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序02

【纂疏】孔氏曰:「魯桓十一年,祭仲立突而忽奔衛,一爭也。十五年,突使祭仲壻雍纠殺祭仲,仲知之,殺雍纠,突出奔蔡,忽復歸于鄭,是二爭也。十七年,高渠彌弑忽而立公子亹,是三爭也。十八年,齊人殺子亹、高渠彌,祭仲逆子儀於陳而立之,是四爭也。魯莊公十四年,傅瑕殺子儀而納突,是五爭也。」先生《初解》曰:「五爭首尾二十年。」姑備參考。

○《野有蔓草》,思遇時也。君之澤不下流,民窮於兵革,男女失時,思不期而會焉。東萊呂氏曰:「『君之澤不下流』,廼講師見『零露』之語,從而附益之。」

○《溱洧》,刺亂也。兵革不息,男女相棄,**風大行,莫之能救焉。鄭俗**亂,乃其風聲氣習流傳已久,不為「兵革不息,男女相棄」而後然也。

《雞鳴》,思賢妃也。哀公荒**怠慢,故陳賢妃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此《序》得之,但哀公未有所考,豈亦以謚惡而得之歟?

○《還》,刺荒也。哀公好田獵,從禽獸而無厭,國人化之,遂成風俗。習於田獵謂之賢,閑於馳逐謂之好焉。同上。

○《著》,刺時也。時不親迎也。

○《東方之日》,刺衰也。君臣失道,男女**奔,不能以禮化也。此男女**奔者所自作,非有刺也。其曰「君臣失道」者,尤無所謂。

○《東方未明》,刺無節也。朝廷興居無節,號令不時,挈壺氏不能掌其職焉。《夏官》:「挈壺氏,下士六人。」挈,縣挈之名。壺,盛水器。蓋置壺浮箭,以為晝夜之節也。漏刻不明,固可以見其無政,然所以「興居無節,號令不時」,則未必皆挈壺氏之罪也。

○《南山》,刺襄公也。鳥獸之行,**乎其妹。大夫遇是惡,作詩而去之。此《序》據《春秋》經傳為文,說見本篇。

【纂疏】孔氏曰:「襄公諸兒,僖公祿甫子。」鄭氏曰:「襄公妹,魯桓公夫人文姜也。」劉濟曰:「《春秋》桓三年書夫人至自齊,十八年公與夫人如齊,莊元年夫人遜于齊,二年、四年、五年、七年皆書夫人會齊侯,大夫執鴈,知去就為義,宜其去而不顧也。」

○《甫田》,大夫刺襄公也。無禮義而求大功,不脩德而求諸侯,志大心勞,所以求者非其道也。未見其為襄公之詩。

○《盧令》,刺荒也。襄公好田獵畢弋,而不脩民事,百姓苦之,故陳古以風焉。義與《還》同,《序》說非是。

○《敝笱》,刺文姜也。齊人惡魯桓公微弱,不能防閑文姜,使至**亂,為二國患焉。「桓」當作「莊」。

○《載驅》,齊人刺襄公也。無禮義,故盛其車服,疾驅於通道大都,與文姜**,播其惡於萬民焉。此亦刺文姜之詩。

○《猗嗟》,刺魯莊公也。齊人傷魯莊公有威儀技藝,然而不能以禮防閑其母,失子之道,人以為齊侯之子焉。此《序》得之。

《葛屨》,刺褊也。魏地陿隘,其民機巧趨利,其君儉嗇褊急,而無德以將之。

○《汾沮洳》,刺儉也。其君儉以能勤,刺不得禮也。此未必為其君而作。崔靈恩《集注》「其君」作「君子」,義雖稍通,然未必《序》者之本意也。

○《園有桃》,刺時也。大夫憂其君,國小而迫,而儉以嗇,不能用其民,而無德教,日以侵削,故作是詩也。「國小而迫」、「日以侵削」者得之,餘非是。

○《陟岵》,孝子行役,思念父母也。國迫而數侵削,役乎大國,父母兄弟離散,而作是詩也。

○《十畝之間》,刺時也。言其國削小,民無所居焉。國削,則其民隨之,《序》文殊無理,其說己見本篇矣。

○《伐檀》,刺貪也。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禄,君子不得進仕爾。此詩專美君子之不素餐,《序》言「刺貪」,失其旨矣[43]。

○《碩鼠》,刺重斂也。國人刺其君重斂蠶食於民,不修其政,貪而畏人,若大鼠也。此亦託於碩鼠以刺其有司之辭,未必直以碩鼠比其君也。

【纂疏】孔氏曰:「蠶食桑,漸漸以食,使桑盡也。猶重斂[44],漸漸以税,使民困也[45]。」《解頤新語》曰:「蠶食喻重斂者,莫切於此。鼠食物且食且驚,四顧不寧,喻貪畏者莫切於此。」

《蟋蟀》,刺晉僖公也。儉不中禮,故作是詩以閔之,欲其及時以禮自娛樂也。此晉也而謂之唐,本其風俗,憂深思遠,儉而用禮,乃有堯之遺風焉。河東地瘠民貧,風俗勤儉,乃其風土氣習有以使之,至今猶然,則在三代之時可知矣。《序》所謂「儉不中禮」固當有之,但所謂「刺僖公」者,蓋特以謚得之。而所謂「欲其及時以禮自娛樂」者,又與詩意正相反耳。況古今風俗之變,常必由儉以入奢,而其變之漸,又必由上以及下。今謂君之儉反過於初,而民之俗猶知用禮,則尤恐其無是理也。獨其「憂深思遠」、「有堯之遺風」者為得之。然其所以不謂之晉而謂之唐者,又初不為此也。

【附錄】唐自是晉未改國號時國名[46],自作《序》者以為刺僖公,便牽合謂『此晉也而謂之唐,乃有堯之遺風』,本意豈因此而謂之唐?是皆鑿說。 賀孫。

【纂疏】鄭氏曰:「當周公、召公共和之時,僖侯甚嗇愛物,儉不中禮,國人閔之,唐之變風始作。」楊氏曰:「晉之為晉久矣,風俗之成非一日之積,《蟋蟀》之詩,風之變也。《左氏傳》曰:『季札觀周樂歌,至於歌《唐風》,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遺民乎?不然,何憂之深也?非令德之後,誰能若是?」』」

○《山有樞》,刺晉昭公也。不能脩道以正其國,有財不能用,有鍾鼓不能以自樂,有朝廷不能洒埽,政荒民散,將以危亡,四隣謀取其國家而不知,國人作詩以刺之也。此詩蓋以答《蟋蟀》之意而寬其憂,非臣子所得施於君父者。《序》說大誤。

○《揚之水》,刺晉昭公也。昭公分國以封沃,沃盛彊,昭公微弱,國人將叛而歸沃焉。詩文明白,《序》說不誤。

【纂疏】東萊引先生《初解》:按《左傳》《史記》,晉穆侯之太子曰仇,其弟曰成師。穆侯薨,仇立,是為文侯。文侯薨,昭侯立,封成師於曲沃。師服諫曰:「吾聞國家之立本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天子建國,諸侯立家。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成師卒,謚曰桓叔。《左》惠二十四年,晉封桓叔于曲沃;惠三十年,晉潘父弑昭公,迎桓叔,晉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此可以見國人之心也。嚴。

○《椒聊》,刺晉昭公也。君子見沃之盛彊,能修其政,知其蕃衍盛大,子孫將有晉國焉。此詩未見其必為沃而作也。

○《綢繆》,刺晉亂也。國亂,則婚姻不得其時焉。此但為婚姻者相得而喜之詞,未必為刺晉國之亂也。

○《杕杜》,刺時也。君不能親其宗族,骨肉離散,獨居而無兄弟,將為沃所并爾。此乃人無兄弟而自歎之詞,未必如《序》之說也。況曲沃實晉之同姓,其服屬又未遠乎?

○《羔裘》,刺時也。晉人刺其在位不恤其民也。詩中未見此意。

○《鴇羽》,刺時也。昭公之後,大亂五世,君子下從征役,不得養其父母,而作是詩也。《序》意得之,但其時世則未可知耳。

【纂疏】東萊引先生《初解》:「昭公七年,潘父弑昭公而納桓叔[47],不克,晉人立昭公之子平,是為孝侯。八年,曲沃桓叔卒,子鱓立,是為莊伯。伐翼,殺孝侯,晉人立其弟鄂侯。六年,莊伯伐翼,鄂侯奔隨[48],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鄂侯之子光,是為哀侯。元年,翼人復逆鄂侯而納諸鄂。二年,莊伯卒,子稱立,是為武公。九年,武公伐翼,逐鄂侯于汾隰,夜獲之。晉人立哀侯之子,是為小子侯。小子侯四年,武公殺之。明年,遂滅翼。王命虢仲立哀侯之弟緡。二十八年,武公又殺之。自孝侯至是,大亂五世矣。」

○《無衣》,美晉武公也。武公始并晉國,其大夫為之請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詩也。《序》以《史記》為文,詳見本篇。但此詩若非武公自作以述其賂王請命之意,則詩人所作,以著其事而陰刺之耳。《序》乃以為美之,失其旨矣。且武公弑君篡國,大逆不道,乃王法之所必誅而不赦者,雖曰尚知王命之重,而能請之以自安,是亦禦人於白晝大都之中,而自知其罪之甚重,則分薄贜餌貪吏,以求私有其重寶而免於刑戮,是乃猾賊之尤耳。以是為美,吾恐其奬姦誨盜,而非所以為教也。《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顛倒順逆、亂倫悖理,未有如此之甚者。故予特深辨之[49],以正人心,以誅賊黨,意庶幾乎《大序》所謂「正得失」者,而因以自附於《春秋》之義云。

【纂疏】孔氏曰:「《左》桓公八年,王使立緡于晉。至莊十六年,乃云『王使虢公命曲沃伯為晉侯』,不言滅晉之事。《晉世家》云:『晉侯緡立。二十八年,曲沃武公伐緡[50],滅之。盡以其寶器賂周僖王。王命曲沃武公為晉君。』計緡以桓八年立,至莊十六年,乃得二十八年,然則虢公命晉侯之年,始并晉也。」李氏曰:「晉昭公封叔父成師於曲沃,號為桓叔。桓叔生莊伯鱓,鱓生武公稱,繼世為曲沃君,至莊十六年伐晉滅之。當是時,天子之使適在晉,故大夫為之請命於天子之使,而使為之請命於天子。《左傳》曰:『王使虢公命曲沃武公以一軍為晉侯。』因其請命而命之也。」

○《有杕之杜》,刺晉武公也。武公寡特,兼其宗族,而不求賢以自輔焉。此《序》全非詩意。

○《葛生》,刺晉獻公也。好攻戰,則國人多喪矣。

○《采苓》,刺晉獻公也。獻公好聽讒焉。獻公固喜攻戰而好讒佞,然未見此二詩之果作於其時也。

【纂疏】東萊引先生《初解》:「獻公好聽讒,觀驪姬殺太子及逐群公子之事可見也。」

《車鄰》,美秦仲也。秦仲始大,有車馬禮樂侍御之好焉。未見其必為秦仲之詩。大率《秦風》唯《黄鳥》《渭陽》為有據,其他諸詩皆不可考。

【纂疏】孔氏曰:「秦仲以字配國者,附庸未得爵命而無謚可稱。」

○《駟驖》,美襄公也。始命有田狩之事、園囿之樂焉。

【纂疏】鄭氏曰:「秦仲生莊公,莊公生襄公,襄公始命為諸侯。」孔氏曰:「秦自非子以來,世為附庸。平王封襄公為侯,賜之岐西之地。有蕃曰園,有墻曰囿。囿者,域養禽獸之所也。」

○《小戎》,美襄公也。備其兵甲,以討西戎。西戎方彊,而征伐不休,國人則矜其車甲,婦人能閔其君子焉。此詩時世未必然,而義則得之,說見本篇。

【纂疏】李氏曰:「《史記》秦仲誅西戎,西戎殺之。宣王召其子莊公,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至西戎殺幽王驪山下,襄公將兵救周有功,平王封襄公為諸侯,賜之岐西之地,曰:『戎無道,奪我岐豐之地,秦能攻逐殺戎,即有其地。』襄十二年,伐戎至岐而卒。至其子文公十六年伐戎,戎敗走。於是文公遂收周餘民,有其地。至穆公遂伯西戎。則其在襄公世,西戎方據周地而有之,此其所以為方強也。」○愚按:嚴氏引朱子《初解》云:「西戎方強,則征伐宜休矣,而不休;征伐不休則國人宜怨矣,而不怨,反為詩以美其上,而聖人亦有取焉,何哉?西戎者,秦之臣子不共戴天之讎也。襄公上承天子之命,以報君父之讎,其所以不能自已者,豈忮忿之私心哉?乃大倫之正,天理之發。以大義驅其人而戰之,敵之強弱、戰之勝負皆不暇有所,而惟知仇讎之不可以不復。此襄公所以能用其人,而秦人所以樂為之用也。聖人有取乎此,亦《春秋》大復讎而興討賊之意歟?」文視《集傳》為詳盡,故備載之。

○《兼葭》,刺襄公也。未能用周禮,將無以固其國焉。此詩未詳所謂,然《序》說之鑿,則必不然矣。

○《終南》,戒襄公也。能取周地,始為諸侯,受顯服,大夫美之,故作是詩以戒勸之。

【纂疏】東萊引先生《初解》:「襄公雖未能據有周之地,然既有天子之命矣。」鄭氏曰:「周地雖有王命,尚為戎有,戒其無負天子之托,而勸其必取也。」《補傳》。

○《黄鳥》,哀三良也。國人刺穆公以人從死,而作是詩也。此《序》最為有據。

○《晨風》刺康公也。忘穆公之業,始棄其賢臣焉。此婦人念其君子之辭,《序》說誤矣。

○《無衣》,刺用兵也。秦人刺其君好攻戰、亟用兵,而不與民同欲焉。《序》意與詩情不協,說已見本篇矣。

【纂疏】孔氏曰:「康公以文十年立,十八年卒。按《春秋》文七年,晉人、秦人戰于令狐。十年,秦伯伐晉。十二年,晉人戰于河曲。十六年,楚人、秦人滅庸。見於經、傳者已如是,是其好攻戰也。」

○《渭陽》,康公念母也。康公之母,晉獻公之女。文公遭麗姬之難,未反而秦姬卒。穆公納文公,康公時為太子,贈送文公于渭之陽,念母之不見也,我見舅氏,如母存焉。及其即位,思而作是詩也。此《序》得之。但「我見舅氏,如母存焉」兩句若為康公之辭者,其情哀矣,然無所繫屬,不成文理,蓋此以下又别一手所為也。「及其即位,而作是詩」蓋亦但見首句云「康公」,而下云「時為太子」,故生此說。其淺暗拘滯,大率如此。

愚謂「我見舅氏」之上闕一「曰」字,按《左》僖二十四年乙酉,穆公納文公。《左》文七年辛丑,康公即位已十七年。據《序》,則此詩作於即位之年,而令狐之役亦是年也。何康公思其母以及其舅,乃忍於其舅之孫乎?晉靈公,襄公之子,文公之孫。

○《權輿》,刺康公也。忘先君之舊臣與賢者,有始而無終也。

《宛丘》,刺幽公也。**荒昏亂,游蕩無度焉。陳國小,無事實,幽公但以謚惡,故得「游蕩無度」之詩,未敢信也。

○《東門之枌》,疾亂也。幽公**荒,風化之所行,男女棄其舊業,亟會於道路,歌舞於市井爾。同上。

○《衡門》,誘僖公也。愿而無立志,故作是詩以誘掖其君也。僖者,小心畏忌之名,故以為「愿無立志」而配以此詩,不知其為賢者自樂而無求之意也。

【纂疏】僖公孝,幽公子。

○《東門之池》,刺時也。疾其君之**昏,而思賢女以配君子也。此**奔之詩,《序》說蓋誤。

○《東門之楊》,刺時也。昏姻失時,男女多違,親迎女猶有不至者也。同上。

○《墓門》,刺陳佗也。陳佗無良師傅,以至於不義,惡加於萬民焉。陳國君臣事無可紀,獨陳佗以亂賊被討,見書於《春秋》,故以「無良」之詩與之。《序》之作大抵類此,不知其信然否也。

【纂疏】嚴氏曰:「觀陳佗親仁善鄰之言,見其性質本非不美。未幾,往鄭涖盟而歃如忘,蓋有蠱惑之者,故詩人歸咎於無良師傅也。」

○《防有鵲巢》,憂讒賊也。宣公多信讒,君子憂懼焉。此非刺其君之詩。

【纂疏】宣公杵臼,莊公林弟。

○《月出》,刺好色也。在位不好德而說美色焉。此不得為刺詩。

○《株林》,刺靈公也。**乎夏姬,驅馳而往,朝夕不休息焉。《陳風》獨此篇為有據。

○《澤陂》,刺時也。言靈公君臣**於其國,男女相說,憂思感傷焉。

《羔裘》,大夫以道去其君也。國小而迫,君不用道,好絜其衣服,逍遥游燕,而不能自强於政治,故作是詩也。

○《素冠》,刺不能三年也。

○《隰有萇楚》,疾恣也。國人疾其君之**恣,而思無情慾者也。此《序》之誤,說見本篇。

○《匪風》,思周道也。國小政亂,憂及禍難,而思周道焉。詩言「周道」,但謂適周之路,如《四牡》所謂「周道逶遲」耳。《序》言「思周道」者,蓋不達此意也。

《蜉蝣》,刺奢也。昭公國小而迫,無法以自守,好奢而任小人,將無所依焉。言昭公,未有考。

【纂疏】昭公班,僖公夷子。

○《候人》,刺近小人也。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焉。此詩但以「三百赤芾」合於《左氏》所記晉侯入曹之事,《序》遂以為共公,未知然否。

【纂疏】共公襄,昭公班子。

○《鳲鳩》,刺不壹也。在位無君子,用心之不壹也。此美詩,非刺詩。

○《下泉》,思治也。曹人疾共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憂而思明王賢伯也。曹無他事可考,《序》因《候人》而遂以為共公。然此乃天下之大勢,非共公之罪也。

【纂疏】嚴氏曰:「曹共之時,晉文伯業方盛,襄王命之為侯伯。《下泉》顧思明王賢伯,何耶?曹固可罪,而文於曹,虐矣。執其君,分其田,以私憾故,將甘心焉。僅以貨免,文寧能帖曹乎?《下泉》愧《木瓜》矣。」私憾,覌駢脅,事見《左》僖二十二年。

《七月》,陳王業也。周公遭變,故陳后稷先公風化之所由,致王業之艱難也。董氏曰:「先儒以《七月》為周公居東而作。考其詩,則陳后稷公劉所以治其國者,方風諭而成其德,故是未居東也。至于《鴟鴞》,則居東而作,其在《書》可知矣。」

【纂疏】程氏曰:「此詩欲成王知先公先王致王業之由,民之勞力,趨時稼穑,艱難如此。」嚴氏曰:「《七月》之詩,一言以蔽之,曰豫而已。凡感物之變而修人事之備,皆豫為之謀也。」東萊曰:「王符《潛夫論》曰[51]:『《七月》之詩,大小教之,終而復始。由此觀之,人固不可恣也。』」楊氏曰:「《七月》備言田桑之事,以其興本於是故也。」長樂劉氏曰:「此詩所記,茍非井邑其民,鄉黨其教,各有正長部分司其歲功,未易集也。」

○《鴟鴞》,周公救亂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為詩以遺王,名之曰《鴟鴞》焉。此《序》以《金縢》為文,最為有據。

【附錄】時舉因論《鴟鴞》詩,遂問:「周公使管叔監殷,豈非以愛兄之心勝,故不敢疑之耶?」曰:「若說不敢疑,則已是有可疑者矣。周公以管叔是吾之兄,事同一體,今既克商,使之監殷,又何疑焉?非是不敢疑,乃是即無可疑之事也。不知他自差異,乃造出一件事,周公為之奈何哉?」叔重因云:「《孟子》所謂『周公之過,不亦宜乎』者,正謂此也。」先生曰:「然。」 時舉[52]。

【纂疏】東萊呂氏曰:「《書》曰:『武王既喪,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國曰:「公將不利於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則無以告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

○《東山》,周公東征也。周公東征,三年而歸,勞歸士,大夫美之,故作是詩也。一章言其完也,二章言其思也,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四章樂男女之得及時也。君子之於人,序其情而閔其勞,所以說也。說以使民,民忘其死,其唯《東山》乎!此周公勞歸士之詞,非大夫美之而作也。

○《破斧》,美周公也。周大夫以惡四國焉。此歸士美周公之詞,非大夫惡四國之詩也。且詩所謂「四國」,猶言斬伐四國耳,《序》說以為管、蔡、商、奄,尤無理也。

○《伐柯》,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

○《九罭》,美周公也。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也。二詩東人喜周公之至,而願其留之詞,《序》說皆非。

○《狼跋》,美周公也。周公攝政,遠則四國流言,近則王不知,周大夫美其不失其聖也。

小雅

《鹿鳴》,燕羣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後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序》得詩意,但未盡其用耳。其說已見本篇。

【纂疏】孔氏:「燕禮於客之內立一人為賓,使宰夫為主,與之對行禮。其實君設酒殽,群臣皆在,君為主,群臣總為賓矣。飲有酬賓送酒之幣,食有侑賓勸飽之幣。」

○《四牡》,勞使臣之來也。有功而見知,則說矣。首句同上,然其下云云者,語疏而義鄙矣。

○《皇皇者華》,君遣使臣也。送之以禮樂,言遠而有光華也。首句同上,然詩所謂「華」者,草木之華,非光華也。

○《常棣》,燕兄弟也。閔管、蔡之失道,故作《常棣》焉。《序》得之,但與《魚麗》之《序》相矛盾,以詩意考之,蓋此得而彼失也。《國語》富辰之言,以為周文公之詩,亦其明驗。但《春秋傳》為富辰之言,又以為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于成周,而作此詩。二書之言皆出富辰,且其時去召穆公又未遠,不知其說何故如此?杜預以作詩為作樂而奏此詩,恐亦非是。

【纂疏】董氏曰:「《韓詩序》云:『燕兄弟也,閔管、蔡之失道。』與毛氏合。」先生《初解》曰:「舊說以《鹿鳴》之下至《魚麗》為文武燕勞之樂歌,而此詩之《序》又以為閔管、蔡之失道而作者,何也?曰:文武之際,固有燕兄弟之詩矣。周公以管、蔡之為亂也,故製作之際,更為是詩,委曲致意,以申兄弟之好。蓋燕兄弟者,文武之政,而閔管、蔡者,周公之心也。夫燕兄弟之詩,當極其和樂,以篤兄弟之好,而此詩專言死喪急難之事,其志切,其詞哀,當處兄弟之變,孟子所謂『其兄關弓而射之,則己垂涕泣而道之』之義也。文武燕兄弟之詩,雖不可見,然意其詞氣和平,必異於此,故《序》者以閔管、蔡之失道發之。」王氏曰:「燕兄弟,亦必有詩,然《鹿鳴》《四牡》等篇,詞多和平,惟《常棣》一篇詞多激切,意若有所懲創,則周公因管、蔡之事更為此詩無疑。」

○《伐木》,燕朋友故舊也。自天子至於庶人,未有不須友以成者。親親以睦,友賢不棄,不遺故舊,則民德歸厚矣。

○《天保》,下報上也。君能下下以成其政,臣能歸美以報其上焉。《序》之得失,與《鹿鳴》相似。

【纂疏】鄭氏曰:「『下下』,謂《鹿鳴》至《伐木》,皆君所以下臣也。臣亦歸美於王[53],以答其歌[54]。」蘇氏曰:「於其燕也,皆用之歟?」

○《采薇》,遣戍役也。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玁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將率遣戍役,以守衛中國,故歌《采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杕杜》以勤歸也。此未必文王之詩,「以天子之命」者,衍說也。

【纂疏】鄭氏曰:「昆夷,西戎。玁狁,今匈奴也。」

○《出車》,勞還率也。同上詩。所謂天子,所謂王命,皆周王耳。

○《杕杜》,勞還役也。同上。

○《魚麗》,美萬物盛多,能備禮也。文武以《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始於憂勤,終於逸樂,故美萬物盛多,可以告於神明矣。此篇以下時世次第,《序》說之失,已見本篇。其内外始終之說,蓋一節之可取云。

○《南陔》,孝子相戒以養也。此笙詩也。《譜》《序》篇次、名義及其所用,已見本篇。

○《白華》,孝子之潔白也。同上,此《序》尤無理。

○《華黍》,時和歲豐,宜黍稷也。有其義而亡其辭。同上。然所謂「有其義」者,非真有。所謂「亡其辭」者,乃本無也。

《南有嘉魚》,樂與賢也。太平之君子至誠,樂與賢者共之也。《序》得詩意而不明其用。其曰「太平之君子」者本無謂,而說者又以專指成王,皆失之矣。

○《南山有臺》,樂得賢也。得賢,則能為邦家立太平之基矣。《序》首句誤,詳見本篇。

○《由庚》,萬物得由其道也。見《南陔》。

○《崇丘》,萬物得極其高大也。見上。

○《由儀》,萬物之生各得其宜也。有其義而亡其辭。見上。

○《蓼蕭》,澤及四海也。《序》不知此為燕諸侯之詩,但見「零露」之云,即以為澤及四海,其失與《野有蔓草》同。臆說淺妄,類如此云。

○《湛露》,天子燕諸侯也。

○《彤弓》,天子錫有功諸侯也。

【纂疏】詳見本篇詩名下。

○《菁菁者莪》,樂育材也。君子能長育人材,則天下喜樂之矣。此《序》全失詩意。

○《六月》,宣王北伐也。此句得之。《鹿鳴》廢,則和樂缺矣。《四牡》廢,則君臣缺矣。《皇皇者華》廢,則忠信缺矣。《常棣》廢,則兄弟缺矣。《伐木》廢,則朋友缺矣。《天保》廢,則福禄缺矣。《采薇》廢,則征伐缺矣。《出車》廢,則功力缺矣。《杕杜》廢,則師衆缺矣。《魚麗》廢,則法度缺矣。《南陔》廢,則孝友缺矣。《白華》廢,則廉恥缺矣。《華黍》廢,則蓄積缺矣。《由庚》廢,則陰陽失其道理矣。《南有嘉魚》廢,則賢者不安,下不得其所矣。《崇丘》廢,則萬物不遂矣。《南山有臺》廢,則為國之基隊矣。《由儀》廢,則萬物失其道理矣。《蓼蕭》廢,則恩澤乖矣。《湛露》廢,則萬國離矣。《彤弓》廢,則諸夏衰矣。《菁菁者莪》廢,則無禮儀矣。《小雅》盡廢,則四夷交侵,中國微矣。《魚麗》以下篇次為毛公所移,而此《序》自《南陔》以下八篇尚仍《儀禮》次第。獨以《鄭譜》誤分《魚麗》為文武時詩,故遂移此序《魚麗》一句,自《華黍》之下而升於《南陔》之上。此一節與《小序》同出一手,其得失無足議者,但欲證毛公所移篇次之失與鄭氏獨移《魚麗》一句之私,故論於此云。

【纂疏】先生《初解》云:「成康既没,文武之政侵尋弛壞,至于夷厲,而《小雅》盡廢矣。蓋其人亡,其政息,雖鍾鼓管弦之聲未廢,然其實不舉,則無所施之,所謂廢也。宣王中興,內脩政事,外攘夷狄,北伐南征,以復文武之境土。故序詩者詳記其所由興廢者如此[55],以發其端,而《小雅》之見於經者,於是變矣。」

○《采芑》,宣王南征也。

○《車攻》,宣王復古也。宣王能内脩政事,外攘夷狄,復文武之竟土,脩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於東都,因田獵而選車徒焉。

○《吉日》,美宣王田也。能慎微接下,無不自盡以奉其上焉。《序》「慎微」以下非詩本意。

《鴻鴈》,美宣王也。萬民離散,不安其居,而能勞來還定安集之,至于矜寡無不得其所焉。此以下時世多不可考。

【纂疏】王氏曰:「勞者勞之,來者來之,往者還之,擾者定之,危者安之,散者集之。」

○《庭燎》,美宣王也。因以箴之。

【纂疏】《釋文》:「箴,誨之辭。」孔氏曰:「若病之須箴。」

○《沔水》,規宣王也。

【纂疏】鄭氏曰:「規者,正圓之器。」孔氏曰:「物有不圓者,規之使成圓,人行有不周者[56],規之使周備,是匡諫之名。」

○《鶴鳴》,誨宣王也。

【纂疏】董氏曰:「此詩其師傅所作歟?」

○《祈父》,刺宣王也。

【纂疏】范氏曰:「讀《詩》至於《庭燎》,未嘗不歎古之君子愛其君之至也。知其將失也,則就其失箴之[57]。箴之而不可則規之。規之不可,故《鶴鳴》誨之。誨之不可,然後《祈父》刺之。然則刺其君者,豈詩人之心哉?蓋不得已也。夫有宣王之功而不至於文武,此詩人之所惜也。故其先後淺深之序如此。」

○《白駒》,大夫刺宣王也。

○《黄鳥》,刺宣王也。

○《我行其野》,刺宣王也。

○《斯干》,宣王考室也。

【纂疏】鄭氏曰:「考,成也。」孔氏曰:「路寢成則考之而不衅。注曰:『設盛食以落之。』」東萊呂氏曰:「《斯干》《無羊》皆王初年之詩,乃次於刺詩之後,何也?蓋宣王晚歲雖怠於政,然中興周室之大德,豈可以是而掩之乎?故復取此二篇以終之也。宣王之《大雅》,有美無刺。《大雅》言大體者也,論其大體,則宣王固一世之賢君也。」

○《無羊》,宣王考牧也。

【纂疏】鄭氏曰:「厲王時,牧人之職廢。宣王始興而復之[58],至此而成。」孔氏曰:「《周禮》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六牲謂牛、馬、羊、豕、犬、雞。此詩惟言牛羊者,馬祭之所用者少[59],豕、犬、雞則比牛羊為卑[60],故特言牛羊以為美也。」

《節南山》,家父刺幽王也。家父見本篇。

【纂疏】東萊呂氏曰:「按《左傳》:『韓宣子來聘[61],季武子賦《節》之卒章。』杜氏謂取『式訛爾心,以畜萬邦』之義,然則此詩在古止名『節』也。」鄭氏曰:「家父,字,周大夫也。」孔氏曰:「《春秋》之例,天子大夫稱字。桓七年,『天王使家父來求车』,上距幽王之卒七十五歲。古人以父為字,或累世同之。」幽王宮湼,宣王子。

○《正月》,大夫刺幽王也。

○《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雨無正》,大夫刺幽王也。雨自上下者也,衆多如雨,而非所以為政也。此《序》尤無義理,歐陽公、劉氏說已見本篇。

○《小旻》,大夫刺幽王也。

○《小宛》,大夫刺幽王也。此詩不為刺王而作,但兄弟遭亂畏禍而相戒之辭爾。

○《小弁》,刺幽王也。太子之傅作焉。此詩明白為放子之作無疑,但未有以見其必為宜臼耳。《序》又以為宜臼之傅,尤不知其所據也。

○《巧言》,刺幽王也。大夫傷於讒,故作是詩也。

○《何人斯》,蘇公刺暴公也。暴公為卿士,而譖蘇公焉,故蘇公作是詩而絶之。鄭氏曰:「暴、蘇皆畿内國名。」《世本》云:「暴辛公作塤,蘇成公作篪。」譙周《古史考》云:「古有塤篪,尚矣,周幽王時,二公特善其事耳。」今按:《書》有司寇蘇公,《春秋傳》有蘇忿生,戰國及漢時有人姓暴,則固應有此二人矣。但此詩中只有「暴」字,而無「公」字及「蘇公」字,不知《序》何所據而得此事也。《世本》說尤紕謬,譙周又從而傅會之,不知適所以章其謬耳。

○《巷伯》,刺幽王也。寺人傷於讒,故作是詩也。

【纂疏】曹氏曰:「《周官·寺人》:『王之正內五人,掌王之內人及女官之戒令。』注云:『寺之言侍也。正內,路寢也。』侍王於路寢之內,蓋奄人也。巷,永巷也,內人之所居。伯,長也。其官為寺人,而職掌永巷,故寺人而稱巷伯焉。」

《谷風》,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絶焉。

○《蓼莪》,刺幽王也。民人勞苦,孝子不得終養爾。

【纂疏】鄭氏曰:「不得終養者,二親病亡之時,時在役所不得見也[62]。」李氏曰:「歐陽氏以鄭說滯泥之甚,然觀此詩之言,『出則銜恤,入則靡至』,則是言孝子行役而喪親之所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