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辩证法的哲学前提自我批判
一、哲学前提及其内在矛盾
批判,不仅要有批判的对象,而且要有批判的根据和标准。那么,辩证法对形式逻辑、常识和科学的前提批判的根据是什么?或者说,辩证法凭借什么和以什么为标准去进行这种批判?显然,这只能是辩证法作为世界观理论所具有的哲学前提。
对于这种回答,理所当然地要提出进一步的追问:为什么辩证法能够以哲学前提为根据和标准去批判形式逻辑、常识和科学的前提?哲学前提本身可以是非批判的存在吗?辩证法如何对待自己的哲学前提?
这种进一步的追问,对于理解辩证法理论及其批判本质,具有最深刻的实质意义。辩证法之所以在本质上是批判的,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它是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这是因为,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直接的就是对理论思维前提的批判。
(一)反思哲学的“统一性原理”
哲学作为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它是通过哲学家思维着的头脑所建构的、规范人们怎样理解和变革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理论形态的思维方式。
任何一种哲学所代表的理论思维方式,都凝聚着哲学家所捕捉到的该时代人类对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自我意识,都贯穿着哲学家用以说明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独特的解释原则和概念框架,都熔铸着哲学家用以观照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
哲学家的这种解释原则和概念框架、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以及凝聚其中的该时代的人类自我意识,集中地表现为哲学家在自己时代的水平上所形成的关于理论思维前提的“统一性原理”,即对思维与存在、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根本性解释。这种“统一性原理”就是哲学前提。
总结哲学的历史与逻辑,我们会发现,一代又一代的哲学家们所苦苦求索的根本目标,就是在最深刻的层次上把握人及其思维与世界的内在统一性,并以这种统一性去解释人类经验中的一切事物,以及关于这些事物的常识的和科学的全部知识。这种“统一性原理”,构成哲学家反思常识、科学、艺术、伦理、宗教以及人类实践活动的哲学前提。而这种作为“统一性原理”的哲学前提,则又构成哲学自我反思、自我批判的对象。辩证法在其作为哲学世界观的意义上,它既是哲学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的理论,又是哲学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的方法。辩证法就是哲学的“统一性原理”的自我批判。
亚里士多德——这位被黑格尔称为一切哲学家的老师的人物——曾提出,哲学是一种寻取“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学术。这种“基本原理”的意义在于,它可以使人类经验中的各种各样的事物得到统一性的解释,或者可以被解释为某种普遍本质的各种具体表现,从而达到思维把握和解释世界的全部自由性。
黑格尔完全赞同亚里士多德所规定的哲学目标,并且认为古希腊以来的哲学家们都在寻求和提供这种“基本原理”。但他提出两点。第一,亚里士多德在把各式各样的现象提高到概念里面之后,却又使概念本身分解为一系列彼此外在的特定的概念,而没有突出地强调那个把一切概念结合起来的“统一性原理”。因此黑格尔提出,“作为一个体系,需要有一个原理被提出并且贯串在特殊的东西里面”,“全部被认识的东西必须也是作为一种统一性、作为概念的一种有机组织而出现”[1]。黑格尔哲学的“统一性原理”就是他所说的“绝对概念”。对此,黑格尔解释说:“要这样来理解那个理念,使得多种多样的现实,能被引导到这个作为共相的理念上面,并且通过它而被规定,在这个统一性里面被认识。”[2]第二,这种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是通过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即“反思”而构成的。黑格尔说:“全体的自由性,与各个环节的必然性,只有通过对各环节加以区别和规定才有可能。”[3]因此,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是形成于对人类所创建的全部知识和整个人类认识史的“反思”,而不是直接地形成于对各种经验对象的认识。
在黑格尔看来,哲学所追求的“统一性原理”之所以具有理论思维前提的意义,是因为它能够把各种知识和整个认识史扬弃为思维把握存在的逻辑,而这种逻辑则具有充实任何真理性内容的功能。因此,黑格尔所理解的哲学“统一性原理”,就是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也就是人类的全部知识得以生成的统一性根据。黑格尔的以唯心主义为基础的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相统一的概念辩证法体系,是以一种颠倒的和神秘的形式所表达的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逻辑。
德国哲学家赖欣巴哈在20世纪50年代初提出,“思辨哲学努力想获致一种关于普遍性的、关于支配宇宙的最普遍原则的知识”。他还具体地指出:“思辨哲学要的是绝对的确定性。如果说预言个别事件是不可能的,那末,支配着一切事件的普遍规律至少应被视为是知识所能知道的;这些规律应该可以用理性的力量推导出来。理性,宇宙的立法者,把一切事物的内在性质显示给人的思维——这种论纲就是一切思辨哲学的基础。”[4]作为逻辑经验主义者,赖欣巴哈一方面承认传统哲学寻求“统一性原理”的事实,另一方面则认为这种寻求是一种由狂妄的理性所导致的整部错误的哲学史。
美国当代哲学家理查·罗蒂虽然也对传统哲学寻求“统一性原理”持有否定态度,但他却更为明确地道出了这种“统一性原理”的真实意义。他说:“自希腊时代以来,西方思想家们一直在寻求一套统一的观念,……这套观念可被用于证明或批评个人行为和生活以及政治习俗和制度,还可为人们提供一个进行个人道德思考和社会政治思考的框架”;“作为一门学科的哲学,把自己看成是对由科学、道德、艺术或宗教所提出的知识主张加以认可或揭穿的企图”;“哲学相对于文化的其他领域而言能够是基本性的,因为文化就是各种知识主张的总和,而哲学则为这些主张进行辩护”[5]。
那么,为什么哲学总是寻求这种“统一性原理”呢?美国当代的另一位哲学家瓦托夫斯基的见解或许是更为深刻的。他提出:“不管是古典形式还是现代形式的形而上学思想的推动力都是企图把各种事物综合成一个整体,提供出一种统一的图景或框架,使我们经验中的事物多样性能够在这个框架内依据某些普遍原理而得到解释,或可以被解释为某种普遍本质或过程的各种表现。”而哲学的这种“企图”之所以是无法被“拒绝”的,是因为人类“存在着一种系统感和对于我们思维的明晰性和统一性的要求——它们进入我们思维活动的根基,并完全可能进入更深处——它们导源于我们所属的这个物种和我们赖以生存的这个世界”[6]。
在哲学史上,哲学对“统一性原理”的寻求,具体地表现为对“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寻求。
哲学的“存在论”或“本体论”所追寻的“存在”,并不是各种具体事物的存在,而是总体性的存在或存在的总体性即“存在”本身。这种“存在”本身,对于把握“存在”的思维主体来说,它是一种统一性的抽象或抽象的统一性。思维主体寻求这种抽象的统一性,是企图以此为根据去说明全部“在者”(即具体事物)的生成、变化和复归。因此,这种“存在”对思维主体来说,具有作为“统一性原理”的“终极存在”的意义。
这种“存在”本身或“终极存在”,只能是超越经验而为思维所把握的理性存在物即概念的存在。这种概念的存在,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关于“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它构成对人类经验中的各种各样事物的统一性解释。由于这种统一性解释所指向的是作为世界的统一性抽象的“终极存在”,因此,它对于思维主体来说,又有“终极解释”的意义。
从古希腊的哲学家苏格拉底开始,就试图引导人们离开各种特殊的事例而去思索普遍的原则,从而使人们明确自己用以判断事物的真假、善恶、美丑的根据、标准和尺度到底是什么。这种对普遍原则的思考,也就是对“终极价值”的追求。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也是寻求熔“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于一炉的“统一性原理”。
“自然是人的法则”、“人是万物的尺度”、“上帝是最高的裁判者”、“理性是宇宙的立法者”,这些命题都曾经在哲学史上充当过最根本的哲学前提,即黑格尔所说的“统一性原理”。尽管现代西方哲学的各种流派猛烈地抨击传统哲学对“统一性原理”的寻求,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却仍然是以新的“统一性原理”去代替他们所抨击的旧的“统一性原理”。所谓“科学是人性的最高表现”、“哲学是科学的逻辑”、“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语言是世界的寓所”、“人的存在先于本质”、“人是符号活动的存在”、“世界就是人所理解的世界”,如此等等的根本性命题,不正是现在西方哲学各个流派作为立足点和出发点的“统一性原理”吗?
这种关于人与世界相互关系的“统一性原理”即哲学前提,在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宗教的、伦理的、艺术的、科学的、常识的等方式)中,在人类所创建的全部知识体系(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思维科学等知识体系)中,扮演了一种独特的角色:它作为最高的或最终的根据、标准和尺度,批判性地反思人类一切活动和全部知识的各种前提,为人类的存在和发展提供自己时代水平的“安身立命之本”或“最高的支撑点”。
然而,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和对待哲学自身的前提即它所提供的“统一性原理”?它所追求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是否真的具有“终极”的性质?哲学用以批判人类的全部活动和全部知识的“统一性原理”是否也具有内在的否定性?
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总是对时代精神的概括,总是“思想中的时代”,因而只能是历史性的存在。只有批判地反思哲学前提,才能敏锐地触摸到时代精神及其内在的否定性,从而塑造和引导新的时代精神。因此也只有批判地反思哲学前提,才能形成在本质上是批判的辩证法的理论思维方式。作为两种世界观理论或两种理论思维方式的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其本质区别在于能否批判地反思哲学自身的前提——哲学的“统一性原理”。
(二)哲学“统一性原理”的内在否定性
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是一种追本溯源式的意向性追求,是一种基于实践活动的历史展开性的人类思维的无穷无尽的指向性。它试图对人类活动的最根本的前提——“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做出最根本的和最彻底的解释,但它在每个历史时代所做出的解释又总是具有相对的性质。因此,它的可能达到的目标,并不是它所自许的终极性的解释;它的真实的意义,也不在于是否能够达到它所追求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它的真实的积极意义在于它永远悬设着某种崇高的理想目标,并以这种理想目标去审视人类所从事和人类所关注的一切,使人类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保持活生生的求真意识、向善意识和审美意识,永远敞开自我批判和自我超越的空间。
恩格斯说,人的思维是至上性与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按它的个别实现情况和每次的现实来说,又是不至上的和有限的”[7]。哲学对“统一性原理”的寻求,首先是植根于人类思维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即植根于人类思维的“至上”性或无限性。化学寻求基本元素,物理学寻求基本粒子,生物学寻求遗传基因,所有的科学都寻求“基本原理”。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正是在理论思维前提的层面上,表达了人类思维对确定性、必然性、简单性、统一性和终极性的寻求。
问题在于: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本来是并且只能是自己时代的产物;对于具体的哲学家来说,本来是并且只能是思维的“个别实现和每次的现实”。因此它是“不至上的”。但是,这种“统一性原理”作为哲学自身的前提,作为哲学考察人类的全部活动和全部知识的根据,却总是要求最高的权威性和最终的确定性,把自己所承诺或设定的“统一性原理”视为毋庸置疑和不可变易的“绝对”。
对于这种情况,维也纳学派的领导者、德国哲学家石里克做过颇为精彩的描述。他说:“所有的大哲学家都相信,随着他们自己的体系的建立,一个新的思想时代已经到来,至少,他们已发现了最终真理。如果没有这种信念,哲学家几乎不能成就任何事情。例如,当笛卡尔引进了使他成为通常所称‘现代哲学之父’的方法时,他就怀着这样的信念;当斯宾诺莎试图把数学方法引进哲学时,也是如此;甚至康德也不例外,在他最伟大著作的序言中,他宣称:从今以后,哲学也能以迄今只有科学家所具有的那种可靠性来工作了。他们全都坚信,他们有能力结束哲学的混乱,开辟某种全新的东西,它终将提高哲学思想的价值。”[8]与此同时,石里克颇有见地地指出:“哲学事业的特征是,它总是被迫在起点上重新开始。它从不认为任何事情是理所当然的。它觉得对任何哲学问题的每个解答都不是确定或足够确定的。它觉得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头做起。”[9]
哲学从其产生开始,就蕴含着两个基本矛盾。其一,它指向对人及其思维与世界的“统一性原理”的终极占有和终极解释,力图以这种“统一性原理”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永恒的最高支撑点,而人类的历史发展却总是不断地向这种终极解释提出挑战,动摇它所提供的“最高支撑点”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这就是哲学所承诺的“统一性原理”与人类历史发展的矛盾。其二,哲学以自己所承诺的“统一性原理”作为判断、解释和评价一切的根据、标准和尺度,也就是以自己作为“理论思维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从而造成自身无法解脱的哲学解释循环。因此,哲学家只有通过对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重新奠定哲学的“地基”,才能使哲学的解释循环不断地跃迁到高一级层次。这就是哲学前提的自我矛盾。
哲学自身所蕴含的这两个基本矛盾,是辩证法理论得以产生的基础,也是辩证法的哲学前提批判得以进行的基础。哲学所承诺的“统一性原理”与人类历史发展的矛盾,是辩证法的现实的、历史的根据;哲学自身的解释循环所造成的哲学前提的自我矛盾,则是辩证法的理论的、逻辑的根据。辩证法对哲学前提的批判,就是揭示哲学自身所蕴含的历史的和逻辑的内在矛盾,从而在更深刻的层次上揭示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
在哲学理论蕴含的两个基本矛盾中,前者是后者的根源和基础。这正如恩格斯在分析近代西方哲学时所指出的,“推动哲学家前进的,决不象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只是纯粹思想的力量。恰恰相反,真正推动他们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速的进步”[10]。
同时,我们又必须看到,后者是前者的理论升华和哲学表达。哲学所承诺的“统一性原理”与人类历史发展的矛盾,只有升华和表达为哲学前提的自我矛盾,引发哲学家发现、揭示和展开先前的或其他哲学前提的内在矛盾,并把这些矛盾提升为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才能构成作为哲学世界观的“矛盾”。辩证法理论是以这种具有哲学世界观意义的“矛盾”为对象,通过哲学前提的自我批判而发展的。
(三)哲学前提批判的双重内涵
辩证法的哲学前提批判具有双重内涵:一是揭露哲学前提的内在矛盾,否定既有的“统一性原理”;二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展现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形成表达新的时代精神的“统一性原理”。这就是辩证法对哲学前提的双重否定或否定之否定。在这种双重否定中,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既是被否定的对象,又是被重建的对象,因而是否定与重建的统一。
辩证法的哲学前提批判,从其理论内容上看,是不同水平的哲学理论之间的斗争。在辩证法发展史上,古代的本体论追究的辩证法被近代的认识论反省的辩证法所取代,近代的认识论反省的辩证法被德国古典哲学的逻辑学反思的辩证法所取代,德国古典哲学的逻辑学反思的辩证法又被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批判的辩证法所取代。这种“取代”并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一个复杂的“扬弃”过程。后者总是否定了前者的“统一性原理”并且否定了前者据以形成这种“统一性原理”的思维方式,实现了反思层次的跃迁。近代的认识论反省的辩证法,它否定了离开思维对存在的关系而直接断言存在的思维方式;逻辑学反思的辩证法否定了离开概念运动而直接断言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思维方式;实践论批判的辩证法则否定了离开人类的实践活动及其历史发展而抽象地展开概念自我运动的思维方式。而这些否定的积极成果,则是新的思维方式以及新的哲学“统一性原理”的生成。
辩证法的哲学前提批判,从其理论形式上看,是哲学的提问方式的历史性转换。哲学理论是历史性的思想,哲学史则是思想性的历史。哲学问题总是自我相关、自我缠绕的。一方面是老问题以胚芽的形态蕴含着新问题,研究和回答新问题总要反省老问题;另一方面是新问题以成熟的形态展开老问题,解决老问题又有赖于探索新问题。当代英国哲学家艾耶尔提出:“哲学的进步不在于任何古老问题的消失,也不在于那些有冲突的派别中一方或另一方的优势增长,而是在于提出各种问题的方式的变化,以及对解决问题的特点不断增长的一致性程度。”[11]古代哲学从客体提出问题,探寻“万物的统一性”;近代哲学从自然(唯物论)或精神(唯心论)提出问题,探寻“思想的客观性”;黑格尔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提出问题,探寻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马克思则从“现实的人”提出问题,探寻人类自身的解放道路。这种提问方式的历史性转换,构成了辩证法的理论形态的历史性转换。
在辩证法的理论内容和理论形式的历史发展中,实现了对哲学前提的双重否定或否定的否定。一方面,它不断地否定了哲学前提的“虚无性”,使哲学的“统一性原理”获得了愈来愈丰富的规定性,也就是愈来愈深刻地展现了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另一方面,它又不断地否定了哲学前提的“固存性”,使哲学在新的层次上去重构自己的“统一性原理”,也就是以新的思维方式去揭示理论思维前提的内在矛盾。辩证法对哲学前提的否定就是对它的新的规定,辩证法对哲学前提的规定则是在更高的层次上对它的否定。这就是辩证法的哲学前提批判的规定与否定的对立统一,也就是辩证法的哲学前提批判的双重内涵。
列宁说:“辩证法的特征的和本质的东西不是单纯的否定,不是徒然的否定……而是作为联系环节、作为发展环节的否定,它保持着肯定的东西,即没有任何动摇、没有任何折中。”[12]列宁还具体地解释说,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就在于“否定第一个论点,用第二个论点去代替它(就在于前者过渡到后者,在于指出前者和后者之间的联系等等)”[13];“对于简单的和最初的‘第一个’肯定的论断、论点等等,‘辩证的环节’,即科学的考察,要求指出差别、联系、过渡。否则,简单的、肯定的论断就是不完全的、无生命的、僵死的。对于‘第二个’否定的论点,‘辩证的环节’则要求指出‘统一’,也就是指出否定和肯定的联系,指出这个肯定存在于否定之中。从肯定到否定——从否定到保存着肯定东西的‘统一’,——否则,辩证法就要成为空洞的否定,成为游戏或怀疑”[14]。
那么,这种作为联系的环节、作为发展的环节的辩证否定,与那种“空洞的否定”和“怀疑论”的区别何在呢?列宁以“诡辩和辩证法”为题引述了黑格尔的看法,即“诡辩是依据未予批判和不加思索的无根据的前提而作的推理;而我们称辩证法是高级的理性运动,在这种运动中,那些似乎是全然分离的规定通过自己,通过它们本身而相互去过渡,前提则被扬弃”[15]。
辩证法对哲学前提的双重否定,也就是哲学前提的自我重建。辩证法的这种批判与建构的矛盾运动,构成哲学世界观的螺旋式上升运动。它的特点是,辩证法一次又一次地把哲学的“统一性原理”推翻,却一次又一次地重建哲学前提。辩证法的双重否定过程,就是哲学家从新的视角、以新的方法、用新的综合,揭示人与世界之间的新的意义,提示可供人类反省和选择的新的理想,使人类在愈来愈高级的层次上实现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
辩证法的实质就在于,它以否定性的思维对待自己的前提——哲学的“统一性原理”。在辩证法看来,作为“统一性原理”的哲学前提,既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性,又是一种历史的局限性,因而它包含着内在的否定性,孕育着新的历史可能性。辩证法是一种具有“巨大的历史感”的理论思维方式。
从历史的进步性看,哲学在自己时代所提供的“统一性原理”,就是该时代人类所达到的对人与世界的统一性的最高理解,即该时代人类全部活动的最高支撑点,因此它具有绝对性;从历史的局限性看,哲学在自己时代所提供的“统一性原理”,又只是特定历史时代的产物,它作为人类全部活动的最高支撑点,正是表现了人类作为历史的存在所无法挣脱的片面性,因此它具有相对性;从历史的可能性看,哲学在自己时代所提供的“统一性原理”,又是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中所建构的阶梯和支撑点,它为人类的继续前进提供世界观层次的理论支持,并作为世界观层次的批判对象而存在。
在哲学世界观层面上,辩证法理论的批判本质就在于,它揭露哲学自身前提的内在矛盾,展现哲学前提自身的狭隘性、片面性和暂时性,论证它的历史进步性、历史局限性和新的历史可能性,促使人类不断地反省自己的安身立命之本,以批判的、革命的态度去对待自己的全部思想和行为,以新的理论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去反观人类的历史和现实存在,并在新的更高的层次上重建哲学的“统一性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