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道曙光马上就要来了。我正坐在客人的床尾。看着另一个人睡觉,是亲密的人才会做的事。从前,我可能会说,人在睡着的时候是最脆弱的,但现在,根据我的经验,我知道不是这样。

我还记得第一次在爱德华的工作室过夜的情形。他一直画到后半夜。绿色玻璃瓶中的蜡烛一根根地燃烧着,熔化的蜡形成一个个**开的波纹。直到光线暗得让他没法再继续画画。在离壁炉最近的那个角落里,垫子被随意地铺在地板上。我醒得比他早。透过倾斜的玻璃天花板,可以看到黎明正轻手轻脚地缓缓来临。我侧躺着,头枕在手上,看着他的睡颜。爱德华正在做梦,紧闭的双眼里,眼珠在眼睑下来回转动。

我想知道我这位年轻的客人梦到了什么。昨晚,他黄昏前才回来,我感觉到屋子里的能量立刻起了变化。他已经在麦芽坊的那个房间“安营扎寨”了,他直接回了那里。我瞬息之间便来到他的身边。他一下子脱掉了T恤衫,我发现自己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竟错不开眼。

他很帅,是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帅气。他有宽阔的胸膛和一双粗壮的臂膀,是那种卖力干活、搬运重物的人才有的手臂。那些在泰晤士河沿岸码头上干活的人,都是这副身材。

从前,遇到我不认识的男人脱衣服,我会离开房间或转过身去。尊重隐私的礼节一旦学会,就会埋进人的骨血,这不免令人惊讶。但我盯着他看又不会给他带去任何影响,索性,我就毫不避讳地看着。

我觉得,他的脖子僵了,因为在他朝窄小的浴室走过去时,他用手掌揉搓着脖颈,然后把头左歪一下、右歪一下,脖子抻来抻去的。夜晚依旧湿热,我一直盯着他的脖颈后面看。他的手掌刚刚就放在那里,那一头自来卷儿的发际末端。

我怀念触碰的感觉。

我怀念被触碰的感觉。

爱德华的身材不同于在码头上干活的人,但要比人们想象中画家的身材更壮实些。大家都觉得,画家整日里就是挥挥画笔,在画布上涂涂抹抹;抬抬眼皮,审视和打量要被画下来的东西。我记得他在烛光下的样子,在伦敦工作室里的样子,还有在这儿,在暴风雨来袭的那个夜晚,他在这栋房子里的样子。

我的客人在一边淋浴,一边唱歌。唱得不怎么样,不过嘛,他也不知道自己会被听到。小时候,我住在科文特花园时,有时会在一些剧院里站着听歌剧演员练歌。直到剧院经理们过来,抡起胳膊威胁要揍人,我才会跑到阴暗的角落里躲起来。

虽然我的客人开着浴室门,但那个隔间太小,里面仍然雾气氤氲。他洗完澡,站在镜子前,用手把镜子中央的雾气抹掉。我就在他的身后,隔着一段距离。如果能呼吸的话,我会屏住呼吸。要是光线合适,我会在镜中瞥见自己一两次。餐厅的圆镜效果是最好的,这跟镜面的弧度有关。在极个别的情况下,我也能让别人看见我。不,不是让别人看见,因为我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情。

不过,我的客人看不见我。他在露出胡楂儿的下巴上搓了搓,然后去找衣服穿。

我怀念自己拥有一张面孔的样子,还怀念声音,那种能让每一个人都听到的真真切切的声音。

待在阈限空间[17]中会感到孤独。

麦克夫人和一个叫“船长”的男人住在一起。一开始,我以为那是她的丈夫,后来才知道是她的兄弟。麦克夫人有多胖,他就有多瘦。他有条木头做的假腿,走路时一瘸一拐的,这是因为他曾在舰队街上被一辆马车撞了。

“他那条腿卡在车轮里了,”住在几条街以外的一个小孩告诉我,“他被马车拖出去一英里,腿给生生折断了。”

那条木头假腿是他在码头上的一个朋友给他手工制作的,用一堆皮带和银色搭扣绑在膝盖下面。船长对这条假腿非常满意,待它极其上心,搭扣擦得锃亮,皮带上打蜡,木头上要是起了刺儿,就用砂纸磨掉。事实上,这条假腿被弄得太光滑,皮带上的蜡也打得太多,结果不止一次从腿上掉了下去,把周围那些不知道他断了条腿的人吓一大跳。据说,他还把假腿从膝盖上卸下来过,冲着惹他不快的人挥来挥去。

麦克夫人并非只照顾我这一个孩子。她有好多样营生,但说到这些时,她会将声音压得低低的,用词也颇为隐晦。除此之外,她还靠收留孩子赚点儿小钱。每星期她都在报纸上刊登一条广告,上面写着:

招收启事

现有正派寡妇一名,

无须抚养亲生幼童,

可收留或收养小孩,男女不限。

*

刊登广告者保证:

住宿舒适,呵护备至;

费用低廉,十岁以下儿童皆可。

*

收费标准

每星期五先令

婴儿不足三个月可收养

总计十三英镑

起初,我不明白为什么这则广告会特别提到不足三个月的婴儿。但有一个女孩,叫莉莉·米林顿,她比我大,什么都多少知道些。我从她那儿得知,麦克夫人曾经收养过几个婴儿。她说,其中,有个被收养的男婴叫大卫,一个被收养的女婴叫贝茜,还有一对双胞胎,没人记得他们的名字。可悲的是,他们都病死了。那时候,在我看来,这都是因为他们的运气太糟糕。但听我这么说,莉莉·米林顿只是挑了挑眉毛,然后说,这跟运气没多大关系,不论运气好坏。

麦克夫人解释说,她收留我是帮我父亲的忙,也是在帮耶利米。我后来才知道,她和耶利米很熟。她还说,她对我另有安排,肯定不会让我失望。实际上,她说,我父亲向她保证了,说我是个好孩子,很听话,他为此感到骄傲。她说这些的时候,目光凌厉。“你是个好孩子吗?”她问道,“你爸爸说的是真的吗?”

我告诉她,是的。

她继续说,要在她这儿待下去,每个人都得尽自己的一份力,来支付自己的生活费。要是我赚的生活费还有富余,她就寄给我父亲,帮他重整旗鼓。

“然后,他就能派人来接我了?”

“没错,”她把手一挥,认同了我的说法,“没错,没错。然后他就能派人来接你了。”

我告诉莉莉·米林顿,麦克夫人对我另有安排,她一听就哈哈地笑了起来:“哦,她肯定会给你找份差事的,这一点可是千真万确。她要是没点新花样,怎么混下去?不靠着皮肉生意,她的钱从哪儿来?”

“然后我要和我爸爸一起去美国。”

每当我这么说,莉莉都会揉乱我的头发,我父亲也总是这样做。我因此越发喜欢她。“是吗,小心肝儿?”她说,“去了美国可就自在啦!”心情特别好的时候,她还会说:“你的行李箱里,还有没有把我装进去的地方呀?”

她说,她爸爸是个“废物”,还说,没他在,她过得更好。不过,她妈妈是个演员。(要是听到她这么说,麦克夫人就会轻蔑地说:“她的说法还挺时髦。”)莉莉更小的时候,曾经在圣诞节进行过露天表演。“大家叫我们煤气灯仙女,因为我们站在舞台前面,身上泛着黄色的光。”

我能想象出当仙女的莉莉是个什么样,也能想象出她当演员是个什么样。她计划成为演员。“像伊丽莎·韦斯特里斯或者莎拉·莱恩那样的演员兼剧场经理。”她一边说,一边在厨房里趾高气扬地走着,抬起下巴,手臂张开。要是麦克夫人听到她这么说,就会隔着屋子扔过来一块抹布,生气地说:“你要是知道好歹,最好给我把那些盘子洗了,再放回厨房的架子上。”

莉莉·米林顿说话刻薄,脾气一点就着,总有办法把麦克夫人气得跳脚,但也风趣聪明。我在七晷区鸟类商店楼上醒来后的头几个星期里,她就是我的救星。莉莉·米林顿让一切都更加明亮。她令我更加勇敢。要是没有她,我觉得自己没法在离开父亲的日子里活下来。因为我已经习惯了做钟表匠的女儿,没了他,我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不过,人的生存本能,是个奇怪的东西。住在这栋房子里,我有很多机会亲眼目睹,再难熬的境遇,人们也能挺过去。我也是如此——有了莉莉·米林顿的庇护,日子一天天地过去。

麦克夫人说得没错,家里的每个人都要为生活费挣钱。但是,因为她对我“另有安排”,在最初的一小段时间里,我可以不用出去挣钱。“先花点儿时间安顿下来,”她说,一边朝船长点了点头,“同时,我会把东西准备好。”

在此期间,我尽量躲着她。麦克夫人干的是收留孩子的营生,可她似乎并不怎么喜欢孩子。她要是发现谁“碍手碍脚”了,就会大声吼道,她的皮带可不是吃素的。白天过得很慢,房子里只有那么几处角落可以藏身。所以,每天早上莉莉·米林顿去干活时,我都跟着她。起初,她担心我会害她“被抓”,所以不搭理我。不过后来,她叹着气,说我嫩得像棵草,在我自找麻烦之前,得有人告诉我做事的门道。

当时的街道上乱糟糟的:有公交车和五颜六色的四轮马车,有被赶到勒顿豪集市去的鸭子和猪,有吹嘘着自家吃食的小贩——羊蹄、腌玉黍螺、鳗鱼饼——不论什么吃的,只要是你能想得到的,就都能买得到。再往南边,如果我们沿着科文特花园附近那些铺着鹅卵石的阴暗小巷悄悄走过去,就会来到市集广场。在那儿,十几个蔬果摊贩排成一排,从送货车上就可以直接买到最新鲜的草莓;集市上的搬运工把装满果蔬的篮子顶在脑袋上;走街串巷的商贩在拥挤的人群中穿梭:有卖鸟和蛇的,有卖扫把和刷子的,有卖《圣经》和歌谣集的,有卖菠萝片的,有卖陶瓷摆件的,有卖串起来的洋葱的,有卖拐杖的,还有卖大鹅的。

我开始结识那些常来卖东西的人,莉莉·米林顿向他们挨个儿介绍我。我最喜欢的是那个法国魔术师。他每隔一天来一次,就在集市南面那个离河岸街最近的角落里表演。他身后有一个农场主的摊位,可以买到最好的鸡蛋。所以,那个魔术师的身边车流不断,总是挤着一大堆人。我开始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优雅的外表。他又高又瘦,戴着黑色礼帽,穿着烟筒裤,更突显了他的身材;他身穿马甲和燕尾服,下巴上蓄着山羊胡,上唇的小胡子两边尖尖的,还打着卷儿。他不怎么说话,但在他把身前桌上的硬币变没,又从观众的帽子和围巾里把硬币变出来时,他那双画了一圈黑色眼影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似的。他还能从对他的戏法感到非常惊奇的人群中,把别人的钱包和珠宝首饰变到自己手里。可要是那些人发现,自己的贵重物品跑到了这个一身异域风情的陌生人手里,他们会非常气愤。

“你看到了吗,莉莉?”当我第一次看到他从一个小孩的耳朵后面拽出一枚硬币时,我惊呼着,“他会魔法!”

莉莉·米林顿只是咬了口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胡萝卜,然后告诉我,下次要看得再仔细点儿。“障眼法,”她说着,把一条长长的辫子甩到身后,“魔法是供付得起钱的人消遣的,咱们可不是那种人。”

我还没完全弄明白到底“咱们”是指谁,也没弄明白莉莉·米林顿和其他人到底是做什么的。我想,他们都干得不错,这才是紧要的。我只知道,每天需要晃悠几个小时;有时候,在莉莉短暂地挤在人群里时,我要等着她;然后,有时候,要在凌乱的小巷里一阵飞奔,跑得脸颊通红——可那是为了躲开谁,我也不知道。

不过,偶尔情况会不一样。我们一从麦克夫人家出来,莉莉·米林顿就会比平时更神经质,像是一只瘦弱的、不愿让人摸的猫。这种时候,她会在集市上找个地方让我站着,还让我答应等着她。“你哪儿也不许去,听到了吗?别跟任何人说话。莉莉很快就回来找你。”我不知道,她接下来去了哪里,只知道她总是比平常离开的时间更久一些,而且回来的时候,经常阴沉着脸,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

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穿黑外套的男人朝我走了过来。我当时已经等了很久,时间像是没个头儿,我觉得越来越累,就从莉莉让我待的地方走开了,跑到砖墙底下蹲着。我无聊地看着一个卖玫瑰花的女店员。直到那个穿黑外套的男人站到我的面前,我才注意到他。我被他的声音吓了一大跳。“嗯,我来看看,这是谁啊?”他弯下身子,一把捏住我的下巴,让我的脸转向他,眯着眼睛审视着我,“小姑娘,叫什么名字啊?你父亲是谁?”

我正要回答他,莉莉出现了,身影一闪,把我和那个男人隔开了。

“你在这儿呢,”她用纤细有力的双手抓着我的胳膊说,“我到处找你。妈在卖鸡蛋那边等着呢。咱们该回家了。”

连让我吱一声的时间都没留,莉莉就把我拽走了,然后领着我在拐来拐去的巷子里穿行。

最后,快到七晷区了她才停下。她把我的身子扭过去对着她,她的脸颊发红。“你跟他说什么了吗?”她说,“那个男的?”

我摇了摇头。

“你确定?”

“他想知道我的名字。”

“你告诉他了吗?”

我又摇了摇头。

莉莉·米林顿的双手放在我的肩头,因为一路狂奔了这么远,我的肩膀还在上下起伏着。“别告诉任何人你的真名,听到了吗,柏蒂?永远也别。当然也不许告诉他。”

“为什么不行?”

“因为不安全。这儿不安全。唯一安全的法子是,一旦出了门,你就要变成别人。”

“就像障眼法?”

“就像障眼法。”

然后,她告诉我济贫院是怎么回事,因为那个穿黑外套的男人就是济贫院的。“如果让他们发现你的真实身份,他们就会把你关起来,柏蒂,然后再也不让你出去。他们会让你干活,直到你的手指头血糊糊的,还会因为屁大点儿的小错鞭打你。麦克夫人也打人,但对咱们这样的人来说,挨她揍算不上最糟糕的。我听说有个女孩,她是扫地的,就因为地板上有一点儿灰没扫净,他们就把她的衣服扒光了,拿扫把打得她青一块紫一块的。还有个男孩,被捆在麻袋里,吊在房顶的椽子上,就因为他尿了床。”

我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莉莉的脸色柔和了些:“好了。别哭唧唧的,不然我揍你了。你必须给我好好发誓,你的真实姓名,绝对谁也不告诉。”

我发了誓,她最后似乎很满意。“乖,”她点了点头,“那咱们回家吧。”

我们转过拐角,回了小白狮街。看到鸟类商店时,莉莉说:“还有一件事,跟麦克夫人汇报的时候,别把我留你一个人等着我的事说漏了,好吗?”

我答应她,不会打她的小报告。

“她对你‘另有安排’。如果让她知道我自己忙活去了,扔你一个人等着,她非要我命不可。”

“你去忙活什么了,莉莉?”

她看了我一眼,又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伏身靠向我的耳边。她挨得很近,我能闻到她身上的汗味儿。“我在存钱,”她低声说,“给麦克夫人干活也不赖,但如果不自己挣点儿钱,就别想有自由的一天。”

“你是在卖东西吗,莉莉?”我并不确定,因为她和其他商人不一样,她没捧着水果、鱼或是鲜花。

“算是吧。”

她就告诉了我这些,我也从没想过再问。麦克夫人经常说,莉莉·米林顿是个“大嘴巴”,但莉莉知道,什么时候该管住嘴。

不过,我也再没机会从她那儿问到更多的事。我和莉莉·米林顿只认识了六个星期,然后她就被一个喝了一肚子威士忌的水手给杀了,因为他觉得,她要的价高了,他不想付那么多钱。对我而言,讽刺的是,我对这个女孩知之甚少,却永远和她绑在了一起。不过,对于我,莉莉·米林顿是珍贵的,因为她把她的名字给了我,那是她所能给的最宝贵的东西。

麦克夫人虽然没什么积蓄,但看她那副架势,还有那么点儿像是有家底的人。在他们家,一直流传的说法是,她家祖上也是钟鸣鼎食之家,但百十年前,家门遭了大不幸,便家道中落了。

于是,这个出身显赫的女人就在房子一进门的地方,留出一个房间当作“客厅”,还把她的积蓄分毫不剩地花在了这间屋子上:五颜六色的靠垫,檀木家具,用天鹅绒做背衬的蝴蝶标本,装在钟形玻璃罩里的松鼠标本,王室成员的亲笔签名照,还有一堆七零八碎的水晶,不过水晶上的裂痕都极不明显。

那里简直成了圣地,孩子们自然是绝不许进去的,除非有她发话。其实,除了麦克夫人,只有船长和马丁拥有自由出入那处圣域的资格。当然,还有麦克夫人的狗,一只从船上弄来的猎犬,她叫它格伦德尔。这个名字是她有一次从一首诗里听来的,她很喜欢。麦克夫人对那条狗宠爱有加,对它从来都柔声细语的,我从没听她对什么人那样说过话。

除了最受宠的格伦德尔,麦克夫人还宠爱马丁,她的儿子。我到小白狮街和他们一起住的时候,他十岁,我七岁。马丁看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大——不仅仅是因为个子高,还因为他那股气势,他似乎要比他那个年纪的孩子更占地方。不过,他没多少脑子,更没什么善心,因为老天爷赏他的,是从娘胎里自带的狡诈。我敢说,相较于现在,狡诈之人在当时那个年代可是有福的。

这些年来,我有很多机会去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马丁的出身不同,他的结局是否会不同,比方说,如果他出生在面色苍白的乔那样的家庭里,他会不会成为一个品位高雅、举止得体的人呢?我可以肯定,答案是,会的。因为换成乔那样的出身,马丁就会把活下去所必需的手段和虚伪都学到手,甚至还能活得有模有样,因为无论出身如何,都得混出个样儿来,这是世道使然。马丁的本事是天生的,他能看准风向,然后顺势而为。

显然,从他被怀上开始,就没有瑕疵,因为从没听人提过他父亲。麦克夫人从来都是骄傲地叫他“我的儿子,马丁”。他俩明摆着是母子,从他们相似的面孔上就看得出来。不过,麦克夫人绝对是个乐天派,马丁却凡事都往坏处想。在他眼里,处处都是吃亏。但凡收到礼物,他就琢磨着,怎么收到的不是别的东西,把这个收了,我不就收不到那个了嘛。必须得说,在伦敦,住在我们这处弹丸之地,这样想对他来说可是有用得很。

在这个鸟类商店楼上的房子里,我已经住了两个月了,莉莉·米林顿也已经去世两个星期了。一天,我在晚饭后被请去了客厅。

我一边往客厅走,一边感到忧心忡忡,因为到了现在,我也亲眼看到过,孩子们要是惹了麦克夫人不高兴,会是个什么下场。门是开着的,我贴着门缝往里看。我见马丁也这么干过,当时麦克夫人在客厅里招待她的一位“生意伙伴”。

船长站在能俯瞰街道的那扇窗户旁,吟诵着他最喜欢的一首诗,是关于1840年冬季大雾的史诗:“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幽冥似的航船,在泰晤士河上相撞。”格伦德尔趴在沙发上;马丁佝偻在三条腿的脚凳上,啃着指甲;麦克太太,我最后看到的她,正安坐在壁炉旁边那把高背扶手椅上。有段时间,一到了晚上,她就不知道在给谁缝衣裳。要是有人问她,那是做给谁穿的,她就会说,别多管闲事,“不然的话,我给你找点儿事”。我能看见,她缝的那件衣裳现在就放在她的腿上。

我一定是贴着门缝时手上的力气太大了,因为门吱嘎一声,突然被我推开了。

“你来啦,”麦克夫人边说边看了马丁和船长一眼,“小孩子,耳朵尖。”她把针从布料底下抽出来,得意扬扬地收了针,然后用牙咬断了线,又把线头整理好,“那就过来吧,让我们瞧瞧。”

我赶忙来到她身边,麦克夫人把她腿上的那件衣裳展开,抖搂了一下。我这才看出那是条连衣裙,我很久没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了。我妈妈还在的时候,我的衣服都是她一针一线缝补的,可那些衣服早就小了。

“来,转个身,小姑娘,胳膊抬起来。让我们看看合不合身。”

麦克夫人把我长衫领口上的扣子解开,然后把长衫拽过我的头顶和胳膊,脱了下来。天气并不冷,可在穿好那条精致的连衣裙时,我打了个冷战。

我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如此奢华的礼物会送给我——但我知道,还是不要问的好。后背上,一颗颗小珍珠纽扣一直系到脖颈;腰间,系着一条宽宽的绸带,颜色是极其浅淡的蓝。

我知道麦克夫人就在我身后,她粗重的气息是温热的,一呼一吸。她在整理着衣裙,确保每处细节都妥妥当当。整理完毕后,她把我转过去对着她,跟房间里的人说道:“怎么样?”

“哎,她还挺漂亮,”抽着烟斗的船长咳嗽着说,“再配上她娇滴滴的甜美嗓音——咱们还从没有过这样儿的。她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小淑女嘛。”

“她现在还不是,”麦克夫人高兴地回答说,“但是,只要好好**一番,上几节礼仪课,再烫一两个发卷,她也就差不多能过关了。她像不像幅画,马丁?”

我迎上了马丁的目光,但我不喜欢他盯着我的眼神。

“口袋怎么样?”麦克夫人说,“你摸到口袋了吗?”

我顺着裙子两侧把手向下滑,用指尖寻找着袋口。口袋很深——事实上,我得把整个胳膊都塞进去才能摸到底,就像是连衣裙的衬裙里缝了两个大袋子。

我很纳闷,但口袋做这么大,显然是有意为之,因为麦克夫人得意地大笑起来,和屋里的其他人交换着眼神。“好了,好了,”她说,满意得像是一只舒舒服服的猫,“你看到她那副样子了吗?看到了吗?”

“好了,好了,看到了,”船长说,“干得好,麦克夫人。干得好。她看起来真像那么回事儿,没人会怀疑的。我估计要大赚一笔了。能有谁不对走失的小女孩伸出援手呢?”

我的客人终于动了动。

我觉得,我还从没有哪位客人像这位似的,那么不愿意起床开始新的一天。就连朱丽叶也到不了这个程度——她常常要在**赖到非起来不可,因为她的孩子已经都起来了,在屋子里跑来跑去,最后再跑进她的卧室把她拽起来。

我要靠床头更近些,看看这样能否让他快点儿起来。正好,我也想弄清楚,我可以靠他多近。我的客人中有些人不敏感,就算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时贴着他们,他们也感觉不到一丝丝冷意。还有一些人,就算我没有丝毫特意的举动,也会注意到我,就像我在飞机和炸弹乱飞的那段时间遇到的那位小朋友,他身上有很多地方像面色苍白的乔。

所以嘛,这就算是个测试。我现在就要朝床头一点点挪过去,看看会发生什么。

结果,他颤抖着,缓慢而费力地下了床,一脸怒容,恶狠狠地看着敞开的窗子,好像是要拿微风出气。

敏感的人。看来测试还要继续,我会想法子弄清楚,到底可以靠他多近。

这让我的任务更加艰巨了,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还挺高兴的。这又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算是戒不掉了。有人注意,总是件好事嘛。

他一边把睡觉时戴上的耳塞摘下来,一边朝浴室走去。

两个小女孩的照片,现在被放到了小水槽上方的架子上,不再放到皮夹子里了。他剃完胡子后,停顿了一下,把照片从架子上拿了起来。他盯着照片,脸上浮现的表情能让人心软地原谅他犯的任何错。

昨晚我又听到他和莎拉通话了。他不像以前那么有耐心,他说:“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今非昔比了。”他的声音低沉下去,语气缓慢而平静,但是,相比于他大喊着“但是,莎莎[18],女儿甚至都不知道我是谁”,这样的语气听起来更糟糕。

显然,他在某件事上说服了她,他们约好要在星期四见面共进午餐。

打完电话,他似乎很不安,好像他原本并没想过要打赢这场仗。在沙果树旁边的一片草坪上,艺术史学家协会安了几张木制的野餐桌。他拿了瓶啤酒坐到一张木桌旁,俯瞰着哈福斯特德溪。每个星期六,这里都挤满了游客。他们尽量稳稳地拿着托盘,托盘里摆放着从咖啡馆买来的茶、司康饼和三明治。现在,咖啡馆把旧谷仓都占了,以前那里是女学生办音乐会的地方。周末虽然人来人往,平日里一切倒还安静。他孤独地坐在那儿,肩膀紧绷着,一边喝啤酒,一边看向远处铁灰色的河水。

他让我想起了伦纳德,那是很久以前的夏天了。当时,露西正要把房子和房产管理权转交给艺术史学家协会。伦纳德也常常坐在同一个地方,头上的帽子压得低低的,帽檐遮住一只眼睛,嘴里总是叼着根香烟。他提的是一个旅行包,不是行李箱。包里装得整整齐齐的,只要是他觉着用得上的东西,都放在里面。他当过兵,很多问题也就不言而喻了。

我这位年轻的客人现在去了厨房烧水,准备在早餐前喝杯茶。他会因为动作太快,在长凳上把茶水洒出来,然后骂自己几句,但都不是什么恶意的诅咒。接下来,他会啧啧作响地喝上几大口热茶,还没等喝完,就把茶杯放在窗台上,然后去洗澡。杯子里的茶,被忘在窗台上,渐渐变凉。

我想弄明白他为什么来这儿,他用铲子做什么,还有他拍的那些照片和他要做的事情是否有关。等他又一次拿着铲子、背着棕色相机包出门时,我会等着他。但我越来越没有耐心了,也不再满足于做个旁观者。

有什么东西在某处发生了变化。我能感觉到,就像我以前能够分辨出要变天了那样。我觉得,那就像是气压变得不一样了。

我感觉到一种共鸣。

好像外面有某件东西或是某个人,轻轻地打开了开关。虽然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它就要发生了。