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第四

王一之六

王,謂周東都洛邑王城畿内方六百里之地,在《禹貢》豫州,大華、外方之間。北得河陽,漸冀州之南也。周室之初,文王居豐,武王居鎬。至成王,周公始營洛邑,為時會諸侯之所。以其土中,四方來者道里均故也。自是謂豐鎬為西都,而洛邑為東都。至幽王嬖褒姒,生伯服,廢申后及太子宜臼,宜臼奔申。申侯怒,與犬戎攻宗周,弑幽王于戲。晉文侯、鄭武公迎宜臼于申而立之,是為平王,徙居東都王城。於是王室遂卑,與諸侯無異,故其詩不為雅而為風。然王號未替也,故不曰周而曰王。其地,則今河南府及懷、孟等州是也。

【附錄】問:「王風是他風,如此不是降為國風?」曰:「其辭語可見。風多出於在下之人,雅乃士夫所作。雅雖有刺,而其辭莊重,與風異。」 大雅[1]。

【纂疏】嚴氏曰:「戲,驪山之下,地名亦水名。孔氏曰:『平王東遷,政遂微弱,化之所被,才及郊畿。詩作後於衛頃,國地狹於千里,故次之于衛也。尊之猶稱王,在風則卑矣。』程氏曰:『刑政不能治天下,諸侯放恣,擅相並滅,王跡息矣,故雅亡而為一國之風。』蘇氏曰:『其風及其境內而不能被天下,與諸侯比。』李氏曰:『《黍離》以下之詩皆平王之詩,安得謂「《詩》亡然後《春秋》作」乎?孟子所謂「詩亡」,蓋《雅》《頌》之詩亡也。』」

彼黍離離,彼稷之苗。行邁靡靡,中心搖搖。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叶鐡因反,下同,此何人哉?

賦而興也。黍,穀名。苗似蘆,高丈餘,穗黑色,實圓重。離離,垂貌。稷,亦穀也,一名穄,似黍而小。或曰粟也。邁,行也。靡靡,猶遲遲也。搖搖,無所定也。悠悠,遠意。蒼天者,據遠而視之,蒼蒼然也。○周既東遷,大夫行役至于宗周,過故宗廟宫室,盡為禾黍。閔周室之顛覆,徬徨不忍去,故賦其所見黍之離離與稷之苗,以興行之靡靡,心之搖搖。既嘆時人莫識己意,又傷所以致此者果何人哉?追怨之深也。

【纂疏】毛氏曰:「彼,彼宗廟宮室。」《說文》:「黍以大暑而種,故謂之黍。」嚴氏曰:「《本草》注云:『黍似粟而非粟。』又《圖經》注云:『有二種,米粘者為秫,可以釀酒;不粘者為粟,如稻之有秔穤爾。』孔氏曰[2]:『粢者,稷也。』《曲禮》曰『稷曰明粢』是也。郭璞曰:『今江東人呼粟為粢。』然則粢也、稷也、粟也,止是一物也。而《本草》稷米在下品,别有粟米在中品,又似二物。搖揺,楚威王謂蘇秦曰:『寡人心搖搖然,如懸旌而無所薄。』」鄭氏曰:「『謂我何求』,怪我久留而不去。」李氏曰:「周大夫呼天而愬曰:『致此者何人哉?』蓋含蓄其辭,不欲指斥其人也。」

彼黍離離,彼稷之穗音遂。行邁靡靡,中心如醉。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賦而興也。穗,秀也。稷穗下垂,如心之醉,故以起興。

彼黍離離,彼稷之實。行邁靡靡,中心如噎於結反,叶於悉反。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賦而興也。噎,憂深不能喘息,如噎之然。稷之實,如心之噎,故以起興。

【纂疏】孔氏曰:「噎者,咽喉閉塞之名。」李氏曰:「箕子過故殷墟,作《麥秀》之詩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與此詩意同。」漸音杉。

《黍離》三章,章十句。

元城劉氏曰:「常人之情,於憂樂之事,初遇之則其心變焉,次遇之則其變少衰,三遇之則其心如常矣。至於君子忠厚之情則不然,其行役往來,固非一見也。初見稷之苗矣,又見稷之穗矣,又見稷之實矣,而所感之心,終始如一,不少變而愈深。此則詩人之意也。」

【纂疏】疊山謝氏曰:「天王而沒于夷狄,天地之大變,中國之大恥,萬世聖賢之大恨,不特東周臣民之大讐也。文武成康之宗廟而盡為禾黍,聞者當流涕矣。心搖搖而不忍去,天悠悠而不我知,能為閔周之詩者,一行役大夫之外無人也。不知平王而聞此詩也,亦有惻於中否乎?吾觀《書》至《文侯之命》,知平王之不足以有為矣。幽王之仇未復,子孫萬世不可忘也。《書·命》無一語及之,所以訓戒晉文侯者,惟曰自保其國而已。王室之盛衰、故都之興廢,悉置度外,文武成康在天之靈必不樂矣。王畿乃天子自治之國,挈畿封八百里要地悉付之他人,秦日以強,周日以弱,諸侯日以橫,天下日以亂,雖德薄道微,亦形勢使然也。吾觀十二國風,群臣庶民無一人知天下大義。『王於興師,與子同仇』,獨《無衣》一詩猶有義氣,不知斯人何以生於秦也。秦人猶能以天王之仇為天下之同仇,平王不能以厥考之怨為一己之私怨,人之度量相越如是哉!吾於《黍離》《無衣》二詩重有感也夫!」項氏曰:「按幽王廢申后,太子宜臼奔申,申侯與犬戎攻周,殺幽王。晉文、鄭武迎宜臼于申而立之。自天理觀之,則申侯與平王不共戴天之仇;自平王觀之,則申侯乃其賈充、成濟也,其戍之宜矣。」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叶將黎反?雞棲音西于塒音時,日之夕矣,羊牛下來叶陵之反。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叶新齎反!

賦也。君子,婦人目其夫之辭。鑿墻而棲曰塒。日夕則羊先歸而牛次之。○大夫久役于外,其室家思而賦之曰:君子行役,不知其反還之期,且今亦何所至哉?雞則棲于塒矣,日則夕矣,羊牛則下來矣。是則畜産出入,尚有旦暮之節,而行役之君子,乃無休息之時,使我如何而不思也哉?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户括反,叶户劣反?雞棲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古活反,叶古劣反。君子于役,苟無飢渇叶巨列反!

賦也。佸,會。桀,杙。括,至。苟,且也。○君子行役之久,不可計以日月,而又不知其何時可以來會也。亦庶几其免於飢渇而已矣。此憂之深而思之切也。

【纂疏】疊山謝氏曰:「『雨雪霏霏』,遣戍役而預言歸期也。『卉木萋萋』,勞還率而詳言歸期也。『卉木萋止』,勞還役而詳言歸期也。《四牡》之使,曾幾何時,勞之曰『我心傷悲』。吉甫在鎬,不過千里,勞之曰『我行永久』。吾觀先王之心,惟恐一人之勞苦,惟恐一人之怨咨,何也?不如是,非所謂體群臣也,本於推己及物之恕,發而為序情閔勞之仁,豈有行役無期度者哉?今君子于役,至於不知其期,仁恕之意泯然矣。文武宣王之治,何時而可復見乎?」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君子陽陽,左執簧音黄,右招我由房。其樂音洛只音止且子徐反[3]。

賦也。陽陽,得志之貌。簧,笙、竽管中金葉也。蓋笙竽皆以竹管植於匏中,而竅其管底之側,以薄金葉障之,吹則鼓之而出聲,所謂簧也。故笙、竽皆謂之簧。笙十三簧,或十九簧。竽三十六簧也。由,從也。房,東房也。只且,語助辭。○此詩疑亦前篇婦人所作。蓋其夫既歸,不以行役為勞,而安於貧賤以自樂,其家人又識其意,而深嘆美之,皆可謂賢矣。豈非先王之澤哉!或曰:《序》說亦通。宜更詳之。

【附錄】由房只是人出入處。古人屋,于房處前有壁,後無壁,所以通內。所謂「焉得萱草,言樹之背」,蓋房之北也。

【纂疏】董氏曰:「《莊子》云:『以陽為充孔揚。』則陽陽者,氣充于內,容貌不枯也。」鄭氏曰:「由,從也,招我欲使我從之于房中,俱在樂官也。我者,君子之友自謂也。」毛氏曰:「國君有房中之樂。」孔氏曰:「路寢之常樂,天子以《周南》,諸侯以《召南》,是天子諸侯皆有房中之樂也。」嚴氏曰:「君子之樂如此,蓋非所樂而樂焉,知時事之不可為矣。」疊山謝氏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避難,不可榮以祿。今也進不能捐軀以報國,退不能潔身以全道。呼朋引類,仕於伶官,陽陽志得意滿,曰其樂只且,君子當如是耶?古之仁人憂不在一身,當以天下之憂為憂;樂不在一身,必以天下之樂為樂。衣人之衣則分人之患,乘人之車則載人之難。位其朝,食其祿,視其國治亂安危,默然不加欣戚於吾心,仁人不忍為也。東遷之後,世與道交喪,號為君子者如此。嗚呼!周轍何時而西乎?」

君子陶陶,左執翿徒刀反,右招我由敖五刀反。其樂只且!

賦也。陶陶,和樂之貌。翿,舞者所持羽旄之屬。敖,舞位也。

《君子陽陽》二章,章四句。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音記之子,不與我戍申。懷叶胡威反,下同哉懷哉,曷月予還音旋,下同歸哉[4]?

興也。揚,悠揚也,水緩流之貌。彼其之子,戍人指其室家而言也。戍,屯兵以守也。申,姜姓之國,平王之母家,在今鄧州信陽軍之境。懷,思。曷,何也。○平王以申國近楚,數被侵伐,故遣畿内之民戍之。而戍者怨思,作此詩也。興取「之」、「不」二字,如《小星》之例。

【纂疏】張子:「詩云:揚水悠揚緩不流,不漂蒲楚弱堪憂。談詩若作奔湍解,《王》《鄭》諸篇未易求。」歐陽氏曰:「『揚之水,不流束薪』,猶東周政衰,不能召發諸侯,獨使周人遠戍,久而不得代爾。」嚴氏曰:「《前漢·地理志》:『南陽宛縣,故申伯國。』」歐陽氏曰:「『彼其之子』,周人謂他諸侯國人之當戍者也。」

揚之水,不流束楚。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興也。楚,木也。甫,即呂也,亦姜姓。《書》「呂刑」,《禮記》作「甫刑」,而孔氏以為呂侯「後為甫侯」,是也。當時蓋以申故而并戍之。今未知其國之所在,計亦不遠於申、許也。

【纂疏】孔氏曰:「《周語》云:『申呂雖衰,齊許猶在。』是申與甫、許同為姜姓也。言甫許者,以其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借甫、許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六國時,秦、趙同為嬴姓,《史記》《漢書》多謂秦為趙,亦此類也。」

揚之水,不流束蒲叶滂古反。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興也。蒲,蒲柳。《春秋傳》云:「董澤之蒲。」杜氏云「蒲,楊柳,可以為箭」者是也。許,國名,亦姜姓,今潁昌府許昌縣是也。

【纂疏】嚴氏曰:「毛以為草,鄭以為蒲柳,皆通。蒲草,見《陳·澤陂》[5]。蒲柳,見《陳·東門之楊》。」曹氏曰:「楚小於薪,蒲輕于楚。」嚴氏曰:「至不流束蒲,則弱之極矣。」錢氏曰:「許,在今許州。」

《揚之水》三章,章六句。

申侯與犬戎攻宗周而弑幽王,則申侯者王法必誅不赦之賊,而平王與其臣庶不共戴天之讐也。今平王知有母而不知有父,知其立己為有德,而不知其弑父為可怨,至使復讐討賊之師,反為報施酬恩之舉,則其忘親逆理,而得罪於天已甚矣。又況先王之制,諸侯有故,則方伯連帥以諸侯之師討之,王室有故則方伯連帥以諸侯之師救之。天子鄉遂之民,供貢賦,衛王室而已。今平王不能行其威令於天下,無以保其母家,乃勞天子之民,遠為諸侯戍守,故周人之戍申者,又以非其職而怨思焉。則其衰懦微弱而得罪於民,又可見矣。嗚呼!「《詩》亡而後《春秋》作」,其不以此也哉!

中谷有蓷吐雷反,暵呼但反其乾矣。有女仳匹指反離,嘅口愛反其嘆土丹反矣。嘅其嘆矣,遇人之艱難矣!

興也。蓷,鵻也。葉似萑,方莖,白華,華生節間,即今益母草也。暵,燥。仳,别也。嘅,歎聲。艱難,窮厄也。○凶年饑饉,室家相棄,婦人覽物起興,而自述其悲歎之詞也。

【纂疏】毛氏曰:「中谷,谷中也。」孔氏曰:「蓷,《釋草》云:『萑蓷。』郭璞云:『今茺蔚也音充尉。』陸璣云:『舊說菴。』」嚴氏曰:「李巡謂臭樗草,舊說以蓷草宜生谷中,則傷於水,非也。據《本草》茺蔚正生海濱池澤,其性宜濕。舊說以蓷草暵乾喻夫婦相棄,非也。此詩但以歲旱草枯,興亂世由饑年之憔悴蕭索[6],無潤澤之氣象爾,由此而致夫婦衰薄,遂以相棄。」

中谷有蓷,暵其脩叶先竹反矣[7]。有女仳離,條其歗叶息六反矣。條其歗矣,遇人之不淑矣!

興也。脩,長也。或曰乾也,如脯之謂脩也。條,條然歗貌。歗,蹙口出聲也。悲恨之深,不止於嘆矣。淑,善也。古者謂死喪饑饉,皆曰不淑。蓋以吉慶為善事,凶禍為不善事,雖今人語猶然也。曾氏曰:「凶年而遽相棄背,蓋衰薄之甚者。而詩人乃曰『遇斯人之艱難』,『遇斯人之不淑』,而無怨懟過甚之辭焉,厚之至也。」

【纂疏】程氏曰:「歠,長吟也。」

中谷有蓷,暵其濕矣。有女仳離,啜張劣反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矣。

興也。暵濕者,旱甚,則草之生於濕者亦不免也。啜,泣貌。何嗟及矣,言事已至此,末如之何,窮之甚也。

【纂疏】疊山謝氏曰:「凶年饑歲,上而王朝有司徒荒政十二以聚民,下而有司能以時告其上,發倉廩,開府庫,懋遷化居以賑民,必無夫婦相薄、室家相棄之事矣。此詩三章,始暵其乾,中暵其脩,終暵其濕。言物之暵,一節急一節。始嘅其歎,中條其歗,終啜其泣,民之怨恨者,一節深一節。始曰遇人之艱難,憐其窮苦也;中曰遇人之不淑,憐其遭凶禍也;終曰何嗟及矣,夫婦既已離别,雖怨嗟亦無及也。」又曰:「夫婦,人之大倫也;饑饉而相棄,人道之大變也。婦無一語怨其夫,而有哀矜惻怛之意焉,知其無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此義婦也,與忠臣、孝子同道。人不幸而處三綱之變,以此存心,則綽綽然有餘裕矣。」

《中谷有蓷》三章,章六句。

范氏曰:「世治則室家相保者,上之所養也。世亂則室家相棄者,上之所殘也。其使之也勤,其取之也厚,則夫婦日以衰薄,而凶年不免於離散矣。伊尹曰:『匹夫匹婦,不獲自盡,民主罔與成厥功。』故讀《詩》者,於一物失所,而知王政之惡;一女見棄,而知人民之困。周之政荒民散,而將無以為國,於此亦可見矣。」

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尚無為叶吾禾反。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叶良何反。尚寐無吪。

比也。兔性陰狡。爰爰,緩意。雉性耿介。離,麗。羅,網。尚,猶。罹,憂也。尚,庶幾也。吪,動也。○周室衰微,諸侯背叛,君子不樂其生,而作此詩。言張羅本以取兔,今兔狡得脱,而雉以耿介,反離于羅。以比小人致亂,而以巧計幸免;君子無辜,而以忠直受禍也。為此詩者,蓋猶及見西周之盛。故曰:方我生之初,天下尚無事。及我生之後,而逢時之多難如此。然既無如之何,則但庶几寐而不動以死耳。或曰:興也。以兔爰興無為,以雉離興百罹也。下章放此。

【纂疏】毛氏曰:「鳥網為羅。」東萊呂氏曰:「《孟子》曰:『雉兔者往焉。』蓋採捕於野者多得雉兔,因以名之。」又曰:「此詩亦因所見而為比也。兔之大,以比諸侯;雉之小,周人以自比也。言諸侯之背叛者恣睢自如,而周人反受其禍也。」

有兔爰爰,雉離于罦音孚,叶步廟反。我生之初,尚無造。我生之後,逢此百憂叶一笑反。尚寐無覺居孝反,叶居笑反。

比也。罦,覆車也,可以掩兔。造,亦為也。覺,寤也。

【纂疏】孔氏曰:「郭璞云:『罦,今之翻車也,有兩轅,中施罥以捕鳥,輾轉相解也。』下《傳》『罿、罬』與此一也。《釋器》云:『繴謂之罿。罿,罬也。罬謂之罦,罦,覆車也。』」罥音絹,檗音壁。

有兔爰爰,雉離于罿昌鍾反。我生之初,尚無庸。我生之後,逢此百凶。尚寐無聰。

比也。罿,罬也,即罦也。或曰:施羅於車上也。庸,用。聰,聞也。無所聞,則亦死耳。

《兔爰》三章,章七句。

緜緜葛藟力軌反,在河之滸呼五反。終遠于萬反兄弟,謂他人父夫矩反。謂他人父,亦莫我顧叶公五反[8]。

興也。緜緜,長而不絶之貌。岸上曰滸。○世衰民散,有去其鄉里家族而流離失所者,作此詩以自歎。言緜緜葛藟,則在河之滸矣。今乃終遠兄弟,而謂他人為己父。己雖謂彼為父,而彼亦不我顧,則其窮也甚矣。

【纂疏】一說:先生《初解》曰:「葛藟,其支蔓聯屬自有宗族之義。」葛藟注見《樛木》。東萊呂氏曰:「《左傳》曰:『葛藟猶能芘其本根。』葛藟生非其地,猶宗族失所依也。」渤海胡氏曰:「《周南》云:『葛之覃兮,施于中谷。』又云:『南有樛木,葛藟纍之。』《邶風》云:『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兮?』《唐風》云:『葛生蒙楚,蘞蔓於野。』《大雅》云:『莫莫葛藟,施於條枚。』然則葛也、藟也,必生於山谷丘野之地,延蔓於草木條枝之上,不生於河滸水漄。生不得其地,則失易之性也。」

緜緜葛藟,在河之涘音俟,叶矣、始二音。終遠兄弟,謂他人母叶滿彼反。謂他人母,亦莫我有叶羽已反。

興也。水涯曰涘。謂他人父者,其妻則母也。有,識有也。《春秋傳》曰:「不有寡君。」

【纂疏】嚴氏曰:「莫我有,言視之如無也。」

緜緜葛藟,在河之漘順春反。終遠兄弟,謂他人昆叶古匀反。謂他人昆,亦莫我聞叶微匀反。

興也。夷上洒下曰漘,漘之為言脣也。昆,兄也。聞,相聞也。

【纂疏】孔氏曰:「郭璞云:『厓上平坦而下水深者為漘。』」

《葛藟》三章,章六句。

彼采葛叶居謁反兮,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賦也。采葛所以為絺綌,蓋**奔者託以行也。故因以指其人,而言思念之深,未久而似久也。

彼采蕭叶疎鳩反兮,一日不見,如三秋兮!

賦也。蕭,荻也,白葉,莖麄,科生,有香氣。祭則焫以報氣,故采之。曰三秋,則不止三月矣。

彼采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本與艾叶兮!

賦也。艾,蒿屬。乾之可灸,故采之。曰三歲,則不止三秋矣。

《采葛》三章,章三句。

【纂疏】愚按:諸家皆本序說,以為罹讒之詩,今姑纂一二備覽。李氏曰:「小人之讒人,多因其不見,則乘間而讒之。如上官桀之謀霍光[9],伺光出沐日奏之;弘恭石顕欲讒蕭望之,候望之出沐日上之。」嚴氏曰:「古語云:『一日不朝,其間容刀。』」

大車檻檻,毳尺鋭反衣如菼吐敢反。豈不爾思?畏子不敢。

賦也。大車,大夫車。檻檻,車行聲也。毳衣,天子大夫之服。菼,蘆之始生也。毳衣之屬,衣繪而裳繡,五色皆備,其青者如菼。爾,**奔者相命之詞也。子,大夫也。不敢,不敢奔也。○周衰,大夫猶有能以刑政治其私邑者,故**奔者畏而歌之如此,然其去二《南》之化則遠矣。此可以觀世變也。

【纂疏】劉濟曰:「毳衣即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毳衣五章,以宗彝為苢,畫虎蜼隹、抽、壘三音。虎蜼淺毛,故謂之毳。《司服注》毳冕衣三章、裳二章,凡五也。公之孤四命而服三章,則知王之卿六命而服五章,衣之毳冕矣。此詩所謂周大夫者,卿也。《王制》云:『上大夫卿』是也。菼,蘆荻,始生而黑,所謂玄衣。璞玉外見而赤,所謂纁裳。」

大車啍啍他敦反,毳衣如璊音門。豈不爾思,畏子不奔。

賦也。啍啍,重遲之貌。璊,玉赤色。五色備,則有赤。

穀則異室,死則同穴叶户橘反。謂予不信,有如皦古了反日。

賦也。穀,生。穴,壙。皦,白也。○民之欲相奔者,畏其大夫,自以終身不得如其志也。故曰:生不得相奔以同室,庶幾死得合葬以同穴而已。「謂予不信,有如皦日」,約誓之辭也。

《大車》三章,章四句。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將七羊反其來施施叶時遮反。

賦也。麻,穀名,子可食,皮可績為布。子嗟,男子之字也。將,願也。施施,喜悦之意。○婦人望其所與私者而不來,故疑丘中有麻之處,復有與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然而來乎?

丘中有麥,彼留子國。彼留子國,將其來食。

賦也。子國,亦男子字也。來食,就我而食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叶奨履反[10]。彼留之子,貽我佩玖叶舉里反。

賦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貽我佩玖,冀其有以贈己也。

《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

【纂疏】愚按:諸家皆本序說。毛氏曰:「留,大夫氏。子嗟,字也[11]。」將亦猶《陳風》所謂「子仲之子」,豈必求之他書有子仲乃言其姓氏乎?蓋詩中所陳便是實事蹟。蘇氏曰:「子嗟,隱居丘陵之間,而殖麻麥果實以為生者。民思其賢,庶其肯徐來以從我。」嚴氏曰:「莊王不能用賢,使國人私致其愛慕,欲其相與遊從;不能養賢,使國人私致其殷勤,以飲食之;不能使賢者金玉王度,使國人望其淑於己。是可歎也。張平子《四愁詩》云:『美人贈我金琅玕,何以報之雙玉盤。』其序云:『屈原以珍寶為仁義。』騷人之辭,源流於風也。」姑備諸說觀焉。

王國十篇,二十八章,百六十二句。

[1] 「大雅」,《朱子語類》卷八十作「可學」。

[2] 「孔氏曰」,據《爾雅注疏》卷八當作「《爾雅·釋草》邢昺疏」。按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引作「孔氏曰」,未明所據,嚴粲《詩緝》改作「釋曰」,語義晦。

[3] 「徐」原作「餘」,據朱熹《詩集傳》卷四改。

[4] 「下同」二字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四補。

[5] 「見」上,嚴粲《詩緝》卷七有「解」字。下一句「見」字上亦有「解」字。又本段「曹氏曰」內容,亦當引自《詩緝》同卷。

[6] 「蕭」字原無,據嚴粲《詩緝》卷七補。

[7] 「先」原作「式」,據朱熹《詩集傳》卷四改。

[8] 「公」原作「果」,據朱熹《詩集傳》卷四改。

[9] 「如」下,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九有「漢之桑弘羊」五字。

[10] 「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四改。

[11] 「字也」二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四之一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