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南北朝时期的南北朝史撰述
一、沈约和《宋书》
这个时期撰述而且流传至今的还有关于南北朝的三部皇朝史,此即沈约所撰的《宋书》、萧子显所撰的《南齐书》和魏收所撰的《魏书》。《宋书》、《南齐书》记述了南朝宋、齐皇朝的史事,包含的年代约占南朝历史的半数;《魏书》记述了北朝北魏和东魏两个皇朝的史事,包含的年代约占北朝历史的四分之三。它们的著者是在范晔之后南北朝时期很有成就的史家。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南朝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县西)人,历仕宋、齐、梁三朝,史家一般称他是梁朝人。沈约出身门阀士族,所谓“江东之豪,莫强周、沈”的说法,足见其家族地位的显赫。沈约在宋泰始初年二十多岁时开始撰《晋书》,至齐永明六年(488年)得一百二十卷[168],自称“条流虽举,而采掇未周”[169]。齐建元四年(482年)奉诏撰国史,为《齐纪》二十卷。梁天监年间,撰《高祖纪》(《梁武纪》)十四卷。沈约一生,于晋、宋、齐、梁四朝史均有撰述,实为难得,然所存者仅《宋书》。
沈约奉诏撰《宋书》,是在齐永明五年(487年)春天,次年二月即表上《宋书》纪、传七十卷。所记起于东晋安帝义熙之初,终于宋顺帝升明三年(479年),包括东晋末年及刘宋一代史事。这是沈约撰述《宋书》的第一阶段。这一阶段成书之快,主要是编辑前人的撰述成果。早在宋文帝时科学家何承天以著作郎身份撰国史,起草了纪、传和《天文》、《律历》、《五行》等志,人物列传只写到宋武帝时期的一些功臣。其后,又有山谦之、苏宝生相继撰述。宋孝武帝大明六年(462年),徐爰续作宋史,在前人撰述的基础上,写成国史六十五卷,上起东晋末年,下讫大明时期。沈约对于《宋书》纪、传的撰述,一是补叙了宋前废帝永光以后十余年史事,二是确定了“立传之方”,对晋宋之际的人物列传有所取舍。沈约撰述《宋书》的第二个阶段,是写成八志三十卷。他在《自序》中只是说到“所撰诸志,须成续上”。从《宋书》志避梁武帝及其父的名讳来看,它的撰成很可能是在梁武帝时期了。八志中,《天文》、《律历》、《五行》、《州郡》是在前人旧稿基础上写成;《礼》、《乐》、《符瑞》、《百官》出于沈约新撰。
《宋书》在反映时代特点方面是很突出的。第一,在列传中创立了家传的形式。以往“正史”列传,很少附记传主后人、亲属;而《宋书》改变此例,开以子孙之传附父祖之传的先声。如《宋书》卷四十二《刘穆之传》,后面就附有“长子虑之”、“虑之子邕”、“穆之中子式之”、“式之子瑀”、“穆之少子贞之”、“穆之女婿蔡祐”等人的传;卷七十七《沈庆之传》,后面附有“子文叔”、“庄之弟劭之”、“庆之兄子僧荣”、“僧荣子怀明”、“庆之从弟法系”等传。这种家传式的列传,在《宋书》里是不少的。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地主居于统治地位,社会风气崇尚家族史和谱系之学在历史编撰上的反映。第二,在类传中首创《孝义传》。标榜“孝行”、“孝廉”,这反映了魏晋统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的遗风犹存。《孝义传》序及后论说:“夫仁义者,合君亲之至理,实忠孝之所资”,“汉世士务治身,故忠孝成俗”,但《宋书》撇开了忠而大讲其孝,说明了它自身的矛盾。它又说:“若夫孝立闺庭,忠被史策,多发沟畎之中,非出衣簪之下。以此而言声教,不亦卿大夫之耻乎。”这也透露出在门阀地主中提倡忠、孝的虚伪性。第三,创《索虏传》以记北魏及南北战争、通好、和议、互市的史事,正像《魏书·岛夷传》记南朝史事和南北关系一样。这是南北分裂的政治局面在史学上的反映。尽管如此,当时南北朝大史家和统治者,对对方的历史都是承认的,说明统一国家的意识在分裂时期也未曾中断。《索虏传》后论从历史、政治、军事、地理等几个方面,分析了南北局面的形成,反映了史学家对于这一重大现实问题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