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通告
学习目标
1.了解通告的概念。
2.了解通告的特点与分类。
3.提高通告的写作能力。
一、通告的概念
通告是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文体。须注意的是不要把通告写成通知。通告的范围比公告小,各种机关单位都可以发布,内容有时具有专一性,事项可以一般化。发布多种多样,可张贴也可以报刊、电台发布。报纸可以省略时间,因为报纸有日期。
二、通告的特点与分类
(一)通告的特点
1.法规性
通告常用来颁布地方性的法规,这些法规一经颁布,特定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和民众都必须遵守、执行。例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为改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作了五条规定。
2.周知性
通告的内容,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或特定的人群普遍知晓,以使他们了解有关政策法令,遵守某些规定事项,共同维护社会公务管理秩序。
3.实务性
所有的公文都是实用文,从根本性质上说都应该是务实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有的公文只是告知某事,或者宣传某些思想、政策,并不指向具体事务。通告则是一种直接指向某项事务的文种,务实性比较突出。
4.行业性
不少通告都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如税务局关于征税的通告,机动车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年度检验的通告,银行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通告,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检查的通告等,都是针对其所负责的那一部分的业务或技术事务发出的通告。因此,通告行文中要时常引用本行业的法规、规章,也免不了使用本行业的术语、行话。
(二)通告的分类
1.周知性通告
传达告知业务性、事务性事项,一般没有执行要求,仅供人们知晓。
2.规定性通告
公布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或要求遵守的约束事项,告知对象必须严格遵照执行,用于公布带有强制性的行政措施。为确保某一事项的执行与处理,它将提出具体规定,以要求相关单位与个人遵守。
三、通告的写作
通告一般由标题和发文字号、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通告的标题主要有两种写法:
1.全题写法,也就是公文标题的常规写法,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三者共同构成,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告》、《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办理19××年度企业法人年检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通告》等。
2.省略主要内容的写法,由发文机关、文种构成,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通告》、《××市房地产管理局通告》等。
通告标题还有一种特殊的写法,将标题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发文机关加文种,即“×××通告”;第二部分是通告的主要内容,如《中国人民银行通告明日起发行1990年版壹圆券人民币》等。
(二)发文字号
通告的发文字号不像一般公文那样只用常规方式,在实践中有多种情况并存。
如果是政府发布通告,要有正规的发文字号,如《××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发文字号就是“市政告字[1997]6号”。
如果是某一行业管理部门发布通告,则可采用“第×号”的方式,标示位置在标题之下正中 。
一些基层企事业单位发布的通告,也可以没有字号。
(三)正文
通告的正文采用公文通用结构模式撰写,由缘由和事项两部分组成。
1.缘由
作为开头部分,通告缘由主要用来表达发布通告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
2.事项
这是主体部分,文字最多,内容最复杂。较多采用分条列项的写法,以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如果内容比较单一,也可采用贯通式写法。
(四)结尾
结尾部分写法比较简单,多采用“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或“特此通告”的模式化结语。
四、通告的写作要点
1.通告的内容应明确具体。即将通告的目的、依据与需要遵守知晓的事项原原本本具体地交代清楚,使读者一目了然不生歧义。
2.一般用分条列项的形式表达,用语要求简明易懂,有些专业性通告虽可使用一定的专业术语,但也应尽量做到方便阅读与理解。
3.通告属正式公文,应注意维护其严肃性,有些可用“启事”等应用文公布周知的事项,如迁移、挂失、招生、更改电话号码等应避免使用通告。
【例文】
××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
××市发[2002]74号
为了保护和改善三峡库区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防止含磷洗涤剂对水体的污染,根据《××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内销售含磷洗涤剂;本市企业和经营性单位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改用无磷洗涤剂。
二、本通告所称无磷洗涤剂,是指织物洗涤剂。
三、在本市销售的无磷洗涤剂,必须在其产品包装的显著的位置标注“无磷”字样;未按规定标注的,视为含磷洗涤剂。
四、禁止本市广告经营者在本市辖区内发布含磷洗涤剂的广告,新闻媒体不得承接发布含磷洗涤剂的广告。
五、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对洗涤剂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依据《××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予以处罚。
××市人民政府(印)
二○○五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