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胡同生态与人情

北京四合院是爱好和平、耽于和谐的北京人的文化创造,是他们创造的生存—文化环境;这创造物又参与创造,与北京人共同创造着北京文化。弄堂则是生存空间狭小的上海人对于生活方式的选择。当然,北京还有大杂院文化,反映着生存条件的匮乏和人对于物质限制的屈从。四合院却的确是一种人生境界,有形呈现的人生境界,生动地展示着北京市民的安分、平和,彼此间的有限依存和有节制的呼应。

四合院—胡同结构,是内向封闭型的生活格局的建筑形态化。瑞典人在他那本关于北京城门与城墙的书里,谈到“中国人对围墙式构筑物的根深蒂固的信赖”。四合院的形成赖有“合”。由房舍与墙体构成的闭锁式建筑格局不但意味着内部的和合与统一,而且标示出内外关系的规范,和对于人我分际的极端注重。这里有宗法社会的基本结构与秩序。

四合院(其间也有杂院)的连属,即胡同。胡同造成了古旧城市最为基本的地缘关系:街坊。“街坊”远可指同一胡同的居民,近则指相邻数家。上述生态环境是以“家”为中心的辐射状人际关系的依据。通常情况下,胡同间人际、家际关系也由居住远近决定。所谓“远亲不如近邻”,空间关系转化为情感关系。邻里亲和感,是对宗法式家庭内向封闭状态的最重要的补充。邻居关系是胡同人家家族亲缘关系外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西方现代社会,中国近几年骤富的东南沿海城市,以至北京新兴公寓区邻居意识的淡薄,是以其他社会关系、社会交往形式的发达与复杂化为条件的;老派市民的基本生活世界则是单纯的家庭—街坊世界,其间关系层次一目了然。

街坊这一种关系中有天然的文化平等感,这平等感又建基在生活方式的趋同,而非经济生活的无差别性,或其他实际利益相关性。通常情况下,“街坊意识”大于阶级意识。说“大于”也未必恰切,因后一种意识在市民中一向淡薄。标准如不严格,街坊间的组合也可算作一种“群”,准“文化共同体”。街坊关系与家庭内部关系,共同构造着胡同世界的秩序。街坊平等感固不全赖经济上的平等,胡同中和谐的造成却又多少由于市民生活水准的相对均衡。

胡同毕竟不同于村落。同属于乡土中国,北京市民社会不同于乡村社会。像村落一样,胡同居民也个体生存,也在有限范围内依赖于群,也注重和洽、亲密的人际关系,甚至也不尊重隐私权,缺少私人事务与公共事务间的界限感(不与闻别人的私事只是一种个人修养、世故),胡同仍然并不因此而与村落相像,给予人的文化感受也极为不同。最根本的,是胡同没有村落式的血缘亲族关系。村落通常缘此而形成,街坊关系的缔结却多出于偶然遇合。一个村落往往是一个(或几个)大家族,关系再亲密的胡同也绝不像大家庭。因没有上述宗法制关系的直接背景,也就没有那样的利害相关性。只是在这种条件下,老派市民才能保有一份矜持,把握住人际交往的严格尺寸,从而体现出古城的礼仪文明和北京人之为北京人的文化风度。

街坊关系的非永久性,胡同居民成分的非固定性,极大地影响到人与城的情感联系。我们说过北京人的以北京为乡土,和北京的易于唤起乡土感。但具体居住的胡同却不可能有村落那样的内聚力。即使老北京人,也有祖籍,有“原乡”。他们的终老是乡(北京),不具有乡民之于村落那种必然性,无可选择的命定性。因而街坊不同于村人,甚至不同于乡亲。联结其间感情的,不是同一“父母之邦”,共有的祖宗坟茔,亲情或乡土情结,而是更抽象的文化认同感。胡同成分的流动不居,胡同居民谋生手段的多样,行业的隔阂,都使胡同这个“群”较之村落是松散得多的组合。

乡民的地缘关系,除邻居、同村人之外,更有同乡。且同乡所“同”的范围极具伸缩性。在移民文化中,“同乡”通常更是一个被放大了若干倍的概念。市民的地缘关系既非如此,其造成的情感联系也不具备那样的广延性。

街坊关系中的和谐,是礼仪文明的成果,以极世俗的形态包含了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特点。古旧城市的居民实行睦邻外交,基于“尚同”,追求“和合”。〔12〕前者是思维方式,后者是生存境界。《四世同堂》中的英国人表述其对中国式家庭关系层次的印象;“最奇怪的是这些各有不同的人还居然住在一个院子里,还都很和睦,倒仿佛是每个人都要变,而又有个什么大的力量使他们在变化中还不至于分裂涣散。在这奇怪的一家子里,似乎每个人都忠于他的时代,同时又不激烈的拒绝别人的时代,他们把不同的时代糅到了一块,像用许多味药糅成的一个药丸似的。他们都顺从着历史,同时又似乎抗拒着历史。他们各有各的文化,而又彼此宽容,彼此体谅,他们都往前走又像都往后退。”这种关系结构,推而广之即至街坊、邻里。“四世同堂”是胡同里老辈人的理想,包含其中的“和合”也被用以构造胡同秩序。

尽管未必总能如老舍那样洞见隐微,邓友梅、陈建功、刘心武都长于写街坊关系,写胡同间人际、家际交往方式,而且都善于呈现并醉心于“和合”这一种境界。刘心武小说中街坊关系纵有破损,有种种裂纹仍无伤于古朴,刘进元《没有风浪的护城河》更极力烘染老街坊们的淳厚人情。有时你会觉得作者们过于珍视这一种胡同文化了。他们不忍见其破碎,不忍写出人际关系中严霜般的凛冽。因而作品世界总像是更较人间为光明似的。

费孝通曾谈到中国人的善“推”(参看《乡土中国·差序格局》)。市民以己为中心的“推”,自然由家庭而邻里、街坊,胡同中的文化圈即如水成岩的生成。经由认同、排异,一次次的选择,渐有亲疏,有由小而大的圈层。街坊不可选择,“圈”却是选择的结果。

“推”既由一己出发,难免造出种种世故。即使亲密的街坊,为了避害也不能无私。祁老人“愿意搭救钱先生是出于真心,但是他绝不愿因救别人而连累了自己。在一个并不十分好对付的社会中活了七十多岁,他知道什么叫作谨慎”。农民也驯良,也有自私,但谁听说市井间有过乡村社会那种前仆后继的械斗来着?

礼仪即区分。由礼仪文明造成的胡同人情,极敏感于分寸、分际。“事儿妈”式的热心过度是要招嫌的。街坊间的热络,是乡土社会人情;讲究一点人我分际,又是过熟的市民文化。也仍有例外,比如京味小说里那些个爱管闲事、喜欢张罗、热心(不惜越“分”)而又可爱的市民人物,《找乐》中的李忠祥和《四世同堂》里的李四爷。此二李的热心更在公益,这也才是其可爱处。

“近邻比亲”。上文所引《离婚》中马老太太的那番唠叨,就叫人从心里向外觉着熨贴。有这关照,老李登时“觉得生活美满多了”。他体会到了胡同生活的好处:“公寓里没有老太太来招呼。那是买卖,这是人情。”在适“度”守“分”之外,这又是无分城乡普遍的乡土人情。

即使如此,二位李大爷也未见得可称模范市民。杠夫出身的粗人,究竟不能如张大哥似的人际应酬上分寸得宜。老派市民的教养,在使其像云致秋,热络而不过分,闲谈莫论人非;使其像金竹轩,深于世故,仍有其善良、热心,“看着科里的青年们争强赌胜,既不妒忌也不羡慕,凡能给人帮点忙时,他还乐于帮忙”。

“礼”用以明人我分际,使人际交往中亲疏远近各得其宜。《京华烟云》的女主人公具备了这一种人生智慧(亦即世故)之后,才算得上那大家族中的聪明女子。“……木兰十四岁大,在一家丧礼客厅里,用眼睛一扫,凭棺材后头那些人的殡服记号儿特点,就看得出死人有多少儿子,多少女儿,多少儿媳妇,多少女婿。”《少管家前传》中的少管家更因娴熟于人际交往的艺术而见出儒雅风流。他“自幼就深知主人们的眉眼高低,言语轻重,且熟谙京中各宅府之间的远近亲疏,丝络瓜葛”。这是传统社会做人的一项大学问,得之并不容易。人情练达、“懂得场面”又敏于应对如少管家、福海者,在家际、街坊关系中,被认为“明白事儿”,“会维人儿”。老北京人极重人缘。有了“好人缘儿”几乎是人生成功的一半。这又出于借他人眼光才足以肯定自身的文化心态。

上述胡同人情中即有中国传统社会的群体性特征。分散如市民如乡民者的群体意识才更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本来市民生活即既封闭又彼此连结:家庭、家族式的自足单元和杂院、胡同式的群体生活格局。此外还有小手工业者、小商人的职业独立和对行业结构的依赖。单门独户、职业独立,掩盖着个体生存的非自主性、脆弱性。北京人的下棋、遛鸟、遛弯儿,虽属随机组合,也是同好者的群集,即使只限于找乐的有限时间。其中又以临时性的搭班唱戏(不同于旧时代的票戏)最具群体性质;那是非赖有“群”才能达到的个人精神满足。更不必说“老人岛”。小酒馆里的独酌是引人注目与猜测的,被认为自然的倒是陌生酒客的对饮。旧北京的大酒缸最有群集风味,对饮或共饮中的“神聊海哨”也必得一班人的情感交流与彼此唱和。北京人的找乐,依赖于环境、氛围,依赖于嗜此者的感应、共鸣,依赖于“群”,即使偶尔聚合的群——却又正要这“偶尔聚合”。大酒缸边的苦力们神吹因彼此非知根知底,老人岛上的谈天说地亦因无利害相关。非过分熟悉者之间才易于有节制的放纵,而乐亦在其中。这也是文化“烂熟”的市民的一份聪明。

亲热而又适度,群集中细心保有的距离感,适用于家庭以外的其他人际交往的场合。却并非出于“个人主义”,而出于利害的衡量,和自我保存的需要。因而群集与“关起门来过日子”并不矛盾。群集在特殊时世也会有特殊含义,如在“文革”中。陶然亭遛早者的遇合无宁说含着悲酸:他们在动乱岁月久经隔绝后,以此种方式使自己返回“人的世界”(《话说陶然亭》)。

我想到中国的“茶馆文化”。茶馆或非中国特有,在中国却也算得上无分南北普通人群集的通俗形式。茶馆文化不同于西方的沙龙文化和现代的俱乐部文化——结构与功能都不同。当然更不同于咖啡厅文化和夜总会文化。至于其中气氛或许倒近于日本的小酒馆:陌生的熟人,临时性组合,乡土情调,和洽而又平易的气氛。

这种“人人之间”,这种个人与群的关系,不属于村社文化,亦非现代都会的社区文化,更非社团文化。中国的古旧城市常有行帮组织,行业公会及帮会。但普通北京市民较之农民更有其非组织性。村落既是放大了的家族,家族组织即在一定程度上支配着乡民的生活。胡同中的家族却只能使用其组织力量于四合院院墙之内。《骆驼祥子》写祥子们:“他们想不到大家须立在一块儿,而是各走各的路,个人的希望与努力蒙住了各个人的眼,每个人都觉得赤手空拳可以成家立业,在黑暗中各自去摸索个人的路。祥子不想别人,不管别人,他只想着自己的钱与将来的成功。”《印子车的命运》(萧乾)则写了拉车的同行间的嫉妒、倾轧。那位受害者自己也曾顿着碗底说:“既然凭力气换饭吃,又齐他妈什么心!”使如此生存着的人们认识到利益相关性比唤醒农民更难。市民中真正“利益的结合”在行会组织、帮会组织,那却是典型宗法制的组织形式,在人身依附中牺牲了自主。其道德约束是水泊梁山式的“义”。这里绝对不存在现代的团体意识。这类组织的严密性,极端排他性,又是对市民的非组织性、分散状态的极其夸张的补充。至于帮伙之外的行业内部关系,也适用于“同行是冤家”那句俗话,并不因北京人的优雅厚道而有所不同。也是《骆驼祥子》,对于这一层的描写最为深入。

可以与街坊邻里和睦相处,亦不妨与善良的主人合作,车夫间却没有利益与共感,没有职业的互助。这又由另一个方面解释着街坊间的“和合”:任何利益关系都像是与这“和合”为敌。车夫间的和洽赖有利益均等,抢生意(一种竞争)意味着自外于“群”。这又是寻常的市民道德、均平理想。老舍没有在《骆驼祥子》中表现民众的力量。他尊重市民生活的现实。《四世同堂》第一部写了小羊圈人分散地以个别形式表达的爱国意志,第二部关于献铁的那段精彩描写则使你看到,狭隘的个人利益计较会表现为怎样的消极力量。这是小说那一部中最有分量的章节。有组织的“民众的力量”也可能是盲目的、破坏性的,胡同文化却只能造出睦邻关系的四合院和热心厚道的单个人。摆脱了宗法家族统治、摆脱了奴隶式的人身依附关系的分散状态,曾使市民作为社会中比农民更自由更有个人意志的部分,促成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同一条件却又阻滞了市民的现代觉醒。

对于市民性格由这一方面思考最深入的老舍,不能不因胡同居民生态,进一步探究塑造“现代国民”的文化障碍,和对市民性格进行文化改造的道路。上述思路也是民族解放战争提示了的。那是一个呼唤国民意识的时代,市民社会的伦理结构却注定了不能产生现代国民。这个社会天然地缺少的,是公益思想,国民义务观念。由个人出发的“推”,及于家,及于街坊邻里,其难以达到的,是“国”。这儿有历史文化所划定的“推”的阈限。打鼓儿的(收破烂的)程长顺恨日本人,但娶妻生子毕竟比珍珠港事件切己。“他极愿意明白珍珠港是什么,和他与战局的关系,可是他更不放心他的老婆。这时候,他觉得他的老婆比世界上任何人都更重要,生小孩比世界上任何事情都更有价值;好像世界战争的价值也抵不过生一个娃娃”(《四世同堂》)。即使极清醒的知识分子祁瑞宣,也苦于不能摆脱家庭伦理的束缚。他只能在家、国关系问题上旋转不已,无法决然行动。由《骆驼祥子》开始的“个人—群”、“个人—家—国”的思考,其思路已不限在北京文化批判之内,而归入了“人的再造”这一其时思想文化的大主题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