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现代性存在论基础的同与异
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性原则是揭示现代性存在论基础之前提,这种存在论基础的澄清是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来最终完成的。通过对现代性“资本”原则的揭示,马克思为我们完整地呈现出现代社会生活的面貌。韦伯在《宗教社会学论文集》和《经济与社会》中,分别从文化论和制度论两大视角来考察现代性的存在论基础。马克思和韦伯面对复杂的现代性现象都力求实现一种总体性的把握,无论他们是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相统一,还是将文化层面与制度层面相统一,都是在这种总体性的关照下来揭示现代性的存在论基础,而绝非是一种单纯的经济因素的考察。这种对现代性的总体性考察,并不能消除两人的思想分歧,现代性批判的存在论基础在两个人那里具有不同的含义。他们研究路径的分化,源于对现代社会生活中诸要素之不同地位的认定。
一、对现代性问题的总体性看待
从前现代到现代的转型,最为基本的社会变化就是“经济、政治、文化活动三大领域之间的结构关系从领域合一状态向领域分离状态的转变”[104]。现代社会生活是复杂的,然而,无论是马克思还是韦伯,都试图对复杂的现代性现象实现一种总体性的把握。马克思并没有把自己预先设定为哲学家,或是经济学家,或是社会学家;韦伯则“属于最后一代的‘政治教授’”,“在对学术做出超然的贡献之余”,“同时还是政治上的领导人物”[105]。二者对现代性存在论基础的认定,都是出于对现代性诸因素总体性的考量,这在马克思那里表现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统一,这在韦伯那里表现为文化层面与制度层面的统一。熊彼特就清楚地指出过这一点:
经济史观(引者注:唯物史观)并不意味着人类行为自觉或不自觉地、全部地或主要地为经济动机所驱使。相反,对非经济因素的作用和机制的解释,以及个人心理对社会的影响都是这个理论的基本内容,也是对社会起作用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马克思并不认为宗教、玄学、艺术流派、伦理学思想、政治主张可归结为经济动机或者不重要,他只是要揭示影响和决定历史发展的经济条件。马克斯·韦伯的资料和论点和马克思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完全相符。[106]
这种对现代性问题的总体性看待,决定了他们对现代性物质生产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的考量,决非是一种经济决定论,或是文化决定论所能概括的。
在马克思那里,虽然现代性批判主要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式来展开,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性批判可以归入经济决定论。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决定性意义,并不意味着能够用经济来解释全部现代性现象,更不是将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具有的基础性作用误认为是一种唯一性作用,否则就会遮蔽马克思现代性批判的理论视域。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创立唯物史观本意的澄清,可以视为诸因素在现代性批判中的地位的辨析:
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政治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实际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它们向教义体系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和事变,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忘掉这种联系)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107]
社会存在并不是单纯的物质生产或经济活动,现代性的存在论基础并不是单纯的社会存在。马克思指出:“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门的科学,它还得包括其他一些关系,如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因为它常把这些关系归结于经济关系。但是它认为这一切关系对它的从属只是这些关系的一个方面,因而在其他方面仍旧让它们保留经济学以外的独立的意义。”[108]马克思肯定物质生产因素在现代性批判中的基础性地位,但并没有用经济学的视角来取代其他视角。
韦伯以文化层面与制度层面相统一的视角来揭示现代性的存在论基础,注重物质生产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并举。《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对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中精神文化因素的考察决不意味着一种文化决定论的态度。在韦伯来看,资本主义的兴起过程包含着双重因素:一方面,“不能单纯地只考虑资本积累这个因素,而置经济生活的合理化于不顾”;另一方面,也不能“单以宗教改革的精神,来说明资本主义的产生”。事实上,韦伯从未试图以任何“精神论的史观”,来取代唯物史观,二者皆可成立,只是“必定要局限在所选择的价值参照范围内”[109]。为申明这一意图,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结论中写道:“以对文化和历史所作的片面的唯灵论因果解释来替代同样片面的唯物论解释,当然也不是我的宗旨。每一种解释都有着同等的可能性,但是如果不是作作准备而已,而是作为一次调查探讨所得出的结论,那么,每一种解释不会揭示历史的真理。”[110]韦伯遗孀玛丽安娜·韦伯的说法也印证了这一点:“韦伯极为佩服卡尔·马克思的杰出工程,把探寻各种事件的经济与技术成因看作是极富成效、的确是特别具有新意的启发性原则,可以用来指导知识探索进入以往不为人知的全部领域。但是他反对把这些观念上升到世界观的高度,而且反对把物质因素绝对化、使之成为因果解释的公分母。”[111]其实,自《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诞生之日起,韦伯就一直同文化决定论的指责相斗争,他曾多次撰文申明自己的本意,并将这些内容补充到注释之中,以至于该书注释的长度接近全文的三分之二。韦伯从没有否认物质生产因素在现代性生成过程和现代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正如顾忠华所言,“整体而言,他并没有在唯心或唯物之间,只选择其中一个立场而批判其余”[112]。
二、切入现代性的不同立足点与路径
马克思与韦伯都力图实现对现代性的总体性把握,注重考察物质生产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在现代性生成过程和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然而,他们切入现代性的立足点与路径却是不同的,现代性批判的存在论基础在两个人那里具有不同的含义,主要表现在二者对现代社会生活中诸要素之不同地位的认定。
在马克思那里,现代性批判主要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式来展开,物质生产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在现代性生成过程和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是不同的。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13]马克思对现代性现象的阐释中实际上包含着三层理论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其中,生产力相对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相对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相对于社会意识具有基础性地位。马克思十分清楚地说明了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同其他社会关系之间的联系,并且指出了物质生产因素在何种意义上和何种限度内决定着其他社会关系。现代性批判主要以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式来展开,乃是由资本逻辑在现代社会的贯穿所决定的,在现代社会中,资本正是掩盖其他一切色彩的“普照的光”,也是决定一切存在物比重的“特殊的以太”。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把以《资本论》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视为马克思现代性批判的“基础存在论”。
在韦伯那里,现代性研究是以文化论与制度论两大主题的形式展开,文化论与制度论不存在何者更为根本的问题,物质生产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在现代性生成过程和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同等重要,不存在某一方决定另一方的问题。麦克雷指出,“韦伯所持的保留态度主要侧重在对于‘理想’因素的强调上:观念的有无,乃是社会的主要决定因素”[114]。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韦伯发现历史上很多地区都曾出现过大量的“资本”,但并没有由此发展出现代资本主义,所以“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原动力”,“不在[供资本主义使用的]资本额从何而来,最重要的,在于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为此,他要在物质生产因素之外,强调精神文化因素的重要性。近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就是“理性的行为与企业组织”,新教伦理实际上是将宗教的精神氛围导入经济领域,可以说新教伦理是造成经济生活合理化的重要原因,经济生活合理化又有助于创造出所谓的“资本主义精神”[115]。面对文化决定论的指责,韦伯认为物质生产因素也很重要,只是由于既往研究中对精神文化因素的忽视,所以他才会更多地加以关注。在韦伯看来,现代性生成过程和现代社会生活中物质生产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究竟何者发挥作用,取决于一种“选择的亲和性”,而并非是一种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这也是洪镰德所说的:“韦伯思考的脉络并非相互因果关联而是选择的亲和性的概念——亦即在最普遍的意义下,存在与意识之间选择性的近似。”[116]
进而言之,在关于现代性存在论基础的阐释中,马克思的理论框架其实是一个层级系统,韦伯的理论框架却是一个平行系统。在马克思那里,社会生活的诸领域并不是并行关系,其中,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人类活动的基础,人类的其他各种活动都是建立在这种活动基础之上的,更为重要的是系统内部存在着决定与反作用的辩证关系。在韦伯那里,各种因素在现代性的起源和现代社会生活中同等重要,他强调的是决不可因为承认一者而否定另一者,各因素更不存在高低优劣之分,社会生活的诸领域在他那里是并行的,都是作为“理念型”而存在。洪镰德指出:“马克思体系的特征可以说是一种登堂入室的一元论的过程;韦伯基本上是一种曲折迂回的二元论。以一个更流行的术语来说,对韦伯而言,在实在与理念的领域之间,乃是有着一种‘本体性的差异’。”[117]
[1]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第2页。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776页。
[3]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第492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8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257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72页。
[7] 〔德〕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第383页。
[8] 〔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第3页。
[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56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第298页。
[12]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第219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第154页。
[14] 参见王南湜:《追寻哲学的精神》,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第73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67—68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71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92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73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33页。
[22] 〔英〕麦克莱伦:《马克思传》,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271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219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25]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第287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14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17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88—89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486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39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36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第111页。
[33] 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第573页。
[34] 〔德〕西美尔:《货币哲学》,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第109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00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8—19页。
[37] 《列宁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0页。
[3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45页。
[3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275页。
[4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274—275页。
[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276页。
[4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256页。
[4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第937页。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578—579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46] 苗力田:《古希腊哲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第375页。
[47] 苗力田:《古希腊哲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第466页。
[48] 苗力田:《古希腊哲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第560—561页。
[49] 参见吴晓明:《试论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基础》,《学术月刊》2001年第9期。
[5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第176、166页。
[5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56页。
[5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72页。
[53] 吴晓明:《试论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基础》,《学术月刊》2001年第9期。
[5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47页。
[5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第177页。
[5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54、56页。
[5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56页。
[5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72页。
[59] 吴晓明:《试论马克思哲学的存在论基础》,《学术月刊》2001年第9期。
[6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73—74页。
[61] 〔德〕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第88、79页。
[62] 〔德〕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上,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6,第383—384页。
[63]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8,第8页。
[64] 顾忠华:《韦伯学说》,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4页。
[65] 参见余英时为《韦伯作品集》撰写的“总序”,转引自〔德〕韦伯:《韦伯作品集Ⅻ: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第1页。
[66] 〔匈〕赫勒:《现代性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第55页。
[67] 〔匈〕赫勒:《现代性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第55页。
[68] 参见苏国勋为《韦伯作品集》撰写的“序言”,转引自〔德〕韦伯:《韦伯作品集Ⅰ:学术与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5—6页。
[69] 〔英〕麦克雷:《马克斯·韦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第88页。
[70] 〔美〕本迪克斯:《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第37页。
[71] 〔美〕本迪克斯:《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第38页。
[72] 〔德〕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第106页。
[73] 〔德〕玛丽安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第134页。
[74] Julien Freund,German Sociology in the Time of Max Weber,Tom Bottomore & Robert Nisbet,eds.,A History of Sociological Analysis,London & New York,1978。转引自〔德〕韦伯:《韦伯作品集Ⅰ:学术与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69页。
[75] 〔德〕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第98页。
[76] 〔德〕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1页。
[77] 〔德〕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第32页。
[78]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85页。
[79]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91页。
[80]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106—107页。
[81]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238—239页。
[82]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241页。
[83]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246页。
[84]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248页。
[85] 〔德〕韦伯:《经济与社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第251页。
[86] 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第189页。
[87] 参见余源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与历史(修订版)》,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第222页。
[8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第97—98页。
[89] 〔南斯拉夫〕弗兰尼茨基:《马克思主义史》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第319页。
[90] 〔加拿大〕阿格尔:《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第225页。
[91] 〔德〕李凯尔特:《韦伯的科学观》,转引自〔德〕韦伯:《学术与政治》,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第132页。
[92] 〔德〕福根:《马克斯·韦伯》,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第26—27页。
[93] 洪镰德:《从韦伯看马克思》,台北,扬智文化,1998,第102页。
[94] 〔德〕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第163页。
[95] 〔德〕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第198页。
[96] 洪镰德:《从韦伯看马克思》,台北,扬智文化,1998,第102页。
[97] 〔德〕施路赫特:《理性化与官僚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56页。
[98] 洪镰德:《从韦伯看马克思》,台北,扬智文化,1998,第101页。
[99] 〔德〕施路赫特:《理性化与官僚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58页。
[100] 〔德〕施路赫特:《理性化与官僚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56—57页。
[101] 洪镰德:《从韦伯看马克思》,台北,扬智文化,1998,第71页。
[102] 〔英〕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第219页。
[103] 〔英〕吉登斯:《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第220页。
[104] 王南湜:《社会哲学》,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1,第311页。
[105] Gerth&Mills,From Marx Weber:Essays in Sociology,New York,1946。转引自〔德〕韦伯:《韦伯作品集Ⅰ:学术与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36页。
[106] 〔美〕熊彼特:《从马克思到凯恩斯》,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第9页。
[10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695—696页。
[10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第483页。
[109] Julien Freund,German Sociology in the Time of Max Weber,Tom Bottomore & Robert Nisbet,eds.,A History of Sociological Analysis,London & New York,1978。转引自〔德〕韦伯:《韦伯作品集Ⅰ:学术与政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79、91页。
[110] 〔德〕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西安,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第106页。
[111] 〔德〕玛丽安娜·韦伯:《马克斯·韦伯传》,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第381—382页。
[112] 顾忠华:《韦伯学说》,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181页。
[11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32页。
[114] 〔英〕麦克雷:《韦伯》,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第88页。
[115] Julien Freund,The Sociology of Max Weber,London,1968。转引自〔德〕韦伯:《韦伯作品集Ⅴ:中国的宗教、宗教与世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434、435、438页。
[116] 洪镰德:《从韦伯看马克思》,台北,扬智文化,1998,第135页。
[117] 洪镰德:《从韦伯看马克思》,台北,扬智文化,1998,第1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