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找到了你们昨天救的人。”L说。

我撑着脑袋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回家洗了三次澡,身上还是留着火灾现场的难闻烟味—也许是心理作用。昨天的事糟糕透顶,这场表演原本是为了挽回我们已经岌岌可危的公众关系,事情却演变成了我们救了消防队没能救下来的人。不幸中的万幸是没人知道。

可眼下这点儿底也掉光了。

“是哪家?”

“金星电台。”

“见鬼。”我们的节目要是倒了,他们会深表同情,然后立马动手做仿制系列。“他们准备怎么放出来?”

“我有他们的样片。”L拿出手机,一小段视频,“别问我是怎么搞来的。”

一间略显凌乱的出租房,我们昨天救下的中年男人坐在**,被子拉到膝盖,身后垫了几个枕头。金星的记者凑在他跟前:“你相信联合电视台的超级英雄会来救你?为什么不等待消防队就往下跳?”

“我对他们更有信心!”中年男人咧开嘴笑得一脸天真。

我叹口气,这人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倒不怪他。光这段采访就可以断送我们的节目。

“还有个麻烦,我们的一号超人不想干了。”我说。

“为什么?他正红得发紫。”

“他觉得我们没人性。”

“见死不救?”

我耸肩:“K当时要保护的是设备。也是想保护我们自己的人。他没错。”

“你觉得当时该出手吗?”L扬起眉毛。

“这种问题没意义。”我立即回答。

当时一号想做什么都得由他自己。那种情形回想起来真是不寒而栗,如果我们还有机会拍下去,绝不允许类似的事情再发生了。

L叹气:“确实没意思。”

“我今天早上跟他在电话里谈了谈,现在不是换角的好时机,我们整个节目组都有麻烦。我们需要他和我们一起去应付。”我一边说,一边拿起写字台上的一支圆珠笔,在指间转动。这支圆珠笔的外表面有一号穿着紧身衣的卡通图像。

“他怎么说?”

“他提醒我合同规定,当我们任何一方想中止参与时,都有权立即退出。”我苦笑,一号的确有权利想走就走。只要他五年内不参与其他电视台组织的同类节目,以及不能将全息紧身衣的技术细节告诉他人。我们完全没理由强迫他为我们做任何事。

我和L又扯了半天,没想出什么法子能救回咱们的节目。我们失去了审查方的信任,竞争对手正要向我们下绊儿,而唯一一个捧红的明星在这当口转身走人了。平心而论也不能怪他,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娱乐制造业的奇异道德观。最后我们的对话开始陷入互相指责的恶性循环,大家情绪都开始烦躁。我挥手建议中止话题,叫上K,一起去六路居吃个午饭。

结果正是吧台边的电视新闻联播,送出了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今天一名16岁的少年因为穿着奇装异服受到枪击……”

我们仨抬头看壁挂式小电视上的画面。一桩普普通通的超市抢劫案,劫犯已经勒令所有顾客和店员都蹲伏下来,准备掏空钱箱。这时玻璃门前经过一个少年,他穿着网络上卖的仿真超人服。劫犯以为他是正版的一号,感觉深受威胁,直接开了枪。

孩子还没送到医院就死了。

“遇害少年穿着的服饰来源于最近一档火爆的真人秀节目,有线电视网制造了一个真实版的正义超人形象……”

女主播公事公办的口吻让我感觉像在念悼词。

现在不用金星来掺一脚,我们也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