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有意识的行动及其明证

现在,我们必须询问一下,称与“无意识的”行为形成对照的行动是“有意识的”究竟是什么意思[37]。我们的论题是:行动从下列意义上来说是有意识的,即在我们开始进行它之前,我们便在自己的心目之中具有了一幅有关我们将要做什么的图画了。这种图画就是“经过设计的活动”。然后,当我们着手进行行动的时候,我们要么持续不断地用我们的内在的眼睛(保持)来关注这种图画,要么时不时地对它进行回忆(再现)。与行动有关的全部经验是一种非常复杂的经验,它不仅包括各种有关正在发生的活动的经验、包括对这种活动的各种各样的注意过程、包括对这种经过设计的活动的保持过程,而且也包括对这种经过设计的活动的再现过程,诸如此类。当我们说行动是有意识的时候,我们所指的就是这种“不断查地图的过程”。不具备这种地图或者图画的行为便是无意识的行为。为了防止出现混淆,让我们提一下下面的情况,即人们也在另外一些意义上把人类经验区分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这里的有一些区分是合法的,另一些区分则并不合法。比如说,有一种理论曾经宣称,各种经验的存在不仅完全外在于意识、与意识无关,而且也不会对意识产生任何影响。我们自己是把这种概念当作自相矛盾的概念来拒斥的,因为在我们看来,经验本来就隐含着意识。当然,这里还有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意义——从这种意义上来看,有人或许会把一些尚未经过反思的经验称为“无意识的”经验。无论这样一种用法所包含的问题究竟有哪些[38],我们正在描述的这种二分法都是一种截然不同的二分法。只要我们已经预先“通过将来完成时态”对我们的行动进行过设计,那么,这些行动便都是有意识的。

我们下一个问题所涉及的是我们所具有的、有关有意识的行动的知识的存在方式。它用来呈现自身的“明证”[39]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在我们的经验之中是如何与行动“相遇”的?这种问题的答案是,由于以下三种情况的不同,即第一,活动依然处于“纯粹的设计”阶段;第二,行动本身已经开始、活动正处于实现过程之中;或者第三,活动已经进行完毕、正在被当作某种fait accompli(既成事实)来回顾,有关呈现过程的明证或者呈现过程的存在方式也有所不同。

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下第一种情况。我们对我们的设计能够拥有哪一种知识呢?实际上,它有可能具有任何一种程度上的清晰性——从完全含混不清到纤毫毕现。不过,我们必须记住的是,我们在这里拥有的知识是有关对于活动的设计的知识,而不是有关活动本身的知识。当然,前者的名称已经表明了它究竟是什么——它是一种纯粹的、包含着许多空位和变量的概述。随着行动的逐渐进行,这些空位便都可以得到填补、这些变量也都会得到赋值了。在任何一个时刻,我们都能够把我们的蓝图与我们实际上正在进行的过程进行比较。因此,我们是以不同的方式来认识这两个方面之中的每一个方面的。我们对我们的蓝图或者设计进行的是记忆,而我们对我们实际上正在进行的过程则是加以直接经验。当然,与直接的、当下的经验相比,记忆方面的明证要弱得多,对我们提出的要求也少得多。而且,它越接近于后者,它也就会变得越强。[40]胡塞尔已经对与各种经验的时间位置有关的、使这些经验得以向我们呈现出来的明证的各种各样的程度,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论述。在这里,我们只需要在使我们能够注意到下面这一点的程度上涉及这种多样性就可以了,即它既是存在的,也是非常复杂的。可以引用一个非常常见的例子:我们也许是从一种非常清晰的行动计划出发的,而随着我们的逐步推进,我们却变得越来越迷惑不解了,以至于我们最终都无法解释我们究竟做了些什么。

有可能出现的变化的数量是无限的。不过,只有当我们把一种行动当作已经成为过去的、已经完成的过程来静观的时候,简而言之,只有当我们把它当作某种活动来静观的时候,我们才会意识到这种行动。即使对于各种设计来说,情况也同样是如此,因为我们是通过将来完成时态,把这种被预期的行动当作某种活动来设计的。

当我们在前面考虑所谓有意识的行为就是具有被附加到它之上的意义的行为[41]的论题的时候,我们曾经说过,“‘被附加到’行为之上的意义或许就存在于对于这种行为的意识之中”。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可以通过多数各不相同的方式来解释这一点。不过,我们的主要观点依然是成立的,即行动所具有的意义就是与之相应的活动。这完全是从我们把行动界定为取向预先制订的计划或者设计的行为的观点之中产生出来的。

除此之外,我们根据时间进行的分析,也可以充分说明这种存在于作为一方面的、尚未得到具体实施的行动和作为另一个方面的、已经完成的活动之间的根本区别。由此可以得出下列结论,即有关已经进行过的活动的、被预期的意义是什么的问题所需要的是一种答案,而有关当初被预期的具体行动的意义是什么的问题所需要的则是另一种答案。

这种重要的区别究竟是什么呢?它就在于,虽然行动尚未发生,但它却是被当作将来已经发生的对象来幻想的——也就是说,它却是通过将来完成时态被当作某种已经进行过的东西来幻想的。而这样一来,正在发生的就是一种具有反思性的、注意某种被当作已经结束和已经完成的东西来幻想的行动的活动。当然,从时间的角度出发来看,这样的注意活动是先于这种行动本身而存在的。因此,当这种行动开始发生并进行到底的时候,行动者的经验就会得到充实——他“变得更加老练了”。在进行设计的过程中曾经存在于经过阐明的意识循环内部的成分,现在又退回到了黑暗之中,因而被一些后来才出现的、仅仅是被期待抑或仅仅是被预期的体验取代了。让我们设想一个正在对某种合理性行动进行设计的人,由于他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计划过程,因此,他的各种目标——不论是最终目标,还是中介性目标——都已经得到了非常清楚的预期。这个人所具有的、针对他的计划的态度,必定会不同于他那针对这种已经完成了的行为的态度,这是毋庸置疑的。即使这种行动是按照计划进行的,情况也依然是如此。“世事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有所不同。”这一直是各种社会科学所面临的问题。历史学间进行的、任何一种指出预期目标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的解释,都会强调这一点。就理解的社会学而言,这个问题是在人们区别主观或然性和客观或然性、区别因果关系层次上的理解的恰当性和意义层次上的理解的恰当性的过程之中突然出现的。我们将在后面更加详细地涉及这些问题。[42]这些例子或许可以得到相当详细的阐述。它们都有助于具体说明下面这一点,即一个行动的意义会由于人们在观察它的时候所使用的时间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人们是不能简单地谈论被赋予一个行动的、被预期的意义的。“被预期的意义”这个概念是一个不完全函数;要想完全变成富有意义的,它还需要某种能够把人们进行意义解释的时刻具体标示出来的时间索引。韦伯从未想到过这一点。当他谈论一个行动的被预期的意义的时候,他所同时考虑的既包括作为一个方面的设计的成因,也包括作为另一个方面的、与这种得到实施的行动有关的各种因果关系方面的决定因素。他还根据“被预期的意义”这个概念,既推导出了对处于行动过程之中的行动者的参照,也推导出了对这种活动完成之后的行动者的参照。在他对行动者的设计进行的解释之中,所有这些方面都堆积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