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全面发展阶段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转型,以及技术的持续更新,人们的文化心态也产生了诸多变化。“未来社会新的伦理问题的挑战和困惑,要求年青一代应有正确的社会态度、价值标准和伦理道德,有参政意识、民族意识和法制观念,能对社会负责,对时代负责。”[31]在这一背景下,我国明确提出了“立德树人”的培养目标,用极其简洁的语言回答了当前时代应“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的问题,重申了“德”在学生全面发展过程中的统领地位。此外,在关注学生道德情操、文化素质、身心健康和审美情趣等方面的同时,我国还特别强调了学生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及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方面的应有担当,力求实现“成才”与“成人”的和谐统一。

2007年8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提出“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32],引起了教育领域的广泛讨论,“立德树人”由此成为人们思考课程与教学目标问题的新的立足点。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将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并围绕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做出了重点部署,切实突出了德育的优先关注地位。2012年,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在政策层面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33];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又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34]。这些论断集中反映了我国教育对于学生人格养成、品德提升方面的高度重视。2014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正式颁布,它一方面重申了“立德树人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又明确提出了将“立德树人”落实到课程与教学层面的要求,指出“课程是教育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内容的主要载体,集中体现国家意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2017年,中共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5]。可见,“立德树人”与党的教育方针一脉相承,它规定了现阶段我国课程与教学活动的基本方向,而为了实现这一教育总目标,理论研究者和教育实践者纷纷在“立德树人”的细化和转化问题上做出了各种有益的探索。

对于“立德树人”教育目标的理论研究,大致可以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对“立德树人”内涵的分析;二是对“立德树人”实现方式的探讨;三是对“立德树人”目标的展开与细化。

首先,在“立德树人”的内涵上,有研究者从“立德树人”本身出发,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一方面,“立德”,即“确立品德、树立德业”;另一方面,“树人”,即“培植成长、培养成才”。[36]但两者并非并列关系,“立德”是“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的全面发展中起着灵魂作用,被视为“做人”的最高价值标准。还有研究者倾向于从“立德树人”所处的文化环境入手,如在特殊性维度上,认为“立德树人”是一个典型的中国式概念,“蕴含着古往今来中国人对于教育及德性的独到理解与深刻把握”;而从一般性维度看,“立德树人”所指涉的便是“道德、教育、人三者之间的内在关系,这是任何文明与社会始终都要面对和处理的基本问题”。[37]

其次,在“立德树人”的实现路径上,研究者认为应当特别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体系”,并“完善中华传统教育”。[3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我国社会主义优秀思想文化的高度凝练,从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明确了当前阶段“德”的科学内涵,代表了全国人民的共同追求,以此作为“立德树人”的价值标准,有利于将学生培养成具有爱国意识和民族意识的现代公民。而我国历来有着悠久的文化传统,“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滋养中华民族形成了勤劳、善良、文明、勇敢、朴实的品格”[39],这些优良的传统既需要被继承,也孕育着“立德树人”的文化基因,理应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之一。

最后,研究者还从“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出发,结合我国教育现实及国际核心素养的相关成果,研制了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框架,将“立德树人”这一目标指向进一步细化。2016年9月,在北京师范大学林崇德教授团队的不懈努力下,课题组发布了由自主发展、社会参与和文化基础三大领域,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六大素养构成的总体框架。自此以后,“党的教育方针可以通过核心素养这一桥梁,转化为教育教学可运用的、教育工作者易于理解的具体要求,进而贯穿到各学段,体现到各学科,最终落实到学生身上,明确学生应具备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从中观层面深入回答‘立什么德、树什么人’的根本问题,用于指导人才培养具体实践”[40]。目前,教育学界还在致力于各科核心素养的研制,以便在微观层面上更好地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真正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目标。与此同时,人们又在核心素养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关键能力”的概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于2017年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就明确指出“要在培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过程中,强化学生关键能力培养”,关键能力包括认知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职业能力。它对于人才培养的目标做了合乎学理而又简明扼要的概括。实际上,不论是核心素养还是关键能力,都是对“立德树人”的进一步深化。

在实践方面,“德育”一直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关键,“立德树人”理念提出之后,便有越来越多的学校明确将其作为自己在教育教学上的追求。比如,湖北省襄阳市第五中学就在“德育为先,育人为本”观念的指导下,确立了“三高文化”和“四种品格”。“三高文化”即高境界地做人、高效率地学习和高品位地生活,“四种品格”即忠、雅、诚、健。课堂教学视为人文教育的平台,将其打造为促进学生“知识、身心、人文”三维发展的阵地,以此来强化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心理健康的教育,进而成就学生的优秀品格,为其终身发展奠基。[41]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则要求学校各个学科都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出相应的教学目标,像语文就确立了“培养终身阅读者,培养负责任的表达者”这一基本方向。[42]

总之,近年来,我国对于课程与教学目标的探索在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着重突出了“育德”与“成人”的价值,以及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立德树人”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课程与教学目标体系的根本立足点,必将引领我国课程与教学不断向前发展,更好地完成促进学生自由、全面发展的这一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