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容缓地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体会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提高教师地位,维护教师权益,改善教师待遇,使教师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纲要》精神,深刻领会教师队伍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从历史的角度看,教师队伍建设欠账较多

教育是需要保障条件的,从大的方面来说,保障条件包括:教育的管理体制、教师队伍、教育经费、校舍和教学设施。那么,我们以义务教育为例,回顾一下我们曾经走过的路,看我们做了哪些事,还有哪些事亟待去做。

我们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明确了义务教育政府办。《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实施《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意义在于“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我们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上学。2001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政府办。“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体制”,将基础教育管理权限上升至县级,改变了义务教育责权层层下放、事实上以乡镇为主举办义务教育的体制。以保障农村基础教育的基本需要。

2006年年初,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专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起,在农村实行“两免一补”(免除杂费、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义务教育经费新机制,首先在西部农村开始实行,2007年扩大到全国所有农村。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真正实现了“读书不交费”的目标。

我们大规模地、持续地进行校舍建设。“三结合”建校——危房改造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校园安全工程——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这一系列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全省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的受教育场所,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

相对而言,虽然我们把按时、足额兑现教师工资放在突出位置予以解决,但总的来说,教师队伍建设相对不足,没有随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和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发展,历史上欠账较多。

二、从现实的角度看,教师队伍存在着明显的薄弱环节

截至2009年年底,全省有普通中小学1.88万所,在校生915.2万人,教职工51.58万人(其中公办中小学教职工48.66万人),专任教师47.34万人(其中高中6.39万人、初中16.09万人、小学24.86万人)。学历合格率高中、初中、小学分别为93.21%、98.55%、99.89%,其中小学教师中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达66.95%,初中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达54.94%。

(一)教师队伍的数量与结构不适应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发展的要求

从数量上看,初中教师基本满编,小学教师总体超编;从结构上看,中小学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明显短缺;从分布上看,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师队伍发展差距很大,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稳定率低。教师结构性短缺和区域性短缺问题突出。

(二)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不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

首先是教师的职业道德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其次是教育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知识结构需要进一步更新、教学方法需要进一步改进、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我省曾为民师大省,1994—1999年,先后有12万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多数分布在农村中小学,这些老师曾为义务教育的普及做出很大贡献,但毋庸讳言,他们年龄偏大,陆续进入退休年龄;学历偏低,知识更新缓慢,教学理念陈旧、教学方法滞后,难以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不适应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

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鼓励教师奋发向上的竞争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

三、正视历史、面向未来,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人与物的关系

我们回顾一下,近几年国家和省在基础教育投入上着力解决最为紧迫的“三保”问题,即“保安全、保工资、保运转”,并且取得明显成效。随着形势发展,当前制约基础教育发展尤其是质量提高的主要因素已由“三保”的最基本要求凸显为教师的问题,即人的问题。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的问题是尤为重要的,高质量的教育、人民满意的教育首先需要高质量的教师队伍,而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长期建设的结果,换句话说,一旦教师队伍出了问题,就不是短时间能解决得了的,所以现在必须花大力气来解决人的问题,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目前,教师队伍建设也已经引起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强调指出,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重要作用;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政府报告中把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省委书记郭金龙同志在两会期间要求把人的调配、师资问题作为我省教育发展的首要问题解决好。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转变过程中教师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在进一步完善教育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花大力气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教师工作放在教育工作的优先地位,优先考虑、优先安排、优先建设。

(二)处理好质与量的关系

教师队伍问题具体表现为数量不足、队伍不稳、管理不活和素质亟待提高。数量、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困扰教师队伍的建设。

数量不足原因有三个方面:我省编制标准偏低;南方缺编和北方有编不补或难补;学段性缺短缺;学科性短缺,外语、地理、计算机等学科的教师数量不足。为解决数量不足问题,我们将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核编;通过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教育督导考核解决有编难补的问题;实施旨在支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特岗计划”和“免费师范生”制度。

我们要更加注重教师队伍的质量建设,因为比起数量的问题,它的成因更为复杂,形成的时间和解决时间都更为漫长。为保证教师质量,要改革教师资格制度,提高门槛,把好入口关,把“不是什么人都能当老师”的理念落实到教师聘用上;要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形成激励机制;要建立退出机制,淘汰不合格教师。

要开展大规模的、制度化的、有效的教师的培训,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

教师要德才兼备,师德为首。教师应该有奉献精神,这是师德、师魂,是教师立身之本。要多措并举,强化师德。师德要放在首位,坚持师德考核在教师晋职、晋级和评优中的一票否决,师德不好,一票否决;师德要有章可循,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规章制度;要把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培训的全过程;要建立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机制和评价结果运行机制;应该坚持树立正面典型,建立表彰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处理好远与近的关系

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已经清楚,问题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是怎么做。事物的发展具有其自身规律,从发现问题到达成共识,再到解决问题,有一个过程。教师队伍建设,我们既应有远大的目标,也应有阶段性目标;我们有理由相信教师队伍建设最终会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我们又要扎扎实实地一步一步往前走。仗只能一个一个去打,馍只能一口一口去吃。这叫“仰望星空,脚踏实地”。

我们的教育已经从满足数量进入提高质量的重要阶段,提高教育质量关键是提高教师的质量,教师队伍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必然、也是无法逾越的教育规律,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温家宝总理在参加西部地区省份的人大代表座谈会上说:“我知道,现在,农村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是缺教室、缺教师。”从社会层面看,整个社会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问题的氛围逐步形成,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得到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也必将会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