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李达与中国马克思主义体系化的确立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进程中,李达是一个承前启后的人物。李达在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其思想也发生过一些并非不重要的变化。这些变化也正好构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方式变化的直接表征。

1.《现代社会学》中的唯物史观

李达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大致上可以20世纪20年代末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现代社会学》为代表,后一阶段则以《社会学大纲》为代表。前一阶段的思想主要受日本传播的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后一阶段所受影响则比较复杂,既有原来来自日本的影响,又包含了新的来自苏俄的影响,还有直接通过对马克思原著和欧美其他学者著作的研读而受的影响。

比之其他早期的马克思主义传播者,李达所受的马克思主义学术训练可能是最系统完整的。他1912年考取留日官费生,1913年赴日留学,先集中精力学习语言,先后掌握了日语、英语和德语。1914年因肺病回国,三年后病愈,于1917年再度赴日,入日本东京第一高等学校习采矿冶金。此时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他感到振奋,并由此知道了马克思主义、布尔什维克主义和列宁主义。由于心所向往,他也就开始了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学说的过程。随后的1918年,为反对段祺瑞政府同日本政府签订的《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李达作为领导人之一率“留日学生救国团”赴京示威请愿。这次行动的失败使他“深切地觉悟到:要想救国……只有由人民起来推翻反动政府,像俄国那样走革命的道路。而要走这条道路,就要加紧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学习俄国人的革命经验”。于是,他在1918年重返日本时,“就停止了物理数学的学习,专事马克思主义的学习”[30]。在这一段时间里,他研读了《共产党宣言》、《资本论》、《〈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国家与革命》等经典著作,以及当时日本人写的关于唯物史观、剩余价值理论和阶级斗争学说的著作。五四运动爆发后,李达虽在日本,但密切关注国内形势,并撰写文章,介绍科学社会主义。这一时期,李达还翻译了高畠素之著的《唯物史观解释》、柯祖基(考茨基)著的《马克思经济学说》、郭泰著的《社会问题总览》三本传播马克思主义的著作,并寄回国内出版。1920年夏天,李达回国。到上海后即投入建党工作,参与筹划党的一大,并在会后担任中央宣传主任,主编《共产党》月刊,主持创办人民出版社,主持出版了一大批马克思主义著作。1922年秋,李达辞去中央工作,应毛泽东邀请,返湘任湖南自修大学校长,开始专心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与教学。李达在此系统讲授唯物史观、剩余价值学说和科学社会主义,讨论中国革命问题。1923年湖南自修大学被封闭后,李达又去湖南法政专门学校任教,讲授唯物史观。1926年秋,应邓演达邀请,任武汉国民革命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代理总教官,并讲授唯物史观。1926年,李达在数年讲授唯物史观讲稿的基础上,著成了《现代社会学》一书。该书可以说是李达这一时期理论研究成果的集中体现,在系统性、深刻性和现实性上,也代表了当时唯物史观研究和宣传的最高水平。该书1926年由湖南现代丛书社出版,1928年11月,由上海昆仑书店重出修订版,至1933年,共印行14次,在革命者中广为流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轰动了当时的思想界。邓初民回忆说,当时的革命者“几乎人手一册”[31]。1929年出版的《社会之知识基础》,则是在《现代社会学》基础上撰写的,对后者有所发展。关于《现代社会学》一书的特色,陶德麟教授说:“第一,此书比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包括李达本人)以前阐发唯物史观的论著更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和深刻性”;“第二,此书在联系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实际方面的成就也是前所未见的”;“第三,本书的论述方式也体现了中国特色”[32]。

该书1928年修订版共十八章,除第一章为总论外,大致上可归结为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方面包括第二至五章,依次为“社会之本质”、“社会之构造”、“社会之起源”、“社会之发达”,为社会历史观之基本问题;第二个方面包括第六至十三章,依次为“家族”、“氏族”、“国家”、“社会意识”、“社会之变革”、“社会之进化”、“社会阶级”、“社会问题”,为社会结构之各个方面;第三个方面包括第十四至十八章,依次为“社会思想”、“社会运动”、“帝国主义”、“世界革命”和“社会之将来”,为对于现代社会之问题及出路之讨论。

在1926年版的“序”中,李达论述了社会学的阶级性。他认为社会学研究的目的在探求社会进化的原理,其研究的方法是追溯过去以说明现在,更由现在以推测未来。这样必然会发现阶级对抗之本源,推论出未来社会之理想,以确立人类平等之原则,从而就必然带有阶级性。“是故每一时代流行之思想,必适合特殊阶级之利益……此阶级斗争之背景所以反映于社会学之中,而为阶级性也。”而马克思的社会学说之所以受到一般社会学者的异常忽视,正是由于其阶级性之故。但“马克思固未尝著述社会学,亦未尝以社会学者自称,然其所创之唯物史观学说,其在社会学上之价值,实可谓空前绝后。彼不仅发现社会组织之核心,且能明示社会进化之方向,提供社会改造之方针,其贡献之功实有不可磨灭者”[33]。

第二章的“社会之本质”,在批驳了“旧有三大历史的社会说,即契约的社会说、生物的社会说及心理的社会说”之后,正面阐发“历史的唯物论之社会说”。“据此说,社会非由契约而成,非由心性相感作用而起,亦非如有机体之完全受自然法则所支配,乃由加入生产关系中之各个人结合而成……衣食住者实人生所必不可缺之生活资料也。地无分东西,时无论古今,人类必自有其生产方法以生产生活资料而分配之。”这种生产关系“决非本人之意志所得而左右之”[34]。总之,“是故人类为生活计,不能不取得生活资料。欲得生活资料,斯不能不参加社会的生产。人类之参加社会的生产,纯出于生活之驱策,与本人之意志无关。人既受生活之驱策,加入社会的生产,共同生产生活资料,则在此生产历程中,必不能不共同劳动或互相工作,而间接发生种种生产关系。此等生产关系之错综复合,形成社会之经济的结构。加入此等生产关系中之一切个人遂构成一社会”。这就唯物主义地解释了社会是如何发生形成的。由此解释,可进一步得出,“社会生活之历程,即物质的生产历程,而物质的生产历程,完全受生产技术及生产力之支配。在物质的生产历程中,所谓精神文化,皆由物质的生产关系中产出,随生产力之发达而发达,随生产关系之变迁而变迁。社会之进步,亦即生产力之进步”[35]。

在阐述了社会之本质之后,李达进一步说明了社会之起源。人类是社会性存在物,但人类社会超出了动物之社会性。人类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端赖人与动物之直接依赖于自然环境不同,而能制造器具。他引福兰克林(富兰克林)的话,“人者,制造器具之动物也”。而此能力,“惟人类有之,为其他动物所无,此人禽经济间之根本区别也”。而器具之发明进化,能促进人类之进步。如此,“人类社会与动物社会更有一不同之点,即动物社会之发达,系乎组成分子各个体之发达;而人类社会之发达,则系乎器械的技术之发达。故人类社会超出动物社会以后,支配动物社会之法则不能适用于人类社会者以此”[36]。进而,李达又论述了劳动分工和劳动的社会化。一方面,器具之发明进化,引起分工之发展;另一方面,人群之斗争或战争,亦促进社会之发展。人群之战争,导致私有制确立,此后人群之战争变为阶级斗争。此外,分工与交换范围的扩大,最后导致“资本阶级挟其资本之力,利用新生产技术,促成全世界之商品主义化,踏遍天涯海角以寻求消费者”[37]。随着生产力之发展,政治法制道德宗教科学艺术哲学等所谓文物制度亦平行而发达。

《现代社会学》还专列两章讨论“家族”和“氏族”,作为论述国家问题的准备。在论述“国家”之后,论述了“社会意识”之原理。接下来是从经济、政治、法律、宗教、道德以及哲学、艺术等方面对于“社会之变革”、“社会之进化”问题的阐释。

第三方面是对于现代社会之问题及其出路之讨论,其章节安排和内容颇有意味。先是用一章论述“社会思想”,讨论了“自由主义”、“保守主义”、“马克思社会主义”,以及“空想的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等社会思想。这样的结构安排,看似散乱,但却颇有深意,那就是为后续关于现代社会问题及出路的讨论奠定一个思想前提。李达写道:“社会思想者,解决社会问题之根本思想也。本书所研究之社会问题系现代社会问题,故所论解决社会问题之根本思想,实即现代社会思想。社会问题又为社会阶级的问题,故所论之社会思想,实即阶级的社会思想。现代社会裂成有产无产两大阶级,社会思想之种类,就实际上类别之,可分为有产阶级的社会思想及无产阶级的社会思想两大派;就形式上类别之,可分为自由主义保守主义改良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五大派。自由主义为现代社会组织之根本思想,成为自由主义之反动而出者,则为保守主义;反自由主义及保守主义而起者,则为社会主义及无政府主义;立于两者之间以谋调和者,则为改良主义。”[38]而解决社会问题之行动,便是接下来要讨论的“社会运动”。社会运动有广狭义之分,狭义的社会运动即为被压迫阶级为谋求自身解放而反抗压迫阶级之有组织的运动,在现代社会,所谓社会运动,“即无产阶级一切解放运动之总称也”[39]。是故此种社会运动便是以马克思社会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运动。但现代社会既然是作为资本主义之最高阶段的帝国主义之时代,则无产阶级之解放与弱小民族之解放,便为相须并进而构成世界革命之事。而对于中国而言,由于“帝国主义之为祸中国,至今日而极矣”,故中国革命亦是民族革命与社会革命相须并进之事。最后,“推测社会进化之目的,豫言其进行之途经,并究知人类遵行此途径与达到此目的之方法,乃社会学最大之任务,亦即吾人精神上之愿望也”。此预测即为“社会进化之极致必达于共产社会”[40]。

2.《社会学大纲》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

1927年底至1932年夏,李达避居上海,与友人创办昆仑书店,还自己创办笔耕堂书店,出版了一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在此期间,李达还翻译出版了塔尔海玛的《现代世界观》(又名《辩证唯物论入门》,1929年出版)、河上肇的《马克思主义之哲学基础》(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础理论》上篇,1930年出版)、卢波尔的《理论与实践的社会科学根本问题》(1930年出版)、西洛可夫等人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与雷仲坚合译,1932年出版)等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值得指出的是,这四本书都是在原作出版后次年即被译为中文出版的。这一点既说明李达对于国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情况的了解,同时亦说明他对于国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传播发展方向的关注。

1932年8月,李达至北平任北平大学法商学院和中国大学教授,讲授经济学、社会学、社会发展史、货币学等课程。这一时期,他撰写了《经济学大纲》、《货币学概论》、《社会学大纲》和《社会进化史》四部专著及一大批论文。其中最重要的便是《社会学大纲》这部被毛泽东誉为“中国人自己写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教科书”。此书是李达用了三四年的工夫写成的著作,全书近五十万言。原计划分为六篇,但第六篇关于中国社会的内容未能最终完成,故只有前五篇出版。首次面世在1935年,是作为北平大学法商学院讲义印行的,而后经补充修改,于1937年由上海笔耕堂书店出版。

作者在第一版序中指出:“本书是前著《现代社会学》绝版以后的新著,内容完全不同了。”这就清楚地交代了这部著作与《现代社会学》的关系。两部著作的差别,从篇目安排上即可看出,那就是多了第一篇“唯物辩证法”。这一篇唯物辩证法,从篇目安排上看,只是五篇中的一篇,而第二至五篇则是历史唯物论,占了其中的五分之四。实际上,若从篇幅字数上看,第一篇就占了全书的一半。因此,这部著作虽然以《社会学大纲》为名,但其实际内容却是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且辩证唯物论在其中居于基础的地位。这与瞿秋白的《社会哲学概论》的内容结构颇为相似。瞿著也是以《社会哲学概论》之名而实际上讲的主要是“互辩法唯物论”。因此,这部著作实际上是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诚然,瞿秋白的《社会哲学概论》亦可视为中国人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在中国开启了编写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先河”[41],但若论系统性、完备性,则说《社会学大纲》是中国人创作的第一部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亦合情合理。正如陶德麟教授所言:“《社会学大纲》问世之前,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包括李达本人)发表过不少马克思主义哲学论著,但还没有出现以教科书形式全面系统地论述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著作。比较系统的此类论著都是译著。”[42]

诚如作者自己所说的那样,这部著作与《现代社会学》有重要不同。《现代社会学》一开篇就讲社会的本质和起源,并进而引出社会结构和社会矛盾、阶级斗争,以及社会革命。如果把本书的第一章《当作人类认识史的综合看的唯物辩证法》看作是一个历史导论,那么,从第二章《当作哲学的科学看的唯物辩证法》一开始,就进入哲学基本问题,作者称之为“哲学的根本问题”。其内容便是:“一切哲学上的根本问题,是我们的意识与环境的关系如何的问题。这个问题,用别种术语来说,就是所谓自然与认识、客观与主体、物与我、外物与内心、物质世界与观念世界、存在与意识、存在与思维等的关系如何的问题。再用平易的术语来说,即是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如何的问题。”而“随着对于这个根本问题的解答不同,一切流派的哲学,都被分裂为两大派别、两大方向——唯物论与唯心论”[43]。据此唯一标准,唯物论就是“主张世界先有物质,后有精神;物质是本源,精神从物质产生”,“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也是先营物质生活而后营精神生活”。而唯心论的解答则与唯物论的完全相反,“主张世界先有精神,后有物质;精神是本源,物质从精神产生”,“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也是先有各个人的意识的结合,然后才能营物质的生活”[44]。唯物与唯心是两种根本的解答,而折衷论或二元论则总归会倒向一方,不能成为一贯的哲学。于是,“哲学的历史,是人类社会的历史的一部分;哲学上唯物论与唯心论的论战,是历史的集团斗争的反映”,而“唯心论常代表保守阶级的意识形态。保守阶级常利用唯心论作为镇压进步阶级的精神的武器。反之,唯物论常是代表进步阶级的意识形态。进步阶级总是利用唯物论作为对抗保守阶级的精神的武器”。当然,也会有一些例外,如19世纪初期的德国唯心论就被进步阶级用来表达自己的进步的要求。[45]

讲完哲学根本问题之后,进入对于唯物主义之基本概念“物质”的规定:“物质是哲学的概念,表明物质是客观的实在,即是在意识之外,并离意识独立存在而为意识所反映的东西。”随后是对“运动”、“时间与空间”的规定。再下面就是对于“物质世界的统一及其发展”的论证。

尽管这些内容我们在后来的教科书中常可见到,但该书还有与后来教科书颇为不同的地方。例如,该篇第一章是一个颇长的历史导论,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前史,从原始时代的人类认识、古希腊哲学中的辩证法、中世纪哲学中的唯物论,到近代哲学特别是18世纪法国唯物论和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辩证法,论述了唯物辩证法生成和发展的历史根据,对于费尔巴哈和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汲取等。该篇第二章大致上是所谓“本体论”部分,这一章共有三节,但专用了一节讲唯物辩证法作为方法与作为世界观的统一,辩证法、认识论与论理学(逻辑学)的同一性,还在讲世界物质统一性的一节中,用了一半篇幅讲“世界认识史的概观”,论述了世界认识史从直观的阶段到形而上学的阶段再到辩证法的阶段的发展。这些都与后来的教科书有颇大的不同。

该篇第三章是讲“唯物辩证法的诸法则”。这一章亦颇有特色。一是依据列宁《哲学笔记》中的论述,认为“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辩证法的根本法则,是它的核心。这个根本法则,包摄着辩证法的其余的法则——由质到量及由量到质的转变法则、否定之否定的法则、因果性的法则、形式与内容的法则等。这个根本法则,是理解其他一切法则的关键”[46]。基于这一理解,该书便与当时苏联流行的教科书,如李达自己翻译的西洛可夫等著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不同,而是将对立统一规律作为辩证法的核心来论述的。在诸规律和范畴的排列上,便也是从对立统一规律开始,然后再是“由量到质及由质到量的转变的法则”和“否定之否定的法则”。而对于诸范畴的论述,则似乎虽然借鉴了西洛可夫的《辩证法唯物论教程》之中的安排方式,但又有所改进。如将“本质与现象”同“内容与形式”列在同一节,将“必然性与偶然性”、“现实性与可能性”、“法则与因果性”列在同一节,便与西洛可夫本有所不同。[47]

此外,《社会学大纲》的最根本的创新点,在于它明确提出了以下命题:“唯物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观与自然观的统一,两者统一的基础是社会的实践”,即是“当作实践的唯物论看的唯物辩证法”。这是由于“辩证法的唯物论,以劳动的概念为媒介,由自然认识的领域扩张于历史认识的领域,使唯物论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变成了实践的唯物论”;“实践唯物论,把实践当作历史的—社会的范畴,解释为感性的现实的人类的活动,并把它作为认识论的契机,所以能够在其与社会生活的关联上去理解人类认识的全部发展史,因而克服观念论哲学的抽象性与思辨性,而到达于唯物辩证法”;“实践的唯物论,由于把实践的契机导入于唯物论,使从来的哲学的内容起了本质的变革”[48]。而其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在于李达对于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资本论》等著作的深入研究。李达指出:“马克思彻底的哲学唯物论,在《经济学的—哲学的草稿》(即《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经完成了它的基础”,它“给予了把历史唯物论当作哲学唯物论的一构成部分确立的可能性。而历史唯物论的基础,是由劳动的概念所成就的”。这正如袁贵仁教授和杨耕教授指出的那样,“同《社会哲学概论》以及同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相比,《社会学大纲》不仅具有列宁、恩格斯的‘元素’,而且具有更多的马克思的‘元素’;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它阐述了《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一些重要观点”[49]。

此外,曾对李达思想有重要影响的河上肇思想观念的转变,也可能影响了李达。河上肇20世纪20年代后期思想发生了重要变化,基于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等论著,特别强调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强调改变世界的实践对于理论的决定作用,理论从实践中产生,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并受实践制约。在《关于唯物史观的自我清算》中,河上肇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直接规定为“实践唯物主义”,认为实践性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最本质的特征。在《社会问题研究》中,他还说实践唯物主义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即在“把实践作为人与自然斗争过程把握的斗争的唯物主义”[50]。李达留日期间就研读过河上肇早年的作品,且如许多论者所指出的那样,曾受到其相当大的影响。而在20年代末河上肇思想发生转变,提出“实践唯物主义”的构想之后,李达翻译了他写作于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之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上篇)),这意味着这一工作及对河上肇这一时期思想的研究,亦可能对李达的思想产生了某种影响。[51]

当然,正如“实践唯物主义”概念在河上肇那里仍然受苏联教科书体系的限制一样,《社会学大纲》中的“实践唯物论”也只是对苏联教科书体系的一种有限的修改。然而,尽管这种修改并非能决定性地改变整个教科书体系,其意义却并非不重要,它说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有着自己的独立思考,而并非纯然的亦步亦趋。

《社会学大纲》的历史唯物主义部分的论述,比之《现代社会学》也有所不同。一是论述更为系统,另外内容及章节排列上也有所改变。第二篇“当作科学看的历史唯物论”,是一总论或“序说”,论述了历史唯物论的对象,以及历史唯物论之为历史观与方法、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并对资产阶级社会学及历史哲学作了批判。第三篇论述“社会的经济构造”,讨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构造的历史形态等内容。第四篇是“社会的政治建筑”,论述了“阶级”、“国家”等范畴。第五篇论述“社会的意识形态”。可以看出,这里的章节结构已与《现代社会学》有所不同。这些变化可能有对于苏俄教科书的借鉴,而这也大致上成了以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历史唯物主义部分的范本。

3.《社会哲学概论》与《社会学大纲》的意义

如果我们把瞿秋白的《社会哲学概论》看作为中国人自己编写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一个初步成果,而将李达的《社会学大纲》看作为一部相当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样本的话,那么,这两部作品便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史上一个阶段的结束和另一个阶段的开始。

如果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外部标志来看,它标志着传播途径或传播渠道从日本的“东来”向俄国的“北来”的转移。但这一转移毫无疑问带来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内容和形式的重大改变,由第一阶段集中于唯物史观的传播,转向了第二阶段对于辩证唯物主义的强调。在第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李大钊那里,历史必然性与阶级斗争,或者决定论与能动论之间的关系尚比较模糊,或者说尚能出于实践意识或实践智慧的直觉而能予以模糊的平衡;在后一阶段则转到了趋向一极,即趋向决定论的统一性。尽管在瞿秋白和李达二人那里,表现的方式与程度有所不同,即在瞿秋白那里,强调的是一种近乎机械的决定论和对于自由意志及偶然性的彻底消除,而在李达那里则试图借助于实践的中介作用而予以一种辩证的解决,但最终的理论目标仍然大致上相似,即都倾向于一种决定论。

此外,转向接受苏俄解释的马克思主义,也不可避免地连同其受政治斗争影响而加进的某些内容一并接受了过来。例如,将唯物唯心作为哲学基本问题,进而把唯物主义与进步阶级关联起来,把唯心主义与保守阶级关联起来,从而将哲学上的理论派别争辩与政治派别斗争直接关联,等等。所有这些,都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而且,正如人们所指出的那样,俄国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阐释,不可避免地是一种“俄国化”,即是从俄国经验出发做出来的。特别是将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视为一种社会学,并为其加上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这一做法,便是基于俄国社会之宗教力量影响强大,故需要借助于一般唯物主义予以启蒙的特定历史情境而做成的。但论者往往不察,将之等同于马克思本人之思想。这就不仅造成了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相混淆的理论错乱,而且也连带地将这种一般唯物主义所特有的理论上的困难一并接受了过来。这当中,特别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揭示的法国唯物主义理论中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的二律背反之困难,更是给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带来了极大的困惑。这些问题都是人们回过头来认识这一问题时所必须予以重视的。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则是理论形态的这种变化并不仅仅是传播路径的改变所造成的,而且还同时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自身的需要所带来的。我们曾指出过,在一种主义传播的初期,往往与各种相近的理论难于清楚地分辨开来,另外,由于尚未成为一种主导性的进入实践的理论,而未与其他理论构成一种竞争性关系,从而对于理论自身而言,在这一时期人们便大多沉浸于对这一新理论的吸纳和欣赏之中,而不会太多顾及与其他理论的界限,以及理论自身内部的逻辑统一性问题。但一种理论若要付诸实践,它便必须从众多共存的理论中脱颖而出,成为一种主导性的理论,否则便无法有效地进行实践。这样,一旦由于历史的发展而选择了一种理论作为旗帜,使之突出出来,成为一种主导性的进入实践的理论,情况便完全不同了。早先人们并没有多少推动力去促使其整顿自身成为一种战斗性的理论形态,而这时,便有两个方面的需求促使该种理论成为一种富于战斗性的理论形态:一个是在与其他竞争性理论的辩驳中获得决定性的胜出;另一个是在实践中获得大多数人民,特别是青年人的接受。这种具有战斗性的理论形态便是体系化的理论。

理论的体系化就是理论自身的整顿和规训。一种理论创立之初,往往是缺乏体系的。这是因为,理论的创造是一个充满探索的过程,研究者必然要经过多方探寻方能达到创新的结果,因而理论创立者的著作一般而言是创立过程的记录,其中往往包含着种种不一致之处,而非站在事后立场上构成的规整的体系。而且,一种理论的创新程度越大,这种内在探索的痕迹就越是明显。在西方哲学史上,那些最伟大最有影响的理论,大多是在关于如何理解上争议最多的理论。例如亚里士多德哲学、康德哲学,便一直是人们反复解释的对象。马克思作为与之同一序列的伟大思想家,其思想具有多种解释的可能性也并不奇怪。这种情况就理论本身而言,单一解释也罢,多种解释也罢,都是无可非议的。相反,这种多样解释之争,本身还是深化理论理解的有效途径。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当是此之谓也。但如果要将一种理论付诸实践,成为一面号召、指挥行动的旗帜,则情况便完全不同了。这时候,理论自身内部的一致性便成为必不可少的。而要构造一种内部逻辑一致的理论体系,便必须不考虑理论创造过程中的那些探索的曲折经历,而径直从事后的观点,甚至目的论的方式重构这一理论。而要能一致地重构一种理论,便必须选择一个逻辑原点,作为全部理论体系的出发点。这个出发点要能够通观或透视全部理论命题,即要能够从这一理论的逻辑原点推导出全部命题。显然,体系化的理论与高度组织化、受过严格训练的军队可有一比。受过严格训练的军队,指挥统一,令行禁止,因而就富有战斗力,即能够最有效地击败对手,而非未经训练的缺乏统一指挥的散兵游勇可比。同样,一种体系化的理论,因为其内部的一致性,所以能够最有效地赢得人心。因为这种内在一致性,一当承认了前提,也就不能不承认其结论,从而也就能够最有效地在论战中驳倒对手,甚至降服对手,使之归顺。在这方面,体系化的理论便非那些尚处于创立初期的显得散乱的理论所能比拟。

因此,一当十月革命胜利激发中国人效法俄国,从而使得曾使得俄国人获胜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诸多竞争性学说中胜出时,增强马克思主义战斗性的任务也就提上了议事日程。不管人们是否自觉到这一点,随后发生的几次哲学论战推动了人们将其理论体系化,以增强其战斗力。在这当中,瞿秋白或是由于种种机缘凑巧,如早年有改造社会之理想,参加过五四运动,较早修习俄语,又获得赴俄采访之机会,刚好在俄国学习了苏俄版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等,成为了第一个将马克思主义体系化的先行者。但对于李达来说,恐怕就在很大程度上是自觉的选择了。李达的前后两部主要著作《现代社会学》与《社会学大纲》之间的重大不同,便说明了问题。这种不同便不能说是机缘凑巧的偶然因素造成的,而只能是李达的自觉选择。但无论如何,瞿秋白和李达的体系化努力适应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需要,从而也就构成了此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范本。

基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来考察体系化一事,便不能以一种过于简单的方式对待之。由于种种原因,苏俄成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主要途径,但这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如此。事实如此,并不等于必然如此。因此,对于这一过程中所造成的种种结果,既不能无条件地予以辩护,也不能全然予以否定,而是要予以客观的全面的分析、反思。但在学界,显然存在着两种简单化的评价。一种评价是对此一体系化全然肯定,如多部有关著作提到此事,皆视之为“发展”。认为早期只传播唯物史观是一种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片面理解,而现时补上辩证唯物主义便达到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全面理解。另一种简单做法则相反,如对李达早期著作《现代社会学》予以较高评价,而对《社会学大纲》,则与一般评价相反,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是理论上的倒退。显然,这两种评价观点是过于简单了。

体系化的必要性,如前所述,是没有疑问的。但体系化是否要有一个限度,人们并未认真考虑。体系化意味着从理论内部整顿理论,使之首尾一贯,整齐有序,但这同时也意味着理论此时只关注自己的内部,而舍弃了对新鲜经验的吸纳,从而便可能造成对于理论发展之负面影响,使之僵化,不能适应新的形势。从苏联的经验看,体系化又是往往与政治的集中化相关联的。苏联的哲学体系化,事实上主要并不是为了战胜外部的理论竞争对手,而是往往针对内部的不同意见,这又与政治上在内部排斥异己相关联。这样,理论上的体系化变成了政治上统一思想的手段。这样一来,两个方面之间的关联便有互相加强之势。一方面,理论的体系化加强了政治集中;另一方面,则是政治的集中化加强了体系化理论之僵化趋势。因此,对体系化必须从不同方面予以考察,既要理解其必要性,又须清醒地认识其负面作用,并进而考虑其必要性之合理的限度。

或许,我们看看当事人之一瞿秋白自己事后的省思,可能会更有教益一些。瞿秋白被捕后在狱中写下了颇有争议的《多余的话》,其中有一部分是回顾自己理论方面的工作。他坦承,虽然起初对于马克思主义不甚理解,“不过,我对于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终极理想,却比较有兴趣”,而且,“记得当时懂得了马克思主义的共产社会同样是无阶级、无政府、无国家的最自由的社会,我心上就很安慰了,因为这同我当初无政府主义、和平博爱世界的幻想没有冲突了。所不同的是手段。马克思主义告诉我要达到这样的最终目的,客观上无论如何也逃不了最尖锐的阶级斗争,以致无产阶级专政——也就是无产阶级统治国家的一个阶段。为着要消灭‘国家’,一定要先组织一时期的新式国家;为着要实现最彻底的民权主义(也就是所谓的民权的社会),一定要先实行无产阶级的民权。这表面上‘自相矛盾’,而实际上很有道理的逻辑——马克思主义所谓辩证法——使我很觉得有趣。我大致了解了这问题,就搁下了,专心去研究俄文,至少有大半年,我没有功夫去管什么主义不主义”。而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到俄国之前,固然已经读过倍倍尔的著作,《共产党宣言》之类,极少几本马克思的书籍,然而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是根本说不上的”。后来,“我第一次在俄国不过两年,真正用功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常识不过半年,这是随着东大课程上的需要看一些书。明天要译经济学上的那一段,今天晚上先看一道,作为预备。其他唯物史观哲学等等也是如此。这绝不是有系统的研究”。而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主要部分:唯物论的哲学。唯物史观——阶级斗争的理论,以及经济政治学,我都没有系统地研究过。资本论——我就根本没有读过,尤其对于经济学我没有兴趣。我的一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常识,差不多都是从报章杂志上的零星论文和列宁几本小册子上得来的”。“可是,在一九二三年的中国,研究马克思主义以至一般社会学的人,还少得很。因此,仅仅因此,我担任了上海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之后,就逐渐地偷到所谓‘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虚名。”[52]

瞿秋白这些话,有论者认为纯属自谦之言,但问题恐怕没有如此简单。其中无疑有自谦的成分,但却不能仅仅归结为自谦。笔者以为,上引几段话和整篇著作,所传达的有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表明了尽管他自己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了解相当有限,但由于客观上的需要,以及各种机缘凑巧,使得他担当了这样一种历史重任;另一是对自己对于党内教条主义泛滥所应承担责任的检讨,认为这些正是自己首先把苏联的那些理论“一知半解”地搬了过来所造成的后果。冯契先生对此评论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经历着曲折的历程:在克服了经验主义(实用主义)之后,又面临着对教条主义的斗争。瞿秋白作为‘新时代的活泼稚儿’,他期望在开辟人类新文化的道路上‘实现自我的个性’。他用历史决定论为人类将由必然世界进于自由世界的信念作了论证,并着重批判了实用主义、经验主义的非决定论以及‘轻视理论’的错误。但他后来发现:理论成了教条,并在摧残个性。他为这种悲剧性的后果感到很痛苦,而这正说明,他已多少意识到了他的历史决定论是包含有某种片面性的。”冯契先生的看法是入木三分的。他还接着进一步评论道:“不过,不但瞿秋白未能在他生前纠正这种理论偏颇,而且,教条主义在中国革命乃至后来的经济建设中一再造成危害,并严重地压抑个性自由,阻碍个性发展,都同带机械论性质的历史决定论与带宿命论倾向的个人是历史工具的理论有关。这里包含有深刻的理论思维的教训。”[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