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重点中学

1980年10月14日,教育部印发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的通知》。[8]这是在哈尔滨工作会议之后,教育部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推动重点高中发展。这份文件将《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作为附件下发,要求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结合张承先同志在全国重点中学工作会议上的总结,从实际情况出发,研究执行教育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

《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很多内容都具有史料价值,反映了当时国家百废待兴,教育领域集中资源保重点的时代信息。

《决定》上说,自1978年以来,经过两年时间,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和教育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办好重点学校的指示,先后确定了一批重点中学共有5000多所。

《决定》认为,重点中学是中学教育的骨干。办好重点中学是迅速提高中学教育质量的一项战略措施。这对于更快更好地培养人才,总结、积累经验起示范作用;对于带动一般学校前进,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迫切需要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各地发展不平衡,师资、经费、设备又有限,如果平均使用力量,所有中学齐头并进提高教育水平,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因此,必须首先集中力量办好一批条件较好的重点中学。

《决定》指出,重点中学担负着双重任务,既要为高等院校输送合格新生,又要为社会培养优良劳动后备力量。所不同的是重点中学应该办得更好,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具有更高的质量。

《决定》对办好重点中学提出以下基本要求。

(一)模范地贯彻执行全面发展的方针。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懂得教育科学,对全面发展的方针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能落实于行动,使全体学生在德、智、体几方面真正得到生动活泼、主动健康的发展。

(二)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坚持以教学为主,理论联系实际,循序渐进,因材施教,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注意发展学生的智力和才能。

(三)培养的学生质量高。学生具有革命理想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各科的学习达到教学大纲要求,学得扎实、灵活,能力较强,健康状况良好。体质不断增强;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和一定的劳动技能。毕业后升入高一级学校或者就业,都表现好。

《决定》还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改变存在着的违背全面发展方针,不按教育规律办事,单纯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做法。

(一)从全国到地方坚决不搞高考名次排队,不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要按升学率高低作为评定学校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更不要据此对学校和教师进行奖惩。

(二)坚决把学校和学生从频繁的考试中解放出来。除了招生和毕业考试外,教育都门不要搞统考、统测。学校只实行期中、期末考试。

(三)必须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只抓少数,忽视或放弃大多数,不要只抓毕业班,忽视非毕业班。

(四)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教学,不要随意砍课程,搞突击,提前结束课程,不要搞大量复习题。

(五)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9小时的睡眠、1小时的体育活动,保证假期,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

《决定》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上述要求,努力把首批重点中学办成全国、全省、全地区第一流的、高质量的、有特色的、有良好校风的学校。

《决定》提出对重点中学的政策支持包括:

(一)首批办好的重点中学由省(市、自治区)、行署和所在县共同领导和管理。一般应以行署为主,或以所在县为主。重点中学应属县、处级单位,发文件、听报告等要按照这个级别待遇。校长应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免。要制定对领导班子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选择精兵强将到重点中学工作。把有办学经验有管理能力,年富力强的人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重点中学教师要又红又专、能为人师表,要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法等方面的知识,应是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或具有相当的水平。各学科至少有三分之一比较有经验的骨干教师。要尽快配齐所缺的主要学科的骨干教师,特别是外语教师。骨干教师调离学校要经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同意。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要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择优分配给重点中学。不适应工作的教师要区别情况,进行培训或调整。教师编制可适当放宽,重点中学的骨干教师比一般学校多,今后调整工资或晋级等比例应大于一般学校。

(三)重点中学学制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改为6年。要改革课程设置,增设职业技术教育课,设立选修课。要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基础知识的教学和基本技能的训练,注意培养能力。要积极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开阔学生的视野,发展他们的爱好和特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学改革试验的规划和指导。

(四)学校的规模。完中一般以24个班为宜,最多不要超过36个班,高中以18个班为宜,最多不要超过24个班。要严格控制每班名额,一般以40人为宜,最多不要超过50人。规模一经确定,不要随意变动。要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择优录取,杜绝招生工作中走后门等不正之风,确保新生有较高的质量。

(五)改善办学条件,充实和更新教学设备。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风雨操场。农村、牧区中学要为学生创造住宿条件,并解决必要的口粮补助问题。

(六)政府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对重点中学给予大力支持,每年听取一两次汇报,研究解决办学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要保证重点中学教育经费的需要。重点中学的经费由省、市、自治区制定标准,各地要按标准拨给学校。基建投资、教学设备费由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统一掌握,戴帽下达。学校勤工俭学的收入应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七)要正确处理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的关系,努力做到确保重点,兼顾一般。重点中学应发挥示范作用,主动帮助一般中学,一般中学应积极支持重点中学,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

总的来说,由于国家对重点中学的政策优惠和政府的支持力度非常大,重点中学和一般中学在后续发展中的差距也越来越大,所以上述政策从诞生之初起就在业界有很多批评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