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史学发展的主要特点

在这样一个总的历史环境中发展着的史学,一方面受着前代史学和史学传统的影响;另一方面受着当代社会的启迪、要求和推动,形成了自身的特点和风貌:

——从私人撰史的兴盛到官府修史的发达。魏晋南北朝时期,私人撰史趋于兴盛,成为中国古代史学上一大壮观景象。察其原因,主要有三条。第一,是史官制度的不健全,担任修史的人往往任非其才,以致促使私人撰史的发展。前引《隋书·经籍志二》大序所谓“盱衡延阁之上”、“挥翰蓬茨之下”云云,这很形象地概括了当时官史、私人撰史不同的发展情景。第二,是门阀政治与门阀习气的推动。《隋书·经籍志二》杂传类小序援引《周官》古义说:“闾胥之政,凡聚众庶,书其敬敏任恤者,族师每月书其孝悌睦姻有学者,党正岁书其德行道艺者,而入之于乡大夫。乡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艺,举其贤者能者,而献其书。……是以穷居侧陋之士,言行必达,皆有史传。”显然,作者是以此来说明魏晋以来所实行的九品中正制及其影响下的品评人物的社会风气,于是,“因其事类,相继而作者甚众”。同书谱系类小序称:“晋世,挚虞作《族姓昭穆记》十卷,齐、梁之间,其书转广。后魏迁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又以关内诸州,为其本望。”从“晋世”至南北朝,重家传、尊本望、撰谱系,成为时尚,著者蜂起。第三,是史学之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的推动。魏晋南北朝时期,《史记》、《汉书》已是“师法相传”;梁陈至隋,“《汉书》之学”已经形成,为世所重。编年体史书也有类似的情况,不少学者“以为《春秋》则古史记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体”。如荀悦《汉纪》,“言约而事详,辨论多美,大行于世”。即便是《楚汉春秋》、《越绝书》、《吴越春秋》一类的杂史,“其属辞比事,皆不与《春秋》、《史记》、《汉书》相似,盖率尔而作,非史策之正也。灵、献之世,天下大乱,史官失其常守。博达之士,愍其废绝,各记闻见,以备遗亡。是后群才景慕,作者甚众”[29]。可见,史学自身的影响,是推动这一时期私人撰史之风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私人撰史,多有名家,如魏之鱼豢,西晋之王铨,宋之范晔,齐之臧荣绪,梁之吴均,以及北魏之崔鸿,皆声名卓著。这个时期的史官也涌现出一批人才,刘知幾列举甚详[30]。这表明,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史也有了相当的发展。而从私人撰史的兴盛到官府修史的发达,中间经过两个转折。第一个转折,是隋文帝于开皇十三年(593年)下诏明确宣布:“人间有撰集国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绝。”[31]隋皇朝表明:官方不仅要垄断修史,而且要垄断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却使私人撰史成为畏途,史学发展不能不受到严重阻碍。第二个转折,是唐太宗于贞观三年(629年)设史馆于禁中,正式成立了修史的专职机构,并在三十年中修成了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纪传”和《晋书》,奠定了官府修史走向发达的基础。唐代历朝皇帝的起居注、实录以及贯通的国史,都由史馆撰写出来。李延寿撰《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刘知幾著史学评论著作《史通》,杜佑著《通典》,李吉甫著《元和郡县图志》等,这些名作虽出于私人撰述,但都跟史馆或官府所提供的条件有直接关系。今存“二十四史”,有三分之一撰成于唐代,足以表明这一时期官修史书发达的程度。宋、元、明、清等皇朝继承和发展了这一传统,在官修史书方面不断作出了重要的成就,而私人撰史也相应地得到发展。这一转折,在中国史学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史书种类与数量的迅速发展。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书在数量上有很大的发展。这可以从《隋书·经籍志》同《汉书·艺文志》各自著录的史书的比较中,从《新唐书·艺文志》序提供的数字同《隋书·经籍志》所著录的史书数量的比较中得其大体:《汉书·艺文志》撰成于公元1世纪末,它以史书附于“《春秋》类”之后,著录西汉时人的历史撰述六种三百四十三篇。《隋书·经籍志》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上去班固去世之年(92年),凡五百六十四年,其中前一百二十余年是东汉中后期,后六十余年是隋与唐初,中间的三百七十年左右是魏晋南北朝。《隋志》史部大序说:“班固以《史记》附《春秋》,今开其事类,凡十三种,别为史部。”它著录史书八百一十七部,一万三千二百六十四卷;通计亡书,合八百七十四部,一万六千五百五十八卷[32]。它们约占《隋志》所著录四部书种数的五分之一弱,卷数的三分之一强。这些史书,除极少数是东汉人及隋朝人所撰,绝大部分产生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到了隋唐,这种发展趋势更为明显。《新唐书·艺文志》序称:宋代以前,“藏书之盛,莫盛于开元,其著录者,五万三千九百一十五卷,而唐之学者自为之书者,又二万八千四百六十九卷”[33]。如以唐代学者所著书平均分配于四部,史部应得七千一百多卷。这是唐朝开国以后大约一百年间的成就。以这个数字的年平均数,同魏晋南北朝三百七十年间史书著述的年平均数相比,则多出一倍左右。这是盛唐时期的情况,中、晚唐时期可能会有些变化,但不会相去太远。这就证明,隋唐时期史书在数量上的发展,超过了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书的品种、类别也增多了。南朝梁武帝时阮孝绪撰《七录》,有经典录、记传录、子兵录、文集录、术伎录、佛录、道录。阮孝绪考虑到“史家记传,倍于经典”,特“分出众史”,立为记传录。记传录包含的“众史”又分为十二类:国史、注历、旧事、职官、仪典、法制、伪史、杂传、鬼神、土地、谱状、簿录等。史书不仅需要成为一个独立的门类,而且必须按其所记内容讲行仔细分类,这是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基础上,《隋书·经籍志》史部分史书为十三类: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这大致确定了中古时期史书分类的原则和方法。刘知幾著《史通》,以“正史”同“偏记小说”相对待,认为“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鹜”。他说的“近古”,主要指魏晋南北朝。他把“正史”以外的“史氏流别”概括为十类:偏记、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书、都邑簿[34]。这也足以表明史书种类的增多和史家视野的开阔。

——“正史”地位的突出。《史记》创纪传体通史,《汉书》继承《史记》而断汉为史,从而创立了“正史”。而“正史”的地位,在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不仅得到了确认,而且得以不断宣扬而显得非常突出。《隋书·经籍志》史部以“正史”为十三类之首,集中地反映了人们对“正史”地位的尊崇。其正史类小序说:自《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国志》相继问世后,“自是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作者尤广。一代之史,至数十家。……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它所著录的,自《史记》以下有西汉史,东汉史,三国史,晋史,南朝宋、齐、梁、陈史,北朝北魏史、北周史等以及有关的注释和评论,凡六十七部,三千零八十三卷。这是中国史学上在官修史书中第一次把“正史”的名目用以统称纪传体历代皇朝史,并将其置于史书的显赫地位。这从两个方面加强了人们的历史意识:一是对于“正史”的反映一代社会历史面貌之作用的认识更加深化了;二是对于撰述前朝史之重要性的认识更加自觉了。这从唐初李渊的《修六代史诏》、李世民的《修晋书诏》中看得十分清楚。自《隋志》以后直至清修《四库全书总目》,“正史”的这种地位从来不曾有所改变。从今天的观点来看,“二十四史”即历代正史,仍然是人们研究、认识中国古代历史面貌的基本依据。

——家史、谱牒和别传:史学的门阀风气及其表现形式。家史、谱牒和各种名目的别传大量涌现出来,是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学发展的重要特点之一,是这一时期门阀风气在史学上的表现形式。刘知幾在《史通·杂述》篇说:“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谱》、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这里,刘知幾指出了家史的性质,它出自“高门华胄”,具有“思显父母”、“贻厥后来”的作用。他举的扬、殷、孙、陆四例,是把家史同谱牒合而论之的。《隋志》以家史入“杂传”类(因家史多以“家传”为名),而以“谱系”自为一类。今从《隋志》,分而论之。

《隋志》杂传类自《李氏家传》以下,至《何氏家传》止,共著录家传二十九种,多为两晋南北朝人所撰,如《王朗王肃家传》、《太原王氏家传》、江祚《江氏家传》、裴松之《裴氏家传》、曹毗《曹氏家传》、范汪《范氏家传》、纪专《纪氏家传》、明粲《明氏世录》、王褒《王氏江左世家传》等。南朝梁人刘孝标《世说新语注》引用家传八种,其中《荀氏家传》、《袁氏家传》、《李氏家传》、《谢车骑家传》、《顾恺之家传》等五种,《隋志》未著录[35]。这三十四种家传,基本上都已不存,其中少数几种在《世说新语注》也只存片言只语。然而,南北朝的家传,在作为正史的《宋书》和《魏书》的列传中,在《南史》、《北史》的列传中,还往往可以见其踪影。这几部正史的列传常以子孙附于父祖而传,一传多至三四十以至五六十人,从中不难窥见当时所流行的家传的形式。家传的发展,延续到唐代。《新唐书·艺文志》杂传记类著录的多种家传中,有些是出于名家之手,如令狐德棻《令狐家传》、张大素《敦煌张氏家传》、颜师古《安兴贵家传》等。

家传是家史的一种形式。家史的另一种形式是家谱,家谱则是谱牒的基本构成因素。当然,谱牒之书并不限于一门一姓,有一方之谱,也有全国性的或一个皇朝统治范围内的总谱。这是谱牒同家史的一个区别。它们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家史多撰自私门,而有影响的一门之谱和全国性的总谱多出于官修。《隋志》谱系类著录的谱牒之书,有帝谱、百家谱、州谱、家谱凡三十四种,是属于魏晋南北朝所具有的特定意义的谱牒之书。其实际上的数量自然比这要多得多,仅《世说新语注》引用的谱书四十六种,就有四十三种不见于《隋志》著录,可见佚亡的或失于著录的数量之多,进而可以推见魏晋南北朝时期谱牒撰述之盛。在唐代,谱牒撰述仍保持了一段兴盛时期,自中唐以后开始走向衰落;这种衰落,同门阀的衰落是一致的。《新唐书·艺文志》谱牒类著录,自《大唐氏族志》以下,唐人所撰谱牒多种,有总谱、皇室谱、家谱等名目,作者更是名家辈出,如柳冲、路敬淳、韦述、林宝、柳璨、萧颖士、柳芳、柳璟、刘知幾等,皆为世所重。

谱牒撰述之盛推动了谱学的产生和发展。东晋、南朝谱学有两大支脉,一是贾氏谱学,一是王氏谱学,而后者源于前者。贾氏谱学的奠基人是东晋贾弼之。萧子显《南齐书·文学·贾渊传》记:“先是谱学未有名家,渊祖弼之广集百氏谱记,专心治业。”晋孝武帝太元年间(376—396年),贾弼之在朝廷的支持下,“撰定缮写”成书,并经其子匪之、孙渊“三氏传学”。此书包括“十八州士族谱,合百帙七百余卷,该究精悉,当世莫比”。这就是《姓系簿状》一书,是为东晋、南朝谱学之渊薮。南朝刘宋时,王弘、刘湛“并好其书”。王弘为太保,“日对千客,不犯一人讳”;刘湛为选曹,乃撰《百家谱》,“以助铨序”[36]。萧齐时,王俭重新抄次《百家谱》,而贾渊与之“参怀撰定”;同时,贾渊亦自撰《氏族要状》十五篇及《人名书》。其后,贾渊之子执撰《姓氏英贤》一百篇和《百家谱》;贾执之孙冠,承其家学,亦有撰述:这都是王氏谱学兴起以后的事了[37]。王氏谱学兴于梁武帝之时。时尚书令沈约指出:东晋咸和(326—334年)至刘宋初年,晋籍精详,“位宦高卑,皆可依案”;后来由于晋籍遭到篡改,使“昨日卑细,今日便成士流”。他认为:“宋、齐二代,士庶不分,杂役减阙,职由于此。”于是,梁武帝乃以王僧孺知撰谱事,改定《百家谱》。这次改定是:“通范阳张等九族以代雁门等九姓。其东南诸族别为一部,不在百家之数”,撰成《百家谱》三十卷。他还集《十八州谱》七百一十卷,撰《百家谱集抄》十五卷、《东南谱集抄》十卷[38]。谱学在唐代,也有它发展的辉煌时期。盛唐时,太宗诏修《氏族志》、高宗诏修《姓氏录》、玄宗诏修《姓族系录》,是这一辉煌时期的主要标志。值得注意的是:《氏族志》的修撰“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贯彻了“崇重今朝冠冕”的原则[39];《姓氏录》更是明确地贯彻了“以仕唐官至五品皆升士流”的原则[40],故“当时军功入五品者,皆升谱限”[41];《姓族系录》的修撰原则也大抵如此。这时的谱牒已不同于东晋南朝时的谱牒,而是以皇家的权力和声望混士、庶于一书之中的谱牒了。尽管“姓氏之学,最盛于唐”[42],但在它的发展达到辉煌之日,也正是它开始转向衰落之时。唐代谱学自玄宗以后,逐步走向式微。中、晚唐之际,林宝撰《元和姓纂》十卷,流传至今,人们或可据以去追想唐代谱学辉煌时期的盛况。

谱牒撰述之盛和谱学的发生、发展,有深刻的社会原因:“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别贵贱,分士庶,不可易也。于时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故官有世胄,谱有世官,贾氏、王氏谱学出焉。”[43]这表明,凡“品藻人物”、“有司选举”、划分士庶,都以谱牒为据;而谱牒又须“考其真伪”,故有谱学之兴。此外,门阀之间的联姻,也要相互考察谱牒,以确保门当户对。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就是“官有簿状,家有谱系;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这种社会现象,在隋唐废除九品中正制、大力推行科举制的历史条件下,仍有相当程度的继续[44]。诚如《新唐书·宰相世系表》序所说:“唐为国久,传世多,而诸臣亦各修其家法,务以门族相高。其材子贤孙不陨其世德,或父子相继居相位,或累数世而屡显,或终唐之世不绝。呜呼,其亦盛矣!”这里说的“各修其家法,务以门族相高”的世风,正是“姓氏之学,莫盛于唐”的一个重要原因。谱牒之学成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史学发展中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实在是意味深长的。

这个时期“品藻人物”风气的盛行,又促进了种种别传撰写的发展。按刘知幾的说法,别传是以“类聚区分”的形式出现的。《隋书·经籍志》史部杂传类著录中的高士、逸士、逸民、高隐、高僧、止足、孝子、孝德、孝友、忠臣、良吏、名士、文人、列士、童子、知己、列女、美妇等传,都属于别传。但别传也不限于“类聚区分”、多人合传,也有单个人的传记称为别传的,如《世说新语注》引用个人别传八十余种(均系《隋志》未曾著录)。前者更多地反映出魏晋南北朝时以“名教”观念为中心的社会道德观念,后者则反映出门阀士族人物的言论行迹。从《新唐书·艺文志》史部杂传记所著录的情况来看,唐人所撰别传,一方面继承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别传的遗风,另一方面也显示出新的特色,如许敬宗撰《文馆词林文人传》、崔氏《唐显庆登科记》、姚康《科第录》、李弈《唐登科记》等,都跟科举制的实行相关联。

——佛教史学的兴盛。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佛教的传播和发展达到了鼎盛阶段。佛教撰述借用了史书的形式和名称表现出来,成为一种特殊的史学,即佛教史学。《法显传》、《高僧传》、《大唐西域记》、《海内寄归传》、《往五天竺国行传》、《续高僧传》等,都是出于佛教僧人之手的名作。如南朝梁时僧人慧皎(497—554年)所撰《高僧传》十四卷,分为十门,即译经、义解、神异、习禅、明律、亡身、诵经、兴福、经师、唱导,记东汉至梁初中外僧人二百五十七人,附见二百余人。所分十门,也是“类聚区分”之法,为中国史学上第一部类传体佛教史籍,“后之作者,都不能越其轨范”[45]。唐时僧人道宣(596—667年)所撰《续高僧传》三十卷(明、清藏本为四十卷),仿《高僧传》之体例而略有变通,所分十门是:译经、义解、习禅、明律、护法、感通、遗身、读诵、兴福、杂科。全书收录自梁初至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一百六十余年间四百八十五位僧人,附见者二百一十九人[46]。它们不仅是中国佛教发展的重要史料,而且也是反映当时社会面貌的重要史料。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佛教史籍,还记载了中西交通的情况和一些域外情况,对于说明世界文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关于佛教史的撰述,也有出自世俗作者之手的。北魏杨(或作阳、羊)衒之(?—555年)所撰《洛阳伽蓝记》五卷,是这方面有代表性的著作。全书按城内、城东、城南、城西、城北五个方位,记述了大约半个世纪中洛阳佛寺园林的兴衰之迹,其中涉及奢华宏丽的佛寺四十余座,反映了北魏佛教之盛和僧侣地主的生活面貌。书的内容,兼及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地理、建筑、艺术、风俗、人物等,可补正史之缺。

正像认识这一时期的佛教是认识这一时期历史的一个重要方面一样,认识这一时期的佛教史学,是认识这一时期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地方史、民族史位置的日益提高。中国史学上关于地方史志的撰述起源很早,至迟在两汉时已有了很多撰述。班固撰《汉书·地理志》时,曾经使用过当时地方志的材料[47]。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史志的撰述有了很大的发展。刘知幾《史通·杂述》篇论“郡书”说:“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同篇又论“地理书”说:“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前者以人物为主,侧重记社会;后者以地理为主,侧重记自然、风格。它们的共同点是反映一方之史。《隋书·经籍志》杂传类著录,自《蜀文翁学堂像题记》以上,大多属于刘知幾说的“郡书”;其地理类著录诸书范围要比刘知幾说的“地理书”广泛得多。晋人常璩所撰《华阳国志》十二卷,是这时期出现的地方史的代表作。“华阳”之名取自《禹贡》说的“华阳黑水惟梁州”,《华阳国志》因所记为《禹贡》九州之一的梁州地区的历史,故采古义而名之。此书兼论一方的历史、地理、人物,涉及民族、风俗、物产,是一部内容丰富的地方史。像《华阳国志》这样有丰富内容的地方史,在魏晋南北朝以前是不曾有过的,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是不多见的。通过这部书,我们可以看到此时地方史的撰写所达到的高度成就。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史撰述通过三个途径反映出来。一是皇朝史中的民族史专篇,如谢承《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华峤《汉后书》、陈寿《三国志》等,都有民族史专篇。范晔《后汉书》晚出,综合前人成果,写出了这个时期问世的“正史”中最有分量的民族史专篇,可以同《史记》、《汉书》中的有关专篇相衔接。二是以当时的皇朝史或“国史”的面貌出现,多反映这一时期少数民族所建政权的史事。《隋书·经籍志》史部“霸史”类所著录者,大都属于此种史书,其中以《十六国春秋》为突出代表。此外,如“正史”类所著录的魏收《魏书》、魏澹《魏书》,不仅记述了鲜卑族拓跋部的历史,还记述了拓跋部以外的鲜卑族的历史,记述了鲜卑族以外其他各族的历史,涉及东北、西北、西域、北方许多民族,显示出在民族史记述上的开阔视野。

隋唐时期的地方史、民族史撰述,在数量上更有所增加。裴矩《西域图记》、许敬宗等《西域图志》、李仁实《戎州记》、李璋《太原事迹记》、张文规《吴兴杂录》、吴从政《襄沔记》、林胥《闽中记》、袁滋《云南记》等,涉及东、南、西、北的地方史。民族史撰述方面,盛唐与中、晚唐各有**和特点。盛唐时期的民族史撰述的成就,集中反映在唐初史家关于前朝史的官修正史之中,如鲜卑族宇文部统治者建立的北周史《周书》,如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统治者先后建立的“十六国”史《晋书·载记》,是这方面很有代表性的撰述。中、晚唐的民族史撰述大致有两个侧面,一是关于中原与“四夷”的关系史,二是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历史,其中也涉及这些地区同中原之关系的历史。前者如贾耽《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李德裕《异域归忠传》、高少逸《四夷朝贡录》;后者数量多、方面宽,其中以关于云南地区社会历史的撰述最为突出,如韦齐休《云南行记》、李德裕《西南备边录》、窦滂《云南别录》和《云南行记》、徐云虔《南诏录》、卢携《云南事状》、达奚洪(或作宏、通)《云南风俗录》、樊绰《蛮书》(一作《云南志》)等。这些书,大多撰于晚唐时期。自南宋以后,这些著作多已亡佚,流传至今的只有樊绰的《蛮书》。《蛮书》十卷,其各卷内容依次是:“云南界内途程”,记当时由内地进入云南的交通及其途程;“山川江源”,记云南境内主要山脉河流的名称方位或流向和其他自然条件;“六诏”,记六诏的由来及其与唐的关系;“名类”,记云南境内其他各族概况;“六睑”,记云南各州概况;“云南城镇”,记主要城镇的建置、布局、兵防,以及居民、交通、自然形势等;“云南管内物产”,记农时、耕稼方法、手工技艺、特产及其分布;“蛮夷风俗”,记云南各族的服饰、仪容、婚俗、节日、度量、房舍、丧俗、葬式、语言等;“蛮夷条教”(一作“南蛮条教”),记南诏的政治、军事制度;“南蛮疆界接连诸番夷国名”,记与南诏毗邻的地区之概况。这是一部包含云南地区的历史和现状、自然和社会的内容丰富的民族史著作,而书中关于唐朝与南诏的关系史的叙述则占有突出的位置。

诚然,这里所说的地方史、民族史,它们在内容上有时是交叉的。如《华阳国志》中包含了西南民族史的丰富内容,它的卷一至卷四,不但记载了三十多个少数民族或部落的名称与分布,而且对其中重要者如巴、蜀、氐羌、臾、濮、夜郎、哀牢等的传说、历史、风俗及同内地皇朝的关系,作了较多的记述,有许多记载是其他史籍中所不曾见到的。同样,在《蛮书》中,也包含了丰富的地方史内容。民族与地域的关系本十分复杂,我们自亦不可作简单的看待。

——创新意识与批评意识的增强。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在封建皇朝的历史意识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史学家的主体意识也在进一步提高,这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史学家的创新意识的增强,另一个方面是史学家的批评意识的增强。在创新意识方面,如陈寿撰《三国志》,以一书叙三国史事而特别显示出来的总揽全局的史识;袁宏撰《后汉纪》,创“言行趣舍,各以类书”之史法,扩大了编年体史书的容量;范晔撰《后汉书》,特重史论,刻意于此有所创造并取得了成功;裴松之注《三国志》,以“上搜旧闻,旁摭遗逸”之方法,以“务在周悉”为宗旨,走出了一条注史新路;《五代史志》(即《隋书志》)汇南北于一体,综五朝为一书,总括了梁、陈、齐、周、隋五个朝代的典章制度;《晋书》承前人所创而灵活运用,予以发展,以“载记”记“十六国”史事,写出了完全意义上的两晋时期的历史;李延寿继承父志,贯通南朝史与北朝史,撰《南史》、《北史》,使各自成编而史事互见,删南北相互诋毁之词以张一统之格局,是继《三国志》后历史编纂上的又一杰作;中唐史家杜佑以明确的经世目的、严密的逻辑思想,博采五经群史、前人论议,通叙历代典制,撰成巨著《通典》,创立了典制体通史,开拓了历史编纂领域等。这些都是在创新意识驱动下的重要成果。这些成果,反映出了这一时期史学发展的生机勃勃的局面。在批评意识方面,西晋张辅论马、班之优劣,从史文繁简、述事原则、价值标准、“造创”与“因循”等几个方面,以比较的方法,评论了《史记》、《汉书》,开这一时期史学批评之先河;南朝梁人刘勰以文学批评家的身份,视史著为一文体而加以评论,撰《文心雕龙·史传》篇,涉及先秦至东晋的史学发展的历史、史学功能、信史原则等,论述之中,于人于书,多有批评。张、刘都不是史学家,但他们的史学批评思想对启迪这一时期史学批评意识有重要的作用。其后,北周史官柳虬论述史学功能与直笔形式的关系,抨击了史官“密为记注”的记事做法;《隋书·经籍志》史部大序及各类小序,对史官的职责与要求、史学功能,以及各类史书的源流与得失,多有评论,在史学批评的理论和历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史学批评家刘知幾继承史学发展的丰富成果,受扬雄《法言》、王充《论衡》、应劭《风俗通》、刘劭《人物志》、陆景《典语》、刘勰《文心雕龙》的启迪,面对“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的状况,乃“商榷史篇”,“辨其指归,殚其体统”,撰成有系统的史学批评著作《史通》,把中国古代史学批评提高到更加自觉的和更富有理性的阶段。中、晚唐之际,李翱提出历史评价应“取天下公是公非以为本”的命题;皇甫湜对“良史”提出理论性认识,认为“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柳宗元指出,史官的职责是“宜守中道,不忘其直”,批评人们对史官职守的不正确认识。这三人,亦非一般史家,但都跟史学有许多联系,他们的这些认识在中、晚唐史学批评上占有引人注目的位置。所有这些史学批评上的成就,反映出了中国古代史学在理论方面的进展,是中国古代史学进一步走向成熟的标志。

大致说来,以上这些乃是中国古代史学进入发展阶段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