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夫人过去常说,穷人的预算里全都是阴谋诡计。每当她想让我们中的一个去尝试新骗局时,就会这么说。我们这群孩子,都生活在小白狮街鸟类商店楼上的小房间里,活得像是踩着滑板的老鼠。

近来,我一直在想麦克夫人,还有马丁、莉莉和船长,甚至会想面色苍白的乔,他是我第一个真正爱过的人(如果把我父亲也算上的话,乔只能排在第二位,但我不怎么把父亲算在内)。

以麦克夫人的行事作风来说,她对我还算不错。这种作风包括,谁要是惹她恼火了,用刻薄的话骂人了,就会挨顿“胖揍”。不过,和大部分人相比,她算是好的了——以她的行事作风来说。她对我很好。在我绝望时,她收留了我;我觉得她甚至是爱我的。我最终背叛了她,但只是在我不得已的情况下。

生活在这一边是不同的。人类都是艺术馆馆长:每个人都对自己最喜欢的记忆进行加工上色,经过一番排列组合,编造一段讨人喜欢的故事。某些事,因为要拿出来展示,得经过修复、抛光;被认为不值一提的,就抛在一边,藏进脑子里那个挤得满满当当的地下储藏间。在那里,要是运气不错的话,这些事很快就会被遗忘。这是一个有欺骗性的过程,但要想活得心安理得,要想担得起过往的重量,这是唯一的办法。

但这里不同。

我记得一切,记忆依照应有的顺序,形成不同的画面。

如果房子里只有我一个,时间会以不同的方式流逝;我没法搞清楚过了多少年。我知道,太阳不断地升起来、落下去,然后月亮挂在天上,但我再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是毫无意义的。我身处时间之外。这里,那里,那里,这里,我同时身处各处。

现在,按照我的客人的时间来计算,他和我一起待了五天了。他刚来的时候,我很惊讶。他的行李箱上有划痕,肩上背着那个棕色的袋子,这让我想起了爱德华的书包;那天晚上,房子上了锁,而他依然在,这更让我感到惊讶。这里已经很久没人留宿过夜了。自从艺术史学家协会把这栋房子向公众开放以来,我只会在周末看到一日游的旅客,脚上穿着舒适的鞋子,手里拿着旅行指南。

协会的人把老麦芽坊的几个房间安排给他住,那里是封闭区域的一部分,曾给一个看门人用作短期住宿,而且那里是不允许来访的公众进入的。他没法住到房子里来,因为这栋房子现在就像是个博物馆。为了给那些一到周末就来这里乱转的游客留出地方,古董家具都被“安置”了起来。大部分家具都是爱德华自己收藏的,是他在买下房子时附送的。椅子上摆放着一束束薰衣草,都用天鹅绒蝴蝶结系着。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人坐在那些椅子上了,虽然椅子的用处就是给人坐的。

每个星期六上午,在我的挂钟敲响十下之前,都会有一群志愿者到来。他们在房子四周各就各位,每个房间里都有一个人。他们的脖子上都挂着标牌,上面写着“导游”,可他们的工作却是提醒人们不要随便触摸!他们事先准备的那些有关过去的趣闻逸事,并不完全正确,但只要和将信将疑的游客目光交会,他们就会凭借着高谈阔论,让游客们乖乖进入他们的“圈套”。

尤其是一个叫米尔德丽德·曼宁的志愿者。她喜欢坐在一把贵格会[7]样式的椅子上,椅子就摆在通往阁楼的楼梯尽头。她咬着牙,露出一个阴冷的、近似微笑的表情。要是有不知情的游客在参观过程中把宣传册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就会被她抓个现行,没什么比这更让她高兴的了。这种违规行为给了她宝贵的机会,可以让她缓慢而庄严地说:“爱德华·拉德克利夫的家具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

爱德华会恨她的。他无法忍受对“物品”的那种狂热的过度保护欲。他认为,美丽的物品应该被珍惜,而不是被供奉。因此,想着爱德华,在秋天渐渐临近的日子里,我会整个下午都趴在米尔德丽德的肩膀上。当我离得太近时,任何衣服都没法让一个人暖和起来。

我已经摸过底了:我的客人的头发是暗金色的,皮肤因日晒呈棕褐色。他的双手不像画家的手那么精致。他的手饱经风霜,是一双会干活的手。这双手的主人,每天外出时知道如何使用他随身携带的工具。

自从他来了这儿,一直都在忙。日出之前他便早早起来,虽然他似乎并不乐意早起。他呻吟着,眯着眼睛看看放在床边的电话,确定是几点钟,然后挣扎着起来,而不是赖在**。他会马马虎虎地快速泡上一杯茶,然后冲个澡,穿上衣服。他总是穿着同样的衣服:一件T恤衫,一条褪色的蓝色牛仔裤。头天晚上,这些衣物都被他扔到了角落里的曲木椅上。

不管在做什么,他都要皱眉看着庄园的地图和一堆手写的笔记。我曾隔开一段距离站在他身后,试图弄清楚他在做什么。但是没用。手写的字迹太小,看不清,我又不敢靠得太近。我们认识的时间还短,我还不确定自己可以靠他多近。有我在身边,会让人感到压抑,我不想把他吓跑。

目前还不想。

所以我等待着。

至少我知道他那个棕色的袋子里装着什么;昨晚,他打开了那个袋子。里面装着一部照相机。要是费利克斯现在还能再活过来,突然出现在这里的话,他会觉得这部照相机挺不错。

不过,也有费利克斯弄不明白的东西。我的客人能把照相机和电脑连起来,然后,屏幕上就会显现出图像,就像是魔术一样。不再需要暗房,也不用再配制刺鼻的显影液。

昨晚,我看着他一张又一张地翻看照片,拍的是墓地,主要是墓碑。墓碑上的人没有我认识的,但我还是惊呆了。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能够“离开”这个地方。

我觉得纳闷:对于他为什么来这儿,他的照片能告诉我些什么呢?

就目前来看,还远远不够。

他现在出去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早餐时他就走了。但我有耐心,现在,我要比以往耐心得多。

我一直在楼梯上透过窗户朝外看,越过窗外的栗子树,朝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河望去。我不指望我这位年轻的客人会从这边回来:和之前来伯奇伍德的人不同,他并不喜欢泰晤士河。他有时会凝视着它,就像人们凝视一幅画那样,但他只是远远地看着,而且我觉得,他在凝视着它的时候并不愉快。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坐过船。

我和他可不一样,我喜欢看泰晤士河。它在我的一生中流淌,就像血液在身体中流淌。如今,我只能往北走到田间谷仓那面墙,往西走到哈福斯特德溪,往东走到果园,往南走到日本红枫。这些年来,我一直试图走得更远些,唉,但无济于事。要我说,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锚被什么东西拽着。我不懂物理,我只知道事情本就如此。

我的客人不像我起初想的那么年轻。他肌肉发达,很能干,在他身体中跳动着的脉搏仿佛在诉说,这是一头被硬关进来的困兽,他在因为某件事而苦恼。苦难让人吃不消:我的父亲在我母亲去世后的几个月里,一下子老了十岁。那段时间,房东开始找上门来。他和我父亲之间的对话令人紧张,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演变成愈发激烈的争吵。直到最后,在一个凄凉的冬日里,房东高喊着,他可不像圣人那么有耐性,也不是搞慈善的。于是,父亲只得另寻他处,换个地方住了。

我这位客人的苦难是另一种。他有一个磨旧了的皮夹子,里面有一张打印出来的照片。我看到他曾在深夜里把照片拿出来,端详一番。照片上有两个小孩,还都是婴儿。其中一个对着镜头咧着嘴笑,那种幸福令人感到心满意足,另一个看上去更内敛些。

他盯着照片皱眉,用拇指蹭着照片的表面,仿佛这样做可以把照片放大,让自己更近地瞧一瞧——这让我确信,照片上是他的孩子。

然后,昨天晚上,他用手机给莎拉打了电话。他的声音很热情,彬彬有礼的,但从他紧握着笔、用手抓着头发的样子,我可以看出他内心的挣扎。

他说“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还说“你会看到,我已经变了”,还说“我肯定该有第二次机会的吧?”

通话时,他一直盯着那张照片,指尖不安地在照片左上角捻动。

正是他的那番通话,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亲。因为在麦克夫人和船长之前,还有我的父亲,总在寻找第二次机会。他是个钟表匠,技艺娴熟,没人能超过他的手艺,要维修最精巧的钟表,人们都来找他。“每块钟表都是独一无二的,”他常常告诉我,“这就像是一个人,无论长相一般还是漂亮,都不过是戴了张面具,把复杂的内里隐藏起来。”

有时,我和他一起去修理钟表。他说我是他的小帮手,但我其实帮不上什么忙。他被人领着去图书室或者书房,我则无一例外地被尽职尽责的女仆带去楼下的厨房。厨房都特别宽敞,冒着热气,为英格兰那些富丽堂皇的大房子提供吃食。每个厨房里都有一个胖胖的厨娘,在她的一亩三分地里忙个不停,脸颊红彤彤的,眉毛上挂着汗珠,源源不断地往食品柜里塞甜丝丝的果肉果酱和新鲜出炉的面包。

我父亲曾经告诉我,我母亲就是在这样的房子里长大的。他说,他去给她的父亲修表,她就坐在楼上的大窗户里。他们俩四目相对,爱上了彼此。自此之后,没有什么能让他们分开。她的父母劝过她,她的妹妹恳求她留下,但我母亲年轻任性,骄纵惯了,所以就跑了。一般说来,孩子都是按照字面的意思去理解一个词。每次听父亲讲起这件事,我都想象母亲在奔跑着,缎面的裙摆在身后飞扬,她逃离了若隐若现的城堡,抛下了心爱的妹妹,徒留霸道的父母大发雷霆。

我以为是这样的。

因为我没有机会去了解我的母亲,所以父亲不得不给我讲些故事。她去世那天,离她二十一岁的生日只差了两天,我当时只有四岁。她死于肺痨,但父亲让验尸官在死亡证明上写的死因是“支气管炎”,因为他觉得,这样听起来更优雅些。他其实不必为此费心:嫁了我父亲,没了勋贵之家的庇护,她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无异,不会在历史上留下半点笔墨。

父亲在一个黄金吊坠中珍藏着母亲的画像,是一幅小小的素描画,我把它当成宝贝。直到我们被迫搬到东伦敦的一块弹丸之地,住在一条窄窄的巷子里,房间四下漏风,泰晤士河的气味充斥鼻间,海鸥的鸣叫和水手的吆喝交织成歌,不停在耳边盘旋。那个吊坠落到了一个旧货商手里。我不知道里面的画像去哪儿了。它在时间的缝隙中滑落,去了那些找不回来的东西该去的地方。

我父亲叫我柏蒂,他说我是他的小鸟。

他说我的真名很好听,但那是成年的女士才会用的名字,那种名字意味着身穿上好的丝绸长裙,但没有可以飞翔的翅膀。

“我需要的是有翅膀的名字吗?”

“哦,是的,我觉得是。”

“那为什么你给我起的名字没有翅膀呢?”

接着,他变得认真起来,每当话题稍稍和她沾边儿,他都会如此:“你的名字取自你外公的名字。你母亲觉得,你身上该带有她的家族的印记,这对她很重要。”

“就算他们都不想认识我?”

“是啊。”他笑着说,然后揉了揉我的头发。我总会因为他的这个动作而感到安心,仿佛和他的爱比起来,无论缺了什么都不重要。

我父亲的工作室里充满了惊奇。窗子底下是一张又高又大的工作台,上面摆着一大堆各式各样的弹簧、铆钉、天平、电线、钟表、钟摆和精美的指针。我过去常常在工作室门开着的时候偷偷溜进去,跪在木凳上,在他工作的时候对他的工作台探索一番:把让人好奇的精巧装置翻过来调过去;用指尖在丁点儿大、不经摆弄的零件上轻轻按压;举着不同的金属制品,让它们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耀。我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他戴着眼镜目不转睛地回答,但他让我发誓,对于我看到的事,不向任何人透露一个字,因为我父亲不仅仅在修理钟表,他还在研究自己的发明。

他的宏伟计划是做出一台神秘时钟,但需要他在工作台上长时间地不断工作,还要经常偷偷摸摸地去大法官法院——那儿是注册和颁发发明专利的地方。我父亲说,有了神秘时钟,我们就发财了。要是钟表的钟摆不需要机械装置就能摆动,哪个有钱人会不想要一台呢?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郑重地点了点头——因为他说这些的时候是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但实际上,那些普通的钟表同样让我印象深刻。他工作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普通的钟表,从地板到天花板,排得整整齐齐。它们嘀嗒嘀嗒的心跳声和钟摆的摇晃总是有种轻微的不和谐。他教我如何给钟表上弦,我就站在房间中央,凝视着时间不尽相同的表盘,听它们啧啧啧地朝我齐声歌唱。

“但是,哪个显示的时间是正确的?”我会问。

“啊,小鸟,你应该问:哪个显示的不正确?”他解释说,没有正确的时间。时间是个概念:它没有结束,也没有开始;你看不见它,听不见它,也闻不见它。当然,时间是可以衡量的,但没有什么字眼能用来确切地解释它。至于“正确的”时间,那不过是人们同不同意的问题。“你还记得火车站月台上的那个女人吗?”他问道。

我说我记得。一天早上,我父亲在伦敦以西的一个火车站修理车站大钟,而我在一边玩儿。我注意到,售票处的墙上挂了一块小一些的钟表。我不玩儿了,盯着两块截然不同的表盘看来看去。这时,一个女人走到我的身边。她指着那块小一些的表盘解释道:“那块显示的是实际时间。而那一块,”她眉心微锁,看着我父亲刚刚上完弦的大钟,“显示的是伦敦时间。”

我因此知道,虽然我不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但我肯定可以在两个不同的时间,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不久之后,我父亲提议去趟格林尼治,那里是“子午线的家”。

格林尼治子午线。新的词汇就像是一道咒语。

“时间从这条线开始,”他继续说道,“从北极到南极,它把地球一分为二。”

这话听来令人印象深刻,我孩童时代的想象力又极其丰富,这让我觉得,现实难免会让人失望。

到达目的地时,我们看到的是一片被精心照料的草坪和一座宏伟的石头建造的宫殿,地面上没有我想象的那条巨大、参差不齐的裂缝。

“就在那儿,”他伸直了胳膊指给我看,“就在你面前,一条直线,经度为零。”

“可我什么都没看见。我只看到了……草。”

听了我的话,他哈哈地笑了起来,揉乱了我的头发,问我愿不愿意去看看皇家天文台的望远镜。

在母亲去世前的几个月里,我们去过好几次格林尼治,都是走的泰晤士河。坐船往返的途中,父亲教我读书识字,教我辨别河水是涨是落,教我读懂同行旅客的表情。

他教我通过太阳判断时间。他说,人类历来对天上那又大又圆、炽热无比的太阳感到着迷:“因为它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温暖,还带来了光,我们的灵魂最渴望的东西。”

光。我开始看着春日里树上的光,注意到新生的娇嫩树叶在光的照耀下变得透明起来。我观察着光如何在墙上投下阴影,如何令水面变得似真似幻,如何在穿过锻铁栏杆时,在地面上留下耀眼的丝网。我想触摸它,这个奇妙的工具,用指尖握着它,就像是握着父亲工作台上那些不大点儿的小东西一样。

捕捉光成了我要干的大事。我找到一个空的小铁罐,盖子和铁罐之间有铰链连着。我还找来一个钉子,用父亲的一把锤子在铁罐顶部凿了几个小孔。我把这个小玩意儿拿到外面,在我能找到的阳光最明媚的地方坐下来等着,直到铁罐的顶部晒得烫手。唉,可等我掀开盖子时,发现没逮着闪闪发亮的光,生锈的旧铁罐里不过空空如也。

麦克夫人过去常说,屋漏偏逢连夜雨——这说的可不是天气,不过我花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这话是用来说祸不单行的。

母亲过世后,我和父亲的日子开始祸事连连。

首先,我们不再去格林尼治了。

其次,我们见到耶利米的时候越来越多了。他是父亲的朋友,那种在同一个村子里长大的发小。我母亲还在世的时候,他偶尔会来访,因为我父亲有时会把他当作学徒带在身边,一起修理火车站的大钟。但凭着小孩的本能,我隐约知道,父母会因为耶利米而闹得关系紧张。我记得父亲会安抚母亲,向她保证说“他就这么些本事,已经尽力了”或者“他没有恶意”,还会提醒她,虽然耶利米身上有诸多不是,但他是“好人,真的,很上进的”。

不可否认的是,说他上进倒是真的:耶利米绝不错过任何他能遇到的机会。他做过旧货商、硝皮匠[8],还一度认准自己能借着上门推销发大财,那时他卖的是斯氏芳香含片,据说有使“男性持久力惊人”的功效。

母亲去世后,父亲陷入悲伤的泥潭不可自拔,耶利米便开始带他下午出去好长时间,两个人天黑后才跌跌撞撞地回来,父亲迷迷糊糊地挂在朋友的肩膀上。然后,耶利米就在我家客厅的沙发上睡一晚,第二天再“帮”我们脱离困境。

那时,父亲的日子变得越来越闲。他的手开始发抖,而且没法集中注意力。他的活儿越来越少,这让他更加痛苦。不过,耶利米总在他身边支持他。他让我父亲相信,他一直都把时间浪费在了维修钟表上,只有完善他的神秘时钟才有前途可言,如果耶利米给他当经纪人,他俩一定能发财。

房东最终耗尽耐性的时候,是耶利米找关系,帮我父亲在一栋住宅楼租地方住了下来。那栋楼的房间都不大,附近是圣安妮教堂,我们租的房间被尖塔的阴影笼罩着。耶利米似乎认识不少人,总有可以冒险一试的主意和“一点儿小买卖”。监督我父亲去卖专利的,是耶利米;有法警说我父亲欠他钱,开始整天来我家敲门时,告诉我不要担心的,也是耶利米。他说自己认识一个在莱姆豪斯区开赌场的人。我父亲只需要一点点运气就能好起来。

我父亲开始整夜泡在楼下小街那间小酒吧里,天蒙蒙亮的时候才筋疲力尽地回来,一身烟味儿和威士忌味儿,坐在空桌子旁,叼着烟斗,昏睡过去——为了还赌债,他把最后那点儿黄铜零件和铆钉都卖了——到了这个时候,还是耶利米伤心地摇着头说:“你老爸就是不走运。我还从没见过点儿这么背的。”

法警不断来敲门,可我父亲就当没听见。他反而开始迷恋上美国。他的处境糟透了,有这样的念头也合情合理。我们要把悲伤和不幸的回忆都抛下,去新的地方重新开始。“小鸟,去了会有土地,”他说,“还有阳光。那儿的河流也清澈,在那儿,翻地时也不用担心挖到过去什么人埋下的尸骨。”他把我母亲最后的一些衣服都卖了,那是他一直给我留着的;还买了两张低等舱的船票,等着坐下一班船去美国。我们把仅存的那点儿家当都打了包,装进人手一只的小行李箱里。

我们要离开的那个星期很冷,伦敦下了第一场雪。父亲急于为这趟行程尽量多攒些路费。我们整天待在河边,因为最近有一艘补给船在河里翻了船,河边淤泥里埋着的好东西,成了那些最需要它们的人的战利品。我们一刻不停地干活,从早到晚,无论下雨还是下雪。

在泥里干活让人筋疲力尽,但有天晚上,我比平时还要累,我倒在**,身上都湿透了,怎么也起不来。突然间,我觉得头晕目眩,浑身都疼,一阵阵发冷,身子又重又沉。我的额头滚烫,牙齿却直打战。我开始感到昏天黑地,就像是有人用帘子把天地都给遮了起来。

我觉得自己漂浮着,像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中一条漂浮不定的小木船。我时而听到父亲的声音,时而听到耶利米的声音,但他们短暂的只言片语过后是大段大段的梦境,生动逼真的故事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怪异,又奇特。

我烧得越发厉害,感觉房间里都是阴影和高矮不一的妖怪。它们在墙上摇摇晃晃地爬来爬去,疯狂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伸着尖尖的爪子来抓我的被子。我翻来扭去地躲着它们,床单都被我浸湿了,嘴里好像还念叨着什么性命攸关的咒语。

一些话像烧热的针头一样扎着我,把我从幻觉中拉了回来,都是些熟悉的字眼,比如医生……发烧……美国……那些曾经对我有意义又重要的字眼。

然后,我听到耶利米说:“你必须走。法警还会回来,他发誓说这次要把你关进监狱,或者比那还要更糟。”

“可这孩子,我的小鸟——她这样子没法上船。”

“把她留在这儿。你安顿好之后派人来接她。总有人会收一笔小钱,照看这孩子的。”

我的肺、我的嗓子、我的脑袋都一边使劲地灼烧着,一边想要齐声大喊“不!”,可我也不知道这个词是不是从我的嘴里冒了出来。

“她没我不行。”我父亲说。

“那更糟糕,要是法官让你以命抵债呢?”

我想大声喊出来,想要伸手抓住父亲,想黏着他再不撒手,这样我们就永远不会分开。但没用的。怪物又把我拖了回去,我什么都听不到。白昼被黑夜吞噬,我的小木船再次驶入疾风骤雨的大海。

这是我最后的一丝记忆。

等我清醒过来,发现已经是早上了,屋外亮堂堂的。我听到的第一个声音是窗外的鸟叫。不过,那些鸟不同于伯奇伍德庄园的鸟,它们是用鸣叫声欢快地迎接清晨的到来;也不同于在我们那栋富勒姆的小房子筑巢的鸟——它们把巢筑在了我们家的窗台底下——那是一大群叫声嘈杂刺耳的鸟,数以百计,在用我听不懂的鸟语粗声粗气地抗议、嘲讽。

教堂的钟声响了,我立刻听出来那是圣安妮教堂的钟声,但又莫名地不同于我所熟悉的钟声。

我成了失事船只上的水手,被冲上了一片异域的陌生海岸。

接着,我听到有人在说话,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人的声音:“她醒了。”

“爸爸。”我试着开口,但喉咙干得只让我发出来一个气音。

“嘘……乖,好了,”那个女人说道,“乖,好了。有麦克夫人在呢。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我微微睁开眼睛,发现一个庞大的身影笼罩着我。

除此之外,我看见我的小行李箱放在窗边的一张桌子上。有人把它打开了,我的衣服整齐地堆放在箱子旁边。

“你是谁?”我出声问道。

“哎呀,我当然是麦克夫人啊。这个小伙子是马丁,那边的是船长。”她的声音是欢快的,但透着些不耐烦。

我环顾四周,很快意识到周围的陌生环境,以及她指着的陌生人是哪两个。“爸爸呢?”我开始哭喊。

“嘘!老天爷!小丫头,你没必要又哭又闹。你很清楚你爸爸去了美国,等他准备好了就会派人来接你。在此期间,他请麦克夫人照看你。”

“我在哪儿?”

她笑了:“哎呀,小丫头!你现在当然在家里,别再大喊大叫了,不然你这漂亮的小脸蛋儿会叫风给吹变样的,那可就不漂亮了。”

于是,我再一次降生到这人世间。

一次是降生在我父母居住的小房间里,我们在富勒姆的家。那是一个清新的夏夜,圆月当空,星辰闪耀,窗外的河流像一条周身闪着光芒的蛇。

另一次是降生在麦克夫人的房子里,我那时七岁。她家楼下是鸟类商店,位于科文特花园一带被称作七晷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