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与特性

学习目标

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与特性。

教育活动是一项伦理活动,教师职业兼具伦理性与道德性的深刻内涵。教师职业作为一种以育人为核心的职业,具有非常专门而独特的职业目标和职业取向,因而需要专门化的职业道德来加以规范和引导。这些专门的职业道德规范,正是我们通常所谓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道德在教师的职业活动中发挥着道德引领的作用,它可以在无形中推动教师遵循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坚守职业的操守,履行好教师的职业责任,并且在此基础上追求更高的职业精神和道德理想,从而使自身成为一名道德卓越的教师。

一、什么是教师职业道德

为了更好地理解教师职业道德,首先我们来分析一下教师职业道德的上位概念——职业道德。简要而言,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定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在职业行为和职业关系中的特殊表现,是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道德规范以及应当具备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品质。[11]

职业道德是在近代社会的社会分工和职业分化的背景下产生的。在传统社会当中,由于职业分化还不是那么严重,绝大多数人都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从事着农业生产活动,因此职业道德并非社会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但是,正如社会学家涂尔干所指出的,随着社会分工的加剧和职业工作的分化,社会上的职业种类越来越多,职业的特点也是五花八门。整个社会的道德生活出现了“去中心化”的趋势,原先的统一性的道德体系被分化的职业道德所取代,“每一种职业伦理都落于一个被限定的领域”[12]。人们的社会活动被分割为一个个职业领域。而每一种职业都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因而也就需要相对独立而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来加以约束和引导,这就使得职业道德在近现代社会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成为社会道德规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想家语录

尽管共同道德把社会大众当成它纯粹的基质、单纯的器官,然而职业伦理的器官却是多重的。有多少职业,就有多少这样的器官;每个器官都像与社会整体的联系那样彼此关联,都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分别处理各自规定的关系。于是,这类道德要比以往的道德显露出更加奇特的气质:我们从中看到了道德生活的去中心化的趋势。

——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P7

那么,我们又如何来理解“教师职业道德”呢?显然,教师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体系中的重要一员,它是教师这一特殊职业所具有的独特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与其他职业领域相比,教师职业具备自身的独特性,处理着特殊的人际关系与道德关系,因而也就需要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教师职业道德又称为“教师道德”或者“师德”,它是指教师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用以调节教师职业工作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集体、教师与社会等关系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总称。教师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体现着教师所应当具有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道德情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整体性的道德品质。对于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一个方面,教师职业道德所关注的重点是教师职业工作中的人际关系,包括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与集体的关系以及教师与社会的关系等。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目标是规范和引导教师处理好这些人际关系,以道德的方式来协调人际行为,同时也以道德的方式来展开教育、教学活动。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方面,一名合格的教师必须掌握好处理师生关系的能力。教师在教育工作中既要有一定的威信,能够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加以引导或者矫正,同时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尊重学生的主体身份,给予学生自主选择的空间和机会。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当是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同时又是相互促进的关系,这也正是古代儒家所称的“教学相长”。此外,教师还必须处理好与集体的关系,这个集体包括同事群体以及学校生活中的共同体。教师生活于学校共同体之中,难免与教师集体以及学校共同体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人际关系以及利益关系,教师必须从道德的逻辑出发来处理好与集体、与学校的关系,努力成为学校共同体、教师集体中的合格成员,为集体生活和学校教育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当然,教师还面临着与社会的关系,教师作为社会成员,必须把自己看作是社会的一分子,在教学活动中履行社会职责,有效地传递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通过自身的教学活动来培养人才,从而间接地促进社会的发展。

另一方面,教师职业道德不仅是一种外在的道德规范体系,更是一种内在的道德自律。就是说,教师也必须处理好“自己与自己”的关系。教师必须通过把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道德素养,从而全面地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我们知道,纯粹的道德他律和外在规范是很难限制教师的行为的,因为这些外在规范难以深入人心,难以成为教师的心灵世界和道德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如果仅仅是这样一些外在的道德规范的集合体,通过灌输或者强制的方式来向教师施加压力,那么这些职业道德规范对于教师职业活动的调节作用很可能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显然,一种职业道德规范只有当它被道德主体所内化的时候,它才有可能成为道德主体的内心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才可能经由道德他律而走向道德自律,主导道德主体的道德生活。教师职业道德也同样如此,它需要教师以主体的身份自觉自主地吸收和接纳这些道德规范,甚至允许教师反思和批判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的不合理的要素,保留合理的方面,从而让这些道德规范成为一种自律和自觉,而不再是一种外在的强加和灌输。通过这样的一种反思、吸收和内化的过程,教师职业道德才能真正成为属于教师职业生活的“本己”世界的道德规范,而不再是从属于教师职业生活的“异己”世界的外在道德规范。

总而言之,教师职业道德主要是一种用以协**育活动中教师与学生、教师与集体以及教师与社会等关系的道德规范体系的总称,它既是社会向教师职业所提出的相对客观的道德规范,同时也是教师以及教师群体所应当主动去吸收、内化和践履的道德规范;它既体现出了一定的道德他律性,同时也体现出了显著的道德自律性。因此,只有将社会性与个体性、他律性与自律性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教师职业道德才能有效地调节教师职业活动中的各种关系,最终促进教师职业工作的开展和职业成就的获得。

二、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性

教师职业道德是职业道德的一种类型,因此它具有各种类型的职业道德所具有的一般特征;同时,由于教师职业道德又是专属于教师这一独特的职业领域所具有的道德规范,因此它又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理解教师职业道德的特性,必须从以上两个方面来加以综合的理解和把握。我们首先来看看教师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这些一般特征如下:

第一,在调整对象和范围上有明显的专业性或特定性。职业道德是同人们的职业生活实践相联系的,往往只对从事某种特定行业的人起调节作用。比如专门意义上的“救死扶伤”的道德就只适用于医生;“诲人不倦”的规范也主要适用于教育工作者。因此,教师职业道德在对象和范围上都具有比较明显的专业性或特定性,是针对教育工作过程中的特殊问题而建立起来的道德规范体系。

第二,在道德内容和结构上,具有一定的继承性和稳定性。教师职业道德除了反映社会宏观发展及其要求之外主要反映社会对于职业的要求以及职业本身的特殊利益和要求。这样,一方面会形成相对稳定的道德规范系统;另一方面也会形成较稳定的职业传统习惯和特殊的职业心理,因而体现出比较显著的继承性和稳定性的特征。每一行当都有自己的“规矩”。比如商业所讲的“童叟无欺”“言无二价”,教育上的“为人师表”“以身立教”等都有较长的历史传统。从古到今,都有基本一致的要求。

第三,在规范形式和方法上具有灵活性、多样性。既有比较正式的规章制度形式,也有非正式的俗语、口号形式,还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习俗、习惯等等。各行业往往从本行业的具体实际出发制订反映职业道德内容的具体制度和要求。在中国教育界,全国教育工会曾于1991年、1997年颁发和重新颁发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倡行全国。各地、各校实际上也有反映自己特点的职业道德规范。

当然,教师职业道德不仅具有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而且还具有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道德的独特性。因为,教师职业道德与教师的教育工作中的独特的工作内容以及人际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教师职业道德的教育性。教师职业道德直接构成和影响教育内容。教师职业道德在内容上因而具有教育性。比如,教师的价值观就既影响显性的也影响隐性的教育内容。除了在显性教育方面教师会自动根据自己的价值观理解来处理每一节课的教学内容,突现一些教育内容,而相对忽略另一些教育内容之外,在隐性课程方面,教师的敬业精神以及教师对课程以外许多问题的看法的不自觉流露也都会对学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受职业道德影响的教学方式如师生间的互动方式也是教师价值观的体现,也会作为课程影响教育对象。师德的教育性与示范性联系在一起,教师的人格特征影响教育内容。教师的人格特征是影响教育内容的重要因素,甚至可以说教师的人格特征本身就是教育内容。教师的人格特征对教育内容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理解。一方面,教师的道德人格会成为榜样学习的对象。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A.Bandura)等人认为,儿童的行为方式常常是模仿其所相信和崇拜的榜样人物而逐步形成的。不管教师愿不愿意,有无知觉,教师都有成为这种“榜样”的最大可能性。中国自古就有“以身立教”的理论,也是同样的道理。另一方面,教师的人格特征也影响他对教育内容的加工处理。一个有诗人气质的教师的教学会充满热情,富于想象;一位逻辑性较强的教师会以冷静思辨的睿智见长。情绪好的教师容易宽以待人,诲人不倦;而心情欠佳者则容易苛求学生,草率行事。尽管气质、情绪等人格特征主要是心理范畴,但是职业道德对于这些人格特征的修养和调整仍然是有非常大的引导作用的。

其次,教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学校教育活动是一种具有高度自觉性的活动。教育工作的特点是教育主体和手段的合一性。现代教育制度中的教师职前培养和继续教育制度的存在使得教育工作者一般都经过专门的职业训练。因此他们不仅在教育工作的技能上具有十分明显的专业性和自觉性,而且在道德上也有高度的自觉性。教师对于主体和手段的合一性的工作特点有清醒的理解,这一理解实际上是教师形成教育使命感的源泉。教师应当是积极调整教育劳动中人际关系的主动力量。反之,一些缺乏师德自觉的教师实际上是失去了教师本质的“教师”,在人际关系中永远处于被动、低效或无效的境地。所以,教师职业道德从道德主体的角度看,具有明显的自觉性。

最后,教师职业道德的整体性。教育劳动的特殊性之一就是影响的整体性。因此从教师职业道德的影响性这一角度来看,教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的整体性。这一整体性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指每一教师对学生影响是整体的;二是指教师对学生影响具有集体性(面对的是学生集体);三是指教育工作需要教师集体的通力合作才能完成。第一,教师职业道德的影响与他的业务素质、人格特征等等紧密联系在一起。比如,主观上希望对学生公正的教师可能因为其教育方式上的失误而适得其反;又比如一个心地仁爱的教师也可能因为其性格上的内向而给学生以冷漠的印象。所以,师德的修养如同师德的影响一样都是整体性的。通俗地说,教师实际上必须尽量做一个“完人”,从而影响学生的整体人格的建构和发展。第二,教师对学生影响具有集体性,因为教师往往面对着一个班级的学生,而不只是面对一两个学生。教师通过对学生集体的教育,也可以完成对学生个体的教育。因此,优秀的教师往往能够经由集体来通达个人,通过集体教育来塑造良好的集体氛围从而影响集体中的每一个学生的成长。第三,现代教师的劳动具有非常强的集体性,单个教师的影响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有效地作用于学生。换言之,作为教育劳动成果的学生实际上是一种集体性劳作的成果。因此师德中的重要内涵就必然有教师之间的协调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