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甚至没有准点上班。带着宿醉的头痛从噩梦中醒来时,已是将近中午时分,开了手机,十多个未接来电,大部分是L的,还有些来自电视台的更上层头头。我晃晃脑袋,慢吞吞地去冲了个淋浴,弥漫全身的脱力感和自我厌恶感,终于提醒了我当初为何要决心和酒精分手。

开车到电视塔时,我已经做好了为这个节目收尾的心理准备,以及面对悲惨的个人前景:可能得换个行业混混了。

L在过道上一把揪住我的胳膊:“你跑哪里去了!我找你一上午了。”

“嗯?”

“我们得找个地方谈谈。马上。”她说,眼睛闪闪发亮,“也许我们还有救。”

我皱眉,昨天的案件都在全国广播网上发了,我看不到还有什么挽回的余地。

L把我拖进办公室,反扣上门。

“有人向我们求助了。”她说。

“现在我们最不应该做的事就是……”我没来得及把“再揽下一个烂摊子”这句话说出口,L已经调出手机中的通话记录。

我听完,默然。

“我们可以跟他们做笔交易。”L说。

“就算没有行政命令掐死我们的节目,我也看不出还有接着做下去的价值。”我说,“我们可以换角,我们有一大堆想当超人的家伙投来的简历,但就没几个正常人。一号是正常人,他被我们逼跑了。不是说我们不对,这整件事就不对。这世上没超级英雄待的地方。”

L等我发泄完,静静地说:“我们可以找专业真人秀演员。”

自然她是对的。我闭上眼迫使自己冷静,因为少年误杀案,现在收视率和网络关注跳到了新的高位,放弃太可惜了。我们可以让编剧班子写剧本,租用场地,事先协调好各层关系。不再让情况失控。这是在我手里炒起来的最火的一档节目。我想救它。

“你和他们谈条件。我去和一号谈谈,”我说,“他会回来帮我们最后一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