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德育的原则和方法
1927年,陶行知曾明确指出:“先生不应该专教书,他的责任是教人做人。学生不应该专读书,他的责任是学习人生之道。”陶行知也身体力行这一点,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彻底改革了旧的只重说教和僵化孤立的传统德育原则和方法,创造了一整套独特的、行之有效的德育原则和方法。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实践,言行一致
众所周知,“行—知—行”是陶行知的思想路线,是他“教学做合一”理论的哲学基础,也是他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根本原则。
1919年,他针对当时学校普遍存在“道德与行为分而为二”的现象,强调指出:“修身伦理一类的学问,最应注意的,在乎实行。”而旧教育的弊端,是修身理论脱离实际,说与做不一致,形成学生“嘴里讲道德,耳朵听道德,而所行所为常不能合乎道德的标准,无形无影当中,把道与行分而为二。”革除这种弊端的方法,最有效的莫过于让学生独立地参加社会实践培养言行一致的道德行为,即“非给学生种种机会,联系道德的行为不可”。他还强调在学“做人”的实际行动中教人学“做人”,才是真正道德教育;同样,要在学“做人”的实际行动中自觉地进行道德修养,才是真正的道德修养。陶行知也是这样教育自己孩子的。据陶宏回忆说:“他自己在学‘做人’,也教我们学‘做人’,在‘做人’上教我们学‘做人’,学大公无私,舍己为人的做人法。”
(二)提倡学生自治,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陶行知在实施德育时,极力倡导学生自治,认为“德育注重自治”。他指出:“学生自治这个问题,是自动主义贯彻德育的结果。”“学生自治可为修身理论的实验”。
为革除学校教育的“道德与行为分而为二”的弊端,陶行知在1919年的《新教育》杂志上发表《学生自治问题之研究》一文,对学生自治的意义和作用、学生自治与学校的关系等问题作出了颇为精辟、独到的论述。他认为,学生自治就是学生练习道德行为的有效手段,就是“学生结起团体来,大家学习自己管理自己的手续。从学校方面说,就是为学生预备种种机会,使学生能够大家组织起来,养成他们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同时,必须注意避免学生自治的弊端,防止走到另一个极端:“学生自治,不是自由行动,乃是共同治理;不是打消规则,乃是大家立法守法;不是放任,不是和学校宣布独立,乃是练习自治的道理。”
为什么要实行学生自治呢?首先,“今天的学生,就是将来的公民;将来所需要的公民,即今日所应当养成的学生。”因此,“想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公民,必先有能够共同自治的学生。”其次,民主潮流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发挥个人的精神,促进人群的进化”,其危险是“束缚既然解脱,未必人人能够约束自己的欲望,操纵自己的举止,一旦精神能力向那坏处发泄,天下事就不可为了。”为使学生能够约束自己言行,光靠传统的严格管理收获甚微,其最佳办法是培养学生共同自治的能力。“有的时候学生自己共同所立的法,比学校里所立的更加近情,更加易行,也更加深入人心。”再次,学生自治将有助于自觉纪律之养成。如按照旧的管理方法,学生只需对少数教职员负责,致“少数教职员在的时候,就规规矩矩,不在的时候,就肆行无忌。”其他人“看见同学为非,也只好严守中立。”所以“要想大家守法,就须使各人的行为,对于大家负责。换句话说,就是共同自治。”最后,学生自治,有助于增长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的能力。“问题自决越多,则经验越丰富。”所谓经一事,长一智。而且让学生“自负解决问题的责”,就将提高学生评价道德行为和判断道德是非的能力。总之,如果学生自治实施得好,能够为学生自身发展带来诸多裨益。至于学生自治的范围,则“应以学生应该负责的事体为限,学生愿意负责,又能够负责的事体,均可列入自治范围”。
(三)健全集体生活,发展学生个性
陶行知认为,必须健全集体生活,因为集体生活是全盘教育的基础,只有保持合理、进步、丰富的集体生活,才能使学生品德和精神受到陶冶,成长为真善美的活人,实现德育的理想和目标。
1940年,陶行知在《育才学校创办旨趣》一文中指出:“真的集体生活必须有共向目的,共同认识,共同参加。”因此陶行知在育才学校的教学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健全集体生活。首先,以学生为主体,实行民主集中制。有健全的集体生活管理体系,在全校最高权力机关“校务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分设“指导”与“自治”两个并行的机构。“指导”机构由指导员和艺友组成,分级设校指导委员会、组指导会、“自我教育小组”,分别负责对学生的指导。“自治”机构由学生组成,包括学生自治会、校学生生活委员会、组学生生活委员会、学生自治小组四个层次。其次,他们有丰富的集体生活内容,包括劳动生活、健康生活、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德育有机地渗透于其中。再次是应用生动活泼的教育方法,以启发学生觉悟和自我教育能力。学校坚决反对侦探和判官式的教育方法,反对把学习知识和修养品行截然分开的二元论,坚决反对体罚。教师们努力探讨应用“最合理最有效之新教育原理等方法”教育学生,计有自动的方法、启发的方法、手脑并用的方法、教学做合一的方法,等等。他们的集体活动形式是多样化的。根据“社会即学校”的原理,不是把学生捆在学校的鸟笼里,而是把校内的教育与社会的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其形式有跟教师学,跟伙伴学,跟民众学,走进图书馆去学,走向社会与大自然中去学。通过种种的集体活动和冷静地思考问题,培养学生的自治能力。
为了培养坚强的集体,陶行知在其一生的教育实践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制订校训(晓庄师范校训是“教学做合一”);谱写校歌(《锄头舞歌》是晓庄校歌,《凤凰山歌》是育才校歌);制作校旗;设计校徽(育才校徽为三个连锁的红血轮,将智仁勇、真善美、教学做合一生活内容概述无遗);创作联语、诗歌、警句;定期举行多种集会(晓庄有寅会、生活周会、教学做讨论制度,育才学校又演进了“寅会”制度,定名为“文化早餐”,还坚持“每天四问”活动)。
(四)制定规范,自觉遵守
陶行知认为,每个学生都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规范去从事社会活动,必须重视道德的自我修养。因此陶行知极其重视学校规章制度的订立,同时撰写许多精辟的道德格言,以利师生加强自我修养,提高道德修养水平。如早年,他在安徽公学办公室里挂了一副自撰对联,“义则居先,利则居后;敬其所长,恕其所短。”后来,他又曾撰写类似对联,如“慧眼观人长处,正心慎我独时。”他以这些对联自勉勉人,希望与大家一起共同遵守。他亲自为育才学校撰写的《育才十二要》,充分体现了他对学生健全人格培养的具体要求:“一、要诚实无欺;二、要谦和有礼;三、要自觉纪律;四、要手脑并用;五、要整洁卫生;六、要正确敏捷;七、要力求进步;八、要负责做事;九、要自动助人;十、要勇于为公;十一、要坚韧沉着;十二、要有始有终。”他又在《育才学校之礼节与公约》中写道:“争辩是非正义,不动意气”,师生之间要“劝善规过”,同学之间要“互助互谅、互让互学”等。
他极其强调必须培养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自觉精神。他说:“自动是自觉的行动,而不是自发的行动。自发的行动是自然而然的原始行动,可以不学而能,自觉的行动,需要适当的培养而后可以实现。”在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倘使都能自觉自动,则教育之收效定能事半功倍。
(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善于引导
陶行知主张教人者必须首先教己。教师要教好学生,自己必须堪称模范,能为人师表。教师要学生不断上进,自己就必须做到。“要学生做的事,教职员躬亲共做;要学生学的知识,教职员躬亲共学;要学生守的规矩,教职员躬亲共守。”一句话,教师要鞭策自己努力跑在学生前头,引导学生天天向上。
陶行知一生恪守自己提出的“以教人者教己”的箴言。他一生始终严于律己,诚以待人;对学生既重言教,更重身教。他说:“一个不长进的人是不配教人,不能教人,也不高兴教人的。”他还认为“教师的天职是自化化人”,师生之间应该“人格要互相感化、习惯要互相锻炼”。随后他又在《地方教育与乡村改造》一文中再次强调:“教育是教人化人。化人者也为人所化,教育总是互相感化的。互相感化,便是互相改造。”
据操震球回忆说:“陶先生在取、予之间表现出高尚的情操,体现出他的人生价值,鲁迅先生赞美老黄牛,说它‘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陶先生的确是这样。他自辞去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执行秘书后,担任晓庄师范校长,与学生同甘共苦,每月吃四块钱伙食,着短衣,穿草鞋,只知其乐,不觉其苦。晓庄被封后与我在上海度过一个绝粮的日子,仍然是怡然赋诗。其中有一首题为《无量福》:‘三个蟹壳黄(沪语叫烧饼),两碗绿豆粥,吃到肚子里,共享无量福’。”在重庆育才学校时,他宁愿同师生每天喝两顿稀饭,也不愿接受国民党提出的派来督学后学校便可拿津贴的条件。他深信自己从事的是教人求真的事业,始终与师生生活、学习、劳动在一起。他还乐于解囊相助无钱治病的学生医好疾病。陶行知无论是在晓庄学校还是在育才学校,都以“爱满天下”的伟大情操感化着每一个学生,收到了“教人化人”的成效。
陶行知十分反对生硬的说教,认为要善于引导学生从事各种有益身心的活动。早在1919年7月,他指出:“劝人勿赌博,勿饮酒,这都是消极的禁止。至于积极的办法,要使他们时常去做好的事情,没有机会去做坏的事情。在学校中,常常有正常的游戏活动,兴味很好,自然没有工夫去做别的坏事了。”他还特别强调:“办学如治水,我们必须以导河的办法把学生的精神宣导出去,使他们能在有益人生的事上去活动。倘不能因势利导,反而强事压制,那么决堤泛滥之祸不能幸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