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韦伯关于现代性存在论基础的研究
韦伯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和《经济与社会》中,分别从文化论和制度论两大视角来考察现代性的存在论基础。刘小枫指出:“韦伯对现代学之确立的贡献,不仅在于众所周知的对现代社会制度的社会学分析,以及对资本主义精神起源这一现代性子课题的经典性研究”,他还“提出了阐明现代性之学问原则的学问论”,其赖以支持的问题意识就是“旧有的自然法传统中的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基础已经崩溃,正在建立的自由民主的政治秩序面临威胁”[63]。尽管韦伯从未像马克思那样试图从某一明确的视角透视资本主义,在他的著作中还是不难发现一种贯穿始终的观念——资本主义时代也就是现代的本质可以理解为生活的各个领域的合理化过程。应该指出,现代社会生活的诸领域在韦伯那里是并行的,都是合理化的不同表现形式,都是现代性的“理念型”,没有高下优劣或发展阶段的区别。
一、文化论与制度论的统一
韦伯的著作浩如烟海,正在编订中的《韦伯全集》有34册之多。[64]其中,有正式出版的著作与发表的论文,还有大量的研究手稿。在马克思身后,《资本论》第二卷和第三卷是由恩格斯整理出版的;在韦伯身后,夫人玛丽安娜·韦伯整理了有关遗稿,并以《经济社会学概论:第三部“经济与社会”》为书名出版,后来经过温克尔曼的重新整理,并将书名改为《经济与社会》出版。今天我们所看到的韦伯著作包括两大系列——“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观”和“制度论与社会学”。“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观”系列就是《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包括《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国的宗教、宗教与世界》、《古犹太教》、《印度的宗教》和《宗教社会学》等;“制度论与社会学”系列不仅包括《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经济与社会”的《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非正当性的支配》,也包括《法律社会学》、《学术与政治》等。[65]台湾远流出版公司的《新桥译丛》系统地翻译并出版了韦伯的作品,为汉语学界的研究提供了便利。
韦伯庞大的著作标示出他的现代性研究的两大部分内容——文化论和制度论。文化论侧重于研究思想、观念、精神因素在现代性生成过程与现代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韦伯在“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观”的总目下,研究了基督教、儒教、印度教、犹太教、伊斯兰教五大宗教,这些著作经他本人修订,以《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的名义出版。制度论强调制约现代社会生活的制度因素,包括经济制度、法律制度、文化制度等方面。这些研究的手稿并没有经过韦伯的修订,而是在其身后由夫人玛丽安娜·韦伯和温克尔曼整理,最终以《经济与社会》的名义流传于世。由于存在着文化论和制度论这两部分不同的内容,加之《宗教社会学论文集》经由韦伯本人修订,《经济与社会》假手后人整理,这就产生了文化论和制度论究竟何者能够代表韦伯思想的争论,韦伯也就呈现出不同的形象。“对一些读者来说,韦伯青年时期的名著,《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表明新教伦理(或更一般地说,宗教)引发了工业资本主义的胜利。相反,另一些读者则主张,法律体系的合理化,或者——与马克思相似——经济的合理化,被韦伯挑选出来作为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因素。”[66]
就现代性研究而论,文化论和制度论彰显的是现代性的不同问题方面,因而都是从不同视角展开的对现代性这一主题的透视。“对韦伯来说,在历史发展中不存在单一的独立变量;有时候有某个因素会被认为是最具决定性的。没有一个因素可以被挑选出来作为一般而言的现代生活的主要原因、动机力量或基础。”[67]对韦伯这样一位深刻影响现代社会理论发展进程的思想家,任何单一概括相对于其著作丰富的思想内涵而言都未免有失偏颇,都无可避免地会遮蔽其思想的本来面目,容易落入以一种片面性取代另一种片面性的窠臼。苏国勋就指出:
韦伯既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观念论者或文化决定论者,更不是独断意义上的唯物论者,因为这里的宗教观念是通过经济的伦理对人的行为起作用,并非纯粹观念在作用于人;而制度因素既包含经济制度,也包含法律制度、文化制度,并非只是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制度。换言之,一般理解的观念—利益之间那种非此即彼、对决、排他性关系,在韦伯的方法论看来纯属社会科学的“理念型”,只有在理论思维的抽象中它们才会以纯粹的形式存在,在现实生活中它们从来就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彼此包容的、即所谓的“镶嵌”关系。[68]
在韦伯那里,“观念和经济动机同等重要”,他的《世界宗教的社会心理学》就强调“直接支配人们观念的是理想和物质利益,而不是思想”。麦克雷通过引述本迪克斯的理解来说明这一问题:“在韦伯看来,没有理想因素的物质利益是空洞的,但没有物质利益的理想则是无力的。”[69]本迪克斯在《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一书中标定“韦伯的思想方向”时指出,“在承认观念的相对独立性时,并没有否认或轻视政治经济利益对观念发展的影响”,“在韦伯的著作中,除了含糊地提到‘不是观念,而是物质和精神利益直接支配人的行为’外,从未全面论述观念和经济利益的相对独立性与错综复杂的相互依赖性这一观点”[70]。本迪克斯引述了德国历史学家奥托·欣泽“关于指引韦伯研究工作方向的一般表述”:
我认为,更恰当的意象应该是利益和观念的中轴坐标意象。从历史的长远观点看,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缺一不可。凡是在人们活跃地追求利益的地方,意识形态就会得到发展并且赋予这些利益以意义,支持它们和为它们辩护。而且,这种意识形态同实际利益一样“真实”,因为生活过程表现为行动,意识形态是生活过程从而是行动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反之,凡是在观念想要征服世界时,它们就是需要借助实际利益的杠杆,虽然观念往往会转移或贬抑这些利益的原本目的。[71]
韦伯本人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结论中也明确地表达了这一点。他说:“以对文化和历史所作的片面的唯灵论因果解释来替代同样片面的唯物论解释,当然也不是我的宗旨。每一种解释都有着同等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不是作作准备而已,而是作为一次调查探讨所得出的结论,那么,每一种解释不会揭示历史的真理。”[72]韦伯的本意是强调各种因素在现代性的起源和现代社会生活中同等重要,决不可因为承认一者而否定另一者,更不存在高低优劣之分,社会生活的诸领域在他那里是并行的。其深刻的思想根源乃在于韦伯的“理念型”所具有的新康德主义哲学背景。
正是基于如上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更加完整地呈现韦伯现代性批判的理论全貌,本书将采取文化论和制度论相统一的立场来展开研究。
二、现代性制度的考察
就韦伯的知识背景而言,他曾系统地接受过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的学科训练,还学习过哲学和神学。他在大学时期就已经熟悉德国古典哲学,他的著作也表明他曾广泛阅读过神学书籍,他本身就是经济史学家,他还熟悉法理学与法律史,他还是一位杰出的历史学家。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之时,历史学家蒙森曾说:“我在某一天走向坟墓的时候,可能除了极为可敬的马克斯·韦伯以外我不会对任何人这样说:‘孩子,这是我的矛,它对我的手臂来说过于沉重了’。”[73]更重要的是,韦伯与马克思、涂尔干一道,共同创立了社会学这一崭新的学科领域,他也被后人视为经典社会学的三位代表人物之一。弗洛因德指出:“韦伯是从经济学进入社会学的。”[74]1894年,韦伯放弃了柏林大学的法学教席,转任作为地方性大学的弗莱堡大学的国民经济学教授。这在韦伯的思想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事件,表明他的学术旨趣从历史、法学转向了经济。1895年,韦伯发表了《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的教授就职演讲,主题是“经济权力与民族政治领导权的关系”[75],其核心议题就是讨论政治与经济的关系。鉴于韦伯对现代性制度的考察主要是围绕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来展开,那么我们就来研究他的经济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经济与社会》全书总体上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分别涉及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经济社会学和政治社会学。
韦伯在第一章《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对社会学作出如下规定:“社会学指的是一门试图说明性地理解社会行为,并由此而对这一行为的过程和作用作出因果解释的科学。”进而,又规定了社会行为的概念:“‘行为’在这里表示人的行动(包括外在的和内心的行动,以及不行动或忍受),只要这一行动带有行为者赋加的主观意向。‘社会’行为则表示,根据行为者所赋加意向而与他人行为有关,并在其过程中针对他人行为的一类行动。”[76]韦伯将社会行为作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将对社会行为的理解作为社会学研究的任务。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赋予社会行为一定的主观意向。韦伯在此基础上指出社会行为的决定因素:
(1)目的理性的因素,此时,行为者预期外界事物的变化和他人的行为,并利用这种预期作为“条件”或者作为“手段”,以实现自己当作成就所追求的、经过权衡的理性目的;(2)价值理性的因素,此时,行为者自觉地和纯粹地信仰某一特定行为固有的绝对价值(例如伦理的、美学的、宗教的或任何其他性质的绝对价值),而不考虑能否取得成就;(3)感情因素,尤其是情绪因素:即由现时的情绪或感觉状况决定的社会行为;(4)传统因素:由熟悉的习惯决定的社会行为。[77]
其实,后两种行为在严格意义上并不能独立存在,而应该归入前两种行为之中。这样,社会行为就可以区分为目的理性的行为和价值理性的行为。这构成韦伯社会学分析的基本架构。
韦伯的经济社会学集中在第一部分《社会学范畴理论》的“经济行为的社会学基本范畴”和第二部分《经济与社会制度及权力》的前四章中。在“经济行为的社会学基本范畴”中,他将经济行为规定为:“一种和平行使主要是以经济为取向的支配权力”,“合理的经济行为”就是“目的合乎理性地即有计划地行使以经济为取向的支配权力”。经济就是“一种自主安排的持续的经济行为”,经济企业就是“一个按企业方式安排的持续的经济行为”[78]。他认为,“经济的取向可以依传统或者按目的合乎理性进行”,“合理的取向一般来说主要地决定着领导的行为”,但不能因此而否认“传统取向”因素的重要性。[79]他提出了市场经济原理,重点谈到经济的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
一种经济行为的形式上的合理应该称之为它在技术上可能的计算和由它真正应用的计算的程度。相反,实质上的合理,应该是指通过一种以经济为取向的社会行为的方式,从曾经、正在或可能赖以观察的某些(不管方式如何)价值的基本要求的立场看,允许用货物供应现存的人的群体(不管其界限如何)的程度。[80]
在此基础上,他还具体研究了分工的类型、资本计算的合理性、货币制度。在《经济与社会制度及权力》中,他将经济社会学的研究进一步拓展,分析了经济与社会制度、共同体的经济关系、共同体关系的类型、种族的共同体关系。
韦伯的政治社会学集中在第一部分《社会学范畴理论》的第三章“统治的类型”和第二部分《经济与社会制度及权力》的后三章中。统治是指“在一个可能标明的人的群体里,让具体的(或者:一切的)命令得到服从的机会”。他根据“典型的合法性要求来区分统治的类型”[81]。如果说韦伯经济社会学的核心概念是合理性,那么合法性则构成其政治社会学的核心概念。合法统治有三种纯粹的类型:合理的性质、传统的性质、魅力的性质。合理的性质是“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之上”,传统的性质是“建立在一般的相信历来适用的传统的神圣性和由传统授命实施权威的统治者的合法性之上”,魅力的性质是“[建立在]非凡的献身于一个人以及由他所默示和创立的制度的神圣性,或者英雄气概,或者楷模样板之上”[82]。韦伯专门研究了“行政管理的现代形式”,官僚制是合理性统治最典型、最纯粹的表现形式。他描述了“借助官僚体制的行政管理班子”的组成情况:第一,“个人是自由的,仅仅在事务上服从官职的义务”;第二,“处于固定的职务等级制度之中”;第三,“拥有固定的职务权限”;第四,“根据契约受命,即(原则上)建立在自由选择之上”;第五,“根据专业业务资格任命”;第六,“采用固定的货币薪金支付报酬”;第七,“把他们的职务视为唯一的或主要的职业”;第八,“职务‘升迁’根据年资或政绩,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取决于上司的评价”;第九,“工作中完全同‘行政管理物资分开’,个人不得把职位占为己有”;第十,“接受严格的、统一的职务纪律和监督”[83]。这种现代社会中的官僚制,“精确、稳定、有纪律、严肃紧张和可靠”,“对于统治者和有关的人员来说,言而有信”,“劳动效益强度大和范围广,形式上可以应用于一切任务,纯粹从技术上看可以达到最高的完善程度,在所有这些意义上是实施统治形式上最合理的形式”[84]。这种“合理的官僚体制”的一般“精神”:一是“形式主义,这是所有形形色色对保障个人生活机会感兴趣的人所要求的”;二是“官员们倾向于在实质上功利主义地对待他们的行政管理任务,以报效需要取悦的被统治者”[85]。韦伯指出,现代政治的主要问题是“形式的合理性和实质的合理性的二律背反”。苏国勋总结了韦伯政治社会学的主要思想,他指出:“在政治社会学领域,韦伯以十分娴熟的技巧运用了广博的世界史资料和深厚的法学知识,论证了‘祛除巫魅’的当代资本主义世界在功能方面的‘形式合理性’和在价值方面的‘实质非理性’,充分表达了他的政治主张和对人类社会未来发展前景所持的悲观主义立场。”[86]
我们发现在韦伯那里,无论是经济社会学还是政治社会学都贯穿着合理化这一思想主线。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构成其现代性制度考察的基本架构。
三、反对“经济决定论”
韦伯的时代,正是马克思思想深刻影响德国精神文化生活的时期。1867年,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出版,那年韦伯三岁。1885年,《资本论》第二卷出版,恩格斯为其撰写的“序”,在德国思想文化界引起了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论战,当时韦伯正在柏林大学学习法律。1894年,《资本论》第三卷出版,韦伯被聘为弗莱堡大学经济学教授。
然而,这一时期正是以“经济决定论”为代表的马克思思想的庸俗化解释大行其道之际。1890年,德国莱比锡大学教授保尔·巴尔特在《黑格尔和包括马克思及哈特曼在内的黑格尔派的历史哲学》中,用庸俗社会学观点把历史唯物主义歪曲为“经济决定论”、“技术经济史观”,并且把历史唯物主义承认历史必然性同机械决定论、社会宿命论相提并论。[87]同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内的“青年派”代表人物保尔·恩斯特在《柏林人民论坛》上发表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危险”的文章中提出:“在马克思那里历史是完全自动地形成的,丝毫没有(正是创造历史的)人的参与,并且说什么经济关系(但是它们本身就是人创造的!)就像玩弄棋子一样地玩弄这些人。”[88]“经济决定论”后来成为第二国际对马克思学说的“正统”解释,其中考茨基、拉法格、梅林和普列汉诺夫等人都起过推波助澜的作用。例如,考茨基1887年出版的《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学说》,拉法格1909年出版的《卡尔·马克思的经济决定论》,都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经济决定论”的倾向。在这种“经济决定论”看来,全部社会历史的发展不过是自发形成的自然过程,经济关系在其中起着唯一的决定性作用,全部社会历史都被还原为经济关系,历史沦为由经济力量决定的一种宿命。这股“经济决定论”思潮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处于相对和平的上升时期。在西方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特别是德国,工人阶级在议会斗争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处于合法地位的党也越来越适应于议会的政治斗争方式”[89]。社会民主党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没有政治信仰的‘纯粹的’社会科学,即马克思主义描述了资本主义的不可避免的崩溃,而不必去推动这种崩溃”[90],因而认定随着经济的发展必然会导致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自然“进化”,这就陷入一种机械决定论和宿命论,反映在现实层面就是放弃无产阶级革命,转向资本主义体制内“共生性”的议会民主政治。
在韦伯思想的形成过程中,自然也会受到当时风行于德国思想文化界的马克思思想的影响。韦伯关注的是“他那个时代”的马克思主义,他是通过时代的思想氛围感受到马克思思想的,他对马克思学说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过程。海德堡“韦伯圈”的成员李凯尔特指出,青年时期的韦伯对马克思主义非常重视。[91]韦伯在大学期间,自述“我最爱读的是朗格的《唯物主义史》,跟着它的思路而达到他的宁静的、理想主义的见解,是一种真正的快乐”[92]。到了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韦伯开始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精神”和人文社会科学方法论之后,他才真正来阅读马克思本人的著作,之前的或明或暗的关于所谓的“马克思思想”的批评,其实都是针对马克思思想的庸俗化解释。韦伯说:“自从《共产党宣言》发布至今马克思后人的解释,这个理论已经历了各种各样的形式。”1896年,他在参加“国家社会协会”的创会活动时谈道:“社会民主党无法容忍思想的自由,因为它把马克思零散的体系强行灌输到群众的脑中,造成一种教条的缘故。”[93]他在《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中的客观性》一文中指出:
所谓“唯物主义历史观”,尽管在其早期形式中,例如在《共产党宣言》中有着朴素的天才成分,但它仍然只是盛行于不求甚解的人和门外汉的意识中。在这些圈子中,可以发展一种特有的情况,即只有经济的原因被说明在什么地方或者以什么方式发挥作用时,他们对历史事件作出因果解释的要求才能得到满足。[94]
韦伯对所谓“唯物史观”的批评,更多的是针对第二国际的“经济决定论”,而不是指马克思本人的思想。韦伯在进入思想发展的第二阶段之后,将马克思视为他在社会经济学和社会科学思想见解上的一个先驱,并对马克思的著作进行了详尽的研究。他在《社会科学和社会政策中的客观性》中称赞马克思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并将“理念型”的思想归功于马克思。[95]在1910年德国社会学会的年会上,韦伯在评论桑巴特的一篇文章时指出:“所谓唯物史观在今天的解释中已完全混乱了它的原意……当然马克思企图建立的唯物史观[在今天]已完全失掉其锐利的好处。”[96]在晚近发现的“一般(理论性)政治经济学授课大纲”中,“国民经济学之概念基础”一节之下保留有韦伯自己的经济理论纪要。我们从中发现,他不仅在课堂上讨论过“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还对《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全三卷、《哲学的贫困》和《反杜林论》皆有引述。[97]据统计[98],《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至少在韦伯的各种著作中各出现三次,《哲学的贫困》至少也提及一次。韦伯在斯宾格勒讨论《西方的没落》一书之后,谈道:
现代学者们,尤其是哲学家们的诚实性,可以从他对尼采及马克思的态度中来衡量。要是谁不肯承认他自己作品中的重要部分,若非参考了两位作者的研究成果将无法完成的话,那么他在欺骗自己及他人。我们每个人今天在精神上所体会到的世界,已是一个深深受到尼采与马克思影响的世界。[99]
韦伯对马克思理论在思想史上的贡献给予很高的评价,他认为“由一个真实科学的意图来看,马克思理论在建立社会科学上扮演着建设性的角色”,“马克思理论不会自社会科学的课题中消失,因为作为一种真实的科学,社会科学有着‘对人类共同生活之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历史上之组织形态的普遍文化意义作为科学研究’的一般性任务,以及探讨‘资本主义发展之普遍文化意义’的特殊任务”[100]。
在韦伯进行有关“资本主义和世界各大宗教之比较研究”的时刻,正是大堆号称受马克思观念影响的著作出版之时,只是韦伯评论这些著作“多为庸俗化马克思理念,或偏离马克思历史唯物论”[101]。吉登斯在《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中写道:“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韦伯有关资本主义与宗教的主体不是简单或直接地对马克思著作所作的学术反应”,“当韦伯使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术语时,所指的往往是出版于19世纪90年代、奉马克思为鼻祖的大量学术著作。这些著作有时表述的观点被韦伯认为是对马克思思想的庸俗化,或者是对韦伯所认定的马克思思想的主要原则的显著背离”[102]。在韦伯那里,“经济关系构成了历史发展的源泉这种观念,只具有偶然的有效性。‘经济’因素的特殊重要性是多变不定的,而且必须通过对特定情境的实证研究才能得到评估”[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