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 皇太极争汗位

清太宗皇太极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八子,因曾位列“四大贝勒”即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中的第四位,也称他为“四贝勒”。大家都知道他名叫皇太极,皇太极是什么意思?台湾大学的陈捷先教授作过详细的介绍。

皇太极在继承汗位之前,对他有多种称呼:清人称皇太极,满文作hongtaiji ;明朝人称黄台吉;朝鲜人称弘他时、弘太始、红歹是;西人称Abahai,汉译安巴亥;俄文称Amba han 等。我想,西文、俄文应是满文“Aba”“amba”,也就是汉文“大”的音译,“hai”“han”应是“汗”的音译,合起来应是“大汗”的音译;朝鲜文则是满语的不同译写。我们按照通常的写法或叫法,称为“皇太极”就是了。

下面进入皇太极继位的正题。

清太宗皇太极继承汗父努尔哈赤的遗位,有“正取”与“夺取”两说。

“正取”说主要根据《清太宗实录》卷一的记载。努尔哈赤崩,三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及诸贝勒对皇太极曰:“国岂可无君?众议已定,请勿固辞。”皇太极不允。“自卯至申,众坚请不已。然后从之。”(《清太宗实录》卷一)“夺取”说主要根据《清世祖实录》卷五三的记载。摄政睿亲王多尔衮称:“太宗文皇帝之即位,原系夺立,以挟制中外。”(《清世祖实录》卷五三)清太宗的继位,是“正取”还是“夺取”?这成为清宫史的一个谜。为解说清太宗继位之谜,下面从五个女人、五个男人和五大事件说起。

一、五个女人

先说努尔哈赤时期同皇太极嗣位相关的五个女人。这五个女人,都是皇太极汗父努尔哈赤的妻子。

前面说过,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妻子,根据文献记载,有名分的共十六人,她们是:高皇后叶赫那拉氏,元福晋佟佳氏,继福晋富察氏,大福晋乌拉那拉氏,福晋博尔济吉特氏,侧福晋伊尔根觉罗氏、叶赫那拉氏、博尔济吉特氏、哈达那拉氏,庶福晋兆佳氏、钮祜禄氏、嘉穆瑚觉罗氏、西林觉罗氏、伊尔根觉罗氏,还有小福晋阿济根、德因泽。其中,对皇太极嗣位有重要影响者五人:(一)佟佳氏,名哈哈纳扎青,是努尔哈赤的结发妻子,努尔哈赤长子褚英和次子代善的生母。其父塔本巴宴,是建州佟佳地方人。努尔哈赤在万历五年(1577 年)十九岁分家时,娶了佟佳氏为妻子。第二年,长女东果格格出生,后嫁给清开国五大臣之一的何和礼。万历八年(1580 年)长子褚英出生,万历十一年(1583 年)次子代善出生。这位原配妻子何时去世,史无明文记载。因为她是努尔哈赤的原配发妻,并生下长子褚英和次子代善,而他们同皇位继承密切相关,所以首先要提到这位佟佳氏。

(二)富察氏,名衮代,努尔哈赤第五子莽古尔泰、德格类和莽古济格格的生母。其父莽塞杜诸祜,建州沙济地方人。她先嫁给努尔哈赤祖父觉昌安三兄索长阿之次子吴泰的第二个儿子威准(努尔哈赤的堂兄),生下三子——阿兰泰珠、充善和昂阿拉。威准二十九岁阵亡后,衮代便与努尔哈赤再缔婚姻。

这件事清朝的官方记载讳载,但《爱新觉罗宗谱》留下一些蛛丝马迹。她同努尔哈赤生育两个儿子——莽古尔泰和德格类,还有一个女儿莽古济格格。所以衮代共生育五子一女,还抚养舒尔哈齐第二子阿敏。衮代生年与嫁给努尔哈赤的时间记载不详,但长子阿兰泰珠生于万历十一年(1583 年),次子充善生于万历十二年(1584 年),三子昂阿拉生于万历十三年(1585 年),她同努尔哈赤结婚后的儿子莽古尔泰则生于万历十五年(1587 年)。这说明衮代嫁给努尔哈赤约在万历十四年(1586 年)。这一年代善四岁。她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生子德格类,后又生女莽古济格格。因为衮代牵涉到大妃疑案,并同皇太极继位密切相关,所以要特别提到她。

(三)叶赫那拉氏,名孟古哲哲。她是皇太极的生母。当年努尔哈赤落难路过叶赫,叶赫贝勒杨吉砮对他说:“我有幼女,需其长,当以奉侍。”努尔哈赤说:“汝欲结盟好,长者可妻,何幼耶?”杨吉砮说:“我非惜长,但幼女仪容端重,举止不凡,堪为君配耳。”努尔哈赤许之。后杨吉砮被明辽东总兵李成梁杀害,孟古哲哲兄长纳林布禄继为贝勒。孟古哲哲生于万历三年(1575年),十六年(1588 年)十四岁时嫁给努尔哈赤,二十年(1592 年)生皇太极。

三十一年(1603 年)病重思母,努尔哈赤派人去请,其兄纳林布禄不许。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当年叶赫那拉氏堂兄贝勒布寨和胞兄纳林布禄等,组成九部联军,进攻建州。努尔哈赤以寡击众,以逸待劳,打败九部联军。布寨兵败被杀。有书记载:努尔哈赤命将布寨尸体劈为两半,一半留在建州,另一半归还叶赫。纳林布禄则狼狈逃回叶赫。从此,叶赫与建州“结下不共戴天之仇”。

纳林布禄深衔大恨,不许叶赫那拉氏与母相见。同年九月,叶赫那拉氏病故,年二十九岁。努尔哈赤极为悲痛,一个多月,不饮酒、吃肉。

崇德元年(1636 年)追谥叶赫那拉氏为孝慈武皇后,康熙元年(1662 年)改谥为孝慈高皇后。因为她生的唯一的儿子皇太极后来成为清太宗皇帝,所以要提到她。但是,叶赫那拉氏与富察氏为正妃的时间重叠,而同时不会有两位正妃主持后宫,因此叶赫那拉氏的正妃名号可能是死后追尊的,其生前或为侧福晋。这是皇太极嗣位的一个脆弱因素。

(四)乌拉那拉氏,名阿巴亥,努尔哈赤第十二子阿济格、第十四子多尔衮和第十五子多铎的生母。先是,乌拉部被努尔哈赤击败,乌拉部贝勒满泰的女儿阿巴亥嫁给建州部的努尔哈赤为妻。努尔哈赤也将侄女俄恩哲嫁给乌拉部贝勒布占泰为妻,互相婚嫁,以求盟谊。万历二十九年(1601 年),十二岁的阿巴亥嫁给努尔哈赤,她比努尔哈赤小三十一岁。阿巴亥也牵涉到大妃疑案,且她的儿子多尔衮后来成为摄政睿亲王,演绎出许多生动有趣的历史故事。她又在努尔哈赤死时殉葬,其子多尔衮称皇太极“系夺立”,所以阿巴亥成为清初宫廷斗争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女人。

(五)德因泽,不知姓氏,也没有生育子女,《清史稿· 后妃传》和《清列朝后妃传稿》都没有记载。小福晋德因泽因告讦大妃和代善的暧昧关系事件有功,被升与努尔哈赤同桌共食。《清皇室四谱》附记说,“按:太祖殂时,大妃从殉外,仍有二庶妃亦从殉,一名阿济根,一名德因泽,今不能详为何氏。”

其中德因泽同大妃疑案有关,所以我也把她列入同皇太极继位之谜有关的“五个女人”之一。

到天命五年(1620 年)发生大妃事件时,努尔哈赤的原配佟佳氏哈哈纳扎青已死;叶赫那拉氏孟古哲哲也已死。所以,这时的大妃即大福晋,无论是富察氏衮代,或是乌拉那拉氏阿巴亥,都同皇太极嗣位的“正取”或“夺取”

之谜有着重要的直接关系。

二、五个男人

次说努尔哈赤时期同皇太极嗣位相关的五个男人。

(一)褚英,努尔哈赤嫡长子,母佟佳氏,万历八年(1580 年)生。早年随父出征,十八岁带兵出征东海瓦尔喀部安楚拉库,有战功,封贝勒。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因击败乌拉部,得美称“阿尔哈图土门贝勒”(意为广略贝勒)。曾受信任,辅掌国政。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死,三十六岁。他的长子杜度后分得其部分财产与部民。

(二)代善,努尔哈赤次子,母佟佳氏,万历十一年(1583 年)生,为褚英胞弟。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随兄褚英参与乌碣岩之战,同乌拉大将博克多搏击,马胫相交,激烈拼杀。史载:“代善驰逐博克多,自马上左手攫其胄斩之。”努尔哈赤嘉奖他的勇敢,赐号“古英巴图鲁”(“古英”一解作天鹅;“巴图鲁”意为勇士)。天命元年(1616 年)封和硕贝勒,以齿序称大贝勒,为“四大贝勒”之首,参与国政。后封为和硕礼亲王。顺治五年(1648 年)病死于北京。

(三)阿敏,舒尔哈齐次子、努尔哈赤之侄,万历十四年(1586 年)生,其兄阿尔通阿、弟扎萨克图,因舒尔哈齐事件被努尔哈赤所杀。天命元年(1616 年)授和硕贝勒,以齿序称二贝勒。阿敏在父亲死后,为努尔哈赤收留,并由继福晋富察氏衮代领养在身边。阿敏同富察氏衮代、衮代之子莽古尔泰的这种特殊关系,在皇太极争夺嗣位前后,为阿敏与莽古尔泰的历史悲剧埋下了种子。

(四)莽古尔泰,努尔哈赤第五子,母富察氏衮代,万历十五年(1587年)生。万历四十年(1612 年)随父努尔哈赤出征乌拉,立有战功。天命元年(1616 年)封和硕贝勒,以齿序称三贝勒。统正蓝旗,屡立军功。莽古尔泰同皇太极矛盾逐渐激化,后被革贝勒称号。天聪六年(1632 年),莽古尔泰“以暴疾卒”。

(五)皇太极,努尔哈赤第八子,母叶赫那拉氏,万历二十年(1592 年)生。早年丧母,受到父亲的钟爱。年轻时随汗父出征,颇有战功。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 努尔哈赤将满洲四旗扩建为八旗,皇太极为正白旗主旗贝勒。天命元年(1616 年)封和硕贝勒,以齿序称四贝勒,襄理国政。皇太极“勇力绝伦,颇有战功,所领将卒皆精锐”,能文能武,胸怀谋略。清太宗皇太极继位斗争,以努尔哈赤为轴心,围绕五个女人、五个男人在五大事件中,分五个回合展开冲突与融合。

三、五大事件

再说努尔哈赤时期同皇太极嗣位相关的五大事件。

(一)舒尔哈齐事件。舒尔哈齐为努尔哈赤胞弟,与胞长兄努尔哈赤并肩起兵,共同创业,屡立战功,深得众心。他曾先后四次到北京“朝贡”,被明廷封为都督,后同其兄努尔哈赤矛盾表面化。

在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乌碣岩之战中,舒尔哈齐在双方接战后仍迟不出战,后褚英与代善的军队打败了乌拉军。努尔哈赤追究此事,怒责舒尔哈齐,令将他属下两名战将常书、纳齐布论死。舒尔哈齐则说:“若杀二将,即杀我也!”努尔哈赤虽作了让步,但此后不再派遣他带兵作战。

万历三十七年(1609 年),努尔哈赤与舒尔哈齐兄弟严重失和。老满文档册里记载:舒尔哈齐战时不肯出力,贪得无厌,常出怨言,因此努尔哈赤责备他。但舒尔哈齐仍不自省,反而策划迁居黑扯木自立。于是努尔哈赤大怒,就没收了他的家产,杀了他的大臣。后舒尔哈齐回来,努尔哈赤又把没收的家产还给了他,可是他依然不满。努尔哈赤再次“夺取”舒尔哈齐的属人、部将及产业。

《爱新觉罗宗谱》云:万历三十八年(1610 年), 舒尔哈齐的长子阿尔通阿、三子扎萨克图因罪被处死。万历三十九年(1611 年),舒尔哈齐被囚禁死。朝鲜人李民寏《建州闻见录》说舒尔哈齐“有战功,得众心”,被“奴酋所杀”。明人黄石斋《建夷考》记载:“注铁键其户,仅容二穴,通饮食,出便溺。”同年,舒尔哈齐死。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则说:“奴酋忌其弟速儿哈赤兵强,计杀之。”清史学家孟森称:清太祖努尔哈赤“推刃胞弟”“实乃杀之”。

努尔哈赤兄弟发生内讧,骨肉相残,为家门不幸。但这种整合,既强固了建州的力量,也为皇太极嗣位准备了条件。

(二)褚英事件。舒尔哈齐死后,褚英地位日显重要。褚英因居长,屡有军功,被努尔哈赤授命执掌国政。褚英柄政后,因年纪轻,资历浅,心胸褊狭,操之过急,受到“四大贝勒”——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和“五大臣”——额亦都、费英东、和何礼、安费扬古、扈尔汉等内外两方面的反对。褚英对这些建州的“柱石”和“元勋”,既缺乏谦恭的态度,又没有笼络的智术。他想趁汗父在世时,逐渐削夺他们的财富和权力,以便巩固自己的储位。这促使“四贝勒”与“五大臣”以内外夹击的策略,共同对付褚英。他们向努尔哈赤奏告褚英:第一,挑唆“四贝勒”与“五大臣”不和;第二,公然声称要索取诸弟财物;第三,曾扬言,我即位后将杀死同我为恶的诸弟与诸大臣。由是,褚英陷于孤立境地。

努尔哈赤感到事态严重。他在权衡长子褚英与“四贝勒”“五大臣”两方力量之后,决定疏离褚英。努尔哈赤下令削夺褚英所领部众与财产,均等地分配给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与皇太极四位弟弟。褚英政争失败后,大为气恼,非但没有自省,反而“意不自得,焚表告天自诉”,于是“乃坐咀咒”父亲和诸弟之罪。

万历四十一年(1613 年)三月二十六日,努尔哈赤命将长子褚英幽禁在高墙之内。万历四十三年(1615 年) 八月二十二日,努尔哈赤经过两年的反复思考,“始下决断, 处死长子”。褚英年仅三十六岁。这个事件是父杀子, 很不光彩,到乾隆重修《无圈点老档》

(《旧满洲档》《老满文原档》)时, 将这段记载删掉。直到1962 年在中国台湾地区台中市雾峰北沟故宫博物院地下仓库里发现,1969 年台北故宫博物院以《旧满洲档》为书名影印出版,学者看到了上述影印老满文档案的记载,才将其历史真相大白于天下。

(三)大妃事件。天命五年(1620 年)三月,后金宫里发生一起大事件,就是小福晋德因泽讦告大妃和代善。《满文老档》记载小福晋德因泽向天命汗告发代善与继母大福晋暧昧关系道:第一,“大福晋曾二次备办饭食,送与大贝勒,大贝勒受而食之。又一次送饭食与四贝勒(皇太极),四贝勒受而未食。”第二,“大福晋一日二三次差人至大贝勒家,如此往来,谅有同谋也!”

第三,“大福晋自身深夜出院亦已二三次之多。”第四,每当诸贝勒大臣在汗的家里宴会、集议国事时,大福晋饰金佩珠、锦缎妆扮,倾视大贝勒,彼此眉来眼去。诸贝勒大臣虽内心不满,因惧怕大贝勒和大福晋而不敢向汗报告。努尔哈赤派扈尔汉、额尔德尼、雅逊和莽阿图四大臣进行调查,后奏报讦告属实。

同时,又查出大福晋在多处藏匿金银财物。

努尔哈赤对大贝勒同大福晋的暧昧关系极为愤慨,但他既不愿加罪于儿子,又不愿家丑外扬,便借口大福晋窃藏金帛,勒令休离(一说后恢复)。或言德因泽告讦之谋出自皇太极。皇太极借大贝勒与大福晋的关系,施一箭双雕之计,既使大福晋被废,又使大贝勒代善声名狼藉,并离间努尔哈赤与代善的父子关系,为他后来夺取汗位作了铺垫。后莽古尔泰将他的生母富察氏衮代杀了。这位大福晋,即大妃,到底是富察氏衮代,还是乌拉那拉氏阿巴亥,并无定论,但是,此后阿敏、莽古尔泰的两蓝旗势力大为削弱,增加了皇太极嗣位的机会。

(四)代善事件。代善祸不单行,除受大妃事件牵连外,同年(天命五年)九月又发生一件大事情。这同代善自己的弱点有关。代善偏爱后妻之子,将好的财产、人口分给后妻所生的幼子,将不好的财产、人口分给前妻所生的次子硕讬。硕讬愤恨不平。代善告硕讬与庶母通奸。硕讬于是与斋桑古(阿敏弟)、莫洛浑夫妇共谋欲叛逃投明。事觉,经审:关于“通奸”——只有喀勒珠一人说“有”,其他人都说“没有”,硕讬说“全系乌有之言,因感到自己被诬。”所以,硕讬之被诬和喀勒珠之伪证昭然若揭。

关于“叛逃”——莫洛浑夫妇承认“确有此事”;硕讬则咬定说“绝无此事”。

努尔哈赤叱责代善说:“汝妻的阴谋使喀勒珠出自其口,你便上了这般中伤话的当。硕讬是你的亲生儿子,如果听信你妻的花言巧语而残杀亲子,诸弟还在啊!你又想用什么法子对付诸弟?因为妻的唆使便想除掉亲子与诸弟,像你这种人如何够资格当一国之君!”于是,努尔哈赤命杀死莫洛浑夫妇等人,而不杀硕讬。但代善要杀死硕讬,努尔哈赤不允,命将其幽禁。代善听信后妻谗言,先后五六次跪请父汗诛杀硕讬,并要求将硕讬交给自己亲手杀之。

努尔哈赤坚决不允其请,并下令尽夺代善已得的权位和所领的臣民,让代善及其妻一无所有地过活。

尽失财产、名位的代善请求手刃其妻,努尔哈赤不许。努尔哈赤集合众人,当众释放硕讬,命将喀勒珠缚绑于柱,让硕讬凌迟杀之。九月二十八日,代善亲自杀妻后,到汗父处请罪:“我已除掉妻了!”

这件事情说明代善在处理家事与国事上,都缺乏公平与情理,也缺乏胸怀与情怀。此后代善同汗父及其弟皇太极的矛盾日渐加深。

(五)阿巴亥事件。天命十一年(1626 年)七月,努尔哈赤患病,到汤泉浴疗。八月,病危,乘船由太子河返还沈阳。努尔哈赤召大妃阿巴亥出来迎接。十一日,大妃到了叆鸡堡,努尔哈赤死。大妃阿巴亥殉葬,遗留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实录》记载,当时大妃不欲殉死,诸王大臣秉持遗命,逼令殉葬。有学者认为:这是史官的曲笔,因为愿殉被许,是妻妾的最高名誉,而认为乌拉那拉氏不愿殉死,这不过是削弱其三子——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地位的宣传手段而已。

以上五大事件,时间跨度从万历三十五年(1607 年)努尔哈赤兄弟失和,到天命十一年即天启六年(1626 年)努尔哈赤死,时间长达十九年。

在上述事件中,怎样看待皇太极嗣位的争议呢?说皇太极继位是“正取”,理由是——舒尔哈齐、褚英死后,大贝勒代善在天命五年(1620 年)大妃事件和代善事件后,其威信、权力、地位、军力、财富大为降低,丧失争夺嗣位的优势;二贝勒阿敏在舒尔哈齐与大妃事件中,受到了沉重打击,也完全丧失了争夺嗣位的力量;三贝勒莽古尔泰,亲手杀死生母,其镶蓝旗受挫,更失去争夺嗣位的条件。虽然,努尔哈赤生前不曾指定继嗣者,但是他先后清除了舒尔哈齐、褚英,使代善、阿敏、莽古尔泰丧失威信,实际上为皇太极继位扫清了障碍。《清史稿· 代善传》记载,“太祖崩,岳讬与其弟萨哈璘告代善,请奉太宗嗣位。代善曰:‘是吾心也!’告诸贝勒定策。太宗辞让再三,代善等请益坚,乃即位。”(《清史稿· 代善传》卷二一六)所以,皇太极继承嗣位,已经是“瓜熟蒂落”。

有人说皇太极继位是“夺取”,理由是——皇太极借着德因泽告讦而打击诸兄贝勒,又借着阿巴亥事件逼大妃殉葬,使多尔衮和多铎失去母亲呵护,也就失去了嗣位的可能。

因此, 皇太极的继位, 系“正取”或系“夺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若予确证,尚需史料。

清初的宫廷斗争,不可谓不激烈,不可谓不残酷!在这些宫廷斗争中,出现了一幅幅黑暗、残暴的画面。努尔哈赤的家族,父杀子、子弑母、夫杀妻、弟杀兄、叔杀侄,甚至诸子合伙逼迫庶母阿巴亥殉葬——撇下可怜的阿济格、多尔衮和多铎。这些斗争产生了哪些历史影响?有哪些历史经验?

第一,争取实现人合。我在《正说清朝十二帝》一书中说过:努尔哈赤事业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四合”,即天合、地合、人合、己合。“天合”主要是指天时,“地合”主要是指地利,“己合”主要是指自己生理平衡和心理平衡,而“人合”的“合”字怎样解释?“合”字与“分”字相对,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和合”“协合”,如《诗· 小雅· 棠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二是“聚合”“整合”,如《左传》:“宋襄公欲合诸侯”;《论语· 宪问》:“桓公九合诸侯”。人与事的合,因为万物都处于对立统一之中,其统一的合,主要表现为“和合”;其对立的合,主要表现为“整合”;通过“整合”,达到新的“和合”。对人对事,不仅要看到统一的“和合”,更要看到对立的“整合”。将对立的双方整合到一起,才会形成更大的统一的力量。从上面的五个事件中,可以看出努尔哈赤位下的四股政治势力——代善、阿敏和莽古尔泰、多尔衮和多铎、皇太极,是怎样整合到一起的:褚英事件后,其部民、财产进行了一次重新分配,随之设立八旗制度,建立后金政权。爱新觉罗贵族没有涣散,而是更加团聚。后金的事业出现一个崭新的、蓬勃的局面。大妃事件和代善事件后,富察氏衮代死,衮代生前抚养的阿敏、衮代的儿子莽古尔泰两人受到沉重打击,蓝旗力量削弱,代善红旗力量也被削弱。当然最后的得益者是皇太极。清初领导集团内部虽有多次危机,但因经过多次整合,而没有发生大的分裂。如果清初领导集团内部发生大的分裂,就不可能迁鼎北京,也不可能入主中原。

第二,激活内原动力。代善事件使代善遭到沉重的打击,从此失去争夺嗣位的可能。代善虐待前妻之子,又杀死后妻,结果前妻之子岳讬与后妻之子萨哈璘都对代善不满而投向皇太极。所以,努尔哈赤死后,岳讬和萨哈璘最先向代善提出让皇太极登大位,代善只好同意。当然,代善事件最后的得益者是皇太极。天命五年(1620 年)经过两次大的整合,后金力量空前团结、空前强大。第二年,努尔哈赤率领八旗军进兵辽河流域,占领沈阳,攻占辽阳,结束了明朝在辽东的统治。在自己弱小的情势下,不断地激活内部的潜力,应当说这是满族兴起的一个内部原动力。通过整合,四股政治势力中的三股——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和三贝勒莽古尔泰以及多尔衮和多铎,都丧失了继承汗位的条件,天命汗努尔哈赤身后的权力向皇太极聚集。

第三,实行优胜劣汰。努尔哈赤嗣位的候选者——佟佳系的代善,富察系的阿敏、莽古尔泰,叶赫那拉系的皇太极四人,在天命五年(1620 年)发生了势力关系的大变动。在整合中通过公平而残酷的斗争,优胜劣汰,强中选强。如第一回合褚英事件中褚英被淘汰,第二回合大妃事件中莽古尔泰和阿敏处于劣势,第三回合代善事件中代善被淘汰,第四回合阿巴亥事件的结果是阿巴亥殉葬,她的三个儿子阿济格、多尔衮、多铎只能依靠皇太极。当然,最后的得益者还是皇太极。随后,出现了一个皇太极时代。清初宫廷势力整合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皇太极顺利地登上了后金大汗的宝座。

第四,改变继位祖制。天命七年(1622 年)三月,努尔哈赤召集八子,讨论汗位继嗣问题。天命汗努尔哈赤建立了汗位选举与罢免的八王共议制度,就是“贵族公推制”。

这个制度在努尔哈赤与皇太极身后实行了两次。从顺治朝开始皇位继承改变为“皇帝遗命制”,雍正朝实行“秘密立储制”,同治朝则改为“懿旨定储制”。清入关后十朝的皇位 继承制,都不利于竞争,也不利于选优。这是后来清朝衰败的一个重要内在原因。

第五,同明后期相比。明朝皇位继承实行嫡长制,明晚期的三案——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都是围绕嫡长子继承制发生的,而不是优胜劣汰。因之,明衰落、清崛兴,皇位继承制度是其重要原因之一。

总之,清初满洲经过二十年的碰撞、选择与整合,满洲贵族领导集团逐渐实现“人合”,不断选优劣汰(皇太极和多尔衮是努尔哈赤十六个儿子中最优秀的两位),经常激活内原动力——这是清朝崛兴的一个重要内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