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特殊的人们 PART TWO SPECIAL ONES

在我这位新客人到来之前,以及在艺术史学家协会在这里开博物馆之前,有好长一段时间没人住在这栋房子里。工作日的下午,偶尔有小孩为了在朋友面前逞能,会从一楼的窗户爬进来,这让我也算是有了伴儿。有时候,我要是心情不错,还会给爬进来的孩子助助兴,要么砰地关上一扇门,要么摇晃一扇窗,吓得他们尖叫着往外爬,还会狼狈不堪地把自己给绊倒。

但是,我想念有合适的客人陪伴我的日子。一个多世纪以来,一些人陪伴过我,但非常非常少,我爱他们。没了他们的陪伴,我现在每星期都得忍受一次强加给我的耻辱:忙碌的人群蜂拥而至,职员们还津津乐道地剖析我的过去。游客的嘴里,都说着有关爱德华的事,可他们会叫他“拉德克利夫”或是“爱德华·朱利叶斯·拉德克利夫”,这让他听上去,既老气,又古板。人们忘记了,他住在这栋房子里的时候是多么年轻。我们决定离开伦敦时,他才刚过完二十二岁生日。他们用严肃、恭敬的语气谈论着艺术,还望着窗外,冲河边的方向比画着,说的话类似于“他画的泰晤士上游,灵感来自这处风景”。

范妮也备受关注。她成了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可对于在现实生活中和她相识的人来说,这是难以置信的。人们猜测着“那件事”是在哪儿发生的。报道中的说法从来就不清不楚,而且不同的报道还会相互矛盾。再者,虽然那天房子里不止一个人,但他们的说法含含糊糊,一些细节也湮没在历史之中。我自己并没亲眼看到——我没在那个房间里——但因为造化弄人,我看过警方的调查报告。我以前的一位客人,伦纳德,拿到了非常清晰的报告副本。在很多个安静的夜晚,我们一起仔细研究过这些报告。当然,上面的内容完全是编造出来的,可当时就是那样的世道。也许现在仍然如此。

爱德华给范妮画的肖像画,是在协会开始将这里向游客开放时送来的。画像中,范妮穿着绿色天鹅绒低胸连衣裙,颈肩和胸脯上的白皙肌肤映衬着心形祖母绿项链。这幅画挂在二楼卧室的墙上,对面的窗子可以俯瞰到果园和通往村里墓地的小道。有时我会想,范妮对此会做何感想。她是个容易激动的人,要是她的卧室看出去是一块块墓碑,她可不会高兴。“那只是换个睡法,”我能听到爱德华在试图安抚她时这样说,“仅此而已。不过是死者在长眠。”

有时,人们会在范妮的画像前驻足,将它同旅游宣传册上印的那幅小一些的图片进行比对。他们品评着她美丽的脸庞、尊贵的一生、悲惨的结局,他们对那天所发生的事做着种种猜想。多数时候,他们摇头叹息,慨叹之中却透着些许满足。毕竟,对他人的悲剧进行反思,这可是诸多最为津津乐道的消遣中的一个。他们想知道范妮父亲的事,他的钱如何了;想知道她未婚夫的事,他的心有多痛,还想知道在她去世前一周,她收到来自瑟斯顿·霍姆斯的那封信上都写了什么。我知道:被谋杀的人会永远成为有趣的话题(当然,除非你是住在小白狮街的十岁孤儿,因为换作那样的身份,被谋杀的人不过是死了而已)。

当然,游客们也会谈论拉德克利夫蓝。他们想知道这颗吊坠可能流落何方。谈及此,他们的眼睛都瞪得大大的,声音中满是兴奋。他们说:“东西可不会平白无故地消失。”

有时,他们甚至会谈论到我。这都多亏了我有年轻的士兵,伦纳德,因为正是他首度在书中提到,我是爱德华的情人。在此之前,我只是爱德华的一位模特。伦纳德的书在礼品店里有售,我经常会瞥见封底上伦纳德的脸,然后便会记起他住在这栋房子里的那段时间,记起死一般寂静的深夜里,那一声声呼唤着“汤米”的哭喊。

每个星期六都有游客在房子里走来走去,他们背着手,脸上一副故作了然于胸的神情。提到我时,他们都叫我莉莉·米林顿。考虑到当时事情演变到那个地步,他们这样叫我,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想知道我的出身,我的下落,我的真实身份。我对这样的人还是颇有好感的,尽管他们的猜测都不过是执迷不悟。有人想着我,总是件好事。无论多少次我听到陌生人大声说出“莉莉·米林顿”这个名字,都是个惊喜。我试着把我的真名低声传到他们耳边,但只有少数人听到过我的声音,就像我的小朋友,他的眼睛总是被柔软的刘海儿遮着。这并不奇怪:就所有重要的方面而言,孩子要比成年人更敏锐。

麦克夫人过去常说,那些打听八卦的人会听到别人说自己的坏话。麦克夫人说过很多话,而这一点她说对了。在别人的记忆里,我是个小偷,一个冒名顶替的骗子,一个摆脱了草根身份的姑娘,一个不洁身自好的姑娘。

这些都是我,而且还不仅限于此,处境不同,身份便不同。但有一个安在我身上的罪名却是冤枉的。我不是谋杀犯。那天,可怜的范妮·布朗被人开枪打死了,但不是我开的枪。

我的这位客人已经在这里一周半了。上个星期六,他早早地从房子里溜了出去——我要是也能做到这点该有多好——之后几天,他的作息和上个星期一样。我对于搞清楚他为什么来这儿开始感到绝望,因为他不像其他人那样善于交际:他从不会在周围留下纸张,以便我能从中获取信息,让我弄明白他是来干什么的;他也不会和别人进行长时间的、提供有用信息的谈话,好让我有所收获。

但今晚,终于来了一通电话。结果,我现在知道了他为什么会在这儿。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杰克·罗兰斯。

他在屋外待了一整天,这已经成了他的习惯,一早上便带着铲子和相机包出发。不过,他回来时,我立刻看出了他的变化。首先,他拿着那把铲子在外屋的水龙头底下把它冲洗干净。显然,挖掘工作到此为止了。

他的态度也有所不同。他的身上没有哪处再是紧绷的,看起来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他走进来,烧了一块鱼肉当晚餐。这可不像他,到目前为止,他都是那种拿罐头解决晚餐的人。

这种仪式感让我更加警觉起来。我想,不管他来这儿干吗,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接着,仿佛是要印证我没猜错,电话来了。

显然,杰克一直在等着这通电话。吃晚餐时,他看了几次手机,像是在看几点了。当终于接起电话时,他早已知道是谁打给他的。

起初,我担心是莎拉打电话来,要取消他们明天共进午餐的约会。但不是她,而是一个叫罗萨琳德·惠勒的女人。她从悉尼打来的电话,谈话的内容和杰克的照片上那两个小姑娘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我坐在厨房的长椅上听着,然后听到他提到了一个我很熟悉的名字。

在听到那个名字时,他们的谈话内容还只是简短而生硬的客套。然后,杰克,这个在我看来说话不会字斟句酌的人,说道:“喂,很抱歉让你失望了。我花了十天,把你列在清单上的地方查了个遍,就是没找到那颗宝石。”

在提到爱德华和他的家族时,只有一颗宝石让会人慎之又慎,因此我立刻知道了他在找什么。我承认,我有点失望。这根本不难猜。不过,在很大程度上,人也都不难猜。人就是会情不自禁。我也没什么立场对于寻宝的人说三道四。

不过,杰克能想到在伯奇伍德寻找拉德克利夫蓝,这一点让我很感兴趣。从博物馆里那些一日游的游客那儿我已经知道,人们并未忘记这颗钻石——实际上,围绕这颗钻石的下落已经演绎出一个传奇——但杰克是唯一来这儿寻找它的人。自从报纸上的报道第一次被出版以来,人们就普遍认为,那颗吊坠于1862年被带去了美国,并立马销声匿迹。这个想法因为伦纳德又进一步被加强,他提出的观点是,我从这栋房子里把钻石拿走了。当然,他是错的,而且我相信,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知道钻石不是我拿的。但令他动摇的,是警方的调查报告——在范妮死后的几天里,警方进行的访谈,既一反常态,又错漏百出。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我们之间存在着理解和信任——我和伦纳德之间。

让我感兴趣的是,杰克——听从这个女人,这位惠勒夫人的吩咐——会到伯奇伍德来寻找拉德克利夫蓝。当我正在思考这一点时,他说:“听起来你好像在要求我强行闯入这栋房子。”我其他的思绪都消散了。

“我知道这对你有多重要,”他接着说,“但我不会这么干。这地方的经营者说得很清楚,让我住在这儿是有条件的。”

我太过急切,没有意识到我靠他太近了。杰克突然打了个冷战,他把电话放在桌子上,去关窗户。他一定是在手机上按了某个按钮,因为突然间,我也能听到通话中的另一方。那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并不年轻,美国口音:“罗兰斯先生,既然收了我的钱,就得干活。”

“你列在清单上的地方我都查过了:树林、河湾、小山上的空地——埃达·洛夫格罗夫写给她父母的信里提到的所有地方,我都查过了。”

杰克继续说道:“那些地方没有宝石。很遗憾。”

“罗兰斯先生,我们见面时,我就告诉过你,如果清单上的那些地方没有发现,我会建议你启动备用计划。”

“但你没说要闯博物馆。”

“对我来说,这件事十万火急。你也知道,要是情况允许,我会自己去的,可我现在没法飞过去。”

“我很遗憾,但是——”

“肯定用不着我提醒你:只有你交了货,我才会把另一半的钱付给你。”

“即便是这样……”

“接下来该怎么做我会发电子邮件给你。”

“那我周六进去,那天是开放日,我会四处看看。在此之前,我不会进去的。”

她结束通话时很不高兴,但杰克不为所动。他是那种镇定自若的人。这是个优点,但正是因为他是个镇定自若的人,我莫名其妙地想要让他自乱阵脚。只要有一点点的慌乱就好。我担心自己开始有了极其执拗的倾向。毫无疑问,这都是因为我觉得无聊且沮丧,这两种感受可谓一胎双生,后者的脾气尤其乖戾。再者,是因为我认识爱德华。对于他来说,热情奔放才是美,而在把自己的理念说得头头是道时,他又是那样**洋溢,想要不为所动根本是不可能的。

听到这通电话后,我非常激动。杰克把相机拿了出来,开始把相片传到电脑上。我便独自退到楼梯转弯处那个温暖的角落里,去思考这一切意味着什么。

在某种程度上,令我不安的原因很清楚。时隔这么久,听人提到埃达·洛夫格罗夫让我大吃一惊。随之而来的是许多回忆,还有疑问。埃达与拉德克利夫蓝之间有关联,这是有道理的,可她被提到的时机令人不解。为什么是现在?她住在这栋房子里的时间很短,而且距现在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

但令我苦恼的还有一层原因。不太明显,与我本人的关系更大。我意识到,我的苦恼源于杰克拒绝了罗萨琳德·惠勒要求他做的事。但我的烦恼也不是因为惠勒夫人,而是因为我意识到,就杰克而言,他已经完成了被派到这里应当执行的任务。这个任务和照片中的两个小女孩无关,他一直在意这两个小家伙,所以他打算离开这里了。

我不想让他离开。

相反,我非常希望他留下来,进到我的房子里来。不是在星期六和其他所有人一起进来,而是他自己一个人进来。

毕竟,这是我的房子,不是他们的。更重要的是,这里是我的家。我勉强让那帮人用这里,是因为他们的目的是向爱德华致敬,爱德华已经得到的,远不及他应该得到的。但这栋房子是我的,如果我想,我可以请客人进来。

我已经很久没有自己的客人了。于是,我回到楼下,走进原来的看门人的住所。我和杰克现在坐在一起——他对着他的照片安静地沉思,我对着他不安地沉思。

他一张一张地浏览照片中的画面,我看着他脸上的细微变化。一切都静静的,一切都是静止的。我能听到我的挂钟从房子里传来的嘀嗒声,那只钟是那年夏天爱德华在我们到这儿来之前送给我的。“我会永远爱你。”在我们决定要把它挂在那儿的那天夜晚,他向我发誓说。

杰克身后的墙上有一扇门,和房子的厨房相连。厨房里有个窄门,里面是通往二楼的小楼梯。楼梯走到一半的地方有一个窗台,宽度足够一位女士坐下小憩。我记得7月的一天,空气中香气弥漫,阵阵香风从窗外吹进来,在我**的脖颈上轻轻拂过,爱德华的袖子堆在小臂上,露出一小截胳膊,他伸出一只手,手背轻轻蹭着我的脸颊……

杰克打完字了。他一动不动地坐着,好像在倾听遥远的旋律。过了一会儿,他的注意力重新回到了屏幕上。

我记得爱德华是怎样和我视线交会的,记得我的心脏是怎样在胸腔里跳动的,记得他在我耳边的呢喃和我皮肤触到的温热气息。

杰克又停了下来,瞥了一眼他身后墙上的那扇门。

突然间,我明白了他的想法。我靠得更近了些。

进去,我低声说。

他现在锁着眉头,胳膊肘支在桌子上,下巴抵着拳头。他在盯着那扇门。

到我的房子里去。

他现在走了过去,挨着门站着,一只手贴在门上。他的脸上是迷惑不解的表情,那副样子就像是有人在试着解数学题,偏偏答案却出乎意料。

我立刻出现在他的身边。

开门……

但他没有开。他要走,要离开这个房间。

我跟着他,想凭借我的意念让他回去,但他去翻他的旧行李箱了。箱子里面都是他的衣服,他翻来翻去,直到拿出一个黑色的小工具包。他站起身来,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把它在手心里稍微捏了捏,像是在估计东西的分量。我意识到,他不仅仅在掂量这个包的重量,因为最后,他咬紧的牙关显露着一份决然,他转过身来。

他要进来了!

门的一侧有警报器,这是协会安装的,在确定很难雇到可以待在这里的看门人后安装的。它像是每个星期六下午,当博物馆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都不开门时,被设定的一块钟表。我看得入了迷,因为他凭着从工具包里取出的一个工具,不知怎么就把警报器给解决了。接着,他没费什么劲儿,就撬开了锁,这让我一下子想到了船长,杰克这一手要是被船长见到,肯定会得到他的青睐。门被推开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杰克就跨过了门槛。

房子里黑乎乎的,他没有带手电筒,唯有月光透过窗子洒下的银辉。他穿过厨房,来到走廊,然后停了下来。他慢慢地转了个弯,小心翼翼。然后,他开始上楼梯,一直爬到顶层的阁楼,然后再次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接着,他原路返回到麦芽坊。

我本想让他多待一会儿,再多看看。但他离开时审慎的表情让我的情绪得到了安抚。我有一种感觉,那是凭我长久以来的经验感觉到的——他还会回来。一旦我觉得感兴趣了,人们往往都会回来的。

所以,我便放他离开了。他再次从另一边锁上了门,独留我在房子里与黑暗为伴。

对于懂得如何撬锁的男人,我总是钦佩良多。就这门手艺而言,我对女人也同样钦佩。这得怪我的成长环境:麦克夫人非常懂生活,对生意甚至更在行。她常说,无论在哪儿遇到锁,认定被锁着的东西值得一看,那才是智慧。不过,我自己从来不干撬锁的活儿,公开场合里,我是不会去撬锁的。麦克夫人的买卖比开门撬锁要复杂得多,她认为多元才是关键,或者按照她喜欢的说法,解决问题的法子不止一种,这话也许刻在了她的墓碑上。

我当小偷是把好手。正如麦克夫人预见的,那是个完美的把戏:人们能想到肮兮兮的街头流浪儿偷东西,对于可以划入这个范畴的孩子,人们都保持着警惕。但是,穿着漂亮衣服、肩头垂着金色小卷发的干净小女孩,却不会被怀疑。我来到麦克夫人家,让她的业务范围越过了莱斯特广场,拓展到西面的上流社会住宅区——梅费尔区,以及北面的林肯律师学院广场和布鲁姆斯伯里。

这样的拓展让船长高兴得直搓手。“有钱人都住在那边,”他会说,“他们口袋里的好东西都装不下了,就等着人下手呢。”

“走失的小女孩”这个把戏非常简单,不过是让我站在显眼的地方,脸上露出孤苦伶仃的表情。忧心忡忡地掉几滴眼泪,也起到一定作用,但不是必要的,因为想要哭出来得费好大劲儿,而且要是我发现钓上钩的人不是个好目标,眼泪还不容易收住,所以,我在部署眼泪攻势时非常谨慎。没过多久,我便有了第六感,知道我该在什么样的人身上下功夫。

如果有合适的绅士来到我身边——总会有这么位绅士出现的——他会询问我住在哪里,怎么就我一个人,我会给他讲述我那令人难过的遭遇,再报上一个适当而体面的地址——不过不是特别了不起的地方,以防人家认识那里——然后便允许这位先生叫来一辆马车,让我坐上去,并且把车费付了。在他乐于助人时,把手伸进他兜里并不难。伸出援手的人,总是有一种意义非凡的正义感。这对我非常有用,因为要是没了这种正义感,他会对事情做出更好的判断,不会让自己对正义以外的一切都变得迟钝。

但是“走失的小女孩”需要在一个地方站很久,这让我觉得很无聊,而且冬日里那几个月,让我觉得又冷又潮,颇为不快。我很快意识到,还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我在相对舒适的地方赚到同样多的钱。这也解决了下一个问题:如果乐于助人的绅士一再坚持要把我送回“家”,我该怎么办。麦克夫人非常欣赏足智多谋的人:她是个天生的骗子,要是有人给她出了新点子,她会因为新计划的可行性而笑逐颜开。她也在针线活上证明了她有多聪明。所以,一旦我把想法告诉她,她很快就能做出一双精致的白色儿童手套,然后按我的需要把它改好。

就这样,“乘客小女孩”诞生了。她也是一个安静的小家伙,因为她要做的和“走失的小女孩”恰好相反。后者需要引人注意,可乘客小女孩想要的是避免别人的注意。她是公共巴士上的常客,静静地坐在靠窗的位子上,精致的儿童手套端庄地叠放在腿上。她身材娇小、干干净净、天真烂漫,独自出行的女士自然会坐在她旁边的位子上。但是,一旦这位女士在路上因为谈话或是看风景,因为一本书或是她手中的小花束而放松了警惕,小女孩的手——到目前为止,一直藏在衣服底下不被人看出来——便会伸到挨在一起的两条裙子的层层褶皱之间,直到找到身边女士的口袋或手袋。我仍然记得当时的手感:我的手迅速伸进漂亮女士的裙子里,丝绸凉凉的、滑滑的,我的指尖快速一扫。与此同时,掩人耳目的儿童手套给人一种错觉——我的双手放在腿上,令我无可指摘。

从一些公交车司机的手上,可以花点儿小钱就买下全天票。在买不到全天票的日子里,我便再次上演“走失的小女孩”的戏码,站在有钱人来往的街道上,摆出惊恐害怕的模样。

在那些日子里,对于人,我学到了很多。比方说:

一、显赫的身份使人——特别是女人——相信他人。她的经历令她想不到可能会有人想害她。

二、绅士喜欢被人看到自己在助人为乐,没什么比这一点更确定无疑的。

三、障眼法的艺术在于,要把人们希望看到什么弄得一清二楚,然后确保他们看得到。

最后一点是科文特花园的法国魔术师帮我领悟到的,因为我听从了莉莉·米林顿的嘱咐,一直仔细观察他,直到我确切地知道,他是怎么让那些硬币出现的。

我还学到一点:如果发生了最糟糕的情况,然后身后还传来一声“站住!小偷!”,那么伦敦便是我的最佳盟友。对于一个瘦小又认路的孩子来说,街道的吵闹声和拥挤的人群,便是完美的掩护。想要在走来走去的成年人的密林中消失,不是什么难事,尤其对于有朋友帮衬的人来说。这又归功于莉莉·米林顿。有一个带夹板广告牌的人,我总是可以指望他坐在那里,在警察过来时,他会在警察的腿边把广告牌翻来翻去,令他们行动不便;有一个在街头演奏手风琴的人,他的手风琴总能不可思议地在底轮上滚动,把追我的人堵在路上。当然,还有那位用硬币变戏法的法国魔术师,总能在恰到好处的时候拿出一个恰到好处的钱包,让追我的人愤怒不已,对我无暇顾及。我也就此逃之夭夭。

所以说,我是个小偷,还是把好手,能赚够自己的生活费。

只要我每天带着几样偷来的战利品回去,麦克夫人和船长就很开心。她告诉我许多次,我的母亲是位真正的、体面的淑女。她告诉我,被我偷的那些淑女没比我好到哪儿去。她告诉我,在指尖下感受到品德的重量没有错。我猜她的意思是劝我别让内心躁动的良知占了上风。

她其实不必为此费心。我们在一生中都做过后悔的事,从有钱人身上偷点儿东西和最令我后悔的那些事相比,算不上什么。

昨晚,杰克离开我的房子后,我感到焦躁不安。他也睡得不安稳,最后,在黎明的曙光中醒了过来。今天是他和莎拉见面的日子,他已经打扮了好几个小时。他在着装上尤其下了功夫,但这身行头穿在他身上,看着却有些别扭。

他在打扮自己时非常精心。我注意到,他不再刮袖子上那个他想象出来的斑点了,他在镜子前花的时间要比平时长,他刮了胡子,甚至梳了梳湿漉漉的头发。我以前从没见他做过这些。

梳完头发,他在镜子前站了一会儿,像是在品评着自己在镜中的身影。我从镜子里看到他的视线在移动,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他是在看着我。我的心漏跳了一拍,然后我意识到,他是在盯着照片上的两个婴儿看。他伸出大拇指,依次在她们俩的脸蛋儿上蹭了蹭。

起初,我以为他是因为今天和莎拉见面才心神不宁。毫无疑问,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会是令人心神不宁的原因。但是现在,我想知道,除此之外是否还会有别的原因。

他泡了一杯茶,但是洒了一半,就和往常一样。然后,他拿了一片吐司,走到房间中央的小圆桌前,他的电脑就放在上面。昨晚,又来了几封新的电子邮件,有一封是罗萨琳德·惠勒的,她承诺(威胁)过要寄给他。这封信里似乎附上了一份相当长的清单和一幅草图。杰克的反应是,把一个黑色的小装置插在笔记本电脑的侧面,按了几个键,然后又把那个小东西拔下来,塞进衣兜里。

他早上又进了我的房子,我并不确定这是不是因为他在罗萨琳德·惠勒的电子邮件中有所发现。他离开桌边后,我走近了些,看到邮件主题那行写着“进一步指示:埃达·洛夫格罗夫的笔记”,但除此之外我对那封邮件一无所知,因为上一封电子邮件被他点开了,是一则订阅《纽约客》的广告。

不管怎样,在看过电脑之后,他很快便拿出他的微型工具包,再一次开门进了我的房子。

现在,我和他都在房子里。

他进来后,没做什么。从他的行动中,几乎看不到多少决心大干一场的架势。他在桑葚房里,靠着窗边的檀木书桌。窗子正冲着花园中央那棵栗子树,越过栗子树是田间谷仓。但杰克盯着更远的地方——远处那条河。他脸上再次露出那副忧心忡忡的表情。当我走近时,他眨了眨眼,目光转向了草坪,然后是谷仓。

我记得那年夏天,我和爱德华一起躺在谷仓的顶层,透过屋顶石板间的小孔,看着阳光倾泻而下,他低声对我说着在这个大千世界里他想去的所有地方。

正是在这个房间里,在壁炉旁的躺椅上,爱德华详细地把他画仙后的计划告诉了我;就在这儿,他微笑着,把手伸进外套口袋,拿出那个黑色天鹅绒盒子,让我看了里面的宝贝。我依然记得,他把那块冰冷的蓝色宝石放在我咽喉处的时候,他指尖传来的轻轻触感。

也许杰克只是想要分散一下注意力,以此打发掉出门之前的几分钟。当然,他一直记着要和莎拉见面的事,因为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扫一眼我的挂钟,确定是几点。当钟表显示的时间最后和他心里设想的时间一致了,他便立刻撤离了我的房子,出去之后,便锁上了厨房门,并重置了报警装置。这一系列操作,连让我跟上去的时间都没给我留。

我跟着他来到大门口,看着他上车离开。

我希望他不会走太久。

现在,我要回麦芽坊去。也许罗萨琳德·惠勒的电子邮件中还会有新的发现。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她怎么会弄到埃达·洛夫格罗夫的信。

可怜的小埃达。童年是最残酷的时光,也是一个极端的地方。在这里,一个人可能今天还在银色的星河中无忧无虑地扬帆起航,明天却一头扎进绝望的黑森林里迷失了方向。

范妮死后,警方完成了调查,其他人便离开了伯奇伍德庄园。好长一段时间里,一切都是静止的、静默的。房子依然如故。二十年过去了,露西回来了。我这时才从她那里得知,爱德华已经去世,并把这栋房子,他最心爱的财产,留给了他的小妹妹。

这么做完全符合爱德华的风格,因为他非常喜欢自己的妹妹,她们也非常喜欢他。不过,我知道他为什么会选择露西。他会说服自己,克莱尔能把她自己照顾好,要么嫁人,要么说服别人照顾好她。但露西不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我看到她的第一眼。当时,爱德华要领我去他母亲花园的工作室,于是便把我带回了家,就是汉普斯特德那栋深色砖墙的房子,我从楼上的窗子里看到露西那张苍白的小脸上挂着一丝防备。

对我来说,她永远都是那个孩子:我认识的那个女孩,憎恨伦敦的束缚,可一旦她在乡下撒了欢儿,就自由自在地尽情去探索、挖掘和收藏。我清楚地记得那年夏天,我们一路从火车站走到这栋房子,露西落在后面,因为她的行李箱里装满了珍贵的书籍,可她却不同意把行李和其他人的一起放进马车里。

验收房子时,她的出现令我惊讶。小露西成了一个朴实无华、一脸严肃的女人。按照当时的标准,三十三岁的她不再年轻。但她还是露西,仍旧穿着实用的长裙,颜色是最不起眼的橄榄绿,还戴了顶吓人的帽子,这让我不可抑制地生出一分对她的喜爱。帽子下面的头发已经松了——她永远都固定不好发卡——她的靴子上粘了厚厚的一层泥。

她没有查看所有的房间,不过她也不需要那么做。她和我一样了解这栋房子,知道这里的秘密。她只走到厨房,然后和律师握了握手,便告诉他可以离开了。

“但是,拉德克利夫小姐……”他的言辞间有一丝困惑,“难道您不需要我陪您在这栋房子里四处看看吗?”

“没有这个必要,马修斯先生。”

她等待着,看着他沿着马车行驶的车道消失,然后转身回到厨房,静静地站在那里。我径直走到她的身边,看着她脸上如今被岁月刻下的细纹。透过这些皱纹,我能看到我认识的小露西,因为人是不会变的。年龄会增长,但人们仍旧和他们年轻时一样,只是更脆弱、更悲伤。我只想把她搂在怀里。露西,一直都是我的同盟。

突然,她抬起头来,仿佛在盯着我看,或是穿过我的身体看着后面的什么东西。有什么打断了她的沉思,她没有理会我,穿过走廊,走上了楼梯。

我想知道,她是否打算住在伯奇伍德庄园。我对她会留下来抱着一丝希望。然后,一些东西陆续运来:先是木箱,然后是桌椅和小铁床,还有黑板和粉笔。最后,来了一个看上去很严厉的女人,姓桑菲尔德,她的办公桌牌上写着“副校长”。

是所学校。我很高兴看到它。小露西一直对知识不断求索。爱德华会很高兴的,因为他在街上时,总会停下来,拽着我和他一起逛逛这家书店或是那家书店,就为了给露西选一本新的大部头。她的求知欲怎么也填不满。

有时,我还能听到那些女学生的声音。微弱的、遥远的声音,在唱歌,在争吵,在大笑,埋头在枕头上哭泣,恳求母亲或父亲回心转意,回来再把她领回去。她们的声音被困在这栋房子编织的牢笼里。

在我和麦克夫人、马丁以及船长一起生活的岁月里,我渴望父亲能回来找我,但我没哭过。留在麦克夫人那儿的信写得很清楚:父亲教导我,要勇敢,要尽我最大的努力做个好人;要尽我的本分,要成为有用的人;要听麦克夫人的吩咐,因为他对她完全信任,我的最大利益可以指望她来保护。

“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问道。

“他在新地方站稳了脚跟,就会派人来接你。”

在被遗弃的孩子心里,有一道伤,永远也不会愈合。我在爱德华身上认出了这道伤口,有时我会想,令我们最初相互吸引的,会不会就是这道伤口。因为,他自然也被遗弃过,在他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他和妹妹们在父母周游世界的时候,被丢给了不以为然的祖父母。

在埃达·洛夫格罗夫身上,我也认出了这道伤。

这些年来,我经常想起她,想起孩子们的不近人情,想起她悲伤难过的样子,想起在河水中的那一天。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却恍如昨日。现在,我不怎么费力就能看见她,盘腿坐在阁楼的**,脸颊上挂着愤怒的热泪,奋笔疾书,哀求着父母一定、一定、一定要回来接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