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法之争:时间厘定中的天命竞争

辽“授历颁朔二百余年”,据《大辽古今录》称辽圣宗统和十二年(994)开始向高丽颁正朔。[33]宋朝周边强大的民族政权崛起,这些民族政权颁定自己的历法正朔,与宋朝在颁历这一象征性资源上展开争夺,形成了多元竞争的颁历格局,折射出汉唐单一中心的朝贡体制和文化认同体系受到的挑战,这是宋朝不同于以前的局面。

宋神宗已经留意宋朝历法与邻国的异同,命提举司天监集历官考算奏闻“辽、高丽、日本国历与本朝奉元历同异”[34],这种对比考量背后应当有各政权间颁历竞争的背景,但事实上已承认“本朝”只是众多颁布正朔政权中的一家。《辽史·历象志》据辽耶律俨等著作详考辽、宋、高丽朔闰的异同,同样关注到了当时并立的颁历中心。宋朝力图在历法上比周边少数民族政权更优越,准确的历法象征着更能代表天意,是天命所归的重要证据,宋朝与辽、金等周边民族政权在颁朔布正上充满了竞争,宋朝频繁的改历也有这种历法竞争焦虑的背景。宋宁宗年间改历颁定《统天历》《开禧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传言北方金人的历法已经领先。[35]辽、金等也通过改历等手段不断完善历法与宋朝竞争,辽最初使用五代后晋的《乙未元历》,后来辽圣宗统和十二年改用《大明历》;金天会五年(1127)司天杨级造《大明历》,金天会十五年(1137)颁行,金大定年间又重修《大明历》。[36]辽的《大明历》就是刘宋祖冲之编制的《大明历》,《辽史·历象志》照录《宋书》所载祖冲之《大明历》;金的《大明历》据史载是增损宋的《纪元历》而成。[37]周边民族政权在对外征服战争中将历法推行到被征服地区,同样将奉正朔视为实现治权的重要表现,而且在历法颁定、正朔确立上与宋朝充满了竞争。从文化上讲,辽、金的历法是沿用或借鉴中原王朝的历法,它们与宋朝的竞争属于华夏文明历法系统内不同体系的竞争,所以不是削弱了华夏历法的影响,相反通过颁历竞争更强化了华夏历法体系,使之在东北亚地区保持了持久的影响力,形成强大的文化认同。

历法所厘定的象征性权力秩序是宋朝与周边民族政权交往中共同遵循的,按规定的时间朝贡,是这一权力结构存在延续的象征,宋朝对此非常重视。熙宁十年(1077),沈括、卫朴的《奉天历》据实测将闰十二月改为闰正月,这在技术上来讲是正确的,但却引发很大争议,其中一个主要的反对意见就是考虑到外交往来上造成的不便:“四夷朝贡者用旧历,比来欵塞”[38]。改变历法就意味着改变时间坐标,打乱既有的象征性权力秩序,必然引起外交上的一系列麻烦,当然会遭到反对。

宋与辽、金的冲突除战争以外,在历法颁赐、正朔确定等象征性权力资源上也充满竞争,即使相对和平时期的交聘往来中,关于历法细节的差异,如朔望的不同等问题上经常引发争执,有时双方历法确定的朔望日期仅差一两天,但引发的外交争议却很严重。在有些看似简单的历法技术性问题争议的背后,是宋与辽、金在谁拥有上天赋予的制定时间坐标的象征性权力之争,也是各政权间天命竞争的一种形式。所以,双方在外交活动中对历法问题都异常谨慎,外交使团有时由精通历法的官员率领,随团还带有司天人员,以备顾问历法问题。精通天文的沈括、苏颂皆曾出使辽国,绝非偶然。

(苏颂)使契丹,冬至,其国历后宋历一日,北人问孰为是。颂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如亥时节气交,犹是今夕;若踰数刻,则属子时,为明日矣。或先或后,各从其历可也。”北人以为然。使还以奏,神宗嘉曰:“朕尝思之,此最难处,卿所对殊善。”[39]

宋辽的交聘往来中关于历法的争议是常事,这次由于宋辽两国历法对冬至的确定日期相差一天,双方对于确定在哪一天进行贺冬至的外交庆贺仪式产生了疑问。宋朝使者按宋朝历法的冬至日庆贺,辽历法冬至晚一天,故认为时间未到,辽馆伴使不予接受,双方对此产生了分歧,辽带有挑衅性地提出究竟哪一个历法正确的问题。这样的问题隐含了谁的象征性权力更具合法性的诘难,如何回答直接关系到国家尊严,要成功对付这样的问题必须既不伤国体,又要能折服辽国,这对使臣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如果不懂天文历法,这样的问题很难圆满应付,苏颂以其高深的天文历法造诣,巧妙地岔开了这个问题,他将这种差异归于历家计算误差这样的“技术细节”,从而取消了要分出高低胜负的问题,以“各从其历”来解决这一问题。这样的回答既得到辽的认可,避免不必要的外交纠纷,又在外交中不失国体。宋神宗深知这种问题背后的分量,也认为这种问题是最难应付的,回答不好或有失国体,或引起外交纠纷,宋神宗充分肯定了苏颂的回答,天文历法的造诣帮助苏颂成功地应付了外交难题。进一步分析,无论苏颂的回答还是神宗的认同再次证明汉唐统一颁定历法的权力中心已不存在,宋朝只是众多颁历政权中的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