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史学史的性质和任务
一、史学史的性质
这里说的史学史的性质,是指史学史的本质特征而言,亦即是指它在学科上的属性。
20世纪初,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对史学史做了这样的界定,他认为:
史学史既不是文学史,也不是文化史、社会史、政治史、道德作为史等实际性质的历史,但它当然就是所有这些东西,因为历史具有不可分裂的统一性,虽则它的重点不在实际事实方面,而在史学思想方面,这才是它的固有的主题。[59]
克罗齐明确地指出:史学史“固有的主题”在于史学思想方面;它不包含史学自身的“实际性质的历史”,也就是说,它不包含史学自身的发展过程,至少它的重点不在这方面。克罗齐在另一个地方更简洁地指出:“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60]。可见,他非常强调史学史在历史学的思想史方面的特点。通观克罗齐的《历史学的理论和实际》(亦曾作《历史学的理论和历史》)的第二编“史学史”,他正是按照历史思想史的模式勾画出了一幅欧洲“史学史”的图景。
克罗齐这样来界定史学史,是他作为哲学家来为史学史做出规范性说明的特点。他甚至把哲学史和史学史作为一对重合体看待,他说:
就历史家而论是无法区别其历史思想和哲学思想的,二者在叙述中是浑然一体的。但是,就哲学家而论,也无法保持这种差别,因为我们都知道,或者至少在说,每一个时期都有它所特有的哲学,那是那一时期的意识,因而是它的历史,至少是它的历史萌芽;或者照我们所已说过的说,哲学和历史是重合的。如果它们是重合的,那么,哲学史和史学史也就是重合的;这一方面不仅不能与另一方面相区别,甚至也不是从属另一方面的,因为它跟另一方面是一体。[61]
读了这一段话,就不难理解克罗齐为什么要强调“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了。当然,克罗齐强调史学史应重视历史思想史方面的内容,确有其合理的因素,因为史学家不论是对历史的认识还是对史学自身的认识,都是史学史上的重要问题。但是,克罗齐把史学发展过程即所谓“实际性质的历史”排斥在史学史之外,其结果将是这样的局面:“史学史”既不能说明自己的发展过程,又使对于历史思想或史学思想之历史的阐述失却“实际性质的历史”这一基础而变得难以理解。这样的“史学史”,是不健全的(至少是不完全的)史学史。
20世纪20年代,当梁启超率先在中国学术界提出应写一部中国史学史时,他是把史学史同哲学史、自然科学史、社会科学史并列,统称为“学术思想史”而作为“文化专史”的一个部分。[62]这就是说,史学史是“文化专史”中的“学术思想史”的一个方面。换言之,史学史是属于学术思想史的范畴。但是,从梁启超对史学史的范围的认识来看,似乎史学史又并非限于学术思想方面。他认为:“中国史学史,最少应对于下列各部分特别注意:一、史官;二、史家;三、史学的成立及发展;四、最近史学的趋势。梁启超对于中国史学史之范围的界定,并没有把学术思想置于重要地位,而是对史学之“实际性质的历史”给予更多的关注,这是他自己的说法不很一致的地方,也明显地不同于克罗齐的见解。同时,梁启超还认为:“史学,若严格的分类,应是社会科学的一种。但在中国,史学的发达,比其他学问更利(厉)害,有如附庸蔚为大国,很有独立做史的资格。”从这一点出发,按照梁启超对“文化专史”的总体分类,史学史本应是“社会科学史”的一部分。不过,“社会科学史”同样也不能限制在“学术思想史”的范围内。看来,梁启超没有把学术史同学术思想史严格区别开来,故于史学史的性质未能有清晰的阐述。
不论是克罗齐强调“史学史是历史思想的历史”,还是梁启超提出史学史是“学术思想史”的一个分支,都没有中肯地指出史学史的性质。从今天的认识来看,对史学史的性质,即它在学科上的属性,我们可以这样认为:从史学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门类来看,史学史自应是社会科学史的一部分;从史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内涵丰富的学科来看,史学史自应是其范围内的一个分支学科。从学术史的观点来看,前者近于学术史的一个部分,是以史学的历史丰富学术史的内容;后者则近于分科学术史,是对史学自身发展的反思和前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