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一之十四

曹,國名。其地在《禹貢》兖州陶丘之北,雷夏、荷歌澤之野,周武王以封其弟振鐸。今之曹州,即其地也。愚按:今東昌路有曹州,隸山東東西道。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叶創舉反。心之憂矣,於我歸處。

比也。蜉蝣,渠畧也,似蛣乞蜣羌,身狹而長角,黄黑色,朝生暮死。《埤雅》曰:「蟲似天牛而小,有甲,角長三四寸。朝生暮殞,有浮游之義,故曰蜉蝣也。」孔氏曰:「陸璣云:『蜉蝣,甲下有翅,能飛。夏月陰雨時[1],地中出。」楚楚,鮮明貌。○此詩蓋以時人有玩細娛而忘遠慮者,故以蜉蝣為比而刺之。言蜉蝣之羽翼,猶衣裳之楚楚可愛也,然其朝生暮死,不能久存,故我心憂之,而欲其於我歸處耳。《序》以為刺其君,或然而未有考也。輔氏曰:「人心之體,上下四方,無不包括,古往今來,無不通貫,可為大矣。今也玩細娛,忘遠慮,至如蜉蝣之朝生暮死而不自知,則亦不靈甚矣。此詩人所以憂之,而欲其『於我歸處』也。所以欲其於我歸處者,蓋思有以警誨之耳。」又曰:「『衣裳楚楚』,乃是言蜉蝣之羽耳,故以為比。若以蜉蝣之羽興衣裳楚楚,則是興體也。」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叶蒲北反。心之憂矣,於我歸息。

比也。采采,華飾也。息,止也。

蜉蝣掘求勿反閲,麻衣如雪。心之憂矣,於我歸説音税,叶輸爇反[2]。

比也。掘閲,未詳。説,舍息也。

《蜉蝣》三章,章四句。呂東萊曰:「曹之賢者,憂其君危亡近在旦夕,儻無所依,其於我處乎?蓋欲如楚芋尹申亥舍靈王於家之為也。彼曹君方潔其衣服,志氣揚揚,而賢者已憫之,如亡國喪家之人,可哀也哉!」謝疊山曰:「此忠臣愛君憂國之真情,其慮深,其思遠,若禍亡之無日不自知,其辭之痛側也。」

《序》:「刺奢也。昭公國小而迫,無法以自守,好奢而任小人,將無所依焉。」孔氏曰:「昭公班,僖公子。」《釋文》曰:「諸本此《序》,多無昭公字。」

言昭公,未有考。

彼候人兮,何何可反戈與祋都律、都外二反[3]。彼其音記之子,三百赤芾芳勿、蒲昧二反。

興也。候人,道路迎送賓客之官。何,揭。祋,殳殊也。孔氏曰:「《夏官》:『候人上士六人,下士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身荷戈役,謂候人之屬,非候人之官長也。」又曰:「戈,鈎矛戟也,如戟而横安刃,但頭不向上,為鉤直,刃長八寸,横刃長六寸,刃下接柄處四寸,並廣二寸[4],弋、殳俱是短兵。」之子,指小人。芾,冕服之韠也。嚴氏曰:「芾、韍,古字通用。《記·玉藻》曰:『韠下廣二尺,上廣一尺,長三尺,頸五寸,肩革帶博二寸。芾制同。祭服謂之芾,他服謂之韠。』」尊祭服也。祭,服冕以祭。一命,緼温芾黝酉珩;再命,赤芾黝珩;三命,赤芾葱珩;大夫以上,赤芾乘軒。鄭氏曰:「緼,赤黄之間色。珩,珮玉之珩也。黑謂之黝,青謂之葱。《周禮》公、侯、伯之卿三命,其大夫再命,士一命[5]。○此刺其君遠君子而近小人之詞。言彼候人而何戈與祋者,宜也。彼其之子,而三百赤芾,何哉?晉文公入曹,數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其謂是歟?杜氏曰:「軒,大夫車,言其無德居位者多。」輔氏曰:「諸侯之制,大夫五人而已。而曹國之小,赤芾而乘軒者,至三百之衆,此末章所以有『薈蔚』『朝隮』之比也。「其謂是歟」,蓋疑辭不敢質言也。」

維鵜徒低反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稱尺證反其服叶蒲北反。

興也。鵜,鴮烏,又音互澤[6],水鳥也,俗所謂淘河也。孔氏曰:「形如鴞而大,喙長尺餘,頷下胡大如數升囊。郭璞云:『今之鵜鶘也,好羣飛,入水食魚,故名洿澤。』」《本草》曰:「如蒼鵝,身是水沫,惟胸前有两塊肉,如拳。云昔為人竊肉,入河化為此鳥,因名逃河。」

維鵜在梁,不濡其咮陟救反。彼其之子,不遂其媾古豆反。

興也。咮,喙。遂,稱。媾,寵也。遂之為稱[7],猶今人謂遂意曰稱意。

薈烏會反兮蔚於貴反兮,南山朝隮子兮反。婉於阮反兮孌力轉反兮,季女斯飢。

比也。薈、蔚,草木盛多之貌。朝隮,雲氣升騰也。婉,少貌。孌,好貌。○薈蔚朝隮,言小人衆多而氣燄盛也。季女婉孌自保,不妄從人,而反飢困,言賢者守道而反貧賤也。

《候人》四章,章四句。

《序》:「刺近小人也。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焉。」

此《序》但以「三百赤芾」合於左氏所記晉侯入曹之事,遂以為共公,未知然否。

鳲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叶訖力反兮。

興也。鳲鳩,秸戞鞠匊也,亦名戴勝,今之布穀也。陸璣曰:「一名桑鳩,或謂之題肩,齊人謂之擊正。」《本草》曰:「北人云撥穀,似鷂,長尾。」飼嗣子朝從上下,暮從下上,平均如一也。嚴氏曰:「郯子所謂鳲鳩氏司空。鳲鳩平均,故為司空,平水土也。」如結,如物之固結而不散也。○詩人美君子之用心,均平專一,故言鳲鳩在桑則其子七矣,淑人君子則其儀一矣,其儀一,則心如結矣。然不知其何所指也。陳氏曰:「君子動容貌,斯遠暴慢;正顔色,斯近信;出辭氣,斯遠鄙倍。其見於威儀動作之間者,有常度矣,豈固為是拘拘者哉?蓋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是以由其威儀一於外,而心如結於内者,從可知也。」輔氏曰:「陳氏引曾子之言為說,不惟解得此詩意出,又正得曾子所言之本旨,内外無二理,見其内可以占其外也。」

鳲鳩在桑,其子在梅叶莫悲反。淑人君子,其帶伊絲叶新齎反。其帶伊絲,其弁伊騏音其。

興也。鳲鳩常言在桑,其子每章異木,子自飛去,母常不移也。蘇氏曰:「從其在梅,則失其在棘;從其在棘,則失其在榛。居一以俟之,無不及者。」帶,大帶也,大帶用素絲,有雜色飾焉。孔氏曰:「《玉藻》云:『雜帶,君朱緑,大夫玄華。』是有雜色飾。」弁,皮弁也。騏,馬之青黑色者。弁之色亦如此也。《書》云:「四人騏弁」,今作綦。○言鳲鳩在桑,則其子在梅矣。淑人君子,則其帶伊絲矣。其帶伊絲,則其弁伊騏矣。言有常度,不差忒也。

鳲鳩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它得反。其儀不忒,正是四國叶于逼反。

興也。有常度而其心一,故儀不忒,儀不忒,則足以正四國矣。《大學傳》曰:「其為父子兄弟足法,而後民法之也。」

鳲鳩在桑,其子在榛側巾反。淑人君子,正是國人。正是國人,胡不萬年叶尼因反!

興也。儀不忒,故能正國人。胡不萬年,願其壽考之詞也。

《鳲鳩》四章,章六句。愚按:鳲鳩之子雖非一,而鳲鳩飼之之心則如一。其子之飛往雖無常,而鳲鳩居以待之則有常。詩人託興之取義者,亦以應接事物之變,四國人民之衆,而君子則度有常而心如一也。然其言之有序,以為君子之心如結,是以其儀專一而有常度;有常度,是以其帶其弁亦有常而不差忒;不差忒,是以其儀不忒,而可以表正四國;表正四國,則其終也可以受天之禄而壽考萬年。是雖祝願之詞,固亦天人感通之理也。陳壽翁曰:「心結而儀一且不忒,表裏一致也;四國國人之皆正,遠邇一致也;由之久而胡不萬年,久近一致也。國人願其年壽之久,豈非欲賴其表正之久哉?」

《序》:「刺不壹也。在位無君子。用心之不壹也。」

此美詩,非刺詩。

冽音列彼下泉,浸彼苞稂音郎。愾苦愛反我寤嘆[8],念彼周京叶居良反。

比而興也。冽,寒也。嚴氏曰:「列旁二點者,從冰,寒也。」下泉,泉下流者也。苞,草叢生也。稂,童梁,莠屬也。陸璣曰:「禾黍秀為穗而不成,則嶷然謂之童梁,今人謂之宿田翁,或謂之守田。」愾,嘆息之聲也。周京,天子所居也。○王室陵遟,而小國困弊,故以寒泉下流而苞稂見傷為比,遂興其愾然以念周京也。

冽彼下泉,浸彼苞蕭叶疎鳩反。愾我寤嘆,念彼京周。

比而興也。蕭,蒿也。陸璣曰:「今俗謂之牛尾蒿。」京周,猶周京也。

冽彼下泉,浸彼苞蓍音尸。愾我寤歎,念彼京師叶霜夷反。

比而興也。蓍,筮草也。陸璣曰:「似藾蕭,青色,科生。」《本草》:「其生如蒿,高五六尺,一本多者至三五十莖,生便條直,異於衆蒿。秋後有花出枝端上,紅紫色,形如菊。用其莖為筮[9],以知吉凶,故謂之神物。《史記》云:『蓍满百莖者,其下有神龜守之,上有青雲覆之[10]。』」京師,猶京周也。孔氏曰:「周京,與京周、京師一也,因異章而變文爾。」詳見《大雅·公劉》篇。

芃芃薄工反黍苗,陰雨膏古報反之。四國有王,郇音荀伯勞力報反之。

比而興也。芃芃,美貌。郇伯,郇侯,文王之後,嘗為州伯,治諸侯有功。孔氏曰:「《左傳》富辰稱『畢、原、酆、郇,文之昭也』。」李迂仲曰:「郇國,今河中倚氏縣,《王制》謂二百一十國為州,州有伯,是九州中有九伯也。」○言黍苗既芃芃然矣,又有陰雨以膏之;四國既有王矣,而又有郇伯以勞之。傷今之不然也。輔氏曰:「『冽彼下泉,浸彼苞稂』,則衰萌之意可見;『芃芃黍苗,陰雨膏之』,則生生之意可見。何詩人之善於形容也?」

《下泉》四章,章四句。

程子曰:「《易·剥》之為卦也,諸陽消剥已盡,獨有上九一爻尚存,如碩大之果不見食,將有復生之理。一陽在上,如碩大之果,人不及食,獨留於上,只不食,便有復生之理。上九亦變,則純陰矣。然陽無可盡之理,變於上,則生於下,無間可容息也。問:「變於上則生於下,乃《剥》《復》相因之理,畢竟相須經由《坤》,《坤》卦純陰無陽,如此則陽有斷滅也,何以能生於《復》?」曰:「凡陰陽之生,一爻當一月,須是滿三十日,方滿得那腔子做得一畫成。今《坤》卦非是無陽,始生甚微,做一畫未成,非是《坤》卦純陰,便無陽也。」陰道極盛之時,其亂可知。亂極則自當思治,故衆心願戴於君子[11],君子得輿也。《詩·匪風》《下泉》,所以居『變風』之終也。」君子在上,而小人皆載於下,是君子得輿之象。陳氏曰:「亂極而不治,變極而不正,則天理滅矣,人道絶矣。聖人於『變風』之極,則係之以思治之詩,以示循環之理,以言亂之可治,變之可正也。」呂東萊曰:「《匪風》《下泉》雖皆思周道之詩,然《匪風》作於東遷之前,此一時也。《下泉》作於齊桓之後,此又一時也。」嚴氏曰:「《匪風》思周,而宣王中興;《下泉》思周,而周不復興,無其人也。」輔氏曰:「《匪風》《下泉》二詩,雖皆思周道之詩,然《匪風》作於東遷之前,其意尚覬乎周道之復興,故曰:『誰將西歸,懷之好音』。若《下泉》,則作於齊桓之後,不復有覬望之意矣,直慨嘆想慕之而已。程子因解《剥》卦,而及《匪風》《下泉》二詩居變風之終之說,可謂得聖人之意矣。陳氏所謂以示循環之理,以言亂之可治,變之可正,尤足以補程子之說,故並載之。」

《序》:「思治也。曹人疾共公侵刻下民,不得其所,憂而思明王賢伯也。」

曹無他事可考[12],《序》因《候人》而遂以為共公。然此乃天下之大勢,非共公之罪也。

曹國四篇,十五章,六十八句。

詩傳通釋卷七

[1] 「月」原作「日」,據《毛詩正義》卷七之三改。

[2] 「爇」原作「藝」,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3] 「何可反」之「反」,朱熹《詩集傳》卷七作「切」。

[4] 「二」原作「一」,據明修本及《禮記注疏》卷二改。

[5] 「士」上,《毛詩正義》卷七之三有「上」字。

[6] 「鴮」原作「洿」,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7] 「為」原作「曰」,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8] 「寤」原作「寢」,據明修本及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9] 「莖」原作「筮」,據唐慎微《證類本草》卷六改。

[10] 以上「《史記》」云云,唐慎微《證類本草》原作「褚先生曰」。按,所引即《史記·龜策列傳》所附「褚先生曰」。

[11] 「戴」原作「載」,據朱熹《詩集傳》卷七改。

[12] 「可考」,原無,據朱熹《詩序辨說》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