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科举文化圈的形成与演变[1]
科举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中国古代人文活动的首要内容,科举的影响既深且远,它不仅在当时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还逐渐影响到东方周边国家。以往许多人只知道科举是中国的“特产”,了解一下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国模仿实行科举的情况,便知道这种“特产”曾出口过。以往笔者曾论述过中国对日、韩、越三国科举的影响[2],本文将进一步探讨此问题。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琉球等国与中国一起形成了一个东亚科举文化圈[3],其深远的影响,至今从这些国家大学入学选拔时注重考试这一点还可以明显看到。
一、宾贡进士怀柔远人
唐代中国是一个国力鼎盛、蓬勃开放的国度,具有一种“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恢宏气象。作为先进文化之邦,唐都长安成为四夷向慕、万方辐辏的国际性大都会,许多周边国家都派遣留学生来华学习。这些异国学子修习中国的经籍诗赋之后,可与中国的生徒、乡贡一样参加科举考试。为了优待异邦士人,从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以后,在每年的进士科考试中,往往照顾录取一至数名外邦举子,称为“宾贡进士”。
新罗人崔致远曾说唐廷对待异邦士子,“春官历试,但务怀柔。此实修文德以来之,又乃不念旧恶之旨”[4]。可见唐代在科举中采取怀柔政策,对异域举子有所优惠。由于外国举子才学程度与华人有所差别,为了优待那些异邦举子,特设保障名额,或放宽条件,或单独别试,录取宾贡进士。《册府元龟》卷六四一《贡举部·条制》载,五代后唐天成五年(930年),中书门下奏文说:中书省按规定复核该年进士所试诗赋,重试发现及第进士中有卢价等七人的诗赋各有不合韵格之处,将其落下,并云:
高策赋内于口字韵内使依字,疑其海外音讹,文意稍可,望特恕此。其郑朴赋内言肱股,诗中十千字犯韵,又言玉珠。其宾贡郑朴许令将来就试,亦放取解。仍自此宾贡,每年只放一人,仍须事艺精奇。
高策赋文不合韵律估计是因为“海外音讹”,说明他是海外举子,大概就是宾贡。对待宾贡进士要求一般较低,鉴于其“文意稍可”,特别予以宽待,即放其及第。郑朴诗赋试卷中问题较多,故未放及第。从奏文中可看出,此前每榜可能不止录取一名宾贡进士,此后明确规定每榜进士只取一名宾贡。既然有一名保障名额,通常总会出现放宽标准录取宾贡进士的情况。
宾贡进士的放榜方式,通常是与中国进士同榜录取,附在唐朝或宋朝进士之后同榜公布。新罗宾贡进士崔致远说自己“十年观国,本望止于榜尾科第”[5],高丽名儒崔瀣《拙藁千百》卷二《送奉使李中父还朝序》云:“所谓宾贡科者,每自别试,附名榜尾。”唐穆宗长庆元年宾贡登科的金云卿是以新罗人在唐首名宾贡进士及第者,此后唐五代多数年份都有宾贡进士及第者。以宾贡身份应进士科考试者,主要是新罗及其以后的高丽,其次是渤海国,以及少数长期居留于中土的大食、波斯人,至明代尚有安南、占城、琉球人应试。朝鲜史籍《松南杂识·科举类》将那些高丽登中国唐代和元代科第者统称为“东人唐第”。
关于唐代中国录取域外举子是否设有专门的“宾贡科”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争论。严耕望、高明士先生等认为唐代特别设有宾贡科[6],而张宝三先生主张中国古书中,从未见“宾贡科”之称,因此唐代并无“宾贡科”,只有宾贡进士。[7]大陆也有学者主张宾贡最初仅泛指上古宾荐之礼或外邦朝贡方式,唐穆宗长庆年间以后乃特指入唐游学应试的异域贡士,其进士及第者便称作“宾贡进士”,以此区别于唐本国进士。唐代并未特设宾贡一科,宾贡进士仅是唐代进士的一种类别称谓,并非科目名称。[8]有的论者则认为,虽然存在对周边诸族士子参加进士科举考试予以优惠待遇的宾贡科,然而,“每自别试”并非唐制,而是宋代才出现的新制度。[9]
其实,是否称之为宾贡科只是观察角度不同而产生的问题。站在中国的立场观察,从中国的史籍来看,历史上确实只有优待异国举子的宾贡进士而从无“宾贡科”[10],此宾贡进士与乡贡进士一样,只是按考中进士者原来身份不同而用的称呼,与此类似的还有“太学进士”“太常进士”“成均进士”“司成馆进士”[11]等称法。不能说因有“乡贡进士”“太学进士”,就可以称之为“乡贡科”“太学科”“太常科”或“成均科”等。如果因有“宾贡进士”就说有“宾贡科”,那么有“色目进士”是否也可以称有“色目科”呢?虽然到宋代肯定有别试,但单独考试录取者还是称之为进士,只是根据其考生来源加上“宾贡”二字而已,并不是另设“宾贡科”。这就像唐宋有“别头试”“锁厅试”,但也只是因报考进士科的考生来源不同而设立的特别考试,所录取者也还是叫进士,而不是有什么“别头科”“锁厅科”一样。
唐代科举考生来源有生徒和乡贡两种,初唐时中进士科者多为学馆出身的乡贡。《唐摭言》卷一《乡贡》载,从咸亨五年至景龙元年之间,在记有乡贡人数的六科进士科榜中,每科只有一名乡贡进士,其余皆为生徒应举者。因为每科只取一名乡贡进士,所以特别甄别于榜中。当后来录取乡贡进士人数增多之后,就不再专门甄别于榜中。唐代的宾贡进士与此有点类似,即每科只取一名左右的宾贡进士,需特别甄别于榜中。虽然两者性质有所不同,但宾贡举子与一般举子一同考试,宾贡进士与一般进士同列一榜的情况,与初唐乡贡在进士榜中的情况有某些相似之处。宾贡之制又与俊士之制有点类似,唐代俊士科是选拔庶民子弟入四门学的考试科目,是一种入学选拔性考试,与秀才、明经、进士科不同,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应称为“科”,而应称为俊士制度。[12]严格地说,中国也只有录取“宾贡进士”之制而无“宾贡科”。
但是,从韩国的史籍和整个东亚世界的视野来看,尤其是从韩国历史的角度来看,又确实有“宾贡科”之称,存在类似于单独设科的“宾贡科”的说法。此“宾贡科”一词古已有之,并非现代学者为了标新立异而生造出来的,或从研究中抽象概括出来的。以高丽、古代朝鲜人的眼光来看,将在中国考上宾贡进士的人称为“宾贡登科”或“登宾贡科”是不足为奇的事。不过,实际上,“宾贡登第”“宾贡登科”与“登宾贡科”的含义有所不同,“宾贡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目。
《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科制》条末史臣“补”订曰:“丽制贡制有三等:王城曰土贡,郡邑曰乡贡,他国人曰宾贡。”同理,这里的“宾贡”也只是与土贡、乡贡对应的进士来源身份不同而作的区别,不宜解释为科目。高丽和李朝所称的宾贡科更多的时候是称之为“制科”或“中制科”。《高丽史》卷七十二《选举志》二《科目》二,谈到景宗“十一年,罕、琳登宾贡科,授秘书郎”是放在专门叙述“制科”的部分,那些“宋诏举子宾贡”“元颁科举诏”“大明颁科举诏”的记载也是属于“制科”的内容,崔瀣等数十人在中国登第都是称之为“中制科”。《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五所虽有载录“宾贡科”的各种史料,但真到将宾贡进士一一列名时,却统一用“制科总目”的名称,将“新罗金云卿”一下在中朝宾贡登科者都列为中制科类。就像我们不能因元代以后高丽人有“制科”的记载就说中国元明两代或从唐到明代设有专门的“制科”一样,也不能因高丽史籍中有“宾贡科”的说法就认为中国唐宋两代设有专门的“宾贡科”。
不过,无论是否存在“宾贡科”这一科目,唐宋两代放宽条件以附名榜尾的方式录取域外举子为宾贡进士,体现了中朝统治者怀柔远人的政策,对吸引外邦士人到中国来求学和应举、对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都起过重要的作用。
“作贡诸蕃别,登科几国同。”[13]确实,整体而言,传统的东亚地区,可说是一个特定的历史世界。在这个历史世界里,东亚士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中国科举录取宾贡进士,已成为东亚士子共通的出身管道,由于具有共同的学养(儒家经学),且共同应试,可以达到文化的认同。[14]设立宾贡进士制度,为东亚国家了解科举制提供了很好的示范。随着中华文化向外邦的渗透,东亚周边国家也或迟或早仿效中国建立了各自的科举制度。
二、日本科举的兴衰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有言:山脉一般阻隔人们的交往,而水势则会将人们连通起来。这便是“山势使人隔,水势使人合”的规律。中国的西域多为山脉和高原,而东面则是平原和海洋,水往低处流,因此中国人向来是从西天取经,再向东方传播。就科举制而言,也是对西域较难渗透,对东土则广泛流布。科举制对古代东亚国家的影响是从日本、高丽、越南、琉球等国渐次展开的。
日本是东亚国家中最早仿行科举,同时又是实行科举时间最短的一个国家。公元7世纪与公元8世纪之际,日本引进唐朝的律令制度,仿行与中国大体相同的贡举制度。日本古代法典《养老律·职制律》说:“贡者,依令,诸国贡人;举者,若别敕令举及大学送官者,为举人。”日本掌管贡举事务的机构是式部省。按《养老令》所载,日本的贡举(即科举)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四科和医、针二科。各科的考试内容如下:秀才,取博学高才者,试方略策二条,文理俱高者为上上,文高理平、理高文平者为上中,文理俱平为上下,文理粗通为中上,文劣理滞为不第。明经,取通二经以上者,试《周礼》《左传》《礼记》《毛诗》各四条,余经各三条,《孝经》《论语》共三条,皆举经文及注为问。其答者皆须辨明义理,然后为通。试通二经者,答案通十为上,通八以上为中,通七为上下,通六中上,通五以下,或仅通一经者,《论语》《孝经》令不通者,皆不第。若有通三经或通五经者,每经问大义七条,通五以上为第,以下为不第。进士,取明闲时务,并读《文选》《尔雅》者,试时务策三条,帖《文选》七帖、《尔雅》三帖。评审标准,其策文词顺序、义理惬当,并帖过者为通。事义有滞、词句不伦及帖不过者为下。等第区分,帖策全通为甲第,策通二、帖过六以上为乙第,此外为不第。明法,取通达律令者,试律令十条,其中律七条、令三条。识达义理、问无疑滞为通,“粗知纲例、未究指归”者为不通。十条全通者为甲第,通八以上为乙第,通七以下为不第。以上由式部省掌管的四个科目,要求应举者“皆须方正清修、各行相副”。其科目名称、评审标准、等第区分和及第授予的官阶与《唐六典》所规定的唐代科举制度基本相同,日制与唐制相异之处有:日制除进士科以外均无帖试,而唐制除秀才科以外均加考帖试;日制于明经科特别规定《孝经》《论语》全不通为不第,唐制无此规定,而日本似较唐更重视《孝经》《论语》;一般而言,唐制考试内容较日制难,录取标准也比日制较高,尤其是明经、进士两科;及第后授予阶位的制度,只有秀才科相同,而日制明经科上上第授正八位下、上中第授从八位上,进士科甲第授从八位下、乙第授大初位上,明法科甲第授大初位上、乙第授大初位下,一般比唐制高出一个阶次,这说明日本比唐朝更重视科举出身者。[15]
唐朝科举还有明书与明算两科,日本书、算两科未列为贡举科目。《养老令·学令》虽规定书学生可以听任贡举,算学生考试得第叙位办法准明法科之例,但两科之学生只要通过大学寮的寮试,即可任官,属于寮内考试范围而不属于式部所管辖,不完全是科举考试性质。不过,日本贡举科目中,却有医科、针科,《养老令·医疾令》规定:“医、针生业成送官者,式部复试,各二十条。”而按《唐六典》卷十四《医疾令》条所载,唐朝只将医学列为太医署内部的教育事业,医、针生“若业术过于见任官者,即听补替”。另外,唐代科举允许举子“投状于本郡”,即可以通过自荐参加贡举,而日本的贡举实际上只限于官僚子弟占多数的大学寮学生报考,因而日本的科举平民化色彩较少。日本在天平二年(730年),于大学寮中增置了文章生20人、文章得业生2人,成立文章科。到820年,考试文章生最优秀的5名称为“俊士”,再从中挑选2名翘楚者,称为“秀才生”。827年,文章博士都腹赤在反对使文章科贵族化的牒状中奏称:“依令有秀才、进士二科,课试之法,难易不同,所以元(即原)置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16]日本的秀才科也比进士科难度更大,但唐代秀才科因难度过大,在永徽二年(651年)以后例已废绝,而日本的秀才科,对方略策登第而入仕。但是,由于贵族干政,加上学官世袭,10世纪以后,日本的大学寮基本上都被贵族所把持,大学寮博士推荐学生参加贡举,不是依据被推荐者的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考试逐渐流为形式[17],尤其是秀才科更为世业儒术的贵族子弟所垄断,实际上成为一种科名官僚世袭制。到11世纪以后,虽然日本在形式上还继续实施式部省试办法,但不仅考试名目上已有所改变,而且考生皆由权贵人物推荐,通常考试只举行于行幸、飨宴等际会,其内容一般为赋诗,应试者称为入分学生,基本上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度至此已完全异化,以致现今许多人误以为日本从未实行过科举制度。
三、韩国科举的盛衰
韩国科举是中国以外最为兴盛和完备的科举制度。早在公元9世纪初,朝鲜半岛还处于三国朝代时,新罗入唐留学生便十分向往中国的科第名物。赵在三所著的朝鲜史籍《松南杂识·科举类》在“东人唐第”条中说:“唐长庆初,有金云卿者,始以新罗宾贡。又金夷鱼、金可纪、崔致远、朴仁范、金渥皆登唐第。”从长庆元年(821年)金云卿中宾贡进士开始,新罗人登中国朝廷科第者络绎不绝,至唐末前后有58人,登五代梁、唐科第者又有31人。这些宾贡及第者中不乏才学之士,其中以《桂苑笔耕集》的作者崔致远尤为知名。不少人及第东归后,对传播中国的科举文化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新罗本土的“读书三品出身法”已粗具科举制的形式。公元936年,朝鲜半岛统一,高丽国建立。高丽光宗九年(958年),光宗采纳后周入使高丽并留任为官的中国人双冀的建议,模仿唐代科举,建立了自己的制度。朝鲜史籍《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科制》载:
高丽光宗九年,命翰林学士双冀知贡举,试以诗、赋、颂及时务策,取进士,兼取医卜等业。御威凤楼放榜,赐甲科崔暹等二人、明经三人、卜业二人及第。自是取人之法,专在科举。逐年取士无定数。其法大抵皆袭唐制。冀屡典贡举,奖劝后学,文风始兴。
从此以后,高丽朝科举制度逐渐发展,走向兴盛。高丽科举,总体上模仿中国,也设有制述业(进士科)、明经、明法、明书、明算业(科),并以制述业为重。制述业与明经业的考试内容是诗赋经文之类,而且所用教材也是中国的儒家经典。考试的形式与中国类似,并于显宗二年(1011年)礼部侍郎周起奏定糊名试式,于文宗十六年(1062年)全面实行封弥之法。中国科举制度的演进变动,往往在不久之后便会影响到高丽朝的科举。高丽朝也有金行成等9人在中国宋朝宾贡及第,张良寿在金朝宾贡及第,金禄等20人入元朝宾贡及第,金涛在洪武四年(1371年)入明朝获三甲第六名进士。因此,高丽朝的科举在一定程度上是从属中国科举的。
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遣使到高丽颁科举诏,此后高丽的科举乡试、会试程式依照明朝制度。《高丽史》载:“大明颁科举诏,令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师至会试,不拘员数选取。”[18]
李朝太祖元年(1392年),李朝取代高丽朝,统治朝鲜半岛后,当年即定科举法,次年便正式开科举。李朝将三年一试的“大比之科”称为“式年试”,通常录取人数是33名,后期式年试录取人数常达40~50名。式年试除了在世祖二年(1456年)和处于战乱的宣祖二十七年(1594年)、宣祖三十年(1597年)以及仁祖十四年(1636年)停办之外,在其他年份无一例外全都实行过。直到高宗三十一年(1894年)朝鲜王朝废除科举制为止,总共实行了165次式年试。除了式年试,朝鲜时代还实行过奉王命而实行的特别考试。特别考试虽然在朝鲜初期实行次数较少,但是之后实行次数逐渐增加,到了15世纪后期其实行次数已经超过了式年试。整个朝鲜时代总共实行了583次特别考试,达到了式年试的3.5倍。最初,由于特别考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所以也被称为亲试。但是没过多久,为了与式年试相区别,而把特别考试称为“别试”,并且在考试形式上赋予了许多变化,因此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考试。结果在成宗十六年(1485年)出版的《经国大典》里,科举考试只有一种式年试。但是到了英祖二十二年(1746年)编辑出版的《续大典》里,科举考试除了式年试之外,还有别试、增广试、谒圣试、廷试、春塘台试、外方别科等多种形式。[19]这些式年试以外的科目少则录取3名,多则录取40余名,通常录取人数为10余名。
李朝的科举甚至比明清时期的中国还更为频仍,几乎每年都开科,在社会上占有举足轻重的中心地位。宣祖十七年(1584年),李珥指出:
今世以科举取士,虽有通天之学,绝人之行,非科举无由而进于行道之位。故父教其子,兄教其弟,科举之外,更无他术。[20]
但是,由于科举频繁,也带来一些问题,有的大臣认为科举常开非但为国家之巨弊,也妨士子着实用功,使业不专一,而且出现不少中国科举类似的弊病。李朝有许多大臣也先后提出科制改革案,或提出“科荐合一说”,即实行考试与推荐结合的办法,朝廷也曾颁布过“科弊纶音”“科场救弊节目”,采取一些改革措施,但终究无法根除科举制的固有局限性。与科举在中国的命运类似,李朝末年,科举日益走向衰败,不断受到人们的抨击,在内忧外患的压迫下,李朝科举更是处于风雨飘摇之中,高宗三十一年(1894年),日本侵略朝鲜,并爆发了中日甲午战争。李朝科举制遭到日本入侵事件的沉重打击,该年7月,军国机务处启:
科文取士,系是朝家定制,而难以虚文取用实才。科举之法,奏蒙上裁变通后,另定选举条例。[21]
高宗皇帝在此情况下,不得不允准停罢了科举制。这样,从公元958年开始设立的科举制,到1894年走完了936年的历程,比科举制的祖先中国早11年寿终正寝。
四、越南科举的兴废
越南是东亚三国中最迟实行科举也是最晚废止科举的国家。公元975年,宋太祖册封丁部领为交趾郡王,越南从此独立。独立后越南相当长时期中官员主要从佛道僧侣中选任,至李朝仁宗太宁四年(1075年)才引进科举制,《钦定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3太宁四年条载:“选明经博学者以三场试之,擢黎文盛首选,入侍学。”并注云:“本国科目自此始。”但此后科举并不正规,至广庆二年(1086年)举行第二次科举,第三次开科则至李高宗贞符十年(1185年),第四次开科在天资嘉瑞八年(1193年)。李朝科举总共只有这4次,且第一、二次仅各取1人,第三次取20人,第四次所取人数又减少,因此,越南李朝科举制度还只是处于探索阶段,影响不大。
陈朝建立后,陈太宗建中八年(1232年)设立太学生科,从太学生中考取进士,也模范中国科举体制,以三甲定高下。到陈睿宗隆庆二年(1314年),陈朝开始设立进士科,首次录取了50名进士,越南进士科至此才正式确立。
比去高丽更早一年,公元1370年,朱元璋遣使颁科举诏,也同时准许安南、高丽、占城士人在本国乡试毕,贡赴京师参加会试。到了黎朝时期,越南科举出现兴盛局面。黎太宗绍平元年(1434年),黎朝定取士科目,诏曰:
得人之效,取士为先,取士为方,科目为首。我国家自经兵燹、英才秋叶、俊士晨星。太祖立国之初,首兴学校。祠孔子以大牢,其崇重至矣。而草昧云始,科目未置。朕纂承先志,思得贤才之士,以副侧席之求,今定为试场科目,其以始平五年(1438年)各道乡试,六年会试都省堂。自此以后,三年一大比,率以为常,中选者并赐进士出身。所有试场科目,具列于后:第一场经义一道、“四书”各一道,并限三百字以上;第二场制、诏;第三场诗、赋;第四场策一道,一千字以上。[22]
这种科举考试规制明显模仿明朝的科举成式,所不同的一点是明朝科举考三场,而黎朝科举考四场,增加了诗赋这一场。黎朝洪德六年(1475年)科举会试第三场规定考诗赋各一,诗用唐律,赋用李白体。其他三场的具体考试方法为:第一场,“四书”论(《论语》)三题、《孟子》四题、《中庸》一题,总八题,举子自择四题作文,“五经”每经各三题,独《春秋》二题,举子自择一题作文。第二场则制、诏、表各一。第四场策问一道,其策题则以经史同异之旨、将帅韬钤之蕴为问。此外,黎圣宗光顺三年(1462年)定乡试法,规定在四场考试之前,要求举子“先暗写一场,谓之汰冗”[23],也与中国科举制不同。除了进士科,黎朝也开过4次制科和8次诸科考试(3次宏词科、3次士望科、1次明经科、1次选举科)。黎朝开科举300多年,科举制度处于鼎盛时期。据越南《李、陈、黎、莫、阮进士科试和考取进士人数综合表》所列,越南历朝总计开科187次,取士2991人,其中黎朝开科129次,取士1936人,占三分之二。[24]潘辉注《历朝宪章类志》评述道:“历朝科举之盛,迨于洪德(黎灏年号)至矣。其取人之广,选人之公,尤非后世所及。”[25]另外,黎圣宗洪德十五年(1489年),命立进士题名碑于国学,此传统为以后历代所遵行。
1802年,越南改由阮朝统治,阮朝在乡试、会试、殿试之前,创设“核”这一级考试。所谓“核”,即士人乡试前先由州县学校教授、训导考核,再由国子监祭酒、司业或营镇督学进行复核,核的考法依照乡试试法。阮朝乡试与会试有时考三场,有时考四场,当乡试、会试为四场时,核就“略具四场题目”,乡试、会试改为三场后,核也就“略备三场文体”。核的试场规则相当严密,举子应核时,必须在试卷上按上指印、以防冒名顶替。各地的核均按士人多少、文风高下规定取中数额,考中者可免除一年或半载的兵徭,并获得乡试资格。越南阮朝的核实际上相当于中国明清科举中的童试一级,尤其类似于童试中的岁科试,此外,阮朝于明命十年(1832年)还在科举中引入八股文这种复杂的标准化考试文体。[26]
越南科举不仅采用了八股文体,而且还发展出类似于中国的贡院的专门的试场,因此相比韩国的科举,越南模仿中国的科举更到家。后来阮朝时期也出版了不少制义的备考书籍,如绍治六年(1846年)出版的吴巨川《初学灵犀》一书,对破题称呼、破题字眼、破题式、破承题式、起讲式、提比式、中比式、后比式、看书法、相题法、命义法、养气法、布格法、行文法等都有专门的论述,并在各种笔法之下列举了八股文的范文。[27]与中国的乡试录、会试录类似,越南在乡试、会试之后,也立即刊刻载有考官姓名官职、场务人员、举人名录、题目、范文的科举文献,而且通常也在序文中提到应试人数。比如,成泰丁酉科《河南乡试文体》序便说“今科应试数较与前科稍胜(兹河内、南定、山西、比宁、太平、兴安、海防、广安、太原、北江等省道,咨将士数九千九百五十名存……”[28]成泰甲午科《河南场乡试文选》序文还将“圣批”内规定“临读避音、临文改用别字、人名地名不得冒用”的具体规定列出。[29]越南流传下来的专门科举文献也比韩国的科举文献种类更多。
法国远东舰队1858年袭击岘港,开始对越南的殖民侵略。1884年,法、越签订了《顺化条约》。次年,中国清朝也不得不承认越南为法国的保护国,越南沦为法国的殖民地。越南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法国殖民者的统治下,西方资本主义新学动摇了儒学的一统天下。科举考试也随之改变,考试内容一方面加入法语、越南语和越南、全球历史地理、时事、格物等内容,另一方面停止诗赋和减少儒家经典、中国历史等考试内容。[30]越南科举制发展到后来也暴露出不少弊病,中国戊戌维新的改革风潮也影响到越南,特别是原先与越南唇齿相依的科举制的大本营中国,于1905年忍痛将科举断然停罢后,越南科举更是唇亡齿寒,内外交困,日渐丧失了生存的基础。1906年,越南成立了教育改进委员会,新型学校纷纷创办,逐步取代了传授儒学的科举教育。到阮王启定四年(1919年),越南举行了最后一科会试,取中23人。此后,科举制度在越南和东亚历史上终于完全退出了历史舞台,因此越南是世界上科举制度的终结地。
五、东亚科举文化圈的影响
除了日、韩、越三国或长或短实行科举制之外,处于东亚地区的小国琉球也曾实行过科举制度。清代琉球的学校“讲解师”的来源是“久米内大夫、都通事、秀才诸人中择文理精通者”。[31]学校的教材以“四书”“五经”为主,生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从缙绅子弟年十六以上者直接选送,另一类需经过考试,如“外府布衣子弟则由法司考取俊秀始得入学肄业”。学习制度也十分严格,每月考试一次,或“四书”文,或五言四韵六韵诗,“其勤学而诗文佳者升为学长,以次入仕籍”[32]。当然,琉球所实行的只是初级的科举,基本上仅相当于明清中国科举中的府州县试。但因其地域狭小,人口较少,这种考试制度也属于科举制的一种形态。可见,科举在当时的东亚世界具有一种“普世化”的趋势。12~19世纪,中、韩、越三国连同琉球构成了一个独特的东亚科举世界或科举文化圈。
近代以后,伴随着欧风美雨和坚船利炮,西学东渐的大潮冲击着东亚的文明体系,东亚国家过去行之有效的教育和考试制度经历了衰弱、解体的过程。在“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观念指导下,东亚国家的教育不得不进行了脱胎换骨的转型,从东方型的教育制度几乎全盘转化为西式教育制度。然而儒家思想仍根深蒂固,传统文化的影响充分体现在“中体西用”与“和魂洋才”等东西结合的方式中。部分归因于科举制度的运行,汉字与儒家文化得到迅速的流布,其深远影响至今仍可以深切地感受到。
从世界范围来看,历史上东亚是一个自成体系的文明区域,在教育与考试方面也具有鲜明的特色。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日本、高丽、越南、琉球等国的人士向中国辐辏,中国的儒家文化则向周边辐射。从公元7世纪至17世纪的一千多年,中国的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曾广泛地影响过东亚诸国,东亚国家文化教育的“国际化”实际上便是中国化,以至形成了古代汉字文化圈或东亚科举文化圈。科举是具有世界影响的中华文明产物,在近代以前,其影响主要是在东亚地区。部分是由于科举传统的延续,东亚才演变形成了在世界上颇为独特的考试文化圈。科举时代形成的高度重视(甚至是过度重视)教育和考试的传统,使东亚国家和地区在大学招生和其他社会生活中十分倚重考试。着重以考试成绩作大学招生的主要依据,成为东亚高等教育区别于西方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
解脱欧洲中心论的迷思,用多样性的眼光来观察东亚世界,我们便可看出科举制在古代东亚世界扮演着一种重要的角色。东亚国家和地区重视考试是一个历史与文化现象。虽然日本的科举在11世纪已完全异化直至消亡,但到近代以后,考试在日本教育和社会生活中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将缺失的一环补上,形成了完整的东亚考试文化圈。在此考试文化圈中的国家,民众高度重视教育并倚重考试,形成了一种考试社会。考试社会是指重视考试、考试种类繁多无所不在、考试在社会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的社会,或者说是考试影响举足轻重、从选才到评价都十分倚重考试的社会。大体而言,中国的大陆、台湾、香港地区,日本以及韩国等都具有某些考试社会的特征。
韩国因为也有深厚的科举传统,也形成了重视教育和考试的风尚,其程度完全可与中国相比。李穑曾说:
三韩人物之盛,虽不尽在科第,然由科第之盛,而一国政理之气象益著而不可掩矣。……所以荣华夸耀,耸动一时,使愚夫愚妇皆歆科举之为美,而勉其子弟以必得之。……是以熏陶渐渍,家家读书取第,至于三子五子之俱中焉。[33]
有的韩国学者认为,作为民族意识结构核心的现代韩国人价值观的形成,可以从儒教思想和以科举制度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的政治制度上来寻找。“在历史上积累下来的韩国人的欲望是做官,所追求的价值是荣华富贵。过去,通过科举考试求得官职才是荣华富贵的唯一途径。人们现在则认为应该同时满足致富欲和扬名欲,要致富就必须出名,要出名就必须要致富。”[34]从前,科举在韩国历史上的地位不亚于科举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现代韩国人对教育和考试的重视程度与中国也颇为相似。
由于科举传统的延续,将考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和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现代东亚国家和地区考试体系大同小异,可以说形成了在世界上颇为独特的考试文化圈。着重以考试成绩作大学招生的主要依据,成为东亚高等教育区别于西方高等教育的一大特色。中国大陆废止统一考试的尝试都以失败而告终,推荐保送直升办法一再出现异化,台湾地区多元入学制度改革出现许多问题,皆说明由于文化环境不同,在欧美一些国家行得通的大学招生办法,在东亚国家和地区却不一定能够顺利推行。
现代东亚各国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度倚重考试的现象。日本有所谓“考试地狱”之称,中国人对考试的迷信程度比日本人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结果是出现考试领导教学或“应试教育”的弊端。同时科举时代形成的科名崇拜和科场迷信,对当今东亚学历社会的文凭崇拜与考试迷信也还有深远的影响。不过,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科举制及其所衍生的科举文化虽有其消极成分,但它是古代东亚文明的重要构成内容之一。而现代东亚考试文化圈的形成,对东亚国家和地区避免教育与文化的全盘西化、保持世界文化教育的多元性而言,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1] 本文发表于《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
[2] 刘海峰:《中国对日韩越三国科举的影响》,《学术月刊》2006年12期。
[3] 1996年,我在《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一书中提出“东亚科举文化圈”这一概念(湖北教育出版社,第115页)。后来发现,此前韩国学者也曾使用过“科举文化圈”的提法。参见韩国历史学会:《科举》,首尔:一潮阁,1981年,第192页。
[4] 崔致远:《与礼部裴尚书瓒状》,见韩国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编《崔文昌侯全集》。参见党银平:《唐代宾贡进士的放榜方式》,《文史杂志》2000年第6期。
[5] 崔致远:《桂苑笔耕集》卷十八《谢职状长启》。
[6] 高明士:《宾贡科的起源与发展——兼述科举的起源与东亚士人共同出身之道》,《唐史论丛》第6辑,1995年,第68~109页。
[7] 张宝三:《唐“宾贡进士”及相关问题论考》,《语文、义理、情性——中国文学的多层面探讨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台北:台湾大学,1996年,第710~742页。
[8] 党银平:《唐代有无“宾贡科”新论》,《社会科学战线》2002年第1期。
[9] 樊文礼:《宋代高丽宾贡进士考》,《史林》2002年第2期。
[10] 过去笔者也曾以为唐代有专为域外举子设置的“宾贡科”,并在笔者关于科举的论著和对高明士先生《隋唐贡举制度》所作的书评中谈到了宾贡科。(参见刘海峰:《科举考试的教育视角》,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18页;刘海峰:《评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台湾大学历史学报》2000年第25期。)经过细辨慎思,现在觉得需要修正原来的看法。
[11] 徐松的《登科记考》卷二七载:《百门陂碑》云:“前成均进士陇西辛诒谏文。”张说《平君神道碑》云:“始以司成馆进士补卢州慎县尉。”
[12] 刘海峰:《唐代俊士科辨析》,《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3] 唐昭宗乾宁二年(895年)进士张《送友人及第归新罗》诗云:“家林沧海东,未晓日先红。作贡诸蕃别,登科几国同。远声鱼呷浪,层气蜃迎风。乡俗稀攀桂,争来问月宫。”参见《全唐诗》卷七○二。
[14] 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度》,台北:文津出版社,1999年,第168~169页。
[15] 高明士:《日本古代学制与唐制的比较研究》,台北:学海出版社,1986年,第277~278页。
[16] 《日本文粹》卷二,天长四年六月十三日格。
[17] 高明士:《隋唐贡举制对日本、新罗的影响》,参见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古代中日韩关系研究》,1987年,第65~102页。
[18] 《高丽史》卷七四《选举志》二。
[19] 朴贤淳:《朝鲜前期的别试》,参见刘海峰、胡宏伟:《科举学的历史价值与现代意义》,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486页。
[20] 《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七《选举考·科制》四。
[21] 《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八《选举考·科制》五。
[22] 《大越史记全书》卷二《黎纪》二《太宗》。
[23] 《越史通鉴纲目》正编卷十九。
[24] 金旭东:《越南科举制度简论》,《东南亚》1986年第3期。
[25] 《历朝宪章类志》卷二六《科目志》。
[26] 金旭东:《越南科举制度简论》,《东南亚》1986年第3期。
[27] 吴巨川:《初学灵犀》,右文堂,绍治六年(1846年)。
[28] 监考高大人:《河南乡试文体》,柳文堂,成泰九年(1897年),序,第1页。
[29] 钦差主考官:《河南场乡试文选》,柳幢匠目,成泰六年(1894年),序,第1页。
[31] 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台湾文献丛刊第306种,1972年,第214页。
[32] 齐鲲:《续琉球国志略》,冲绳县立图书馆昭和53年影印版,182页。参见谢必震:《中国人眼中的琉球社会》,第四回琉中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琉中历史关系论文,1993年,第1~45页。
[33] 《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科制》一。
[34] 《树立韩国经营模式》,《每经周刊》1994年10月19日。参见《参考消息》1994年11月8日,第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