指导下,依据《小学生主体性发展大纲》制定了各学科和各学段的小学生主体性发展目标,经过三年的实践与探索,实验班学生的学科成绩及知识面、表现欲、思维创造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均优于普通班的学生,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也明显高于全国常模[29],实验成果斐然。在学生创造性培养方面,一些学校敏锐地发现了我国中小学生创新能力欠缺的问题,将发掘学生的潜能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促进学生的自我实现等作为学校课程与教学的主要目标,力求以此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其中,天津市和平区中心小学在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张武升院长的指导下,开展了“创造性思维与个性教学模式实验”,制定了“三自、两创、一专”的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其中,“三自”是指自我教育能力、自主学习能力、自理生活能力,“两创”是指创新精神、创造能力,“一专”则指学习一种专长。在这一目标的引领下,学生的创造素质和学业成绩都获得了显著提升。在给予学生成功体验方面,上海市闸北区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进行了相关探索,其基本思想在于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潜能和愿望,成功不是少数“优等生”的专利,每个学生都有其不同的成功路径,要承认学生之间的差异,为学生创造多方面的成功机会。其中,中兴路第二小学于1990年加入成功教育的探索队伍,将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修订为:“以培养成功心理为核心,在完成包括文化知识在内的小学各项任务的同时,更重视学生思维、语言的发展,学习习惯、方法的培养,知识网络结构的完善,正确归因模式的建立以及身体素质的提高。”[30]这一面向全体、关注学生良好心理品质的教学实践很快取得了效果,学生的精神风貌、课堂参与、自主学习能力等都获得了明显改观。当然,与之类似的实践探索还有很多,它们对于全面提升学生素质,促进全体学生的自由、自主、多方面发展这一总目标均做出了有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