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种种
一 北京人
据说关于北京,有三种空间范围上的规定;本书所说的北京,指北京城区及关厢地区。近有刘绍棠提倡“北京乡土文学”,《乡土》〔1〕一集所收诸作,写的多为北京郊区乡村。原顺天府所辖乡村亦是“北京”,但京郊乡村、京辖诸县文化,不在本书所论范围。大北京文化、北京地区(不限于城区)方言文化、北京地区城乡文化的衔接等,都是有意义的课题,必能吸引研究者的兴趣。
本书涉及的京味小说,如邓友梅的作品,所写空间范围大致属旧城区(即原东城、西城、崇文、宣武四区)。即使旧城区,如原先的北城、南城〔2〕,就尽有渐成土著的外乡人。有明一代曾以江浙、山西等地富民实京师。明清两代由于京城的消费需求(包括文化消费),有大批艺人、工匠(以江浙籍为多)、农民迁入。现在的老北京人中,有多少是这些移民的后代,谁又说得清楚!王安忆的《大刘庄》、《我的来历》写到上海人的根。被认为道地、正宗的上海人,未见得是在上海有根的;真有根的,是那小渔村渔民的后人。
由户籍制度或能找出有关北京人的规定,在生活中更足作为证明的,不如说是其现实形象,其在实际生活中的姿态。这里也适用文化尺度的衡量,不必非经户口簿的认可。林海音小传,说“林海音出生于民国八年,原籍是台湾。可是自幼随父母到北平去,在那儿成长,接受教育,工作,结婚,所以她有浓厚的北平味儿,也因此有人说她:‘比北平人还北平!’”〔3〕既如此,就称她“北平人”又何妨?
令人惊叹的,是北京文化的同化力。《正红旗下》里有一位出生胶东的老王掌柜,“在他刚一入京的时候,对于旗人的服装打扮,规矩礼节,以及说话的腔调,他都看不惯、听不惯,甚至有些反感。他也看不上他们的逢节按令挑着样儿吃,赊着也得吃的讲究与作风,更看不上他们的提笼架鸟,飘飘欲仙地摇来晃去的神气与姿态。可是,到了三十岁,他自己也玩上了百灵,而且和他们一交换养鸟的经验,就能谈半天儿,越谈越深刻,也越亲热。……”北京城就这样消化着迁入者。这也是一种“风教”:北京以其文化优势,使外乡人变土著俨若“归化”。由文学中引出的上述“实例”讲的是北京文化对于北京人的塑造过程。渐次产生的归属感,使老王掌柜“越想家,也越爱留在北京。北京似乎有一种使他不知如何是好的魔力”。对于北京的乡土感情于是乎酿成。这类变化发生在北京,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与“北京人”同样难以界定且易于引出争议的概念是“北京市民”。刘心武在《钟鼓楼》里,也如考察四合院及北京人的职业流向一样,对北京市民做过一番洋洋洒洒的描述:“这里说的市民不是广义的市民——从广义上说,凡居住在北京城的人都是北京市民;这里说的市民是指那些‘土著’,就是起码在三代以上就定居在北京,而且构成了北京‘下层社会’的那些最普通的居民……要准确一点地表述,就应当这样概括他们的特点:一、就政治地位来说,不属于干部范畴;二、就经济地位来说,属于低薪范畴;三、就总体文化水平来说,属于低文化范畴;四、就总体职业特征来说,大多属于城市服务性行业,或工业中技术性较差、体力劳动成分较重的范畴;五、就居住区域来说,大多还集中在北京城内那些还未及改造的大小胡同和大小杂院之中;六、就生活方式来说,相对而言还保留着较多的传统色彩;七、就其总体状况的稳定性而言,超过北京城的其他居民……”
上述概括依据的是近些年的情况,不适用于老舍写作的三四十年代。即使再加一些限定,北京市民也仍然不像俄国作家笔下的“小市民”那样,是一个世袭的阶级。〔4〕刘心武所注明的“下层社会”,则反映着他本人的兴趣范围。老舍所写最具北京色彩的市民,倒应当说是“中产市民”,如张大哥、小羊圈祁家、茶馆老板王利发。那即使不就等于老舍所理解的“市民”(他也写下层社会),却是他更有意作为“北京人”、北京市民的标准形象、理想型范来描写的。我不敢说当时的北京也如美国,以“中产阶级”构成一种举足轻重的文化力量,却认为老舍在其创作盛期,以中产市民为北京市民中较能体现北京文化的一部分,必定有其充分的根据。自然可以说,老舍取材北京诸作,所写无不是北京文化;他确实将对于北京文化的概括与批评,集中在了《离婚》、《四世同堂》、《正红旗下》以及短篇《老字号》等作品里。
中产市民外,老舍以之作为“北京人”而加意描绘的,还有胡同下层市民中较不低俗的一类,如小羊圈中两号杂院居民,《正红旗下》里“我”的家庭。出于展示北京文化传统的意图,邓友梅的选择略近于此。他的作品中难得见到如刘心武所写粗俗的胡同青年。陈建功的《找乐》、汪曾祺的《安乐居》写的下层市民,也是胡同社会较有教养的那一部分。不同的选择系于不同意图。以提出社会问题为旨趣的,与以展列文化为旨趣的,取舍自然不同。
既然作为选择的内在尺度的“北京文化”,本身就是整理、选择的结果,其中自有理想化。“北京文化”是一种文化价值系统,是一整套文化观念与文化理想。在以发掘文化为指归的京味小说,人物的理想化、标本化(有时近于人格化的文化概念)即不可避免。写人,观念即在其中。被选定了充当文化代表、文化标本的“北京人”,不能不是北京中的北京,对应着北京人中的特定层次,市井间的特定人群。
人类创造了自己的文化环境,同时承受了上述创造的后果,自身又成为文化的创造物——一个巨大的“圈”。在单个人,承受中的选择不消说因人而异。“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城以其文化力量施之于人,在不同的人身上收获不同结果,却又令人由品性大异的人们那里,隐约辨识出同一个城的印记——这也许是更奇妙的。《四世同堂》中的古城风度,表现于钱诗人为“懒散”,表现于祁瑞宣为“自然,大雅”,不疾不徐,表现于冠晓荷为悠闲,无聊。钱诗人与出卖他的冠晓荷,生活中都不乏小零碎,只不过在钱是出自本真,在冠则如箱柜上的铜饰件,只为炫耀那点光亮。因具体人物而点染那个笼盖其上的巨大人物“北京”,悉心捕捉这无所不在的人物投射在具体人性上的光影,人的城市性格与城的人格内容的浑然一体感使作品境界阔大。任何后起的繁华都会都来不及形成如此久远的文化生命,如此坚厚的文化积累,如此稳固的文化性格,来不及形成如北京那样的对于人的“规定”,来不及拥有如北京市民这样的城市文化的承担者。
我们已一再谈到,被普遍作为北京市徽的四合院、胡同,并不就是北京。胡同文化只是北京文化最有历史最具特色的那一部分。胡同文化有它的限度,京味小说作者对此很了然。他们如明白胡同文化的限度那样明白京味小说的限度。他们使用“北京人”这个较大的概念时,并不以为其无所不包。他们只是尽其所能,提供北京人的某种标本、样品而已。
在说了上面这些之后,才有可能着手综合。“北京人”已越来越象征化了,以至人们使用这语词时会有异样感,似觉其意义在笔尖下膨胀。我们在此只说京味小说中的北京人。即使这样也难免有“膨胀”,因为综合即寻找标本,寻找理想形态。因而我决不敢自信概括得准确与全面。人是怎样复杂的存在!我分明知道的是,对于下面的每一项概括,你都可以举出一百、一千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