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3+1”模式,夯实教师队伍基础
“3+1”就是中小学教师新一轮核编、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免费师范生制度加上中小学教师培训。
一、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核编 促进教师资源优化配置
2009年我省开展了新一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并被列入省政府当年重点工作,新一轮核编采取对全省中小学分类核编,并向山区和农村地区倾斜等措施,有效缓解了我省中小学教师配置上存在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学段结构不合理等突出矛盾,促进了中小学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村教师队伍的长远建设。经省政府审批,我省新一轮核编共核定中小学编制52.8万名;与上一轮比,在我省中小学在校学生数减少106.2万人的情况下,新增教职工编制1.79万人。
其主要做法有:一是实行分类核编,不搞“一刀切”;二是对农村教学点在正常核编的基础上另增1名编制;三是对寄宿制中小学和山区、湖区及乡镇中心小学适当增核附加编制;四是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山区县以及在采取上述倾斜政策后仍有教职工编制减少和分流任务的地区,参照县镇标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据此调整增加的编制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五是对特殊教育按师生比1∶4核定编制。
我省各地结合新一轮核编,不断创新举措,促进教师在系统内合理流动,有效推进了区域内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如合肥市在市属学校实施经费供给方式改革,自2011年起,市财政对市属学校实施生均综合定额的供给模式,从“花钱养人”走向“花钱养事”。马鞍山市启动实施“特聘教师计划”,在城区边远学校设立“特聘教师岗位”,在工资、职务、骨干教师选拔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吸引城区优质学校骨干教师任教;淮北市对市属学校新招聘的教师实行“无校籍”管理等。
二、实施“特岗计划”,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我省自2009年开始实施“特岗计划”,三年来,共招聘特岗教师10667名,分布在我省21个县区2000多所农村学校。特岗教师学历起点较高、知识丰富、富有活力,改善了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了教师整体素质提升。一是省级统筹,公开招聘。笔试由省级统一命题、制卷、阅卷,面试由各设岗市统一命题,设岗县(区)组织实施,拟聘人选由设岗县(区)择优确定。二是集中培训,规范签约。特岗教师上岗前,省教育厅利用一周时间,集中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对非师范类毕业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各设岗县(区)教育局按照统一聘用协议文本,在培训现场,集中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协议,确保每年9月1日所有特岗教师到岗任教。三是重视宣传,落实政策。印制《安徽省“特岗计划”30问》发放到每位特岗教师、每所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区),进行政策宣传,有效提高特岗教师到岗率及到岗后各项福利待遇的落实。2012年,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留用等工作的通知》,对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留用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服务期满留用特岗教师及时办理入编、工资统发等手续,保证其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2011年我省表彰了100名“优秀特岗教师”,其中颍上县夏桥中心学校优秀特岗教师胡伟作为特岗教师代表在全国会议发言,并参加了我省2011年优秀教师座谈会。
三、实行免费师范生制度
2011年,我省186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落实任教岗位,2012年我省2012届免费师范毕业生336人,目前已签约287人,具有签约意向19人,已签约和具有签约意向的达91%。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省级统筹。成立“安徽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的有关工作,教育、人社、编制、财政四部门密切合作,省、市、县、校四级联动。全省统一公布岗位需求计划,统一组织专场供需双选会。在2011年、2012年双选会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率都达到近60%。二是出台实施意见,完善政策措施。及时出台《安徽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和推进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跨省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我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采取双向选择面向全省就业和回生源所在市、县(区)统筹安排就业两种方式。三是规范履约管理,支持专业发展。明确省、市、县三级管理职责,建立诚信档案。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国家级、省级培训中向其倾斜,促进专业发展。
四、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
贯彻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认真开展国家级、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和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一)精心实施“国培计划”,打造“四级”骨干梯队
“国培”项目实施以“赢在课堂”为主题,以“面向农村、突出骨干、提升能力、促进均衡”为原则,立足省市县校骨干梯队建设,着眼教师专业发展,整体规划项目,分类、分层、分岗设计实施方案;细化“影子教师”跟岗研修要求,不断完善“带课、带研、带学、带资”研修模式;坚持国培规格,强化质量管理,将项目绩效评估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和2011年分别培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64800名、54000名,2011年培训幼儿园教师3150名,3000多名优秀师范生到中小学、幼儿园顶岗实习。
(二)扎实开展省级培训和全员培训,提升“五好”专业能力
在组织实施“三新一德”培训,进行教学业务“大练兵”的基础上,2008年起,中小学教师省级骨干培训和全员培训每年一个主题:备好课、上好课、评好课、命好题和育好人,逐步形成特色。一是训前开展需求调研,教师提交“问题单”。二是整合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研修,不断创新和优化培训模式。三是省组织评审,推荐优质培训课程资源供各地使用。四是对培训者和校本研修指导者先期进行省级培训,提升培训能力和指导水平。五是组织年度统考和抽检,督促各地落实培训要求,保障培训效果。六是将年度培训内容纳入“国培计划”,发挥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三)新一轮培训由“教”转“学”,促进学生有效学习
印发《关于安徽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坚持“育人为本”,以“提高有效教学能力,促进学生有效学习”为核心目标,重点开展“五个有效”专题培训:有效学习内容、有效学习指导、有效教学模式、有效学习评价、有效教学研究,引导教师由“教什么、怎么教”转向“学什么、怎么学”,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健康成长。采取混合学习模式,优化整合多种培训方式;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制度和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完善培训体系,建设“大培训”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