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和发展中国家的教育制度和学校改革
欧洲社会主义国家教育制度的结构
教育政策和教育制度的组织原则决定了它们的结构。欧洲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民教育制度包括:学前教育、普通中等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高等教育和业务进修。
学前教育包括幼儿园和托儿所。学前儿童机构数量及入园入托儿童数量的不断增长说明了学前社会教育在实现儿童个性全面发展以及准备儿童入学的任务上所起的作用日益增加。
因此,学前教育和普通学校低年级的教学之间有着直接的联系。教学教育工作的内容在于发展儿童的体力和智力、语言和思维,使他们认识社会生活和自然界。这个内容包括:在绘画、唱歌、舞蹈和朗诵中发展语言、创造性才能;使儿童认识他能理解的周围环境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培养爱劳动的品质,热爱在生活中、人际关系中和艺术中的一切美好事物;养成初步的纪律性和文明行为;进行体操和户外活动性游戏。在有的幼儿园,学前儿童学习外语。
1971年至1975年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预计,到1975年学前教育系统能容纳65%~80%的学龄前儿童。在许多国家这些计划已超额完成。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74年达81%;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超86%;匈牙利人民共和国达66.1%,并为在家庭抚养的孩子(25%)在预备班组织学习活动,因此有90%以上的一年级生在入学前有了准备;[1]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有65%的儿童,波兰人民共和国有80%的儿童上幼儿园[2]。到1980年,匈牙利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预计要使全部儿童在学前教育系统接受入学前的准备,保加利亚为85%,罗马尼亚社会主义共和国为84%。这些国家将为那些不上幼儿园的孩子逐步按居住地点或在学校组织学习活动以准备他们入学。
普通中等教育由普通中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实施。
普通中等综合技术学校是取得普通中等教育的主要形式。它包括:为一切人的普通义务教育学校、不完全中学和完全中学的高级阶段(高级中学,国立中学,加深学习某门知识的普通学校和其他形式)。
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即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的一至八年级,捷克的一至九年级,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和罗马尼亚的一至十年级。其中部分八年级毕业生可以进入职业训练系统(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入文科中学、实科中学和专业中学(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预计到1980年基本上完成向普及中等教育的过渡,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则到1990年完成。捷克也提出了这种远景规划。
儿童入学的年龄也不同。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罗马尼亚和捷克的儿童从6岁开始学习,在保加利亚、波兰儿童从7岁开始。考虑到当前的加速化进程,目前正在广泛讨论所有欧洲社会主义国家儿童从6岁开始义务教育的问题。
基本义务学校的第一阶段是小学,每班由一个教师进行教学。小学一般包括一至四年级或一至五年级(捷克)。近年来一些国家(保加利亚、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的小学学习年限缩短至3年(一至三年级),捷克从1973年开始小学由5年改为4年。波兰准备把这个阶段的学习从4年减至3年。
统一的基本义务学校为进一步的教育,为形成决定行为标准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世界观奠定了基础。绝大部分普通义务学校的毕业生(85%~95%)继续在完全普通中学和其他学校学习。
有些孩子的父母由于在企业和机关工作,不能对儿童的家庭教育给以足够的注意。社会主义社会一贯关怀这些孩子:扩大了延长日学校和班的网点,扩大了学生的校外、课外活动系统。上延长日班的学生数不断增长。匈牙利1972—1973学年有22%的学生上延长日班;[3]保加利亚在1970年上延长日班的学生为一至八年级学生总数的33%,到1980年这个比例将增至50%;德意志民主共和国1974年上延长日班的学生为一至四年级学生数的60%。[4]
学生在完全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授予中等教育证书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以及为在职青年开设的夜校和函授学校学习结束,就取得完全的中等教育和进入高等学校的权利。
完全普通中学的结构、学习年限及教学内容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特点:保加利亚是三年制高中,加深学习西欧语言的普通学校(八至十二年级),数学学校和加深学习俄语的学校(一至十二年级);匈牙利是四年制高中;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是完全普通中学(十一至十二年级);波兰是四年制普通函授中学、艺术中学;罗马尼亚是四年制文理分科的普通中学、艺术中学、体育中学,五年制的包括教育、工业、农业、卫生、经济等专业的专业中学(九至十二年级);捷克是文理分科中学(十至十三年级);南斯拉夫是四年制高中,中等艺术学校和体育学校(九至十二年级)。完全普通中学和四年制高中培养的学生可进入高等学校或参加实际工作。
社会主义国家在为农村学校和少数民族儿童的学校改善物质条件、配备合格的教师方面做了许多工作。这些国家建立中心学校,在学校附设宿舍并接送附近村庄的孩子,大大减少甚至完全淘汰复式班学校,这就大大提高了农村地区教学的科学水平。把复式班学校联合成班次全的中心学校,使许多国家(保加利亚、匈牙利、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普通学校的数量与1950年相比缩减了,但学生数却增加了,特别是高年级的学生数。
表1 普通学校数和学生数(学年开始)[5]
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建立在普通义务学校或不完全中学的基础上。它包括职业技术学校、工厂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学徒。
保加利亚实行一至三年制的职业技术学校,而从1962年开始实行职业训练与普通中等教育相结合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匈牙利设有建立在八年制学校基础上的二至三年制的低级职业学校,培养高度熟练工人或职员并授予中学毕业文凭的四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有文凭但没有从事生产活动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学校,以及按照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大纲进行教学的高中班。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实行授予学生一种职业和进入中等专业学校权利的二年制职业学校,授予学生专业知识和进入高等学校权利的三年制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分为附设于企业的学校(占所有学校的75%),由区委员会管辖的公共学校(分为技工、商业、农业和一般职业),地区的、中央的职业学校。在罗马尼亚,职业教育是在中学第一阶段的基础上进行的,持续一至一年半。在波兰,有二至三年制的低级职业学校,二年制的农业训练学校,培养熟练工人并授予中学毕业文凭的四年制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捷克实行一至三年制的职业学校和艺徒学校,授予中学毕业文凭的四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授予相应职业训练但不发中学毕业文凭的二至三年制的中等职业学校。
大部分职业技术学校附设于企业。绝大部分毕业于义务学校或不完全中学并且不再在完全普通中学或中等专业学校学习的人,则在职业教育系统受到理论的和实践的职业训练(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为99%,其他国家提出的任务是培养工人具有普通中等教育程度)。
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能得到助学金和宿舍,而且有些学校还免费供给衣食。在理论学习期间,未来的工人学习专业工艺学、金属工艺学或材料学、工程力学、带有工业电子学原理的电工学、技术制图、数学、语文、历史、社会学。近年来普遍开设美育系统的课程。现代职业教育学的方法是发展学生在解决生产任务时的创造积极性、独立性。
各种专业领域的中等专业学校培养中级技术人才。它们招收义务学校或不完全普通中学的毕业生。
保加利亚设有以主要学校为基础的四至五年制的和以中学为基础的一至三年制的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匈牙利建立了以中等教育为基础的二至三年制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级职业学校,授予不完全高等教育;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有工程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波兰有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中学;罗马尼亚有一至二年制的中学后专业学校,招收毕业于完全中学、有毕业文凭、通过入学考试的人;捷克有四年制的授予中学毕业文凭的中等职业学校。
表2 中等专业学校数和学生数(学年开始)[6]
高等教育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国家对高级技术干部的需要。在建设发达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高等教育的使命是培养具有渊博理论知识和实际知识的专家。这些知识能帮助他们在科学和技术最新成就的基础上发展和组织生产,正确判断社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综合大学和专科学院的工作遵循教学、教育和科研的统一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付出了很大努力来改进高等学校的结构和教学大纲,以便使教学过程同国民经济当前和长远的需要、同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有更全面的联系;改进高等学校的科研、教学和教育职能并加强这些职能的统一性和相互联系;广泛吸引大学生参加科研工作。高等学校进行科学探索的经验使未来的专家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能更准确地确定兴趣、志向和能力范围,加深大学生的专业知识。
社会主义国家在国民教育领域中的巨大成就是在完全中学和高等学校的学生中工农子女的数量增长了。如果注意到有很大一部分大学生已经不算工农家庭出身,因为他们的父母在人民政权的年代受到了教育,并进入了社会主义知识分子的行列,那么,社会主义国家在工农教育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就更明显了。
高等学校招收完全中学、工农速中、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以及在职业教育、夜校和函授教育系统取得中等教育毕业文凭的人。
表3 高等学校数和大学生数(学年开始)[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