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科学理论接受的几种方案
科学理论的发现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理论的辩护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其实,科学理论的辩护也就是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在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上,主要有四种观念:逻辑经验主义、历史主义和SSK和建构主义。
一、逻辑经验主义论科学理论的接受
逻辑经验主义认为科学发现属于心理学,因而不属于科学哲学研究的对象,而科学哲学的主要问题则是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例如1929年,石里克等人发表了《科学世界观:维也纳学派》中指出:“我们已经根据两点规定基本上描述了科学世界概念的特点,第一,它是经验主义的和实证主义的,只有来自经验的知识,这种知识是建立在直接所予的基础上的。第二,科学的世界概念是以一定的方法即逻辑的分析应用于经验材料达到统一科学。既然每一个科学陈述的意义都必须通过还原为关于所予的陈述来说明,那么同样,任何概念(不管它属于科学的哪一个分支)的意义也可以通过逐步还原为其他概念,直到那些与所予直接相关的最低层次的概念来说明。”[1]卡尔纳普设立了一个对科学语言进行检验的逻辑规则。“我们简短地总结以下分析的结果。令‘a’为任何词,‘S(a)’为出现这个词的基本句子。那么‘a’有意义的充要条件就可以用下面每一个陈述提示出来;这些标准归根结底说的是同一件事:
1.已知a的经验标准。
2.已知规定了‘S(a)’可以从一些什么记录句子推出来。
3.‘S(a)’的真值条件确定了。
4.已知‘S(a)’的证实方法。”[2]
艾耶尔用日常用语把它表示为:“人们认为,可证实性原则应当提出一个可以用来决定一个句子在字面上有无意义的标准。用一个简单的方式去表述可证实性原则,我们可以这样说,一个句子,当并仅当它所表达的命题或者是分析的,或者是经验上可以证实的,这个句子才是字面上有意义的。”[3]
当然,对于如何理解证实标准,在维也纳学派的内外发生了严重的思想冲突,其中包括石里克等人坚持的“证实标准”,卡尔纳普采纳的“可证实性标准”,蒯因等人的“可检验性标准”等。最后导致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理论辩护问题上的崩溃。在这个过程中,除了蒯因的批判外,波普尔发挥了重要作用,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在于突破了逻辑经验主义有关发现语境和辩护语境的划界,认为逻辑经验主义不仅可以研究证明问题,也可以研究发现问题。
逻辑经验主义对科学理论的辩护问题并没有在蒯因和波普尔的批判中消解殆尽,而是以各种形式不断“复活”,如20世纪80年代出现了弗拉森的“建构的经验主义”,20世纪初又出现了所罗门的“社会经验主义”等。
二、历史主义论科学理论的接受
如果说逻辑经验主义专门讨论科学理论的“确证”或辩护问题,那么历史主义则从科学思想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来考量科学理论的发现和辩护问题。
从表面看来,历史主义也注重评价标准对科学接受的意义,这一点似乎与逻辑经验主义并无二致。例如,T.库恩就曾经提到过衡量科学理论的几个标准:“我一开始就要问:一种好的科学理论有些什么特征?我从一系列通常回答中挑选出五条来,不是因为这五条可以穷尽一切,而是因为每一条都很重要,而总的又足以从各个方面说明问题究竟在哪里。第一,理论应当精确,就是说,在这一理论的范围内从理论导出的结论应表明同现有观察实验的结果相符。第二,理论应当一致,不仅内部自我一致,而且与现有适合自然界一定方面的公认理论相一致。第三,应有广阔视野,特别是,一种理论的结论应远远超出于它最初所要解释的特殊观察、定律或分支理论。第四,与此密切联系,理论应当简单,给现象以秩序,否则现象就成了各自孤立的、一团混乱的。第五,尽管不那么标准,但对于实际的科学判定却特别重要——理论应当产生大量新的研究成果,就是说,应揭示新的现象或已知现象之间的前所未知的关系。这五个特征——精确性、一致性、广泛性、简单性和有效性——都是评价一种理论是否充分的标准准则。如果过去没有说清楚这一点,那我本应当在我的书中给以更多篇幅,因为我从来就完全同意传统的观点:当科学家必须在已有理论与后起竞争者之间进行选择时,这五种特征具有关键作用。它们连同其他类似的特征,提供了理论选择的全部共同基础。”[4]
但这并不是库恩的全部思想,甚至也不是库恩最重要的思想。较之逻辑经验主义,库恩思想的核心在于通过“范式”[5](paradigm)概念设计了“前科学-常规科学-科学的反常与危机-科学革命-新的常规科学……”这样一个科学思想理念。这一理念可以很好地解释哥白尼革命。在哥白尼以前,人们都用托勒密范式来解释进行天文观测时面对的现象,但是后来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增加托勒密体系中的复合环已经无法做出满意的解释。面对这种情况,哥白尼认为,问题出在了托勒密体系本身,这个复杂的系统不可能与自然界的运动相符合。于是他提出了日心说。日心说的提出解决了托勒密范式无法解释的现象。这就是科学史上著名的“哥白尼革命”,也是西方近代科学革命的标志性事件。
对于科学理论的接受而言,库恩的理论至少告诉我们两点:第一,科学理论的接受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既是科学思想的不断完善过程,也包括社会各阶层对这个理论的接受过程;第二,科学理论的接受与科学理论的发现之间并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限,在真实的科学活动中,科学理论发现的心理-逻辑过程与科学理论接受的历史-社会过程几乎是同时的。
其实,库恩之后的思想家们发现,库恩所发现的这个“结构”本身充满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费耶阿本德从中读出相对主义或“方法论的无政府主义”;拉卡托斯从中读出“精致的证伪主义”或“科学研究纲领的方法论”等。但问题还远不止于此。笔者在澳洲访学期间,曾在墨尔本大学约见了库恩的研究专家H.桑克(Howard Sankey),他曾把库恩的“不可比性命题”区分为语义学的理解、方法论的理解等多种含义。J.A.舒斯特先生在他的《科学革命:科学史与科学哲学导论》中发现了库恩所说的“哥白尼革命”并非如此,就当时的解释力、经验标准和社会接受性等指标来衡量,哥白尼学说和托勒密学说势均力敌,因为哥白尼的日心说不能解释地球运动的动源、惯性系统、轨道形状等重大问题。
但不管怎么说,库恩从历史过程的角度来解读科学理论的发现和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较之逻辑经验主义的方案有其新异之处。
三、SSK论科学理论的接受
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力图将科学发现问题和科学辩护问题统一起来考量。在他们看来,传统的科学哲学建立在发现和证明之间的划界的基础之上。然而,不幸的是,诸如发现与证实之间的区分,往往使那些实际开始思考科学研究的社会科学家陷于困境,而不是对他们有所帮助。但为什么是这样一种情形?当我们进入实验室时,难道我们实际上不正在脱离证明语境而去研究科学结果的制造过程吗?难道我们没有理由设想发现与证明是分离的、彼此相互独立的过程?因为答案是否定的,所以社会科学家感到窘迫。
卡林·诺尔-塞蒂纳认为,证实实际上是一个在科学共同体内部对科学理论的合理性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是单纯的辩护过程,而是包含着对科学发现者的身份认同以及科学发现者的活动做出评估。由于组成这种共同体的实证者们很可能独立于知识的生产者,所以实证者们的批评性论断就构成了实证的一种客观基础。然而,如果我们充分细致地思考知识生产的过程,结果就会发现,科学家不断地把他们的决定和选择与所期待的“实证者”共同体特定成员的反应联系起来,或者与他们想在其中发表论文的杂志的规定联系起来。决定基于哪些是“最新的”与哪些是“过时的”东西,基于一个人“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基于他们遇到的反对者以及通过提出某一特定观点而不得不与之联系的那些人。简言之,实验室的发现基本上是着眼于潜在的批评或接受(以及关于潜在的盟友与敌人)做出的,它是发现的实质性的重要组成部分。
拉图尔也认为,由于发现问题和证实问题都是科学理论接受的环节,都是科学家共同体“制造知识”的实践活动,因此,发现问题和证实问题是统一的,都统一于科学家共同体对科学理论的接受。“如果我们希望继续我们穿越事实建构的旅行,我们就得使我们的方法适合于科学家的模棱两可,否则就总会陷入错误的步伐,从而既不能抵挡他们的第一个(实在论的)反对意见,也不能抵挡他们的第二个(相对主义的)反对意见。我们因此需要拥有两种不同的话语,这两种话语是根据我们加以考虑的视技术科学中已经解决了的部分还是没有解决的部分而定。我们同样会在后一种情况下成为相对主义者,而在前一种情况下成为实在论者。当研究争论的时候——正如我们迄今一直在做的——我们不能比我们所伴随的真正的科学家和工程师更少相对主义。他们并不把自然当作外部的仲裁者使用,而我们没有理由想象我们比他们更聪明。对于科学的这一部分,我们将宣读我们方法的第三条规则:由于一个争论的解决是自然的表征(Nature’s representation)的原因而不是结果,因此,我们永远不能用产物,即自然,来解释一个争论是如何解决和为什么被解决的。”
因此,在科学知识社会学者眼中看来,科学发现问题和科学辩护问题是一个过程的两个环节,而且这两个环节并不是前后相继的两个组成部分,而是互相渗透、互相包含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不分彼此的连续统。
四、(社会)建构主义论科学理论的接受
社会建构主义十分注重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而且这种思潮在解决科学理论接受问题所持有的观点极富社会性。Paul Ernest在《社会建构主义作为一种数学哲学》一书中就指出,“我支持思维(mind)是社会的观点,因为:(1)个人对复杂性的思考源于并形成于内在化的交流;(2)所有随后的个体思考是由这个起源构成和定制成形的;(3)某些精神活动是集体性的(如团体问题的解决)。另外,思维的社会观点排斥Cartesian二元论,因为精神活动既是个人的又是集体的,它既是私人的又是公众的,最重要的是它总是本质上被体现着。因此,对能公开地被转变和利用的可操作的或公共的表达形式的利用组成的了公众,包含的思想。根据思维的社会观点,人的所想所做只是其中的一部分(Wertsch,1991,Restivo & Collins,1991)”[6]
按照这种观点,即使是纯然的数学知识,人们往往以为数学知识是一种最严格地遵循逻辑推理的理论形式,其实也是社会建构的。“社会建构主义把数学描述为一系列由社会规定的对话实践。人们只能在特定的语境及相互关系中学习或使用数学。数学知识本身也只能在多样化的语境中被再语境化、再生产和利用。同样,数学知识和其他相邻的学术领域也存在着相互再语境化的过程。理论物理学和数学之间就不断互动发展和相互转化。另一方面,数学的学习要求长期地参与学校和大学数学的社会环境。这些反过来要求与其他的数学家和教师相互作用,利用物质资源和信息技术工具(书,论文,软件等),深入并部分掌握数学论述。”[7]
(社会)建构主义有关科学理论的接受问题引起强调“共建”等范畴自然有其合理性,但也招致诸多批判,例如,A.库克拉对社会建构主义的批评较为经典[8]:“如果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即所有的事实都是被建构的,那么这个元事实本身必须被建构,而且关于元事实被建构的元元事实必须被建构,如此以至无穷。这个过程表明,强建构主义导致一个无限循环。”[9]而且,“对于协商而言,我们需要协商的逻辑,但按照逻辑建构主义,全部逻辑都是被协商的。因此,协商的逻辑本身也应该曾经是被协商的。这只能诉诸一个先在的协商逻辑的发生,如此等等。每一个协商都以逻辑为前提,但这个逻辑又需要另一个协商……因此逻辑建构主义归结为非理性主义”[10]。
[1] 见《自然科学哲学问题》1989年第1期。
[2] 洪谦:《逻辑经验主义》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第18页。
[3] 〔英〕艾耶尔:《语言、真理与逻辑》,尹大贻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第1~2、235页。
[4] 〔美〕库恩:《必要的张力》,纪树立等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第315~316页。
[5] 范式这个概念一经产生就带来了许多误解。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他使用了二十一种用法。很多人指责库恩没有给予这个概念清晰化。为了消除这种不必要的误解,库恩对此作出了说明,在《再论范式》一文中,他使用了专业母体(disciplinary matrix)概念,力图通过使范式和科学共同体协调一致的分析,在科学共同体如何从事学习、研究的活动中展现范式的内涵。专业母体包含着符号概括、模型等。符号概括指利用符号表述科学的定律、定理等。如E=mc2这是共同体共同规定的物理符号,有了这样的符号形式,共同体之间可以交流和理解。一门科学的力量恰恰是随着符号概括的增多而增强的。
[6] Paul Ernest:Social Constructivism as a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8:212.
[7] Paul Ernest:Social Constructivism as a Philosophy of Mathematics ,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1998:256-263.
[8] 参见安维复:《Andrè Kukla的社会建构主义》,载《自然辩证法通讯》2003年第6期。
[9] Andrè Kukla:Social Constructiv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London,Routledge,2000:68.
[10] Andrè Kukla:Social Constructivism and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 ,London,Routledge,2000:1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