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缺乏规范的幼儿园保教管理制度
有学者在文章中指出,有的幼儿园由于自身经济实力的限制,在教育环境、办园条件、保教制度等方面还存在很多的疏漏,导致幼儿园对保育管理、安全管理、教学管理、家园共育等保教活动的开展还不够规范,没能为保教质量的提升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和有效的监管措施。日常保育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划分也不够明确,各项保育、教育、管理措施很难得到有效的贯彻与落实,进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有效开展。[3]例如,为促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而实施的师徒结对制度,虽然在形式上进行了指导,但是具体落实到实践,师徒结对的效果如何,对青年教师的专业成长到底发挥了多大的价值,当缺乏比较完善的后续效果追踪评估机制时,师徒结对、手拉手互助的方法有可能会流于形式。当前幼儿园缺乏完善的保教管理制度,集中表现在保教环境的规范化不足、保教人员的准入制度不完善、保教工作质量的过程监控与评估缺乏科学性三大方面。
(一)保教环境的规范化不足
学前教育阶段幼儿的健康成长,需要幼儿园营造出绿色、安全、趣味化的保教环境,提高保教工作过程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4]幼儿园应该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的具体要求,通过保教管理制度的建设,确保幼儿在幼儿园及上学途中的人身安全,借助保教环境的改善充分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主体意识,确保幼儿园的各项保教工作符合幼儿成长的规律。由于制度不完善,近年来,幼儿园安全事故纠纷频频发生,如教师擅离岗位造成幼儿人身安全问题、幼师虐童事件、幼儿园安全管理失误导致不法分子潜入幼儿园对幼儿人身造成威胁的不良事件等,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案例。
案例之窗
教师擅离岗位引发安全事故
一天中午,某幼儿园中班的大部分幼儿都睡着了,还有个别幼儿没睡。这时,值班教师便到别的班去倒开水,并聊了一会儿天。待她回班之后,发现一名幼儿头部红肿,问其原因,是刚才教师外出后,他在**玩耍,不小心摔伤的。教师帮幼儿揉了揉,便安慰他睡觉了。下午当家长接孩子时,看到幼儿伤情,非常生气,要求领导解决处理。
教师疏忽带来的后果
某幼儿园大班中午午睡前,教师在活动室督促幼儿收拾、整理游戏材料,先进去的几名幼儿在过道玩,一名幼儿不小心摔倒在地上,其他幼儿赶紧告诉当班教师。教师立即检查,发现其没有外伤,两条胳膊也能动,幼儿自己也没有异常反应,便安抚其入睡。交接班时,由于教师疏忽,未曾将情况告诉下午当班的教师。幼儿起床时,下午当班的教师发现该幼儿穿衣服时抬不起胳膊,翻开衣服发现幼儿右肩处红肿,随即将幼儿送医务室。保健医生检查后,建议马上到附近医院拍片检查,后确认该幼儿骨折,之后通知其父母。父母将幼儿领回,于第二日向幼儿园提出幼儿住院的要求。
以上案例说明:第一,教师擅自离开岗位,玩忽职守,没有尽到一个幼儿园教师应负的责任。第二,在伤害发生后,教师对幼儿的伤后处理方式太随意,不具备基本的保育、保健知识。第三,幼儿园本身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地规范教师的行为。
(二)保教人员的准入制度不完善
怎样才能招聘到好的保教人员,这是每一个幼儿园园长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可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一套比较科学的人员选择标准。在选择保教人员时,园长选择的标准往往带有主观性、缺损性、滞后性。例如,挑选幼儿教师时,只看重教师外在的技能技巧,而对学习能力、个性特点、人格因素以及内在发展潜力方面注意不够。这样选择的偏差会直接影响到保教人员的质量。
笔者认为,幼儿园园长在选择保教人员的时候,应该综合考虑园所需求,被聘对象的性格特点、工作态度与技能技巧,还有教师本身的思维品质等对儿童学习与发展,对自身专业成长都很重要的因素。
(三)保教工作质量的过程监控与评估缺乏科学性
幼儿园园长在指导幼儿园保教工作的过程中,往往以文本说事,注重形式,而很少真正立足儿童的发展,立足教师的专业成长。例如,园长查班指导,注重周计划的撰写数量,而忽视其质量,对保教工作的评估,缺乏客观和科学的态度。笔者反思原因,幼儿园保教工作计划的制订者、保教工作目标达成的评估者都是一个人,这就导致评价主体很难客观地对幼儿园真实的保教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做出评价。怎样提升保教工作质量评估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是当前幼儿园保教管理中面临的共性问题,这也是幼儿园保教管理缺乏相应制度的重要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